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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府上可有鹅毛

作者:有痣女青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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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不会写字

    云依斐惊呆了,天呐这人是不是也太逆天了?!一只曲子就听了两遍就学会了?!自己当初学这曲子可是学了足足半个月!

    吹完萧铭允还是一脸的温文尔雅,彷佛方才所为只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问道:“可有错漏之处?”

    云依斐已经不想理他了。

    “萧大哥你就听两遍就学会了?”

    “那有啥,我家公子自小过目不忘。任是再难的曲子,他听一遍就可记住。”一直冷脸的明决颇为自豪的接口道。

    云依斐看着笑的一脸无害的萧铭允,再次感叹,老天,这世上竟有这么完美的人,活脱脱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啊,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这曲子不难,好记,我对昊兄所说的二十一弦素筝更有兴趣些,不知是否有幸能够见到。”萧铭允眼睛里闪烁的光茫显示他现在心情极好。

    这个恐怕不太容易,云依斐心想,现代古筝经过了上千年的发展演变,这里哪可能有?她倒是知道改成什么样子了,就是不知道这时代的工匠能不能做得出来?

    “我能画出这二十一弦素筝的图纸,如果能找到技艺精湛的工匠,说不定可以做出来。”云依斐沉吟了一下说道。

    “哦?为兄倒是认识一位制琴大师,一双巧手做过许多传世奇作,声名远播。昊兄不如画出图纸,我拿与他试试。”

    云依斐一听也很心动。反正自己也整天闲得很,有点现代的东西把玩也能打发一下时间。而且她发现其实古人的智慧是很高的,有些东西只是条件限制他们不知道,并非水平有限做不出来。

    当下就高兴的一口答应了。

    “明决,你去取我书房的笔墨纸砚过来,正好让昊兄也把方才的词曲写与我。”

    云依斐看着屁颠屁颠跑去的明决,一边心里忍不住翻个白眼:“萧大哥你不是都已经学会了吗,还用我写啊?”

    “适才只顾记这曲子了,没太留心你唱的词。”萧铭允笑着解释道。

    说话间,明决已经把纸笔取回,铺在了桌上。

    云依斐一看到笔墨,傻眼了。还说要给人家写词曲谱子,怎么都忘了自己用不惯毛笔了?就她那把子字,如何见人?这下可要丢脸了。

    想想之前用毛笔写的字,云依斐还是决定问问试试:“萧大哥,你府上可有鹅毛?”

    萧铭允一头雾水,“鹅毛?好像是没有,怎么了?”

    “那可有什么鸟儿或家禽之类的?有羽毛的就成!”云依斐不死心的继续问道。

    “这个真的没有,我不喜养这些活物。你要这些作甚?”

    云依斐心想,当然是拔毛啊!拿来写字呀!唉,这下可好,挖坑给自己跳,现在要说她不会写字还来得及吗?或者照实说她用不习惯毛笔?可这时代人人都用毛笔写字,就连进学堂的孩童也是一样,这么说,连她自己都觉得不正常,何况别人?

    就算可以这么说了,别人问,为什么啊?你怎么说?我从一两千年后穿越来的,我们从小没用过毛笔?估计下一秒她就得被串起来架上火烤了。

    默默叹了口气,只好硬着头皮拿起毛笔,抖抖索索的开始写歌词。

    尽管竭力让自己一笔一画的慢慢写,但是毛笔太难掌握,她还是写的七扭八歪,狗爬的一样。

    萧铭允看着纸上写的那如同初学稚儿般惨不忍睹的字,还有好些是写了半边和写错的,终于还是没憋住笑,嘴角弯的快能挂茶壶了,连明决这一向冷脸的,也躲在一边憋的很是辛苦。

    云依斐看到他俩的样子心下更是懊恼,心想我不要面子的啊你们这么笑我真的好吗?!哼!

    发脾气的把笔一扔,嚷道:“我不写了!我...我...对了,前几日,我的手受伤了,现下写不了字的!对,就是这样,是以才写的这么难看的。”

    萧铭允也不拆穿,好脾气的拿过笔哄道:“那你说我来写吧!”

    云依斐别扭着把词一句一句念给他,萧铭允一边赞叹词写得妙,一边一一记录下来。

    才写完歌词,就有丫鬟来报说,明风带了金家夫妇回来了。云依斐赶紧迎了出去,金勇和金大嫂正在跟金大娘说着话。

    她见二人皆安然无恙,心下稍安,将下午发生的事情与他们详细说过,又把萧铭允好心收留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金勇一听连忙跟他道谢:“如此真是太感谢萧兄弟了,我们一家老小与你添麻烦了。”

    “金大哥不必客气,不过举手之劳罢了,再说我与昊兄相处颇为投缘,他的家人便是我的家人,你们就安心住下就好。”

    萧铭允一早便叫人准备了饭菜,只见金家人到齐,便叫众人一起用餐。云依斐没见到那骆神医,还顺嘴问了一句,萧铭允说他不喜人多,在自己院儿里吃了。

    饭菜很是丰盛,但金家人颇有几分拘谨,倒是小虎不懂什么门第规矩,无所顾忌,吃的特别香。云依斐为了不让金家人尴尬一直从中调剂,一顿饭吃下来倒也算尽兴。

    吃完饭后金家人回侧院休息,云依斐找了个机会问萧铭允:“萧大哥,先前问你宅子的事情,你之前买时可有看到别处不错的?”

    “先前都是明风一手操办的,我不曾看过。你很着急吗?不用怕住在这会不方便,我这儿人少,有你们在倒也热闹。”

    云依斐不好说是怕金家人在这里住着别扭,只说怕买不到能立刻住进去的,说不定还得请人修缮装扮,早点做准备总是好的。

    “那好,明日我让明风带你去看看,早点挑好了也好有时间收拾。”

    “嗯,萧大哥,你帮了我这么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若你是因为朔王爷......”

    “昊兄无需多想,我帮你只因与你志气相投,别无他意,况且这些于我来说不过举手之劳,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萧铭允听出她的话外意,连忙打断她说道。

    云依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

    跟萧铭允几次接触下来,他帮了自己这么多,她真的很感激。但毕竟一开始他是抱着目的来的,是以她也不太确定,他帮自己的原因,是否只是想帮朔王拉拢自己。

    “萧大哥,真的谢谢你!日后若有机会,我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昊兄说这话就见外了,若真想报答我,就多与我写几首今日这般有趣儿的曲子吧!”

    “看来萧大哥真的是好乐之人,这个简单,就算要我将会的曲子全部写与你都没问题!”

    云依斐心下感动,觉得自己来到这里以后运气也是极好的,先是金家人,再是萧铭允,若没有他们,自己怕是早就饿死街头了。

    辞别萧铭允,她先是去看过金大娘,本想先跟她说一声买宅子的事情,又觉得她应该不会同意,想了下还是决定看好合适的再说。

    回到自己房中以后,意外的发现自己的宝贝钱箱端正的摆在床头,还有金大嫂替自己收拾的衣物等一应物品。

    打开钱箱数了数,二百二十五两,想来买个小宅子应该是够了的。若是不够的话,不然写两首曲子拿去卖卖?哈哈,说不定有些适合当代的古曲还真的会受欢迎呢,这又是一条赚钱的路子啊。

    想到此,她突然记起自己的鹅毛笔来,也不知道金大嫂给她带来了没有。打开行李翻找了一番,还真是找出来了,不止她的鹅毛笔,连颜料,调料,画的各种花样,甚至是她睡觉用的软布偶枕头都带来了!大嫂果然心细,真是太好了!

    心下高兴,赶紧把纸墨拿出来,认真的把古筝的各个部分细致的画出来,想了一下,又把各种尺寸也标注好,方便工匠对照着制作。

    一边画,脑海中又闪过下午写字时丢脸的情形,她默默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把这鹅毛笔随身带着。而且还要抽时间出来好好学学这时代的繁体字才行,不然也太丢份了。

    自己来了这个地方也有将近一个月了,也是该认真的了解一下这里,历史啊,风俗习惯啊,时局朝政啊,就算以后要走,也能更多些倚仗,可不能像现在一样,半个文盲。

    画好以后,又顺手画了几首曲子的简谱,想着明日要怎么解释这种线谱,又有点头疼。

    她印象中古代的人记曲谱似乎是用减字法。可她知道的琴谱比较少,大多都是古筝谱,也不知这时代的简谱跟现代的是否一样。当然曲子是用什么都能弹奏,但是记谱的方法却不相同。

    又转念一想,萧铭允这么逆天,乐曲听一遍就能记住,那可以试试教他认简谱啊!这样他就能把简谱翻译成他们常用的那种了,哈哈,我可真是太聪明啦!

    弄完这些以后才一边不要脸的在心里美滋滋的夸着自己,一边呵欠连天的睡去了。

    睡之前还在心里盘算,明天得空去找萧铭允借几本书来看,好学习一下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