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小叔叔 >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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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着吴思源那场不合时宜的酒后表白,他们三个整个假期都没聚到一起过。周宏远与吴思源单独见过一次,两个人依旧约在了学校门口那家劣质的冲剂式奶茶店里,吸着两块五一杯的色素茶,满嘴的糖精却压不住心中的苦涩。

    他们不咸不淡地聊着各自的假期生活,说着对高中的憧憬,却谁都没提起过郑明坤。郑明坤是直男,最喜欢女生不过的那种直男,这点没谁比他们俩更清楚了,所以再怎么谈起,也是无益。

    聊着聊着,两个人都不太能说得出话来,酸楚之气哽到了嗓子眼,到最后,只能是相顾无言。离开奶茶店后,两个人交换了个拥抱,像以往千百次一样,站在十字路口分离。

    看着吴思源的背影,周宏远心中想着,其实自己才是那个更绝望的人。他不仅爱上了男人,他爱的男人不仅是个直男,更是养自己长大的叔叔。哪怕他们彼此都知道,他们根本就没什么血缘关系。可有些东西,并不是血缘二字就可以概括。

    他和程毓隔了太多,隔了久久的十年岁月,隔了遥远的j城与周镇,隔了鸿沟难跨的一代人,隔了同,性,恋与异性恋。他们之间原本就是周宏远的一厢情愿,结局更是可以猜得到的一片枉然,他本不该抱有幻想,更不该自寻烦恼,可命运与感情就是这样毫无道理,将他们牢牢捆绑,却又看不到希望。他离不开程毓,也放不下情.欲,这无望的感情让他痛恨,又令他痴迷。他找不到出路,更得不到解脱,唯有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负重前行。

    八月中旬,程毓终于得了休假,叔侄俩一合算,打算一同去厦门旅游,临去了却恰逢南方大雨加台风,两个人对着天气预报接二连三发出的橙色预警面面相觑,旅行告吹,只得在家里当两条咸鱼。

    程毓问,“后悔之前没自己去么?”

    周宏远却摊了摊手,“有什么后悔的?你不去,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程毓不置可否,心道周宏远这些日子愈发会哄人起来。他也是从十五六的年纪走过来的,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又有哪个不喜欢出去玩呢?

    好在程毓这一个周的假期也不是全无意义,行里的房子分下来了,跑跑建材市场与精装公司,也是收获满满。

    程毓不懂装修,最后选了个全包的装修公司,挑了个顺眼的样板,便当起了甩手掌柜,全权将装修大计委托给装修公司。虽比自己来贵了不少,却好在省心省力。

    如今,程毓早已不是那个初出茅庐、初入社会的小伙子了,凭借着出色的专业素养和踏实肯干的性格,薪资和评级都稳步上升,短短三年,便成了zt银行省行风险部的骨干员工,不止如此,风险部主任薇姐还不止一次的许诺,下次行里内聘副主任,一定率先考虑程毓。

    其实程毓对升职加薪没太多的追求,他本身就是个物欲极低的人,够吃够喝便可以了,再多的东西,他并不追求。如今行里分了房子,薪资又还算丰富,他便再没其他要求。反正他本就是误打误撞进了这一行,虽不讨厌,却也谈不上喜欢。只不过,他认真负责的性格摆在这里,业务能力又强,虽不曾有意争取,却也在不知不觉间,成了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开学前,程毓给家里配了电脑,一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工作需求,二来则是为了方便周宏远以后的学习。十四中有计算机课,周宏远也曾到机房里实操过,可学校里笨重的大脑袋计算机,全然与家里这薄薄一块儿屏幕不同,他兴奋极了,待程毓装好机子后,小心翼翼

    地捯饬了一整个晚上。

    周宏远是有***的,却因为上网机会少,只加了玩的比较好的几个朋友和班级群,这下家里有了电脑,才后知后觉乐此不疲的加了好些同学。

    临近开学了,周宏远与郑明坤聊了一次,周宏远刻意没提起吴思源,郑明坤却一直叨叨个不停,翻过来调过去就那么一句话,这小子真是有毛病。

    周宏远知道,郑明坤这样一个铁血直男,必定是理解不了他们这类人的,更何况是自己的好兄弟一直喜欢自己,这对郑明坤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冲击。他知道,郑明坤其实是在乎吴思源的,可这种在乎,却远不是吴思源想要的那种。

    相较于其他高中,省实验开学较晚,卡着九月一号报到。报到那天,学校门口停了满满两排的车,长长地队伍,一直排到了下一个街区。车中走下来的孩子在家长的簇拥下走进学校,而那红纸黑字的分班信息,在他们眼中则如同无物,片刻不能引起他们的驻足。这些有权有钱的显贵子弟哪里用得着任人分配,所谓的随机分班,在他们这里,不过是一个笑话。

    周宏远却没这样的好命。他挤在榜单下,一排一排的小字细细扫过去,终于在最后一张纸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上天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在他名字的最下方,赫然写着孔德诤。

    他又前后看了一遍班级的花名册,上面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写着,整个班级里,他认识的就只有孔德诤一个。

    周宏远心中烦躁不堪,他皱紧眉头,回头往教学楼走的刹那好巧不巧碰到了后面凑过来看榜的同学,他随口说了句“对不起”才往前看去,而他眼前的,正是榜单上的孔德诤。

    两个人皆是一愣,谁都没理谁,过了片刻,周宏远轻笑了一声,自顾自地先行离开了。

    当初转班以后,周宏远也曾见过孔德诤许多次。十四中学生不多,低头不见抬头见,小小一间校园,总有数不清地擦肩而过。可他却总是刻意的忽视掉那个人,正如同那个人忽视他一般。如今,他们双双考入了同一所高中,又分入了同一个班级,再想视若罔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只不过,时隔近三年,孔德诤与周宏远在冥冥之中形成了巧妙的对调。如今的周宏远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矮瘦干枯的农村小孩,如今的他个头超过了一米八,长期打篮球让他身体强健有力,而孔德诤虽清秀依旧,却始终没能抽起个子来,当初虽不觉什么,如今看俩,则是矮小而瘦弱,过分白的皮肤让他整个人都病怏怏的,看上去轻轻一撞就能摔倒一样。时间治愈了周宏远的怯懦和软弱,而爱赋予了他勇气的外壳。如今的他,再不必忍气吞声,无时不生事,遇事不怕事才是他人生的信条。

    周宏远的班主任姓于,是个精瘦的男人,莫约三十多岁的年级,却头发稀疏,零星的生在铮亮的头皮上,眼球向外凸起,如鹰一般的扫视着整间教室,整个人精气神儿饱满,甚至一副甲亢的模样。

    于老师“咣咣咣”地敲了几下黑板,在众人的惊慌与唏嘘中,将规矩大声吼了出来。胆小的女生几乎吓得****的,而再过大胆的男孩子,也不敢在这样的情势下与老于目光相接。老于普通话不好,说得一口s省东北方的乡音,落在周宏远耳朵里,模模糊糊地,嗡嗡嗡连成一片,听不真切。周宏远仔细辨别,终于弄懂了十之一二,而那十之**,则是在没了办法,只得作罢。

    短短两个小时的接触,周宏远就看出了老于的性格,与同位对了个充满苦逼的眼神,心中皆想,这三年可有的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