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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烈火永生 第五十一章 奇异之人

作者:阳光真强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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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小心,早去早回哦。”薇薇站在屋前冲天启挥手告别,他和扬沙要在今天出发去野狼城打探消息,联络其他反抗者。

    天启现在有恃无恐,他身负力抗大领主的实力,寻常血侍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带上扬沙也只是因为这小子年纪不大,带着一个孩子更容易伪装成平民,若是天启这种人高马大的身材独自进城,那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两人共骑一匹马,天启也换上了最常见的麻布衣衫,毕竟他们不是去打架的。死灰平原上的血侍一般不太检查路人,而且这里的行商也更多,因此天启很顺利地就带着扬沙来到了野狼城。

    真正开始行动的时候,扬沙就安分下来,不像平时那样跳脱,这让天启更加喜欢他了,暗暗决定要花上些力气培养。因为路程遥远,到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两人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一间还没关门的饭馆。

    说是饭馆也不太确切,准确的说是一个小摊,摊主本来也打算收拾收拾回家了,架不住扬沙死皮赖脸地劝说,才终于同意给两人各煮了一碗汤配面包,当然了,天启依然是不需要吃的,不过他暂时不想显得太特立独行。

    “给我也来一份吧,谢谢您。”这时候一个温和儒雅的声音从天启背后传来,他回头看去,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男人站在那里,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眉毛也经过修剪,甚至连眼角的皱纹都仿佛经过安排一样,显得很是整齐,这个男人穿着一身考究的衣服,熨烫得十分平整。

    他走过来冲天启笑了笑问道:“请问我可以坐在旁边吗?”这个小摊只有一张长桌子。

    天启心中犹豫,这个人一看就很有身份和地位,说不定是哪个高阶血侍的家眷。他不想与之扯上关系,但按常理来说,一个身份低微的平民不敢拒绝这样的要求,他要是提出意见反而会引起注意。

    “当然,请坐。”天启硬着头皮露出一个略带一丝谄媚的笑容。

    “非常感谢您的慷慨,我叫金鱼,很高兴认识您。”

    “金鱼?”扬沙在一旁暗笑,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名字,但他还不至于笑出声来。

    “朗基努斯,我也一样。”天启不得不跟那人客套起来,心里则希望他不要再说话了,自己一点也不想跟他交谈。

    “朗基努斯……好名字,您知道它的古意是屠神者吗?”谁知那个金鱼似乎是个话痨。

    “啊……不知道,古代的事情,谁会知道呢?”天启结结巴巴地说道,当初在塔伦地区灰林镇他随口胡诌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没多想,这个时候听对方一说,才想起好像是这么一回事,看来如果以后再化名的话换个低调一点的比较好,不过经历了这么多的天启已经不像刚苏醒时那么木讷,很自然地说着匹配自己“身份”的话。

    “传说朗基努斯是一名士兵,他用这把枪刺伤了神的身躯,神血滴入了他的眼睛,让他成为了圣徒。瞧瞧,这与现实何其相像?”金鱼闭眼感慨着,好像自己的话带着什么优美的音律一般。

    天启却冷汗直流,他总觉得这个人话里有话,为了避免说错,天启干脆不吭声了。

    “现在我们的神就是圣龙,它们的血流进人类的身体之后,人类就成了圣徒,我说的对吗?”金鱼看着天启。

    “对,对对,当然对了。”天启讷讷地点头,金鱼又把目光转向扬沙,后者也连忙跟着点起头来。

    “可我觉得不对。”这个优雅的男人忽然皱起了眉头否定自己说的话,“龙血本来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它们的出现让暗陆沉入了黑暗。你们看看,为了得到或是摧毁那一点点被圣龙们分出来的血液,有多少人类流出了鲜血?我觉得那不是神血,而是魔鬼的血。”

    天启已经完全懵了,他想不明白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身份,难道他是反抗者?可按理说反抗者们常年在黑暗的地下鼠窜,怎么会像他这般光鲜体面?可这人的话又是十足的大逆不道,这要是被任何一个血侍听到谁敢“污蔑”圣龙,肯定是当场格杀。

    好在这时候,摊主终于将汤和面包端了上来,朗基努斯和扬沙匆匆忙忙地享用起他们的晚餐,一旁的金鱼连吃饭都是一样的优雅,但他的动作并不慢,三人几乎同时用面包蘸掉了碗里的最后一滴汤汁,扬沙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非常美味,不是吗?”金鱼脸上还是挂着微笑,“今天很愉快,希望下次还能再见,朗基努斯。”

    说完,这个男人微微欠身行了个古代贵族的礼节,转身走了,当他走到街角时,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缓缓驶了出来。

    “快走。”天启招呼扬沙匆匆离开这里。

    “朗基努斯大哥,刚才那个是什么人?我感觉他怪怪的。”

    “我也是,所以我们离他远点,虽然我感觉他也许是个反抗者,但面对这种身份的人如果没有确切的保障,就尽量不要招惹。”

    “你那么厉害,难道还怕他吗?”

    天启低头看了扬沙一眼,又说教起来:“你要知道,我们现在的目的是要联系到这里的反抗者,如果提前引起了骚动,就只能逃离这个地方。虽然并不困难,但这样一来我们基本就不可能再次潜入这座城市了。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考虑它的后果,明白吗?”

    “知道了,朗基努斯大哥。”

    天色已经不早,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住下,打算明天再街上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如果不能,就只有去永远万能的消息场所——酒馆了。

    ……

    华贵的马车缓缓地在野狼城的大道上行驶着,那个优雅的中年男人坐在里面就好像坐在自己卧室的雕花大床上一样平稳,他正在阅读手上拿着的几页纸。

    如此宽敞的马车如果只坐着一个人似乎有些太浪费,所以现在他的对面还有一个穿着银色斗篷的人,这人看起来很强壮,手上的肌肉如钢铁一般坚硬且分明,一看就是常年作战之人。

    “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罩在银色斗篷里的人开口道,声音十分淡漠,仿佛有一种金属的质感。

    “要放长线,才能钓大鱼,否则只钓起来一条小金鱼我可不满意。”

    “这条鱼还不够大吗?他可比整个暗陆四个行省十八个地区里所有的叛逆加起来还要大!”那人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起伏。

    “稍安勿躁,里维斯阁下,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穿着斗篷的里维斯盯着他看了一会,终于又恢复了淡漠的声线。

    “希望你是对的,余烬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