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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远回到房间准睡觉,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上出现了一条微信消息。
拿起来一看,是何秀文发来的信息。
何秀文:到家了吗?
方远回复:到家了,正准备睡觉呢,你还不休息?
何秀文:睡不着!我在看你刚才写的那首歌。
方远:(笑脸)还看啊?不是都已经唱了吗?
何秀文:我在学习啊,学习你的曲和词,你这首歌的歌词,如果把最后一句“养条狗”改成“共白头”,会不会好一点?
何秀文:感觉养条狗,俗气了一些,我不懂作词,就是问问,为什么不写共白头?我不相信你想不到。
方远:……
方远:你还在研究歌词啊?
何秀文:是啊。
方远有些无语,给他发去一个笑脸,也懒得打字了,直接说话。
“养条狗,才是这首歌的灵魂所在,如果换成了共白头,才叫俗!”
何秀文也不打字了,发来语音消息。
“为什么呢?共白头不好吗?”
方远说道:“这首歌本来就是地方小调啊,意境了解一下。别动不动就白头偕老,词是好,但是已经用烂了!”
又道:“这是山歌啊,生个娃,养条狗,生活如此简单快乐!你一句共白头,瞬间变成古风酸儒了!”
“好吧!”何秀文说道:“是我着相了,听你一说,我就明白了,山歌就得有山歌的味道,就是要俗气,想听大雅之堂的,可以去听音乐会!”
“聪明!”方远笑道。
何秀文又道:“你刚才说的《红尘来去一场梦》那首歌,你唱几句我听听呗!”
方远无语,说道:“美女,现在都快十一点了,家里还有人呢,你让我半夜给你唱歌?”
“就唱几句,小点声唱呗!”何秀文说道。
“好吧,被你打败了!就唱几句啊!”方远说道。
“好!”何秀文笑道。
方远给她唱了一段
“镜中影花乱舞风
谁不怜惜情浓
春去秋来四季倥偬
留不住又何必眷恋残红
红尘来呀来
去呀去都是一场梦
红尘来呀来
去呀去也空
日落向西来月向东
真情难填埋无情洞
红尘来呀来
去呀去也空……”
唱完一段,方远说道:“好了,不唱了,只能唱一分钟!”
何秀文过了几分钟才回信息,估计是在仔细欣赏词和曲。
何秀文说道:“好听,你明天几点起来?”
“大概九点吧!怎么了?”方远说道。
何秀文道:“明天上午你来我家吧,你起来了给我发信息,我去小区门口等你!”
“啊?”方远有些诧异,说道:“去你家?会不会不方便啊?”
这才刚认识啊,就去人家里?会不会太快了点?方远心想。
“不会,就我一个人,有什么不方便的?我想和你多交流交流!”何秀文说道。
多交流?
孤男寡女能交流什么……
方远当然不会想歪,何秀文看上去也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她说的交流,当然是音乐上的交流。
方远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好吧,我明天起床了给你发信息!我睡觉了啊,你也早点休息!”
“好,晚安!”何秀文说道。
……
第二天,方远八点多就起了床,先给何秀文发了个信息,然后洗脸刷牙,简单收拾了一下。
龙静萱还在睡,她昨天看电视看得很晚,估计不到中午不会起来。
客厅沙发前的茶几上一片狼藉,吃完宵夜连桌子都没收拾,这丫头真是懒到家了,方远一脸无奈。
不过人家是千金小姐,从小都是几个保姆服侍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也不能怪人家,人家的生活就是这样,不能和普通人比。
方远没有叫醒龙静萱,出门到小区旁边吃了个早餐。
吃早餐的时候何秀文回信息了。
何秀文:我已经出来,在小区门口呢,你过来了吗?
方远回道:马上就来,正吃早餐呢,要不要给你带点?
何秀文:不用了,我家里备了好多八宝粥,早上喝了两瓶呢。
方远回道:好的,那你等我两分钟。
匆忙吃完早餐,方远去了鑫泰国际,何秀文正在小区大门口东张西望。
看见方远来了,向方远招了招手,微微一笑,说道:“都等你半天了,快进去吧!我跟保安打过招呼了,你等会记一下我家门铃电话,以后让保安打我电话,你就可以直接过来了!”
“哦!”方远笑道:“这么早,叫我去你家干嘛呀?”
何秀文道:“你唱歌给我听啊!知道你有新歌,我昨天一晚上都没睡好,就在想你那首歌了!”
“……”方远无语,看了何秀文一眼。
合着他碰到个音乐狂人了,就因为一首歌,一晚上没睡好觉,也太夸张了吧。
两人在小区里走了一会,到了11号楼门口,何秀文住在11号楼的五楼。
进了何秀文家,方远换了鞋,打量了一下何秀文家的环境,装修很别致,家里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能看出来,何秀文是一个很精致的女人。
“坐啊!”何秀文说道:“我给你倒水!”
“哦!好!”方远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说道:“这么大的房子,就你一个人住啊?你可真奢侈!”
何秀文给方远到了杯水,在旁边的一张沙发上坐下。
可能是今天没打算上街,所以她穿的很随意,一件藏青色居家长裙,陪方远坐在沙发上,显得很安静。
“不啊!”何秀文抚了抚耳边的发丝,说道:“我有一个弟弟,有时候周末,会和他女朋友一起过来玩!”
“亲弟弟?”方远问道。
何秀文低着头,没有答话,方远便也不在多问,有点尴尬,喝了口水,笑道:“你不是要听歌吗?我先写出来,再唱给你听吧!”
“好啊!”何秀文笑道:“我去拿本子!”
起身去卧室里把昨天那个厚厚的笔记本拿了出来,放在了方远的面前。
方远随手翻了一下,是个崭新的笔记本,就中间写了一页,是他昨天写的那首你莫走,他昨天倒没有注意。
“新本子?”方远问道。
“嗯!”何秀文笑道:“昨天刚买的,还没用呢,本来是打算自己用来记录一些灵感的,以后就送给你用吧!我再去买一个!”
“好!谢谢你的本子!”方远笑道,开始写起歌来。
五分钟后,歌写完了,方远拿给何秀文看。
“你写歌都是这么快吗?我看你一点修改的的地方都没有,应该是之前早就写出来了吧?”何秀文说道。
一般人写歌,别说歌词和歌曲一块写,就是单单写个曲子,也免不了有些地方要涂涂改改,即便是早就已经写出来的,再写一遍,也要回想和印证,不可能这么快的一气呵成。
除非是临时想出来的新曲子,灵感来了,倒反而有可能一气呵成。
很显然,这首歌方远昨天都唱给她听了,应该是之前早就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