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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应战!除匪帮再竖镖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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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万无一失,山大王令二大王和三大王一齐出马,带了五十名喽啰兵,在马队必经之路上设伏,这已经是山寨中接近半数的主战力量了。

    阿修罗马队一入伏击圈,二大王和三大王各领二十人从左右两侧杀出,余下十人看守那二十多个被抓来的青年。按照计划,两位大王合力擒杀对方首领,四十个喽啰兵对付十余名骑士,阿修罗人再强,三个打一个又哪有不胜之理?获胜是没什么悬念的,关键是要尽可能多地生擒对方,然后交由那二十多个“新丁”斩杀,每个人手上都要带血。

    阿修罗族易怒好斗、骁勇善战,鬼族青年是素有耳闻的。可百闻不如一见,真打起来,他还是惊得呆了。

    “束手就擒”、“投降免死”之类的话对阿修罗族来说跟放屁无异,见到土匪,阿修罗骑士们拔兵刃就开打。

    土匪和土匪还不一样,这支匪帮只一百多人,却能闯出不小的名堂,自有过人之处。那些喽啰兵都是悍匪,两位大王更是实力不俗,哪知刚一交战就被阿修罗人死死压制。尤其为首那位女将,使一对超大号车轮板斧,英雄——英雌无敌,一个照面就已经将三大王连人带枪双双劈成两截。

    鬼族青年的兵刃也是斧子,但他走的是轻灵迅捷的路子,他那手斧与女将的板斧相比无论尺寸还是重量都相去甚远,就如同挖耳勺比汤勺,或者汤勺比大马勺。

    土匪越死越多,四十人很快只剩十几个。三打一都打不赢,一对一哪里还有活路!阿修罗骑士有半数带伤,却无一阵亡。女将不数合又剁死了二大王,要知道,以实力而论二大王还在大王之上,是真正的山寨第一高手啊!显然,这伙阿修罗骑士并非普通的阿修罗人,否则怎敢仅凭十余人押运两车重要货物?

    阿修罗族,男的身丑面恶,女的却体端貌美。那些骑士们个个怒瞪双目,无情地收割着土匪的生命,暗绿色的皮肤都仿佛散发着青森森的煞气,说不出的可怕。那女将容貌极美,身材更是丰满火辣,当时天气寒冷,她却穿得格外清凉,一身兽皮背心、战裙,裸露着大片肌肤。只可惜,当时鬼族青年哪里还顾得上欣赏她的面容和身姿?

    感到恐惧的何止他一人?负责看守他们的十名喽啰兵早已吓得面无血色,其中一人猛然发出一声怪叫,掉头就跑。

    女将右手举起板斧向他们的方向一指,娇声喝道:“鼠辈胆敢劫我军资,一个都不要放过,统统宰了!”

    “是!”众骑士齐声应答。

    其中一人从背后拔出标枪,挥臂投掷,标枪划出的竟不是抛物线,而是如流星赶月般笔直射出。一声惨叫响起,标枪正中逃跑那匪的后心,自背而入自胸而出,带着一道血线钉入前方树干,那匪立时毙命,脚步却兀自未停,又奔出数步才最终倒地。

    余下九个看守喽罗兵吓得傻了,个个觉得双腿麻木,不可控制地颤抖着,任凭心里如何想逃,却就是迈不开步。

    鬼族青年终究是拘魂学院的高材生,率先冷静下来。逃?他虽自负于轻功,然而看那女将胯下战马格外神骏,未必能快得过对方。再说,就算自己侥幸逃生,那些同被抓来的年轻人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看他们丧命?

    向女将解释自己这二十来人是被绑被逼被胁迫的?她会信吗?就算会信,乱战之中哪里有时间让她冷静下来听自己解释!

    女将一双美目已经杀得血红,单人匹马冲了过来。鬼族青年毫不怀疑,以她展现出来的恐怖杀伤力,只需要一次冲杀,这二十多个可怜人至少也要有一半变成冤死鬼。

    生死关头,他来不及再多想,一咬牙取斧子在手,脚踏迷踪步迎了上去。只要拼命抵挡女将片刻,旁人便多几分逃命的机会。

    或许是被绝境激发了潜力,他的轻功施展得淋漓尽致,身法快捷如电,身形变换如烟,几个起落已冲到女将马旁。

    轻松连斩两位山大王的女将显然不会将余下土匪放在眼里,没想到敌阵中居然有这等轻功高手,一时疏忽被对方扑下马来,二人摔成一对滚地葫芦。

    鬼族青年右手中是坚硬的斧柄,左手中却是无限的圆润软弹。他呆了一呆,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将俏脸上满满的惊愕才醒悟过来,原来这一扑之下,自己的左手无巧不巧地正按在她的右胸之上。

    “啊!抱歉……”他低低说了一句,立刻撒手,一骨碌翻到一旁,连退几步才站定,持手斧严阵以待。

    开玩笑,双方本来就敌对,自己又唐突了美人,人家不玩命才怪!

    事后每每忆起那一幕,他都不禁摇头苦笑——生死攸关的时刻,自己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道歉。其实别说他是无心之过,即便是“攻敌要害”的故意为之,也不能说他有什么错,活命要紧啊!

    作为一个男性,他也曾后悔——自己那一扑之时,左手是成掌推出的,若是成爪抓出该多好啊!不过想想那球体的雄伟规模,单手成爪只怕还真的无法掌握。

    本来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将,在他退开后愣愣地以“大”字形又躺了几个呼吸的时间,才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一个鲤鱼打挺站起了身。乌溜溜的大眼睛喷射的火焰表达一个“怒”字,淡淡铜绿色的脸庞上浮现的红晕诉说着一个“羞”字。

    让鬼族青年意外的是,预料中女将如雌虎发疯般的情急拼命并未出现。那女将武艺高强,心志也颇为了得,既然不杀他难消姑娘心头之恨,那么她就要稳扎稳打,不给他可乘之机。

    于是乎,这一女一男,一个攻得犀利,一个守得严密;一个力大招猛,一个闪避灵活。二人功力悉敌、武艺相当,竟斗了个旗鼓相当。

    鬼族青年却心下暗暗叫苦:人家还有得力帮手啊!

    那些阿修罗骑士已经基本杀光了在场的喽啰兵,他们清楚首领豪放骄傲的性格,若是以众击寡围攻鬼族青年,定然为女将所不喜,便留下几人看守大车,分几人在女将身后助威掠阵,其余几人则冲向鬼族青年那二十多个同伴。

    投名状是纳不成了,眼看他们就要向阿修罗人纳上自己的头颅,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震天怒吼,尘头大起。

    原来结义三兄弟各自拥有一件本命法宝,三件法宝气息相连,二大王和三大王一死,大王的法宝上便现出两条裂纹。他知道是两位把弟出了事,大惊之下点起寨中所有兵马急急赶来。

    虽然还有一定距离,但女将心下明白,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在土匪的援兵赶到前拾掇下鬼族青年了。只需一两位部下相助,她立时可以让他命丧斧下,可她的骄傲不允许她这么做。他辱自己太甚,这心结只有一对一亲手将他斩杀才能解开。

    眼前这年轻男子手段硬得很,土匪援兵又足有百来人,若再恋战,即便最后能胜,自己的手下也必伤亡惨重。

    女将决断甚快,微一思索便勒令部属停手,护着大车先撤,她亲自断后。

    阿修罗骑士训练有素,令行禁止,立刻掉转马头,将两辆大车护在中间,快速离去。

    女将力灌右臂,一记重斧将对手震开,怒喝道:“今日且住,他日再见,我定取你项上鬼头!”

    她要住手罢斗,鬼族青年自然求之不得,哪里还会追击。

    女将重新上马,从容离去。驰得远了,她又勒马回头,恨恨地瞪了鬼族青年一眼。她的表情除了既羞又气外,还多了份鄙夷的内容,那自然是在无声表达:如许身手,大好男儿,竟然自甘堕落混迹匪帮,徒然自误。

    鬼族青年惟有苦笑以对。

    阿修罗人一离开,二十多个年轻人就围住鬼族青年纷纷道谢,他可以说是大家的救命恩人啊!

    大王将至,鬼族青年没工夫与众人交流,抓紧时间打扫战场。这一战十分凶险,但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拘魂学院第一名的成绩并非毫无意义,原来自己的实战能力竟然真的不弱。当日被三十个土匪包围时,他若是经验更足、见机更快,在对方使用毒气喷雾前就作反应,或逃跑或发难,对方决计拿不住他。总之这一战过后,他的想法变了,已不满足于仅仅逃跑。

    他在二大王的尸体上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不是钱财,而是所中之毒的解药和强力迷魂香。他还在战场上捡到一块巴掌大的长方形黑色铁牌,上面镶嵌着分别用金、银、铜、钻石、珍珠、翡翠、水晶、玛瑙、美玉九种材质雕刻的九朵莲花,也不知是谁掉落的。

    对大王来说,这一次损失不可谓不惨重。听了众人叙述的交战过程,他认识到鬼族青年是个人才,决定着力培养他来接二大王和三大王的班。

    回到山寨,鬼族青年暗暗观察等待机会,忍了两天,才在行动前将自己的计划告知了那二十多人中他较为信任的几人。

    在星月黯淡的深夜,他悄悄出屋,干掉了哨兵,然后摸向大王的住处。他那几个同伴则分别前往喽啰兵的几个住处,用迷魂香将睡梦中的喽啰兵尽数迷得人事不知。

    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迷魂香对付大王。那是个惯用迷药的家伙,自身抗药性定然极高。就算能迷倒他,那便是生擒,擒后再杀的话他自忖下不去手,杀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俘虏有损武德。直接动手好了,这谋财害命的匪首死有余辜。“纳投名状之旅”虽然凶险,却让他重拾了信心:大王的实力比二大王稍逊,二大王在女将面前又毫无还手之力,而他能与女将打得难分高下,照理来说大王绝不是他对手。

    实事果然如此,他冲入大王的房中将其唤醒,又将睡在他旁边、被他从附近村落掳来的一位女子打发出去,才堂堂正正地以一柄手斧与大王的单刀过招。虽然他的打法不如女将的那么有杀伤力,也只用了不到十个回合便将对方斩杀。作恶多端的大王,终于恶贯满盈。

    匪首伏诛,匪兵悉数被擒,个个被五花大绑丢进寨中牢房。

    被绑来山寨的除了他们这二十多人外,还有不少厨工、仆役和一些供匪徒淫乐泄-欲的女子,大多来自附近的几个村庄。鬼族青年将寨中钱财大半分给他们,令他们各归家乡。没想到最后剩下十几个人不愿离去,他们或是无家可归,或是认可他的能力为人,觉得跟着他混有前途。

    鬼族青年自己的前途还没着落呢,这可犯了难。他思来想去加众人集思广益,最终决定学人类的路子成立公司大伙一块做生意。得自山寨的钱财在分给离去众人后所剩不多,当启动资金的话精打细算倒也勉强够用。

    做什么生意是个问题。或许是短暂当过一段时间匪的缘故,各人心中暴力因子被激发,又因为成功剿灭了山贼而收获了信心,自以为就算是干无本钱买卖也足可立身。不过,问题在于他们都非恶人,对政府对百姓都下不去手,真要干只能是去“黑吃黑”,这无疑太过危险——菜鸟碰老贼,“吃黑”没把握,“被黑吃”却很可能。

    不过,在漂亮地干过先前那一票之后,平淡的生活方式已难以满足他们对刺激的追寻。怎样才能刺激得又合法又占理又能赚钱呢?于是他们改变思路,自己去“吃黑”,变为帮助别人不会“被黑吃”——他们准备经营镖局!

    定下未来大计后,兴奋的众人稍作休息便一道上路,离开前点起一把足以把山寨烧成灰烬、消去一切痕迹的大火。

    那个黎明对官府所在县城中的所有人来说注定是难以忘却的。当第一抹光明到来时,城头上的守军吃惊地看见,城外的小树林里,上百棵平日看惯了的树在那一刻格外的不同——每棵树干上都五花大绑着一个昏昏沉沉的土匪喽啰兵,还有一棵树的枝条上挂着一个圆滚滚的包袱,后经查验,里面装的是某位山大王的首级。

    “兵不血刃”地剿灭一支恶名昭彰又实力不俗的匪帮,地方官的政绩簿上自然会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地方官得了便宜后是否还卖乖,对于真正做了这件事的人们来说没什么所谓,实实在在的为民除害足够让他们感到快慰。

    几年时间过去了,孤独谋生的汉子们终于团结在一起凭借自己的双手挣出一个踏踏实实、硬硬气气的生活。鬼族青年深受众人爱戴,早已成为团队中不可动摇的老大。只不过,他们的生意做得半死不活,日子有所起色,但仍然显得艰难、清贫。归根结底,他们的家底太薄。

    恶灵越狱,冥府悬赏捉拿,那赏金相当可观啊!这对生意渐入困境的他们来说是不能错过的机会,若能多挣几份赏金,他们就可以扩大生意规模、招募更多人才。

    于是,鬼族青年带领大部分手下来到荒木岭,设下埋伏,轻功了得的自己当仁不让地承担引诱恶灵入彀的任务。

    一直走背字的鬼族青年这一次总算运气不错,制定的计划只差一点便实现了。所差的一点,自然是自己辛苦引来的恶灵却一头撞进特别部队怀里。不过,偶遇特别部队,更代表了他运气不错啊!

    几年来的际遇,对他来说充满了无奈。经营镖局只为了糊口,他最大的心愿是成为拘魂鬼或者加入冥军啊!这心愿在冥界是没法实现了,可神族或许能提供一个相似的机会呢!特别部队最大的特点便在于其成员不限种族啊!

    他这一生中,为难他、欺侮他的人不少,就是还没遇到过贵人。也许,这支特别部队就是能令他时来运转的贵人!无论如何,这机会他定要争取!他要用事实证明给抛弃了自己的前女友看,只要给他公平的平台和适当的机会来展现自己的本事,他便可以收获想要的生活、赢得属于他的荣耀!

    他回忆着、思考着,走回了埋伏处,同伴纷纷现身相见。他把大伙召集到一处,说了自己的想法和决定。

    他把那二十七个收魂袋和三个项圈塞到副手怀里,让其收进储物囊。他诚挚地说道:“咱们生意始终没有大的起色,究其原因,一是没钱,二是没路子。有了这些来换赏金,至少一年内兄弟们不必为钱发愁了。至于路子,要靠我们自己去打通。大家都知道我一直以来的心愿,这次对我来说可能是最好也是最后的机会,我说什么也要争取一下。倘若心愿达成,我便是神族旗下军官了,以后便没人敢轻易欺负咱们。我要是能混出名堂,对咱们的生意也只有好处。我虽然是追求个人梦想,但绝不会忘了各位兄弟,终究会回来与大家相聚,咱们共同的梦想可还没达到呢。倘若事不能成……我灰头土脸地回来,希望兄弟们别嫌弃我……”

    “大哥说哪里话!成与不成你都是我们大哥!”

    “没错。兄弟们在哪儿,哪儿就是大哥的家,既然是家,大哥啥时候想回来,家门永远为你敞开!”

    “二哥、三哥、各位兄弟,老九我申请多看门。以前我嫌留在镖局里气闷,喜欢出去走镖,以后却要多干守大门的活,说不定大哥回来时正赶上是我站在门口呢!”

    “哈哈哈,九弟放心,没人抢你的。不过你运气从来比我差,这第一个看见大哥回家的殊荣,只怕要落在你七哥我的头上!”

    “做兄弟的虽然不舍,但大哥遇到机缘,大伙都为大哥高兴。”

    “咱们谁没有过梦想?只是没有机会,当初混得一个比一个惨。大哥有机会,要好好把握啊!”

    “大伙都会想念大哥的,盼着与大哥重聚。不过,大哥你下次回家,可只能是为了探亲而归啊……”

    “瞧你说的,难道咱大哥在那特别部队还能混不下去?真是岂有此理!”

    “就是!冥府和冥军有眼无珠,不用大哥是他们的损失。可咱大哥走到哪儿都是人中龙凤,在神族的部队也定能混得出人头地!”

    “神族比鬼族强大得多,拘魂鬼算个屁!以前鬼族不用大哥,以后大哥穿着神族军官服色而归,哈哈,这不是打那些衙门口的脸吗?”

    “啪啪啪!打得好生响亮!”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鬼族青年直欲落泪。

    也有几个人想劝他回心转意,被他的副手,也就是团队中的二当家拦住。二当家年纪较长,当初被绑上山寨前经历也很丰富,然而数年来将鬼族青年为大伙的付出看在眼里,对他早是心悦诚服。

    “大伙什么都别说了。老大,你走到哪里都是我们的老大,我就一句话:在你回来前,我必定跟兄弟们一起守好咱们的事业。”

    三当家在一旁笑道:“光守成可不行,还要进取。老大回来时让他对咱们刮目相看。”

    “正是!”二当家说着给了鬼族青年一个大大的拥抱,“老大,常回家看看。”

    鬼族青年点点头,抖着双臂与众人一一拥抱。

    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走了!”

    不回头,是因为他不愿被人看见自己发红的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