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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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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八九点钟的太阳,是日里最温暖的时候。既驱散夜的寒冷,又不显灼热。

    然而,如此温暖的太阳,却照不到正在玩游戏的刘瑾。

    “你好老板,请问69号机在哪里?”

    一黄袍加身的外卖员,急冲冲的跑到吧台前,不失礼仪的问着69号机的位置。

    吧台里的女子,已经不是昨晚的那个小姑娘了。换成了另外一个身材圆润、有些婴儿肥,名叫朱莉的女孩。

    面对送餐员的寻问,朱莉用手指了指刘瑾的方向。“在那边。啰!就是那个人。”

    网吧里时常有人叫外卖,见惯了的朱莉也不稀罕,顺手指了指69号机的位置。

    “谢谢!谢谢!”

    谢过网管之后,外卖员小步快跑的冲了过去。

    “你好先生!您是刘先生吧?这是你点的外卖,祝你用餐愉快。”

    “对,对,是我。辛苦你了!”

    “不客气!”

    看着送餐员急冲冲的离开,心理有些别样的感觉。

    ‘风雨兼程踏满楼,一个投诉毁所有。你我都是被生活支配的苦命人啊!要是不被上天眷顾,弄不好我也会去当名骑手吧!这份工作是比较辛苦,可至少能把家养活,只是没什么前途罢了!普通人能好好的活着就够了,要什么前途呢!’

    一杯豆浆,一屉小笼包,这就是刘瑾今日的早餐。

    是的!他还不准备去休息,还想在游戏里冲一冲。

    三下五除二,囫囵吞枣的吃掉早餐后,继续砍他的森林雪人,杀他的半兽人。

    嗦~嗦!

    满血状态下的刘瑾,刚走没几步,空无一物的地面上突然窜出一束植物来。植物比他整个人还高,刚从地里冒出来,就给他来了一下,顿时搞掉他四点生命。

    突如奇来的攻击,吓得刘瑾连连后退。

    “屮!还以为是什么怪物呢,原来是食人花呀!伤害这么高,摸一下就弄掉老子四点血。GM是不是调整过怪物的伤害啊?感觉比热血传奇要高出一节。”

    “官方这是准备把人玩死吗?爆率低不说,还TM不卖药水,结果怪物的伤害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还提高了些。要不是老子有运九项链在身,一个人还真混不走。”

    趁着附近没人,刚刚吃完包子的刘瑾立马换上项链。三刀下去,结果了28点生命的食人花。

    死去的食人花,给他贡献了28点经验,但却没爆任何物品,连金币都没有。

    见此情形,他也不气馁,趴在地上挖起尸首来。刘瑾知道,食人花和其它怪物不同,这玩意可以挖尸。

    恭喜你,发现食人树叶。

    食人树叶,制作道毒的必备材料。

    4个食人树叶,外加一个蛆卵、一个蝎子尾巴,可以在炼药师哪里合成一个小分量的黄色毒药。

    黄色毒药又称之为红毒,可以大大降低敌人的防御。不论是玩家,还是游戏中的怪物,一旦中了红毒,物防和魔防都会大打折扣,可以说是道士打宝PK的必备良药。

    除了黄色毒药,还有灰色毒药,又叫绿毒。

    之所以称之为绿毒,是因为中了绿毒的人,从头到脚都会变成绿色。

    其惨烈程度,绝不是一个邻居就能搞定了,弄不好整栋楼的邻居都TM姓王。只有这样的密集程度,才能让人从头绿到脚。

    中了绿毒的人,会因为郁郁寡欢而缩减寿命。

    别看每次只减少几点生命,看起来威胁不大。但在猎杀BOSS的时候,绿毒的重要性比红毒更甚。不但能削减BOSS的生命,还能压制BOSS的自我恢复功能。

    简单的说,若是没有绿毒,想要杀死一个BOSS,难度会高出数倍。

    甚至可以这么说,谁先掌握了绿毒,谁就是第一个杀死BOSS的家族,也将是第一个建立行会的家族。

    由此可见,毒的重要性。

    毒是道士的看家技能,其重要性不比召唤神兽差,不论是在PK,还是打宝升级中,道毒往往都是第一个甩出技能。

    之前遇到的干将家族,之所以四处捕杀毒蜘蛛,也是为了收集道毒材料,好为后面打BOSS做好准备。

    “运气不错嘛!才杀一个食人花,就挖到了制造毒药的材料。这么看来,我的下半身真不用去送外卖了。回忆传奇,你可一定要港住呀!千万不要搞成快餐服了!”

    看着包裹里的食人花树叶,猜想着这玩意能值几个钱。一块,还是五块?又或者是十块?

    ‘算了,反正这会儿也卖不了,等到了比奇城再说。’

    从地图标识上看,此时正处于新手村与比奇城的中间。按照目前的速度推进,再有十来个小时就能抵达比奇城。

    如果只赶路,不打怪的话,或许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能抵达。

    然而,不打怪可能吗?

    传奇的乐趣不就是打怪升级,PK爆装备嘛!

    再说了,一心跑路也是会掉生命的。还不如一边打怪,一边赶路划算。

    半兽人、森林雪人,杀了一只又一只。偶尔还能碰到从地里冒出来的食人花,随便挖点制毒材料。当遇到毒蜘蛛的时候,知其危险的刘瑾,总是绕路前行,躲过这个毒物。

    也不是说干不过毒蜘蛛,只是干它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

    一边清理落单的怪物,一边赶往比奇城。

    等到时间来到下午三点的时候,视野中出现了蛤蟆这个新物种,之前遥不可及的比奇城,已经近在咫尺了。

    右上角的地图中,象征自身的白点,与象征蓝点的比奇城只隔了一丝距离。专心赶路的话,只需十来分钟就能赶到。

    到了这个时候,刘瑾不但升到了4级,经验槽还过了70%。

    在游戏里跑了一整天,结果只升到了4级,连5级都不到。

    别说是私服了,就算放到SD官服,也不可能这么慢。由此可见,回忆传奇的难度是多么变态。

    当然了,难度不是针对刘瑾一个人的,别看他还不到5级,可要是出个等级排行榜,弄不好能进前百名。

    能有这么好的成绩,全靠那条幸运+9的金色项链。

    “哎~总算是快到比奇了,这地图也T**大了。跑了差不多一整天,结果只跑了一半。照此看来,只要脱离了新手村,人数再多一倍也不成问题。”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登录回忆传奇的玩家已经突破21万。增长的速度虽然有所减缓,可这样的数据,不论放到哪个游戏中,都是相当漂亮的了。

    只要数据没有作假,等消息传开后,肯定还会再有一波高潮。

    坐了一整天,不但手酸腿麻,耳朵也被耳麦夹出了印记,碰到的时候还有些疼。

    趁着四周没怪,有些累了的刘瑾先是喝了口水,然后斜靠在沙发上,准备休息片刻。

    然而,当他放下鼠标的时候,平静许久的世界频道又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