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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辰曲出了大殿,先寻御前侍卫去传达魔君的命令,然后出了羽阴宫去寻自己的部下。
柏松叛乱之事被火速平息,不过善后工作仍有许多,她带来的人大多在忙碌着,却有三人无所事事。三人所着服色与冬辰曲的相近,只是黑色战袍上的图案多用银线绣成而非金丝,显示他们的级别较辰曲为低。而在配饰上,魔王多用白金,魔将多用黄金,而他们多用紫金。不过作为魔王的部属,他们要比魔将的副官高上半个等级,那些家伙只能用到白银。
其中一人,怎么看都有些比例失调:身子略胖,面部却有些尖嘴猴腮;双臂偏长、双手偏大,然而双腿偏短、双脚偏小。生着墨灰色肌肤的他,似觉光线刺眼,眯缝着一双青黑色豆眼,一双短腿以膝弯处挂在一棵大树中部的树枝上,把自己倒吊起来。他像荡秋千一样前后晃荡着身子,嘴里咿咿哑哑、嘶嘶呀呀哼出难听至极的曲调。
树下,又一人正一圈又一圈地绕树而行。他身躯粗壮,四肢却太也细长,像一大坨猪肉上插了四根麻秆。他石青色的肌肤上苍青色的体毛浓密,一双豆青色的大眼睛圆溜溜、凸鼓鼓,若说倒挂之人的眼珠小如豆子,那么他的眼珠少说也大如李子。他抬头叫道:“死蝙蝠,你能不能不晃了?晃得人迷糊。”
倒挂之人反驳道:“你才转得人眼晕。不是我说你,只有驴拉磨才这么转呢。”
“我这不是无聊嘛。咱哥仨巴巴地赶来,图什么?有架打呀!可柏松已经被抓,楮楠又没造反,这第三军团中哪里还有咱们的对手?”
“无聊?那转磨磨也不是你个臭苍蝇干的事,你应该去吃??。”
“你他妈怎么不去‘喝血血’?”
“你的血是臭的,喝这个我还不如跑人界去来碗豆汁。”
“我的血?你是没能耐喝到吧?来来来,跟外人没打成,咱俩比划比划。”
“兴趣不大,怕你那苍蝇腿儿不禁掰。不过你说的没错,找不到对手欺负弱小确实没劲,聊胜于无,咱俩玩儿玩儿吧……”
倒挂之人说着就要往下跳,却听得头上一人喝道:“仕魂、麹俑,你们两个能不能安静些?皮子太紧的话,怎么不去求辰曲大人给你们松松?还有——你们自身的饮食习惯都那么恶心了,就不要再贬低我最爱喝的豆汁了。”
仕魂抬起头——其实准确地说,处于倒挂姿势的他是“低下头”——向上看了看说话之人。那人有着煤黑色的肌肤,身材高大瘦削,生着一双丹凤眼:常人眼白处,他是铅灰色;常人眼黑处,他由外向内一圈金黄一圈铁黑,中央是银白色,瞳仁却是赤铜色。这眼睛的颜色也太过诡异了吧?即便如此,三人之中仍以他的外形总体来说比较正常。不过,他说话嘶嗄,嗓音倒比仕魂的更加难听。
“戈弋,你不无聊吗?你怎么能不觉得无聊?”仕魂看着一直站在树冠最高处枝头上、一直眼望羽阴宫方向、一直本身一动不动只随枝头摇曳,还一直吹着凉风的戈弋,心中不无羡慕——这家伙怎么就耐得住寂寞、忍得了无聊。
树下的麹俑不阴不阳地来了一句:“他当然不无聊。心里装着辰曲大人,他‘有聊’得紧。”
仕魂低下头——其实是抬起头,看麹俑的目光中充满了怜悯。这家伙在魔军中是出了名的爱招惹人,拿人类的话说就是“欠”。
戈弋有了动作——他低头看向麹俑。他那好似镶了金色黑色两道边的白色眼珠,原本还能看见中央的一点红色,可这一下他瞳孔疾缩,乍一看上去好似一张阴沉如锅底的大黑脸上只有两颗白眼仁,确实挺可怖。同时,他的声音也冷了下来:“我该算你是在挤兑我,还是毁谤辰曲殿下?若是前者,我一笑了之。若是后者……我不介意让大人座下三卫将变成两卫将。”
“哟哟,你要自杀?有什么想不开的?”
“牙尖嘴利,姓麹的,你就这点本事吗?”
麹俑叫嚣道:“姓戈的,别以为我怕了你。你要打,我奉陪,不过我脑子不好使,你先说说明白——我哪里毁谤辰曲大人了?”
戈弋正色沉声道:“殿下是天下第一美好的女子,我等凡夫俗子漫说非分之想,便是与她相提并论也不配。你那般说,便是玷污了她的清誉、诋毁了她的美好。”
麹俑愣了一下,随即跳着脚道:“谁玷污、诋毁辰曲大人了?谁敢!谁他妈敢这么干,老子把这王八蛋一撕两半,再撕六瓣……”
戈弋又不乐意:“提及殿下之时,话语中不得带有粗词脏字,免得污染殿下芳名。”
好账头!仕魂心里暗挑大拇哥,不过他可是倒挂着的,所以这拇指必然朝下:一分为二,二分为六……老麹啊,你不是脑子不好使,你是脑子有病……难道你不知道老戈最爱哪两样?难道你不知道,其中豆汁开得玩笑,而殿下开不得?你何苦招惹这个疯子?若是打起来,你以为他会摆出和你切磋武艺的架势吗?他要是判定你对殿下不敬,那绝对是要跟你玩儿命的!你还不能说他重色轻友……呸呸呸!怎么能说辰曲大人是“色”呢?要是让戈弋知道我的如此形容,哥们算是为你两肋插刀了——他必然暂时放过你,先找我拼命啊……应该是“你不能说他心里没有袍泽之情”,一码归一码,多半他会先将你宰了,然后提着你的苍蝇脑袋去找殿下领罪……不对,他不会这么干,因为他知道那会让殿下因纠结于“到底要不要杀他为麹俑抵命”而陷入两难境地,而任何使辰曲大人为难的人和事都是他不能容忍的……最大的可能是,他先杀了你、取了头再自杀,却让我割下他的首级,带着两颗脑袋去找大人,给你报丧、替他请罪……我靠的嘞,咱哥仨能不能不玩儿得这么重口味啊?
仕魂是真的“挂”不住了,短腿一勾翻身站上了树枝。他的位置在其余二人之间,他们打起来他首当其冲,可他除了暗暗叫苦也别无他法——总得拦着他们啊,没头苍蝇和阴狠乌鸦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打定主意,若是拦不住这一头蠢猪和一头疯牛,就先帮蠢猪合力擒下疯牛再说。其实三人实力都在伯仲之间,正常情况下谁也奈何不了谁,可是架不住戈弋这头蛮牛一碰上对辰曲大人不利的事就暴走啊!暴走状态的戈弋就仿佛魔气没有上限、体能没有极点、血液没有穷尽、神经没有痛感,剩下那哥俩单打独斗谁也不挡不住啊!
对戈弋来说,辰曲大人怎么跟疯牛病毒似的……如果让戈弋这样的家伙参加运动会、比武会什么的,那么辰曲大人这样的存在绝对得算“禁药”……
等等……病毒?禁药?
嘶!
仕魂倒吸一口凉气,心虚地瞟了一眼戈弋。幸好“读心术”这种奇功早已失传,他不会知道自己如此形容殿下……
四大魔王各有核心部下,说起来大概以冬辰曲手下这三个不着调的最为奇葩,仕魂自己都替大人觉得不值……要知道,自己三人,可是在广大魔军中贡献出了三条歇后语的——
表示拒绝:麹俑的臭嘴——没门!
形容太监:仕魂的思想——无边(鞭)!
描述状态:戈弋的暴走——无敌!
其实,这“贡献”,真的,很丢脸……
“臭苍蝇,你那张臭嘴真令人厌恶,常在外面给殿下丢脸。殿下有大气量,我却是小心眼,今儿我手脚痒,就代殿下管教管教你!”
“贼乌鸦,你嚣张个屁啊!真以为你会暴走就刀枪不入了?别说你不会施展‘不死金身’,就算会,只要不是色盲就看得出你顶多算是‘半死黑身’。今儿我心情好,帮你拾掇拾掇——你不是动不动就‘打鸡血’么?哥们拔了你一身黑毛,让你这黑羽鸦变成秃毛鸡!”
嗖——
啪——
乒乒乓乓……
“贼乌鸦,你臂也无力、腿也酸软,昨晚忙活什么了?偏偏大爷不喜欢什么堂堂正正、公公平平,就爱‘趁他病要他命’,今儿就打你个生活不能自理,我打、我打、我打打打!”
“杀!”
“麹俑!你妈了个巴子的能不能少说几句?打架都闭不上你那破嘴……戈弋!香蕉你个芭乐!你还真下狠手啊……”
乒乒乓乓……
“老子是苍蝇,老子是苍蝇!讨厌的贼乌鸦,讨厌的贼乌鸦,一定要被苍蝇——杀死!杀死!杀死……”
“哼!”
“哎、哎、哎!你们俩瞄准点行吗?别往我身上招呼啊……”
乒乒乓乓……
“死蝙蝠,真他妈碍事,给老子死一边儿去,不然等老子解决了贼乌鸦,连你一块儿揍!”
“滚!”
“臭苍蝇、贼乌鸦,你俩行!真行!给你们俩‘农民’拉架怎么闹得老子跟‘地主’似的?蝙蝠不展翼你们真当我是老鼠啊?也别‘斗地-主’了,来来来,算我一个,咱们来个‘三国杀’!”
乒乒乓乓……
“咦?”
“嗯?”
“哦?”
天怎么突然黑了?
一个巨大的黑色气罩突然凭空出现,将他们连人带树一起罩住,以三人之能,居然无法提前察觉,察觉后又完全无法躲避、摆脱。
这罩子虽是由魔气构成,却仿佛铜浇铁铸一般,无论是声是光都被完全隔绝,罩外的一切都不能渗透进来分毫。
气罩之内竟然还有第四个人的气息。戈弋等三人所在之处乃是草场,只那一棵孤树,周围无遮无拦,可他们谁也没瞧见来者是在何时、从何处欺近的,其身法之快简直匪夷所思,若是敌人,只怕联手可抗魔将的三位高手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突遭变故,他们自然立刻罢斗,却无人惊慌,因为眼前这一幕他们很是熟悉——有一个人,当她想与三人秘密交流,可周边人多眼杂唯恐隔墙有耳,或是太过空旷无物遮挡有心人视线的时候,往往便会祭出这巨大黑色锅盖般的气罩。
那人伸出一只素手,扣指轻弹,一道紫光自一枚紫色指甲飞出,到得罩内最高处猛然一爆,形成一个明亮的圆盘光源,好似一颗紫日——不,它浑圆晶莹,光滑无冕,更似一轮紫月。霎时间,罩内的空间被照亮,到处弥漫着紫色。这个颜色,他们当然不会感到陌生。
果然,来者正是有着一头紫发、一双紫眸、一对紫唇的冬辰曲。
有了光明,便能看得清清楚楚,之前笑骂无忌的三人全都绷紧身形换上恭谨神态。对于身前的女魔王,三人都是一般的钦佩崇敬,忠诚也不分高下。
不同的是,“死蝙蝠”仕魂心中多了三分“怜”。他心眼最多、心思最密,最能体察冬辰曲深藏心底的孤寂,甚至隐隐感到她命运中的悲意。别看他眼神不济,却是魔蝠之体,天生具有超强的感知力。这种感知并非来自五感甚至第六感,而是完全超过他甚至是任何人理解范畴的、不可控的被动信息获取。仿佛天地间飘荡着无数隐形的柳絮,旁人看不见摸不着,他却能够接收,其中的一小部分携带有各种各样的信息。然而,他无从选择,只能被动地等待某一片柳絮会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落在他身上,其中是否有信息、又是怎样的信息,他完全无法掌握和选择。就这样,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他对冬辰曲主动的关怀却在无意间获取了她命运的信息。命运本就玄之又玄,涉及未来、充满变数,没人能够将之完全解读,他只是有种莫名的感觉:她的命运,走在消极的轨迹、暗藏负面的信息。说不幸,是因为他必须独自承受这个秘密带来的煎熬,他不能想象麹俑和戈弋若是得知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说幸运,是因为命运并非完全不能改变,有一定程度的预判总是好的。可惜,他了解辰曲,知道她生命中的难关在那里,让他郁闷的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身影连她自己都无可奈何,对此事他更是无能为力,只好代她唏嘘。
“臭苍蝇”麹俑心中多了七分“惧”。到处惹是生非、招猫逗狗的他,胆大心不细,谁都不怕唯惧冬辰曲一人。连魔君他也只是敬“畏”,还达不到“惧”的程度。因为魔君对他只是“君”,高高在上,而她才是“主”,是自己人。这就如同人类小孩子犯了错,怕的会是家长和老师,却绝不会是国家元首、三军司令——我和你差着十万八千里,我够不着你,你也管不到我。还好有辰曲存在,麹俑在她面前如老鼠见了捕鼠猫、苍蝇见了苍蝇拍,否则他会更加无法无天。其实,他的个性和作派让很多人讨厌,但内心世界却同样丰富深刻,只是除了仕魂、戈弋以及辰曲外,无人理解罢了。辰曲再强大,也改变不了她是个年纪比他们三位部下还小的女子的事实,是女子就会让麹俑这等强悍的男子心生保护欲,何况她还美好得如他邻家的小妹——不,暗地里,他根本就当她是他自家的小妹。他对她的惧意中,其实只有三分是怕她责罚,更有七分是怕她对自己失望、因自己难过。
“贼乌鸦”戈弋心中多的,是十分的“爱”。其实三人都爱辰曲,只是另两人的是敬爱是爱戴,而他的爱,要复杂得多——不,应该是单纯得多、纯粹得多,也简单得多。他曾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极深,不想却被仕魂和麹俑洞若观火。不过一般情况下,关于这一点三人都会心照不宣地大装糊涂,反正他自己从来就不求结果,那二人其实也不知该怎生面对。
“你”、“们”、“很”、“闲”、“?”……
四个大字和一个符号,飘浮在三人眼前。黑色魔气凝成的字体一时不散,在一片灿烂的紫色背景下显得十分醒目,就如同用黑色白板笔在白板上书写一样清晰。
三人大感尴尬和惶恐,面面相觑,讪讪地难以回答。
冬辰曲也没想真的责备他们的“内讧”行为,白如雪、莹如玉、腻如乳、嫩如酥的左掌,好似白板擦一般,挥左臂轻轻一抹,字迹便消失不见。
然后,她又伸出右臂,以食指在刚才那片空间继续书写。
这一次写的是一大段话。字数既多,字型便小,她又刻意放慢速度以楷书书写,更显得字迹娟秀隽逸。以指代笔还能有如此书法造诣,若是战神第九镇主将若愚在此,怕是要拊掌叫好,将她引为知己。当然,不动笔墨而动刀枪的可能性也很大。只不过若愚乃文士主将,或曰强悍书生,其笔墨便等同于刀枪。
眼下,辰曲却有对牛弹琴、明珠暗投之嫌。
“朗琴?那是什么琴?”麹俑眼中是大片的“〇〇××”,好不容易看到连着两个字自己都认识,可又不明其意,忍不住叫了出来。哦,不可会错意——他眼前浮现的不是什么打了马赛克的景象,他小时候教书先生说过的:不会写的字先用“〇”或“×”来代替。暂被代替的,他后来也没几个学会,倒是这“〇〇××”的用法记得深刻。
戈弋撇嘴冷笑:“一共俩字,你错了一双……”
仕魂摇头苦笑:“是‘郎瑟’啊,一个人的名字。”
这二人虽然完全不懂欣赏书法,至少字还认得全。当然,若辰曲图快,以行书、草书来书写情况就难说了,那可真叫“欲速则不达”了。
知道了名字、种族、经历、体貌特征以及辰曲凭其口音大致判断的籍贯,要找到这个叫郎瑟的家伙应该不难,何况戈弋三人不仅个人能力突出,更是辰曲最重要的部下,顶着“慊死魔王”耀眼名头洒下的光辉,不管要办什么事、查什么案、拿什么人,魔界各府衙各军营无不倾力配合。不过,大人所写的“找到”究竟该怎么理解?找到他之后呢?
“当场击杀?”——戈弋除了爱慕辰曲、爱喝豆汁外没什么爱好,以殿下之名义、为殿下之需求、守殿下之荣耀、护殿下之安危去杀人,实是他松快筋骨、喜快心灵的第一等赏心乐事。
“带走拷问?”——充满恶趣味的麹俑则对严刑拷打这类事情有独钟,折磨人、摧残人的手段层出不穷。既然是手段,就必须勤研多练,要不然手该生了,手艺会落下。
“抓回下狱?”——仕魂觉得那人对殿下明显很重要,所以把他带回来交给辰曲大人发落的可能性最大。绑架这项业务他可是很擅长的,包括策划力和执行力。
辰曲右手写下四个词:抓人,夺宝,带回,见我。想了想,她又添了三个字:别伤他。
三将躬身领命。辰曲左手抹去所有字迹。
用写字来与人即时交流,实在不便,哪怕是魔王也觉得有些厌烦。于是辰曲不再书写,右手食指的指肚蜻蜓点水般在自己嫩薄的嘴唇上一沾即离,而后轻摇手指。再点了点晶莹的耳朵,微微摇头。最后伸直蜷起的其余四指,右手成掌横着在纤柔的喉颈前一拖。
三将瞧得明白:此事机密,不可外传,不入外耳;此事要紧,若有个一差二错,自己提头来见。
辰曲撤去气罩,脚尖一点地面,化为一道电光飞回羽阴宫去了。她心情压抑,边飞边想:郎瑟啊,你命不好……多少年了,我努力避免回忆到你,可惜,魔君陛下需要的东西不巧在你手中,我不愿想到你也不成了……到了做个了结的时候吗?这一劫,你是躲不过去了……
戈弋的心情也有些怅然,望着辰曲离去的方向怔怔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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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魂伸出极长的胳膊,拍了拍戈弋的肩膀:“咱们三个当中,论飞行速度以你最快……”
“那也未必……”
仕魂没搭理麹俑,继续道:“辰曲大人这速度,啧啧,真是快啊。就算是你,也追不上。”
麹俑“脑子的病”还算有救,听出仕魂一语双关之意,忙把没说完的半截话咽回肚子里,也伸出细细的手臂,拍了拍戈弋另一侧肩膀:“哥们,别看了,再看就真长在眼睛里拔不出来了。”
这次戈弋却没着恼,苦笑着收回眼光,扯开话题:“大人交代的事可不能办砸了,咱们这就出发吧。”
仕魂点头:“咱仨分头行动,搜索范围更大。”
麹俑提议:“打个赌吧,看谁先找到那个朗琴——郎瑟。”
戈弋道:“这样吧,不管你俩谁先找到他,我都请你们吃顿好的。”
麹俑添了舔嘴唇:“好久没蹭你的饭了啊……”
仕魂心眼却多,眼珠一转:“老子可不喝豆汁!”
戈弋道:“怎么?你只吃焦圈就芥菜疙瘩丝儿?不怕太干、太齁么?”
那二人对望一眼,对戈弋道:
“如果是这样——”
“还是你先抓住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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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乐月寒,魔将凌骴、鹰鸷和血衅,以及第十二军团长貂貉,得冬辰曲派人传召,皆以最快速度赶至羽阴离宫,分别入殿领受魔君命令。五人来而复去之后,魔君的部署便告完成。
明良的失手在他意料之内,在他意料之外的,是特别部队与十三太保间的比武。的确,那场比武造成了特别部队战力的损耗,但他不会为此欣喜。打来打去,特别部队与十三太保以及陈尔诺与鬼束千夜之间,竟然打出了交情,这对魔君来说可是弊大于利的。
这一次的行动声势浩大,其实他却并没报太大期望。杀得掉陈尔诺最好,杀不掉也没什么,他已经沉寂得太久,到了该发些声音、做些动作的时候了。闲着也是闲着,权当和对手下了盘大棋,暂时的输赢都无关痛痒,玩一玩嘛,既为娱乐自己,更为抻练对手。
当然,这次玩儿得有点大。他很清楚,无论能否对特别部队造成杀伤、对灵城造成破坏,这次派出的力量必然难逃全军覆没的命运,但是,这样的损失他承受得起,甚至从某个不为人知更不可告人的角度上看,承受损失的其实并不是他。他个性阴狠却沉着冷静,并不好赌,尤其是不喜将赌注设得过大,他宁可放弃高回报,也要规避高风险。赔本的买卖他是不做的,这次也是一样,别看玩儿得大,其实有赚无赔,区别只在于赚多赚少。
对灵城的袭击将于七日后发起,届时在神界会出现一个天赐良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拖住战神十镇赴人界助战的脚步。预知?不,魔君修为再高也做不到掐指一算预测未来,前知五百年那是学识储备,后知五百载那是纯属扯淡。巧合?不,魔君对“运气”、“意外”之类的东西半点好感也没有,他只喜欢牢牢掌控全局的感觉。一切,都是他早就谋算好的,一切,都会按他计划的时间表进行。
魔族行事如机械般精准高效,既已安排妥当,余下的事情便不用他再操心。现在,他可以舒舒服服地到寝宫里再次陷入沉睡了。
羽阴宫的居住条件还是很不错的,安全问题也不用担心,宫中自有那伪装成太监的魔族文章二老在守护,暗中还有仙族的童宿二仙潜伏。善谋之人大都多疑,他也不例外,他百分之百地信任他们吗?答案是否定的。但这并不会被他视为安全隐患,因为他知道,在自己沉睡时,辰曲会寸步不离、不眠不休地守在寝殿门外。
果然,冬辰曲坐上宫门外的一块大石,取出她心爱的箜篌,手指虚拨琴弦,无声地弹奏着。任何时候,她首先考虑的都是魔君,哪怕相距已颇远,哪怕琴声只有轻柔动听绝无嘈杂噪音,她也怕当真演奏会搅扰了他的休息。
四大魔王各有所好,音乐便是冬辰曲最大的爱好。这架箜篌,陪伴她度过了无数个默默守护魔君的寂寞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