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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浩语出惊人,竟然要带着秦沁澜去那个土匪村。
秦沁澜有些迟疑的道:“真的要去那个村庄吗?”
从之前的经历就能看出来,那个村庄里几乎没有好人,全部都是素质低下的刁民。
穷山恶水养刁民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尤其越是偏僻的地方,无人区没有文明社会的束缚与管制,心中的恶就会无限放大。
“只能去那个村庄,我们现在的位置相当于半无人区,方圆百里估计都没有什么人烟,如果我们没有目标的乱走,估计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
陆小浩摊了摊手,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倒是去哪儿都无所谓。
但带着老秦那就不能乱走,毕竟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在无人区徒步行走有多么的困难陆小浩可是深有体会。
秦沁澜一个娇生惯养的贵族女人,几乎不可能吃的了这种苦。
所以他们必须前往那个村庄,至少目的明确,只有三十公里的路程,哪怕徒步三十公里已经很困难,但至少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在无人区里乱闯。
虽然那个村庄里几乎都是土匪,但陆小浩却完全不怕。
如果那个村庄里的人不识趣,陆小浩不介意好好收拾他们一顿。
“老秦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没有人能欺负你,豺狼猛虎都不怕,何况是一群刁民。”
陆小浩自然看得出秦沁澜觉得去那个村庄不安全,不太愿意去,于是拍着胸脯保证道。
他既然敢带秦沁澜出来玩,那自然就有信心保她万无一失。
秦沁澜闻言笑了笑:“好吧,听你的,那我就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付给你了。”
徒步返回那个村庄,有着三十公里的路程。
这对陆小浩来说没有什么,但对秦沁澜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但没有办法,车子已经彻底瘫痪,只能靠自己走。
陆小浩重新帮秦沁澜化了一个妆,同时自己也化了一个妆。
很快,两个人就直接换了脸。
陆小浩刚刚殴打了那么多的村民,如果他们以原来的相貌过去,估计第一时间就会干起来。所以必须换一副相貌,装成旅人过去。
此次化妆,陆小浩把自己与秦沁澜的年龄微微往上调了一点。
陆小浩看起来像三十几岁的青壮年。
秦沁澜则像是一名二十七八岁的青年女子。
当然,陆小浩没有把秦沁澜化妆的很漂亮,反而刻意丑化,外貌看起来就是一名普通女人。
在无人区,女人把自己化妆的很漂亮,那绝对是给自己找麻烦。
土不拉几甚至有点丑,才不会引人注意。
原来的衣服也不能穿,必须换一套衣服去,以免被认出来。
很快,陆小浩就带着秦沁澜出发,徒步往回走去。
因为有着三十公里的路程,所以陆小浩带的东西很少。
除了必要的手机钱包,几件洗换的衣服,其他就全部是水。
此刻乃是下午两点,正是太阳比较毒辣的时候,水是必带品,甚至比钱都更加重要。
艳阳高照,把大地照耀的金黄一片。
暑假八九月的太阳有多毒辣可想而知,没有走几公里,陆小浩与秦沁澜身上的衣服就被汗水浸湿。
“老秦,你还能行不?”陆小浩望向秦沁澜,有些关心的问道。
看得出来,秦沁澜的体力已经越来越不行了。
此刻已经走了十公里,对陆小浩来说这点路程不算什么,但对老秦来说,肯定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估计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种苦吧。
“没事,还能坚持。”
秦沁澜的脸蛋被太阳炙烤的通红,步伐沉重,越走越慢。
“老秦,要不我背你吧。”陆小浩道。
他看得出来,老秦已经快接近极限,暑期太阳太毒辣,对人的体力消耗也是更大。
如此下去,估计秦沁澜再走一个一两公里就会累趴下。
“背我?”秦沁澜有些犹豫,但很快又摇了摇头道:“不用,我能坚持。”
她倒是不介意被陆小浩背着,但看陆小浩也是一副汗流浃背的样子,她就拒绝了,不愿意去麻烦与连累别人。
虽然秦沁澜没有吃过什么苦,但天生就性格好强,她很少愿意去依赖谁。
陆小浩见秦沁澜不愿意,就没有再说什么。
其实对他来说,背着秦沁澜走完全没有什么问题,跟多背一个包没有什么区别。
毕竟他可是5.0的体质,相当于一头公牛,秦沁澜这点重量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男女有别,背着别人算是比较亲密的行为,不是谁都能接受随便让男人背着。
虽然陆小浩跟秦沁澜接触的不多,但能感觉出她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
既然秦沁澜不愿意,陆小浩当然不能再说什么。
又走了两三公里,秦沁澜的步伐已经有些一瘸一拐,似乎每走一步都有些痛苦。
有时候脚下没有注意,一个踉跄往地上摔去都是常有的事儿。
好在陆小浩眼疾手快,每次都能把她扶住。
陆小浩微微皱眉,停了下来没有继续走:“休息一会儿吧。”
“不用,继续走吧。”秦沁澜微微摇头。
为了照顾她,已经休息很多次了。再频繁休息下去,估计天黑前都走不到那个村庄。
“老秦,你坐下。”
陆小浩没有让秦沁澜继续走,拉着她在一块草地上坐了下来。
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把水倒在毛巾上,示意秦沁澜拿水洗把脸。
他带的水很多,完全不怕浪费。
秦沁澜接过毛巾,在脸上擦了擦,顿时整个人感觉舒服不少。
“把鞋脱了我看看。”
陆小浩指了指秦沁澜的运动鞋,从她走路的姿势就能看出来,估计脚上有着不少水泡,不然怎么可能一直都在歪歪斜斜的走路,每走一步都很痛苦的样子。
“真要脱吗?”
秦沁澜有些犹犹豫豫的道。
“我帮你脱吧。”
陆小浩直接上前就帮秦沁澜脱鞋,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
秦沁澜有些躲闪,但怎么可能躲得过陆小浩。
“小浩,你干嘛呢。”秦沁澜有些尴尬。
陆小浩霸道起来可不管那么多,直接把秦沁澜的鞋脱了。
走了一下午,秦沁澜的脚上竟是没有任何异味,反而有着一股宜人的馨香之气。
陆小浩微微一愣,这是自带体香么?
即使脚上喷香水都不可能产生这种香气。
相反,香水与汗水混在一起,会产生一股相当难闻的味道,绝对没有这么好闻。
陆小浩把秦沁澜的袜子脱了,秦沁澜的小脚亦是出奇的漂亮,五根脚趾晶莹透亮,可爱无比,肌肤白白嫩嫩,像是一块完美的玉雕。
“看什么呢?”
秦沁澜微微蹙眉,这个陆小浩,强行脱她的鞋子就算了,还盯着她的脚一直看。
“没没,帮你检查一下脚呢。”
陆小浩连忙道,说着翻过秦沁澜的小脚丫,果然看见脚底板上有着大大小小七八个透明的水泡。很密集,触目心惊。
难怪每走一步都那么痛苦,脚底这么多水泡,不痛苦才怪。
陆小浩又把秦沁澜另一只脚的鞋子脱了,果然脚底同样有着大量的水平,甚至比左脚都更多。
陆小浩心中很无语,才走十几公里而已,竟然就冒出这么多水泡来,这秦沁澜的肌肤未免也太娇贵了吧。
“你别动。”
陆小浩嘱咐道,然后找来一根草刺,把水泡刺破,把水泡里的水挤干净后,才拿湿巾附在秦沁澜的脚掌上,拿一根绳子系住。
现在没有什么医疗条件,只能这么简单处理一下。
秦沁澜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地任由陆小浩在自己的脚上施为。
“你不能自己走了,我背你吧。”陆小浩道。
秦沁澜这情况,再走下去这双脚可能都要废了。
现在可刚走十二三公里,剩下十七八公里的路程,凭秦沁澜的能力根本不可能自己走完。
“小浩,你能行吗?”
秦沁澜有些犹豫的道,自己可不轻啊。
徒步行走这么长的路就已经够累,何况是背着一个人。
“放心吧,小问题。”陆小浩笑着道。
他别的没有,就是力气大,体力好。
没有等秦沁澜继续犹豫下去,陆小浩把双肩背包放在前面背着,然后把秦沁澜的运动鞋系在背包上。
秦沁澜脚上全是水泡,显然不适合继续穿着闷热的鞋子,反正陆小浩背着她,所以穿不穿鞋都一样。
陆小浩走到秦沁澜面前蹲下来,示意她趴在自己的背上。
秦沁澜俏脸微红,但这一次没有拒绝,双手从后面抱住陆小浩的脖子,身躯前倾趴在陆小浩的背上。
秦沁澜真的不轻,估计有着上百斤。
女人体重不过百,不是平胸就是矮。
秦沁澜身高应该有168,在女生中属于中等偏上的个头。
至于平不平,原本陆小浩也不清楚,秦沁澜的穿着一直比较保守,看不出什么来。
但当陆小浩把秦沁澜背在背上的时候,他立刻就知晓了……不平!一点都不平。
而且不但不平,甚至有些波澜壮阔。
陆小浩都没有料到,老秦竟然这么有料。
背着老秦继续出发,陆小浩脚步轻盈,几乎没有什么压力。5.0的体质可不是说一说而已,莫说背着老秦一个女人,就是背着几百公斤的磨盘都不会太费劲。
没有老秦磨磨蹭蹭地拖后腿,陆小浩的前行速度顿时快了很多。
“小浩,要不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秦沁澜抱着陆小浩的脖子,小声建议道。
陆小浩已经背着她行走了一个多小时,竟然从来都没有停下来休息过。
别说休息,甚至脚步都没有慢下来,始终很快很轻盈。
自己趴在陆小浩背上也很稳,一点都不颠簸。
秦沁澜心中有些奇怪,人的体力终究有着限度,为什么陆小浩的体力这么强?
她可是一个一百多斤的人,换成一个正常男人,别说背着她在杂草丛生的山路上走一个多小时,即使走五分钟十分钟估计都很困难吧。
毕竟这里可不是地面平稳的大街上,而是凹凸不平,上下颠簸的山路啊。
“放心吧老秦,我一点也不累,你这点重量,在我眼里跟一张纸没有区别,百来斤相当于没有重量。”
陆小浩吹牛皮道。
一路上,秦沁澜已经要求休息好几次,但陆小浩都没有答应。
前面因为秦沁澜的缘故,他们走的很慢,现在再不走快一点,估计天黑之前都走不到村里。
此刻,他们已经能够看见远处山脚下的村庄。
现在已是傍晚,夕阳西下,能够看见村庄里有着炊烟袅袅升起,各家各户应该都在做晚饭。
当然,别看站在高处能够看见那座村庄,好像已经很近了。
其实望山跑死马,依旧有着很远的距离。
尤其他们走的是崎岖的山路,徒步过去至少还需要一个小时。
当夕阳彻底落下,黑幕逐渐降临的时候。
陆小浩背着秦沁澜终于走到那处村庄的村口。
“小浩,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吧。”
秦沁澜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村子里那么多人,她有些不好意思让陆小浩背着走。
“自己走什么,你只管听话就行。”
陆小浩淡淡道,他带着老秦出来玩,结果让老秦受这种苦,心中自然有些愧疚。
秦沁澜瞪了陆小浩一眼,没有料到他竟然有这么霸道的一面。
从来都是她在别人面前霸道,什么时候被别人这么霸道过。
她有心训斥陆小浩几句,体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又不是你的附属品,凭什么都听你的。
但张了张嘴,秦沁澜又泄气了下去。换成别人,她或许能威压的住。
但陆小浩……显然不行,他根本不吃她那一套。
混不吝!
秦沁澜心中暗骂了一句。
村里突然出现两个陌生人,自然引起众人的围观。
这个村庄在无人区,属于比较偏僻的荒村,每天人来人往都是这么一些人,彼此都认识,不认识的陌生人出现在村庄里,可是很罕见的事儿。
当然,虽然陆小浩跟秦沁澜看起来很陌生,但也没有人去管他们。
因为今天村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儿,陈狗蛋他们出去干活的时候,被外来人打了。
而且打的很严重,很多人都被打成重伤,全是断腿断手的,尤其陈狗蛋,四肢都被打断了,模样相当的凄惨。
这种事儿,在他们的村子里可是第一次。
毕竟以前都是他们欺负外来人,什么时候被外来人欺负过。
现在村庄里很多人家都是一片哀愁,毕竟男人可是家里的劳动力。
男人重伤不能干活,那么家里的重担就落在妇女与老人的身上。
尤其陈狗蛋的妻子,哭的哭天抢地。
当然,村里没有人可怜她,因为陈狗蛋有钱。
村里很多赚钱的行当都是陈狗蛋在牵头干,大钱都被陈狗蛋赚去了,其他人只是分一点汤水而已。
仇富心理在什么地方都有,在这种文化程度很低的荒村里那就更加严重。
陆小浩带着秦沁澜在村庄里转了一圈,然后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不错的人家,上前敲门。
这户人家在村里应该属于条件不错的那种,有着一座篱笆小院,几间木屋。
“谁呀?”
许是听见敲门声,一个三十几岁的少妇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望向篱笆院子的外面。
陆小浩笑着道:“大姐,我们的车坏了,这地儿荒无人烟,只有这一个村庄,能不能借宿一晚?”
借宿?
那名三十几岁的妇女闻言微微皱眉。
他们这地儿的确人烟稀少,很是荒凉,所以外地人来村里借宿,这种事儿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当然,她是第一次遇见。
作为一个女人,让陌生人借宿在自己家,显然有着重重疑虑。
妇女走上前,上下打量着陆小浩与秦沁澜,见陆小浩背着秦沁澜,不由问道:“你们是夫妻?”
陆小浩微微一愣,没有料到对方会这么问。
但他能够看出来,妇女望向他们的眼神中有着警惕的神色。
陆小浩笑着道:“对啊,我们是一对夫妻,出来旅游,结果车在半路上坏了。刚刚走山路的时候,我的妻子脚崴了,所以我才背着她想来村里借个宿。”
他心中清楚,借宿在别人家,本来就是一件很冒昧的事情。
如果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别人怕是不会答应。
自己跟秦沁澜装扮成一对出来旅游的夫妻,无疑能够大大地打消妇女心中的顾虑。
秦沁澜眼眸微跳,假扮夫妻?这种感觉让她怪怪地。
果然,妇女闻听此言,心中的戒心放下不少。
妻子脚崴了,丈夫能够背着妻子在山里行走,这显然是爱护妻子的一种表现。
这种男人,心地应该不会太差。
“大姐,我们不是白住,可以支付一定的住宿费。”陆小浩道。
那妇女闻言笑道:“住宿费就算了,我们这儿又不是旅店,你们进来吧,只借宿一晚的话,没有什么问题。”
妇女上前打开篱笆院落的门,招呼陆小浩与秦沁澜进来。
农村地方大,屋子也多,所以整理出一间能够让陆小浩与秦沁澜住一晚的屋子很轻松。
当然,妇女只整理出一间能够住的屋子,毕竟陆小浩跟秦沁澜是夫妻,在她看来没有必要整理出两间屋子。何况两间屋子他们家也整理不出来,因为另外一件屋子住着她的公公婆婆。
秦沁澜见此,欲言又止,但最终没有说什么。
在外面,身不由己,哪能要求那么多。
何况自己已经默认了跟陆小浩是夫妻关系,那也就不能去麻烦别人整理两间屋子出来。
“老秦,晚上你睡床,我睡地上。而且我守着你睡也放心一点,分成两个房间我还不放心呢。”
陆小浩凑到秦沁澜的身边,小声说道。
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荒野村庄里,他也不可能让秦沁澜晚上一个人睡。
“嗯。”
秦沁澜闻言微微点头,觉得陆小浩说的有道理。
烧火房里,那农村妇女正在做饭。
经过简单的接触,陆小浩得知她的名字叫宁雨彤。
这名字有点儿小文艺啊,不像是农村女人的名字啊。
毕竟农村女人取名字,可不会取这么文艺的名字,尤其是这种人烟罕至的荒村里。
这种地方重男轻女的风气很重,生女儿取名字也很随意,因为没有什么文化,不是什么艳,就是什么丽。
一些重男轻女特别极端的家庭,生下女儿干脆取名招娣、胜男之类的名字。
宁雨彤?
这种名字在农村里可相当的少见。
而且,宁雨彤三十岁出头的年纪,虽然全身都是农村打扮,皮肤粗糙,脸色蜡黄,但是谈吐却很好,不像是没有文化与见识的人。
莫非是外地姑娘嫁到这个村里来的?陆小浩心中冒出这么一个念头来。
“宁大姐,你哪里人呢?”陆小浩笑着问道。
宁姓妇女闻言微微沉默,却是没有回答,继续低着头做饭,往炉子里添柴火。
陆小浩见宁雨彤不愿意多说,也就没有继续打扰,转身往屋子里走去。
陆小浩没有在这户人家里吃饭,理由是他们带了食物来,不愿意给他们添麻烦。
其实是宁雨彤的婆婆很刻薄,知晓宁雨彤收留了陆小浩与秦沁澜后,就对宁雨彤没有什么好脸色,言语间相当的冷厉与尖酸。
陆小浩见此,当然不愿意带着秦沁澜与宁雨彤一家人混在一起,免得受别人的白眼。
而且让陆小浩有些尴尬的是,宁雨彤的男人不在家。
因为住院去了……
今天刚刚被人打断了一条腿,正在医院里做接骨手术呢。
陆小浩当然不会说她男人就是自己打的,完全装作不清楚的样子,仿佛没有这回事儿。
“小浩,那个姑娘的公公婆婆好过分啊。”
房间里,秦沁澜微微皱着眉头,神情有些不悦。
这家里的一些事情,她自然也是看在眼里。
那个农村妇女的公公与婆婆,哪里是把她当成儿媳妇啊,简直就是当成奴才丫鬟使唤。
一直听说农村里面恶习很多,对待外来的媳妇很不友好,但也没有想到会这么恶劣。
这都快没有把别人当人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