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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当平先生赶到丽小姐家里时,玄关的大门并没有锁起来吗?”
青海川棠突然想起了这个细节。
平正辉微微惊讶了一下。
“没有,我去的时候就是开着的。”
此时,益户丽抬头解释道:“那是我打开的。在一片黑暗当中,我靠着摸索,好不容易逃到了玄关那里,然后就把门打开了。”
说完后,她突然愣了一下。
捏着下巴思索着,“当时,我好像看到了什么。”
这似乎,成了一个关键线索。
“你看到了什么?”
“快点想想。”
目暮十三和白鸟一前一后的说到。
平正辉似乎是慌了,连忙出声道:“你们别用问犯人的口气说话,好不好?”
只是从旁观者的角度而言,或许是一个护妻的好丈夫。
这时,小兰似乎发现了什么,连忙招呼青海川棠过去看看。
那个马桶盖发型的人,左手的小拇指跟无名指,都用绷带包着;戴着眼镜还留胡须那人,左手无名指上贴着创可贴;而那个戴墨镜的男人,一直都把左手插在裤兜里。
看起来,似乎都像是在避免,留下左手无名指指纹的样子。
“我知道了。就把他们三个找来,要取指纹还是什么的,都随便你们。这么一来,就可以确定强盗犯是不是在这里了。”
平正辉的语气,似乎有些生气的样子。
“由我邀请来的朋友,是不可能会有什么可疑人物的!”
众人被他如此激烈的反应,吓了一跳。
“可是,柯南他好像,已经跑进去问他们三个了耶……”
也得亏毛利小五郎不在,不然柯南的小脑袋,又得吃一记爆炒栗子了。
在柯南出来之后,目暮十三连忙询问其结果如何。
“绑着绷带的那个人,是打棒球时吃萝卜干;贴着创可贴的人,是被家里的门夹到手指头;把手插在口袋里的人说,那是他的习惯。”
手指由于意外戳到球,导致手指受伤,关节红肿,形似萝卜干,故球场上流行将其称为吃了“萝卜干”。
是手指受到外界强烈的冲击,而产生的一种运动伤病。
“对了,他还说他之所以会在室内一直戴着墨镜,是因为他长针眼,所以看起来很逊。”
听到了这里,益户丽突然惊呼了一声,似乎想起了什么。
“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当正辉他跑进来救我的时候,我有看到,犯人的右眼当时,长了针眼!”
难道,犯人就是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吗?
不,不对。
普通的针眼大概2至3天左右就能够完全愈合了,但是如果是特殊的针眼,大概需要7天左右才能完全的愈合。
而平正辉敢走强盗犯的时间,距离现在已经半年,不可能现在还没好。
“你对强盗犯的声音,没有什么印象吗?在他放话说什么,总有一天会算账的时候,你有听到对吧?”
益户丽的确是听到了,不过……
“他戴着露眼头套,声音听不太清楚。”
平正辉也说道:“而且,要是很特别的声音,她早在半年前,就会告诉警察了。”
此时,房间的门被打开了。
“目暮警官,会场的工作人员说,差不多该进行仪式了。”
“我知道了,那就准备开始吧,我们马上就会赶过去的。”
说完之后,平正辉就带着益户丽想要离开。
面对目暮十三的呼唤,平正辉全然不顾。
“总而言之,我们一定要按照原定计划,举行婚礼。担心的话,你们警察的人,也一起来参加婚礼。把眼睛放亮点盯着不就好了?”
说着,就推着益户丽往外走,走到门口后,平正辉又转身说到。
“反正,我认为那个强盗犯,是绝对不会来的。”
说完之后,门也被他关上了。
“等一下啊!平先生——”
可惜,目暮十三的声音还是慢了一步,最终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目暮警官,随他去吧,反正凶手,已经找到了。”
青海川棠突然说到。
“找、找到了?”
目暮十三回过头看向她,表情显得有些惊讶的样子。
“是啊。”
说着,青海川棠低头看向身旁的柯南,笑道:“柯南,现在把毛利叔叔的推理,转述给目暮警官吧。”
“呐小兰,要去一起参加婚礼吗?”
青海川棠又看笑着看向了小兰。
婚礼啊,怎么可能顺利进行下去,因为新郎就是那个强盗犯之一啊!
礼堂之中,大家都纷纷站在位置旁,等待大门开启的那一刻。
神父也在十字架下等着他们,或许是宣誓誓词,也或许是……审判罪恶。
大门终于缓缓的打开了,无数阳光涌了进来。
在宾客们热烈的掌声中,一个男人带着新娘走上了红地毯,来到了新郎平正辉的面前。
“给我等一下!”
宾客中,不知何时突然冒出一个戴着头套的男人。
“半年不见了啊……”
说完后,头套男“呵呵”的笑了几声。
宾客们害怕得躲到了一旁,神父见状况不妙,也急忙跑开了。
新娘此时躲在了平正辉的身后,看上去很是害怕的模样。
头套男来到了他们面前。
“逮捕他!立刻逮捕那个男人!”
就在目暮十三一声令下后,两名警员想要上前,却在这时,他亮出了一把菜刀。
对着身后的警察说道:“不要轻举妄动哦。我早就知道,有警察混进这里了。”
说着,又转身用刀对准了两位新人。
“不用担心,等我把他们两个都宰掉之后,就会离开了。”
平正辉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反而哈哈大笑了几声。
“请不要继续演这种烂戏码了,刑警先生。”
他的脸上,露着自信的笑容,语气也很是笃定。
没错,这人的确不是真正的强盗犯,而是千叶假扮的。只是,为什么平正辉会如此确认呢?
青海川棠微微笑了一下,果然中计了啊。
千叶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戏还要继续演下去的。
“少蠢了,我可是半年前闯入那个女人家里的——”
平正辉笑了一下,“如果你们是打算开玩笑,再不适可而止,就只会更难堪而已。因为再怎么样,你也不可能是那个强盗犯啊。”
目暮十三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了千叶身旁。
“你为什么会知道呢?你怎么知道这个男的,不是那个强盗犯呢?”
平正辉表情呆滞了一下,“为、为什么?”
“半年前,当你急忙跑到丽小姐家去,打退那个强盗犯的时候,她家里应该是一片漆黑才对。我想,你应该无法判断他的体型什么的。”
平正辉解释道:“是声音,因为之前听到了那个人的声音,所以……”
目暮十三笑了一下,“之前不是才说,强盗犯的声音并不特别,所以没什么印象吗?”
“我是刚才看到的啊。”
平正辉维持着镇定,“有个声音跟这个戴着头套的男人一样的刑警。”
目暮十三故作惊讶了一下。
接着问道:“是在哪里看到的啊?”
平正辉很是自信的样子,甚至还有些得意。
“这我记得,应该是在这栋建筑物里头,应该不会猜错吧。况且我们的朋友当中,CIA不会有人开这么恶劣的玩笑。”
目暮十三点点头,“确实如此。”
“这个男的是我手下的刑警没错。可是很奇怪啊,我手下的这位千叶刑警,之前一直待在提无津川的仓库那边,刚刚才赶到这里。”
就在说话的空隙间,千叶摘下了戴着的头套。
“什、什么?”
平正辉露出惊讶的表情。
现在,其实不用再继续追问,就可以确信,他就是那个强盗犯之一了。
为什么说是之一?
因为,提无津川仓库被杀死的那名男子,其实就是平正辉的同伙,他抢先一步下手,杀死了对方。
所以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收到不知名礼物的时候,平正辉会这么大胆的直接拆开它了。
其实还有一个决定性的证据。
在一片漆黑的环境下,益户丽还能看见犯人右眼的针眼,就说明当时进来解救她的平正辉,手上拿了手电筒。这也就说明,早在赶过去救人之前,就已经事先知道,那栋房子里的电源线路,全部都被人给切断了。
所以说,平正辉就是那个强盗犯的同伙。
“你之所以会背叛同伙,救了丽小姐,是因为原本只是为抢劫目的接近她,结果最后却动了真情,对吗?遭到你背叛的同伙,对你撂下狠话之后离开,一直在等待报复你的机会。于是你故意引诱那名同伙进入你家,让他看见你电脑里,更正为今天这个日期之前的资料,好让他误以为婚礼,是昨天举行。”
“昨天你找到了为了报复你,而穿着正式礼服在这里,四处寻找是哪个会场的同伙,假装要他听你解释,将他诱骗到提无津川边的空仓库去,然后杀了他。我应该没说错吧?”
种种证据下,也没有了再狡辩的意义。
“是啊,差不多是那个样子。只不过我之所以救这个女的,是因为跟她结婚,可是比杀掉她,更有赚头啊。”
平正辉现在的模样,哪有之前的温柔体贴,更多的是不屑。
“你竟然还敢这么说!”
千叶似乎想要冲上前去,但是被目暮十三拦住了。
“我针对这点,跟同伙解释了好几次,但他就是听不进去。我觉得麻烦,所以干脆宰了他。谁叫他是个除了开金库之外,什么事都不会做的笨蛋。”
他的语气和表情,皆是充满了不屑。
青海川棠很想说,其实开金库还是挺厉害的。虽然她前男友教过她,但很可惜的是,因为天赋不行,所以没学会。
“就好像是……”
平正辉突然换上了一副凶恶的表情,“你们这些警察一样!”
说完之后,他突然跑了过去,似乎想要抢夺千叶手中的菜刀。
此时,青海川棠飞起就是一脚,一下子将他踹到了墙上。
“吵吵什么,真是的。”
青海川棠擦了擦手,看向已经陷入昏迷的那人。
场上似乎静了几秒。
青海川棠愣了一下,似乎反应过来什么,尴尬地笑道:“那个,我觉得还是先把他抓住,才是眼下最重要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