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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天

作者:长卿还成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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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睡了整整24个小时,此时的吴楚之怎么可能还能睡得着!

    昏迷了大半个月,似乎将他这么多年欠的睡眠给通通一次性补上了。

    现在的他,精力非常旺盛。

    吴楚之很想下床,去楼下恣意的奔跑,体会外面空气的清新,可他也知道小舅那奇葩的神经反应,只能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

    医院的夜晚,也别想着有多平静。

    特别是外科的病房。

    虽然华西医院有着独立发达的院前、院中急诊,可那相当于是个流动的摊位,一旦病人病情稳定下来,便会往住院部里送。

    毕竟作为华国西南最硬的龙鳞,华西的床位,哪怕是急诊,也非常的紧张。

    于是深夜的住院部,其实很是热闹。

    外面推来了一床病人,送进了隔壁的三人间。

    而后便是一阵争吵传来。

    车祸的八卦,传入吴楚之的耳里,不过此时他却没有理会。

    此刻的吴楚之很忙,忙着翻看脑海里那三份记忆。

    同源同种的两份,他其实没有什么兴趣。

    既然是平行时空,那么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并不一定会在自己身上发生。

    而且,时间线也不对,分叉点是高考的考场。

    更何况源头的那货是重生的,从重生的那一刻起,命运便和自己这一世没有了关联。

    燕大……

    吴楚之心里狠狠的一揪心,而后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他心心念念的燕大校园生活,平行时空里的吴楚之却完全没有珍惜,大一还没开始便开始了创业。

    没意思。

    没有共同的经历,也就没法共情。

    人就一辈子,活那么累做什么?

    而且,感情经历一片空白,你这是骗鬼呢。

    不知道观众最爱看的便是狗血的爱情故事吗?

    差评!

    吴楚之骂骂咧咧的退出了这两份记忆,在脑海里搜索着第三个光团带来的记忆。

    翻看记忆,犹如看电影一般。

    不同的是,吴楚之就像是在看电脑上的小电影一般,可以随时暂停,也可以快进和快退,如同上帝视角,很是惬意。

    谁的青春不恣意?

    生活在70年代的漂亮国,大卫斯文森也曾如当时的婴儿潮一代的年轻人一般,受着嬉皮士的影响。

    向往自由,无拘无束。

    吴楚之一边批判着漂亮国那个年代年轻人的放荡不羁,一边津津有味的快进着翻看斯文森的过往。

    有点刺激啊,他专门手机千度过斯文森的过往。

    毕竟是名人,辉煌的经历很容易查找。

    此时照片上的斯文森一派学院教授风,笑得很是温润儒雅。

    可在他脑海里的斯文森,年轻时却是风流成性,笑得浪荡猥琐。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便是斯文森学生时代最好的注解。

    不过想起季老爷子的日记,吴楚之也了然了。

    都是人,七情六欲一点也不缺。

    别神话,别贬低。

    谁也不比谁高尚多少,漂亮的姑娘,白花花的大腿,谁不喜欢?

    空旷的教室里有着青春的痕迹,歪脖子树下有着心灵的懵懂,玉米地里有着时代的记忆,青空下的礁石旁有着年轻的浪漫,汽车旅馆里有着躁动的灵魂。

    忽地,如同摁下了遥控器上面的终止键一般,吴楚之皱起了眉头,若有所思的仔细回放起来。

    他突然觉得,大卫斯文森,和他很像。

    吴楚之倒没有自负的认为自己会与斯文森一般,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投资人,而是斯文森的情感经历,给了他很大的触动。

    他甚至认为,如果自己不做一些改变,可能会和斯文森一般,抱憾终身。

    斯文森和他的一生挚爱艾玛,在高校毕业那天而正式相识。

    1973年7月15日,是大学的毕业酒会,校园生涯转瞬即逝,青春悸动下的少年少女们,都想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和学生生涯告别。

    斯文森也是如此,借着这份躁动,他穿过层层人群,寻找能渡过最后狂欢与浪漫之夜的尤物。

    他的目光锁定了艾玛,一个来自普通工薪家庭的聪慧女孩。

    斯文森不知道的是,艾玛实际上从一上大学,便不可自拔的暗恋上他这个帅气夺目的校园风云人物。

    见到斯文森的主动搭讪,艾玛虽然表面波澜不惊,但是内心确是欢呼雀跃。

    直到派对结束,意犹未尽的斯文森提议送艾玛回家。

    一进门,醉醺醺的他就吻上了艾玛,直接进入了正题,就像对待他过往的女朋友们,只想渡过这漫长的夜晚。

    可艾玛不这么想。

    而紧张的艾玛突然叫停,躲进了卫生间平复着自己激动的情绪,精心的打扮着自己。

    其实在斯文森眼里,艾玛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生,穿着打扮土土气气,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本来是借着酒劲随便玩玩,可是发现好像艾玛当真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穿上衣服离开。

    而这时,准备好的艾玛突然从卫生间推门而出。

    激情戛然而止,虽然有些尴尬,但俩人坦陈的聊了聊。

    艾玛说自己没有经验,担心让斯文森失望。

    斯文森被艾玛的告白感动了,但艾玛确实不是他钟爱的类型,与其一时激情后再也不联系,不如成为单纯的朋友。

    俩人约定以后每年7月15号见面,就这样,青涩的艾玛和老练的斯文森赤裸的躺在床上,却什么都没做,一夜相拥而眠。

    而这个决定,影响了两人的一生。

    从这之后每年的7月15号,俩人都会相约见面,有时也会在床上躺上一天,聊着彼此的境遇。

    友谊以上,恋爱不满。

    一年后,斯文森去到了大象国,去找寻着自我,艾玛搬进了都市的小公寓里。

    虽然生活拮据,但她依旧对自己的写作梦想充满了希望。

    为了谋生,艾玛只能在餐厅里当服务员,生活有着诸多的不如意,她经常会打电话向斯文森倾诉。

    可是电话另一头的斯文森日子却过的风生水起,身边的美女不断,作为一个天赋聪颖的金融人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

    所以,他根本无法对艾玛的苦恼感同身受。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斯文森依然游戏着人间,而艾玛却内心迷茫不知所措。

    在这些年中,他们每年都会在7月15号这一天,见到彼此,在见面时双方还会聊一些彼此的近况以及生活中的趣事。

    在这些年中,他们有经历过人生中非常快乐的时光,也有面对过现实冷酷的一面,有走上巅峰的时刻,也有落入低谷的时刻,不管是什么样的时刻,双方都在彼此身边陪伴着。

    有一次,斯文森带心情不好的艾玛去旅行,两个人在海边裸泳,艾玛深情款款想要表白时,斯文森却不愿将心就这样停留下来。

    他说:“我们是不一样的人。”

    年轻的心怎能轻易停留?

    当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想着不要这么快就进入,等着下一个更好的出现,可惜等来等去也没有遇见。

    有着自知之明的艾玛一笑掩盖尴尬,既然不爱了,艾玛也没有就此停留自己的脚步,土里土气女人也有魅力四射翻盘的时候。

    当艾玛忙着写作,一心想着出版小说,每天坚持游泳,而斯文森陷入了迷茫。

    在华尔街,对于天才而言,金钱来的太容易了,精神上充满了空虚。

    有一个偶像曾经说过:“没有人会红一辈子,今天你很厉害,但不代表你每天都很厉害。”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命运不是我们自己能掌握的。

    斯文森年少时就像一道亮丽的光,但这道光如同流星,划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如同艾玛对着斯文森表白一样,生活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

    你被捧得有多高,摔得便会有多狠。

    很快的,斯文森遭到了致命的打击,他所控盘的基金出现了投资方向的失误而被迫清算。

    命运总在捉弄着相爱的两个人,却很少会给他们机会再次相拥。

    不过,斯文森却是极少数的幸运。

    有些人一辈子就只有那么一次的缘分就此离散,但是他们却在上演着知己的戏份。

    十五年的时间,一次转身,她自卑地对他自负,这十五年在各自的轨道上生活,只有迷路的时候才想起对方说话,结果她是我的好朋友,结束后很遗憾。

    艾玛经历了另一段爱情,没有太多的心动,而斯文森和富家女结婚,婚后有一个孩子,但是富家女却和自己的同学好上了,最终离了婚。

    而艾玛被男人发觉自己曾经写过的诗是关乎斯文森时,认清了现实,分了手。

    两个人过着自己不同的生活,这两个不相交的人生轨迹如此奇怪,爱到最后才知道最重要的人在自己身边。

    就这样两个人又开始联系上,此时的艾玛成熟有魅力,身边有大把的俊杰追求着,而斯文森却落魄不堪,甚至可恶的皱纹也悄然而至。

    就在斯文森转身离开,心里祝福时,却听到女人的声音,回头一看,意外的惊喜来临,没错,是艾玛。

    两个人在一起不需要太多的话语,彼此却在错过,等待,失去,守望,度过前半生。

    艾玛的深情只给了斯文森,但是该走的时候不会死命的抓住不放,而斯文森一生都在寻找那份安全感,喜欢了很多人,唯有在孤独失落时才会记得有艾玛的存在。

    两个人用最好的朋友形式相处,但在深爱的时候也爱的明白。

    斯文森如愿和艾玛走到了一起,可惜没有等到他们愿望成真的时候命运就在艾玛的身上戛然而止,艾玛回家途中意外的车祸离开了人世。

    看到这里的吴楚之叹了一口气,他们之间既不是友谊,也不是单纯的恋爱,是超越恋爱的爱恋。

    以灵魂伴侣的身份偷偷地爱着对方,但他们没有愚蠢的等待,还是各自进行自己的生活,该吃吃,该睡睡,该爱爱。

    他们之间的等待就像切断、理性混乱的联系,这种联系不模糊,给吴楚之更多的感觉是神圣的。

    艾玛执着于现世安稳,相夫教子写作,而斯文森却刚好相反,不甘于现状总想突破却不得不在现实低头。

    正是一次次的想要拥有彼此,又一次次没有成功,才会有更多的机会让自己成长,跌跌撞撞中才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浪子想要的是周边莺莺燕燕,可是,失去后,平静的思考,唯有艾玛深深的吸引着他。

    吴楚之的脑海里出现这那个所有7月15号的温暖细节,眼泪也不自觉的滑落出来。

    不知是他的,还是属于大卫斯文森的。

    多少红颜为傻逼,

    多少傻逼不珍惜,

    待到红颜薄命去,

    空留傻逼忆往昔。

    在脑海里破口大骂后的吴楚之冷静下来,感情这东西不知道是不是拖来拖去后,都这么的不得善终。

    原本是可以成为恋人,彼此却希望成为朋友,就这样相处了20年,等到了对方的单身,才有了真正的爱情,但又如此短暂。

    岁月不饶人,就像是滂沱的泥沙俱下,每个人都有愉快生活下去的理由。

    我们也很少去遗憾,毕竟没有这么多的时间,或许在某一天的清晨,回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爱慕你,或者是曾经有一个人你爱慕着,但只差一点点就在一起。

    那一点点也许就是美好的一面,一旦打破那一点点就回不到过去的时光。

    这种情况下,该不该去打破?

    好好珍惜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惊喜和意外哪个会先来临,生命给予我们发现美好的东西,也给予我们在错误中改正的机会,但上帝不会时刻眷顾着我们。

    吴楚之忽然明白了,现实中,错过了就没有重来的机会。

    但让他为难的是,他既不想红玫瑰变成朱砂痣,也不想白玫瑰化作白月光。

    这两朵玫瑰,他都想要。

    只是可惜,这个社会,并不允许。

    若人生没有初见,自然也就没有秋风悲画扇的事情发生。

    翻看记忆,也是消耗脑力的。

    吴楚之闭上了眼睛,在脑海里轻轻的说了一句,“别了,我的桃花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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