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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你是竹马,我是春花(3)

作者:佛系小白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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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爹。”

    宋颖仰望着眼前如一座大山一样的男人。

    “我的岁意,肚子饿了吗?”

    张天德抱起宋颖,用粗糙的大拇指摸了摸宋颖白嫩的小脸蛋。

    “爹爹今天猎了兔子,今晚给你炖肉吃好不好?”

    “爹爹好厉害!”

    “哈哈哈!爹爹不厉害点怎么给我的岁意猎小兔子呢。”

    不得不说,张天德对这句话很受用。

    “岁意也想和爹爹一样,变得这么厉害。”

    “是吗?那岁意可要多吃点肉,长大之后才能和爹爹一样,变得厉害哦。”

    “爹爹,明日我可以和爹爹你一起上山吗?岁意想去摘漂亮的小花花。”

    宋颖撒着娇道。

    上山,其实才是她这次真正的目的。

    “山上很危险的,岁意乖乖在家待着好不好?爹爹明日会给岁意带好多好多花花回来哦。”

    “不好!”

    宋颖板着张脸,认真道:“我要跟爹爹一起上山。”

    见拗不过这家小闺女,张天德也只好假意答应。

    反正明天他起早一点,等对方醒来,他早就上了山了。

    “好好好,那爹爹明日带岁意上山摘花花。”

    说着,张天德抱着宋颖进了屋,将兔子剥了皮,分好肉后,张天德将一只肥美的大兔子带给了旁边的张婶,感谢对方每日照顾岁意。

    他今天并非只猎了兔子,还有一只白狐狸,活的,非常漂亮。

    他想带回来,给自家女儿做个伴。

    平时他要上山打猎,能够陪伴宋颖的时间简直是少之又少。

    有时候为了猎到野猪或者野鹿等其他大型动物,他还需在山上守上好些日子。

    抛下宋颖独自一人在家,张天德心里别提有多愧疚了。

    所以,才专门猎了一只白狐狸,送给宋颖当礼物。

    吃完饭后,张天德把宋颖带到了院子里的一个小笼子面前。

    “岁意,你看这是什么东西?”

    宋颖眼眸一亮,“爹爹,好漂亮。”

    “是狐狸噢,好看吧?”

    张天德把白狐抱了出来,这只白狐,他是从一个濒死的母狐狸身上抱回来的,在山里养了一个多月,只为把它的野性也消磨掉一些,才抱回来给宋颖当伴儿。

    白狐甩着尾巴,讨好地看着宋颖。

    “爹爹,我们是要把它剥皮吃了吗?”

    在笼子疯狂甩着尾巴的白狐身子一僵。

    难道它还不够可爱吗?

    为什么要被吃掉?

    “不是噢,这是给你当伴儿的。”

    张天德解释道。

    “爹爹,岁意想要大老虎,不想要小狐狸。”

    宋颖皱着眉头说道。

    她这话可是真的。

    她真的想要一只老虎当宠物,一个狐狸,根本帮不上她什么忙。

    想着,宋颖有些嫌弃地瞥了眼白狐。

    张天德失笑,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面子而逞强。

    “岁意,爹爹没有这个能力。”

    老虎这种东西,岂是他一个小小的猎户可以抓得到的。

    宋颖自然也是开玩笑的,抱起小白狐道:“爹爹,那岁意就要这只小狐狸就好了。”

    “岁意给它取个名字吧。”

    “就叫小白吧。”

    宋颖取名字非常敷衍。

    没办法,她是个取名废。

    白狐就叫小白,挺通俗易懂的。

    小白也不嫌弃这个名字,嗷嗷叫着。

    从这天起,宋颖多了个小狐狸陪伴。

    ……

    “岁意姐姐,这是什么?”

    又来找宋颖的张曜璟指着宋颖怀里的小狐狸问道。

    “小白,我的宠物。”

    宋颖坐在阶梯上,淡淡道。

    “好漂亮,我可以摸一摸吗?”

    “可以,但是你不能抓它。”

    虽然知道张曜璟不会随意虐待小动物,但宋颖还是提了一句醒。

    “嗯嗯。”

    摸着软乎乎的小狐狸,张曜璟眼睛亮晶晶的,满是震惊。

    “小白好软,比我的小枕头还要软。”

    “枕头怎么可以和小白比,人家可是毛绒绒的小狐狸。”

    和张曜璟待在一起,宋颖也不自觉地变得有些幼稚起来。

    “嗯嗯。”张曜璟如捣蒜般点头,“小白的毛最软!”

    知道宋颖有小白这个宠物,之后的日子,张曜璟在给宋颖带吃的同时,还不忘给小白带一份。

    又过了四年时间,宋颖已经七岁,而一直跟在宋颖身边的跟屁虫,此时已经去镇上上了学堂。

    其实张曜璟还没到上学堂的年纪,但张见山觉得自己的宝贝儿子就该早点读书识字,所以便让张刘氏带着张曜璟去镇上上学堂。

    这一去,宋颖和他的见面次数越来越少。

    虽然见面少了,宋颖也没有什么感觉。

    她搭起弓箭,一箭射穿十几米开外的麋鹿脑袋。

    “岁意,真不愧是我的女儿,真棒!”张天德一脸欣慰地看着宋颖。

    女儿打猎的天赋比他还高,往后就算他有什么意外,他都觉得宋颖也能安然活下去。

    “爹爹,这把弓好重!”

    宋颖射了一箭就已经气喘吁吁。

    “没事,多练练就不重了。”

    张天德安慰道。

    宋颖:……

    她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按照男孩子养真的没问题吗?

    不过,她也没有太介意。

    “爹爹,我们把这头鹿拿下山去卖吧。”

    “行,这头鹿大概能卖个十几两银子,足够我们岁意做一件好衣裳了。”

    “爹爹,我不要衣裳,我要金子。”

    “小小年纪,就攒嫁妆了?”

    “嗯嗯,我要攒嫁妆!”宋颖认真点头。

    宋颖不打算做解释,自己手上拥有点钱,往后真的旱灾了,她说不定还能买下一些粮食,带着全村人度过一段时间。

    旱灾可是足足有三年之久。

    她要做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树立威望,另一件是攒钱。

    有钱有势好办事。

    “那行,我们去买金子。”

    张天德带着宋颖来到了镇上,给她买了一只镯子。

    卖掉的鹿只卖了十七两,仅仅十七两是没办法买到一只镯子的,张天德自己搭上三十两,给宋颖打了一只四两重的镯子。

    宋颖摸着自己手腕上的金镯,笑得很开心。

    “谢谢爹爹。”

    “你这个小机灵鬼!”张天德点了点宋颖的鼻子,带着她来到了附近的小茶楼吃饭。

    看着眼前的茶楼,宋颖有一瞬间想要像小说中的穿越女那样做生意发家致富,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