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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们,我们现在身处香港特区法院门外……”
“为您带来的是现场报道,绝对的第一手资料!”
“快看!鹰皇的人来了!”
招呼一声,马上就一大帮人围了过去,今天这香港的法院门前可真的是日闹,那个蒙着眼睛的女神似乎都会觉得有些吵,应该加一副耳塞。
“杨守城先生,请说说你现在的心情吧!”
“阿龙!你觉得你们能胜吗?”
“是呀!鹰皇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好大的一群人,真的是让人有些那啥,幸亏杨家父子有准备,他们可是带了好多的保镖,很快的,就给清出了一块场地,杨家父子在中间,而外面全是媒体记者,这就好似个新闻发布会。
杨守城直接就在一堆的麦克风前说话了,“这次的官司,我们鹰皇有绝对的信心!我们坚信公理在我们这一边,我们坚信香港的法律是正义的!”
这话说的真叫铿锵有力,很多的记者也是非常的给面子,一顿的照相。
但是!
“哇塞!看啊!是刘超!超哥!”
“来了!来了!超哥来了!”
“快点儿……”
应该说,就现场还有很多的香港民众都是支持鹰皇的,这也是正常的,因为鹰皇毕竟有理,反正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但是,当刘超一出现,那就马上把关注度给吸了过去!
很正常,就算是刘超是抄袭的,就算是他的官司败了,但是,他的名气也真的是太大了!
“超哥,你对这次的官司有什么想法吗?”
“超哥,要是输了你会如何?”
“超哥,到底是不是做了抄袭?”
这回有意思了,因为之前的杨守城他们搞的那么一出,这次记者就很规矩的给弄了个圈出来,刘超在中间,话说,刘超也是带了保镖的。
那么……
“各位!我想跟大家说,我们超巨有绝对的信心!我们坚信公理在我们这一边,我们坚信香港的法律是正义的!”
这个……
泥马!连这种宣言都抄呀!
在场所有的记者,心里全都在吐槽,有没有搞错?
只是改了两个字,这简直了!
“哈哈哈……放心吧,各位就等着好消息好了。”
刘超刚刚只是开个玩笑,但不过,真的是很有意思的,说完便转身走了。
进了法庭,而且没有理会杨氏父子。
“开庭!”
终于,这个官司开始了,之前的调解不成功,那就自然进入法庭的辩论阶段,而又因为这个案子虽然是个民事案件,可是涉及的金额太过巨大,所以有陪审团。
那么,结果到底如何呢?
外面好多的人都进不来,媒体记者只能进一部分,而且不能有转播设备,大家只能是做各种记录。
而在一开始,鹰皇方面当时拿出了自己的证据,主要是时间方面的,就是《无间行者》比《无间道》要早不少,另外还有剧本的原件,以及原著的那个人,就是刘伟镪了。
“《无间行者》是我原创的剧本,这一点我绝对保证!”刘伟镪出现了,还作证了,他属于是关键性的证人。
那么,超巨方面呢?
一个律师出来,这家伙当然是比较贵的那种了,刘超这回不自辩了,没办法,身份已经这样了,这位律师首先就问了刘伟镪一个问题。
“刘伟镪先生以前是刘超先生的合作伙伴吧?”
“当然。”
“请回答是与不是,那么,你们二位是不是经常的讨论剧情方面的东西?”
“是!”
“那么,很好,法官大人,我现在要提一个新的证据!”
“新的证据!?”
法官对这种事情其实是比较意外的,虽然电视剧什么的总是演,提个新的证据是个常事儿,然后法官就从了,其实不这样,因为英美法系是非常讲究毒树果理论,如果这个树是有毒的,那么果子自然有毒。
也就是在证据的取得上,如果这个取得证据的方法是有问题的,那么这个证据就有问题,不会被采纳的。
当然了,大陆法系对这个事儿也很看重,可英美法系更加的bian态。
即,刘超这边提出的新证据,到底会不会被采纳呢?
“什么东西呀?”法官问。
“一本书。”律师答。
哦,一本书?
那这就没问题了,应该不会有程序上的瑕疵,那么这本书……
“《无间地狱》,这本书是我的当事人刘超先生,在1997年左右创作的一本小说,当时的刘伟镪先生应该还是刘超先生的合作伙伴。而就算是这些个东西都被刘伟镪先生否认,但是,这本小说的出版时间,是远远的超过《无间行者》电影的,而《无间道》以及《无间行者》电影中的情节,与这部小说,几乎是完全一致!”
这个……
小说?
刘超什么时候写了这么一部小说呢?
反正就是写了,而且最有意思的是,这个小说不光是出版时间比较的早,销量是……50本!
还有最有意思的是,第一版的数量是……300本!
说穿了,这本书在书店上卖的非常不好,作者确实是写着刘超,但是基本上就是没人看,就卖了50本,剩下的250全都退回来了,但是!
版权,可是刘超的!
这里面有很多的细节问题,可到了现在,那外面蒙眼女神的天枰已经是往刘超这边倾斜了。
那么……
“混蛋!”就在此时,那个刘伟镪本来不是坐在证人席的,但是他冲了出来喊道:“刘超!你这个混蛋!你窃取了老子的IDERL!结果你跟老子玩这么一手!混蛋!我跟你没完!”
刘伟镪好似疯了一样的要跟刘超动手,可是那边的法官如何能如他的意?
“法警!法警!”
棒棒棒的敲锤子呀。
那现在,这个……
“爹地呀!我们,我们可怎么办?”
刚刚那个刘伟镪的表现,虽然不会进入正常的法庭记录中,可是大家已经看出来了,两种可能,一个是刘超就是原著作者,没刘伟镪什么事儿,另一个是这本来是刘伟镪的点子,刘超窃取了,然后出了书。
但问题是,现在可以体现在法律上的就是,刘超绝对是原著作者,绝对的。
杨奇龙如此不学无术的都看的出来了,那杨守城……
“噗你阿木!这是一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