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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读书不作儒生酸 况是青春聚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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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家乡是有着“国之天枢”美名的城市。它既可以追溯到隋唐的文化底蕴,又有消费水平居全亚洲第一的现代文明风尚,两者融为统一。这里风景锦绣,四季分明。

    文化、娱乐、餐饮也是这座城市在网络上的几个关键词,前者奠定了墨苓的根基,后两者建立了墨苓在全国三十一个省城中的经济主导地位。但不为人知的却是,随之而来的大量信息和金钱充斥着这座古旧而新潮的城市,自由、关爱、正义和垄断、歧视、犯罪并存。人们常年莺歌燕舞不绝于耳,全城灯火彻夜,我和哥哥就是在这样的地方慢慢的长大。

    新华——是全城最优秀的五所中学之一,是我和他自小的梦想。

    新华与一中、耀华、实验、南开并称为“城五所”,这几所中学对全城的教育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在生源上有着长期的垄断。不少家长为了子女的前途,便向这些“名牌”学校里抛去大把的金银。比如说我,方予凡,这个总是让人牵挂却又惹人厌烦的孩子······

    相比我对书本的迟钝,哥哥方予辉则是以全城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新华中学高中,也自然成了这所学校的“宠爱”。为了照顾到我俩是孪生兄弟,就把我们分配到了同一个班里――高一九班,他顺理成章的做了一班之长。

    这座古旧而绮丽的校园,留驻了我太多的思绪。对与错的直接,善与恶的真实,自由简单,甜美惬意。那里灌注着大家对成长的感动,而且也在悄悄地改变着我们原本拥有的一切。

    开学的第一天,操场上阵阵九月里独有的清细秋风,夹着丝缕丁香花的味道,仿佛让人在兴奋中迷失自己的位置。枝头的闲雀,三五一群,打量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在操场上,校长一番激昂冗长的讲话之后,我挽留了那天上午最后一丁点儿的耐心,随着班主任走进了正前方的教学楼。

    在通往教室的路上,予辉和我的视觉神经被一次次收紧。沿途,独树一帜的结构与装饰吸引了我们的兴趣。密如蛛织的岔口也能分布得明朗通透,大理石、清石膏、落地窗的组合更加衬托出它的幽静与**。看的出这是座很老的建筑,翻新过的地方,不易看出破绽。大厅十分宽敞,让人脑海中幻似浮现圣歌的基调。说实话,要是换上五彩的镶花玻璃,实在像足了教堂。看得出许多同学对这里产生了浓厚兴趣,不时地用手触摸滑过那惟妙惟肖的木制雕花墙围。有句话:观赏者本身也是风景。没错,从站队的时候,耳边就蔓延过一些谈论我们的声音。

    “你看,是一对吧?”

    “真有趣儿,是双胞胎……”

    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萦绕在悠闲的四壁。而我,很喜欢这种成为焦点的感觉。

    途放了百十步的惊艳和感叹,我们来到了教学楼的三楼,迈进了左手第二间教室。班主任开始给我们安排座位,可喃喃的声响还在继续,大家都开心地聊着自己认为最值得分享的话题。只是有两个人,没有好奇,没有声响,甚至面无表情。

    我和予辉分别坐在教室的两个角落,有个男生和我都坐在临窗的一排,他比我提前一个位子。我装做站起来挪桌子,故意碰到前面的椅子,好让他转过身来,便可以打量他。蓝色的竖条纹衫首先映入眼帘;藏风的麻布长裤挽过双膝,露出黝黑粗壮的小腿;脚上蹬着杂布接拼的球鞋;乌黑的短发,给人一种朴实稳重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发育的早,高挺的鼻梁下已经长出了稀疏的小胡子。那双眼睛大而明亮、沉淀有力。其实不过两三秒的时间,但我意识到出于礼貌是应该道一声对不起。

    讲台前,老师还在安排最前面的几位同学就座。我停顿了一会儿,把视线抛向那边的角落,一个端庄的女生。同学们的嬉闹没能掩盖她的安静,并且显得更加鲜明。乌黑轻盈的长发,均匀地洒落在胸前;椭圆形的脸上点缀着精致的五官,流光秋木系在相思之间;桃色的口中怀有春色无限。还有那双含蓄的双眼,并非是多大的眼睛,却藏下千万心绪,充满故事。最让我无法忘记的是系在颈上的一条清白色短巾,并不是觉得新奇,而是那样的青色带有种晃若隔世的感伤。

    “喂,同学”,我被旁边桌的同学拍了一下桌子,这才定过神来。

    “你好”,我仓促回话。

    “我叫苏美,晓得我的人都喜欢叫我苏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苏小姐”?这样的开场白让我在一瞬间忘记了应该怎样与人交流,慌了手脚。她用大大的眼睛眨眨的望着我,像是在和我打趣。两个陌生人之间如果很难找到一个情感距离的中点,想保持不尴尬几乎就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能再和她对视,忍不住想用眼睛搜寻到予辉的位置。班主任把我安排到了教室的尾巴,想必是为了让大家把我们俩分别清楚。一时间,同学们都闹的欢,予辉的身影也无从可寻。我的视力挣扎了一会儿,慢慢地定下神来,才和这个开朗的女生正式问好。

    “我叫方予凡,你好”。

    “哦,这是你的名字啊?我还以为你把它给忘了。”她冲我诡异的一笑。

    “什么?把谁忘了?”

    “你怎么傻呼呼的,哈哈!”

    她的笑声不是很大,却很有穿透力,那样有磁力的声音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于是我打量了眼前这位女生,看上去很小的样子,不像是上高中一年级的学生。洞庭秋水似的双眼间生出端正的鼻梁,似冬藏的如意;琥玻小口摆在攸间;一副长圆脸,红润香永;尖尖的下巴,刺人胸窝;刘海整齐地摆在额头,梳着两只齐肩的小辫,十分乖巧。

    我和她接着刚才“傻”的话题聊了两句才又发现,原来在她那双眼睛的下方有着一些暗黄色的小点,以后才知道这叫雀斑。当时觉得是什么传染病,便对于和她是临桌感到有点不自在。

    “握个手,好朋友!”她伸出手,手指又细又长。

    “不用握也是好朋友!”我再没有确认之前是不愿意碰她的,接着说:“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不是吗?”她好像被我这句话弄得很激动,一只没有握上的手直接拉住了我的胳膊,又上前一步用另一只手遮住我的耳朵,凑了过来,轻声的说:“我早知道你是个实在的人,不像你那哥哥,凡人不理,看上去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不可一世?有吗?我选择微笑,没有为予辉辩驳,因为予辉和我说过:永远不要因为别人的不了解而解释。这时候,班里的同学都有了自己的位置,教室里渐渐地安静下来。我们眼前的这位班主任是教语文的,从她简短的自我介绍中,显露着一股儒道的幽香。她虽然架着眼镜,却无法遮挡住那炯炯的眼神,好像能读透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她姓秋,秋天的秋。她还给我们读了一首诗,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唐诗,记得很清楚,是张九龄的《感遇十二首》中的一首咏物。她读这首诗的时候,为我们带来的感觉是奇妙的,既有唐诗中高山流水的气魄,又有宋词里溪水潺潺的格韵,还似乎含着一股儿歌的气味。她说,这就是她,一个干劲十足、快乐幽默的女性,要带领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上取得更大、更远的进步。

    那日的晚饭桌上,我敲打着碗筷,同父母讲述着学校一天的故事,直到大家都听的厌烦了,我才一个人灰溜溜的上楼去。留下予辉与父母谈笑风生,他们感觉很满足。

    第二天的生物课上,一个矮矮胖胖的男老师讲着他自以为生动有趣的故事——三叶虫的御敌伎俩。

    “科学家们发现有些种类在背甲上具有小瘤或小结节,这些小瘤和小结节与背甲上的颊刺、肋刺、尾刺一起,构成了复杂的防护‘盔甲’……”他一边用自己的身体表演着,一边通过那张厚实的双唇向大家讲述着那些奥陶纪的主人们。

    但我实在无聊于他的说词,在当时的我看来,那完全是与现代化建设无关的事情。于是,便和苏美偷偷玩起打坦克的游戏,我们虽然玩得欢,但也不敢打破教室里应有的肃静。可就在我们大家都沉醉于各自以为乐趣事物中的时候,一阵阵的呼鲁声不由得让全班同学十分震惊。最要命的算是予辉了,想必那时的他正漫步在两亿年前寒武纪时的森林最深处,突然听到这样不可思议的动静,下意识连手中的钢笔也掉到了书桌上。而老师那吃惊的表情,让所有在场的人都感到了压力。我和苏美本来是想笑的,但也止步于这样的气氛。

    万籁俱寂,但只有呼声依旧。我终于忍不住了,笑了出来。人们都说,笑声是可以传递的。这次也不例外,紧接着便是一片哄堂。同时,大家也不住地东一眼、西一眼的朝周围搜寻,想找出究竟是谁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发出那令人捧腹的声音。

    我抻着脖子朝向予辉的座位,这时予辉也向我投来目光,见我看他便心领神会朝前面看了一眼,又向我眨了眨眼睛,意思是“是她,就是她”!

    我朝那个方向望去,是有一个人扒在桌子上睡着了,可那分明是个女生耶。这样瘦小的身材能发出这么大的动静啊?我盯着梦境神游的她,心里打鼓:看来这女孩子也能打酣,可不能轻敌呦。最主要的是想不到她的个性宣言竟然会选择在开学第二天的课堂上,真是厉害。

    接着,老师让身后的同学把她叫醒,大家看着她揉眼睛时的表情很是无辜,就像冷不丁儿让人戳了一下腰眼,噔地一下,全班又沸腾了。不过我们都还算得上自觉,没等老师扳脸,就逐渐安静了下来,让肃静、**又一次盘旋在教室的半空中。

    “哎,她是谁啊?”我禁不住向苏小姐讨教。

    “我哪知道啊!哎?你还玩不玩了?”她往那个女孩的位置扫了一眼,回过头来对我说:“好像叫什么贞贞。不知道,你问张释吧,就是坐咱们这最后一排的那个肚子最大的男生,他什么都知道。”

    张释?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奇怪为什么苏美会说他什么都知道,而且从她的语气中感觉这个人物是一个万事通哩!后来我便给他传了条子,果然知道了那个女孩叫姓萧,叫萧贞贞。只是我再往下问,他却不愿意回答了。这样的询问确实有些唐突,但由于那个叫张释的人对我侧脸无奈的一笑,让我颇有些疑惑。

    “这里的人真奇怪,好象什么事情都要用‘猜’的。”在卫生间里,我和予辉聊着这些琐事。

    “呵呵,因为大家都长大了,而且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特别的校园……”予辉说。

    特别?的确,这个学校似乎有着某种特别的亲合力。开学没多久,大家都已经打成一片。都是般般大的孩子,说话办事都很投脾气,却也都是小孩子脾气。只是我最感兴趣的那两个人,形只影单,不苟言笑。我就想先去试探一个,依了苏美的意思,先对小胡子下手。一节化学课后,我假装去找那个小胡子借笔。

    “同学,你有钢笔吗,黑色的?”?我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

    他连头都没回,摇了摇头,低沉的声音从嘴巴里吐了出来,“对不起,我只有这一支,”他攥紧了手中的一支很短的铅笔举给我看。忽然,我被他诚恳和我的不礼貌的行为弄得有些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连忙说。

    “我叫李天昊,不叫小胡子”,他这才回过头主动自我介绍。

    我已经回身准备向苏小姐报告我的成果,却被这突如其来的似调侃非调侃,似玩笑非玩笑的话弄得十分狼狈。在这班里消息跑的这么快呀,我把身子慢慢地扭了回来,伸了一下舌头,见他好象不是太在意了,我心里这才算踏实。

    放学的时候,回家同一个方向的几个同学凑到一起,我和哥哥予辉与他们边走边闲聊着,这些人里就有那个无所不知的大肚子张释。他,原来还是班里的宣传委员呢。我心理暗想这样的职位确实很适合他,他不仅什么都知道,而且什么都说,到处宣传。于是我忽地提起了班里的小胡子,这才从大肚子嘴里得知小胡子的家在城郊结合部,家里原来有片果园,条件还算不错。可是由于父亲早早去世了,母亲为了专心抚养他,便把果园交给他的小舅经营。但人心叵测,没过几年那个整天笑哈哈的小舅给他们来了一个卷包烩,卖了果园得了钱,却没有了踪影。母子俩日子过的相当艰苦,后来为了送他进城读书,把唯一的祖房抵了乡亲。在城里不比乡下,衣食住行什么都贵的要命,一支钢笔对他家来说是已经算得上奢侈品了。听说李天昊这个人不太爱与人交流,有些不合群,自然也没有什么朋友,在直觉上认为他应该是个自尊心较强的人。赶上今年城里搞助学,他的学习和处境都算是地方的典型,有关部门鉴于他品学兼优就拨给了新华,学校也把他的学费免了。

    现在回忆起来,当时他手中握着的那只铅笔头,加上历历在目的对白,让我心里很过意不去。

    回到家中,晚饭过后,予辉早早就做完了功课,在他的房间里整理东西。我俩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父母就给我们各分一个独立房间了,仗着家里比较宽敞,他镇守原地,我就搬到了隔壁书房。拉开我的房门,对面就是一扇正方大窗,对我来说它可以让屋子里所有的漂亮的装饰黯然失色。尤其是在晴空的夜晚,时而把自己藏在黑暗之中体会失落,时而接受月色的轻吻冥想万千。

    今天的夜来的稍迟,我趴在窗前,对面的楼宇没有几处灯光,这样一个静静的夜晚,看着穷尽的天空,忽然意识到我即将在这个“特别的校园”里度过三年的时光,从心底涌出一阵的冲动,遐想着种种,我打开了窗子。秋老师上课时的风度翩翩,张释的大肚子,李天昊的小胡子,端庄安静的女生,无拘无束的苏小姐,还有予辉被萧贞贞课上的呼噜声惊着的表情,此刻我不觉偷声笑了出来。这时,在千万里的远方,一簇火光在空中闪过,羡煞了所有的星光,极干脆的穿越了我的双眸。它拖着短小的尾巴,像是一条清白色的短巾……

    予辉的心想必可以融化所有的误解与隔阂,并具有着对周围事物敏锐的洞察力。转天上午自习课,他轻声走到李天昊的桌前,放下一个鼓鼓的袋子,“昨天在家里收拾东西,专门挑出了些你能用的上的。还有这支钢笔,一同拿去用吧,算是我和予凡的一点心意。”

    李天昊久久沉默,嘴唇颤了几下。予辉拍了下他的肩膀,打趣的问道:“不用这么严肃吧?”。

    只见李天昊拿起钢笔,瞧着桌上摆放的东西,没有出声,也没有抬头。忽然传来一阵急匆的蜂鸣,响透了楼宇上下,像是要把还没有结束的一切结束。就在铃声进入高音,就在予辉刚把身子转过去,还没有迈出半步的时候,一声“谢谢”经过了他的耳边,来的那么轻盈,那么适宜,除了他俩,没人听见。

    与此同时,我对那个铃声并没有理会,依旧在纸上画着她那端庄的样子,头发、眼睛、嘴唇……一幅好景即要豁然呈现,但当我把那条颈巾添上,便觉得是失去了原初味道。眼看就开学快一个月了,她除了应付周围的同学和老师课上的提问,还从未开口说过一句话。从秋老师望着她的神情,我好象可以感觉到一种疼痛,并且我相信秋老师一定知道些什么,甚至觉得她俩有着特殊的关系。

    虽然我知道我这已经是第N次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了,哥哥也正式被老师卸去了做我私人枪手的职务,但仍不能停止我的步伐。

    我仍然愿意在这样的迷惘中寻找到那支可以刺穿阿耳戈斯眼睛的神箭。

    与她一次次精神的交流中,我感到了一种傲人的信念在逐渐衰竭,那种无奈与伤感的释放,在我的内心世界得以生长,转化成接近她的力量,从而达到守衡。

    一天放学后,我故意瞒了予辉,说是有东西要买,不能同他一道回家。一面在她常经过的路口等待,想装做一次巧遇的样子。只候了一会儿的工夫,她果然推着自行车朝这边走来。我壮了壮胆子,推算好时机,迎了上去。

    “同学……”

    “你在等我吗?”

    “啊?……”我着实有点蒙圈,但还是很快应了她,“是啊,我,我和哥哥打赌,看谁能先和你做成朋友。看样子,我要占得先机了。嘿嘿,赢他不容易啊……”。

    她一边的嘴角轻轻翘起,同时抬头望了望已经暗下的天色。

    “打赌?”她的语气极尽敷衍。

    “你叫程莹?从作业册上见到的,是吧?”我当时觉得这句话来得有些不搭调,但她的回答又一次让我吃惊不小:“见到的就是真的吧。”她摆弄一下车把,“不用拿我打赌,不觉得惭愧吗?”

    我并没有完全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尤其是前一句。除了深奥,更多的是因为这样的词句从未在我脑海中上演过。她再一次调转了车把,骑上了车。我还期待着她能给我一句相对明朗的词句,可在她的口中,甚至连听到声再见都是被看做是奢侈的,只留下了又一次无奈的笑容,渐渐地被消化在远处的灯火闪耀……

    今晚我又扶在窗前,琢磨着她说过的那句“见到的就是真的吧。”说这话的主人有过怎样鲜为人知的往事,一个不过十六岁的少女,她的经历又有什么特别,加上那张脸,那双眼睛,使人不得不为她担心。人的一生,有很多事情是你越想知道就越糊涂,在淡忘稍许后,却有意外的收获。而这种被限制在赐予的收获,就无法选择它到来的方式。

    一日下午,利用最后两节课的时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卫生环境大扫除。

    我觉得予辉真不会当头儿,班长这职务在班里大小也算个官儿吧,可当官哪有这样受累的吗?一个人包了半个教室擦玻璃窗的活,我在一旁又气又疼。碍着面子,也不能发牢骚,只好抄起拖把,拎了水桶转头出了教室。

    我从老远就看见打水的地方排了好长的队伍,便又调头下楼,直奔操场北面的体育馆去了,心里盘算着那儿应该可以找到接水的地方。本来就是一肚子气,走起路来也是晃啊晃的,一路上就那样与来往的人撞来撞去,只要不是遇见比自己身板高大的,便没有躲闪的意思。

    待我踩到了操场,拥抱过阳光,心情随之晴朗起来。日头晒长了我的影子,在校园生活的每一个生命都仿佛如童话般闪动镠光,碧金的树叶与皫耀的大地构图成一幅如诗景色。我一边朝着前面走,一边抬头看着楼上扒在外面擦窗子的同学们,纷纷坠下的水花里应该和着汗水吧。嗬,还真是卖力气咧!

    “哎呦,”我和一个看上去疯疯颠颠的人狠狠地撞到了一起,他摔了个屁股墩儿。本来就一肚子气的我,也没顾得上仔细打量,便冲他喊道:“赶火车啊!”。

    “我还没说你呢!走路不往前看,神经啦你!”这个人掸了掸身上的土,爬了起来,只是怀中原先那一大摞报纸飘撒了一地。

    “看来你是不道歉了?”我已经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干嘛要道歉?明明是你走道儿不看路!怎地?想打架啊!”

    见他如此的挑衅,我是要好好把他端详端详。剑眉横扫,圆目褐瞳,那眉心的一点红痣生得更是鲜艳。攸关古道连起直梁峭翼、马良薄唇,恰似戟上月心,俊朗得毫不马虎。个子和我差不多,一身素装打扮。这样的容貌令我心生几分敬意,只是心底的火气并没有因此而褪却,不过我还是尝试着再给他一次求饶机会。

    我走过去,离他很近,之后,盯着他那方宽的下巴,说:“小子,你必须要向我道歉!”

    他没有说半个字,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我用力把他推开。我与他在动手前的最后一次对视,满腔的怒火都要通过眼神向他发泄出来。几乎是同时,我俩冲到了一起,从体育组一直打到学校正门的喷泉。我也分不清哪儿是哪儿,总之拳拳中的。不过他也真是个难缠的角色,好像也是被我打急了,右手死死拉住我的衣服,左手胡乱的挥舞,两条腿还连踢带踹。没过几个回合,整个人就像发了疯。自小就听老人们讲过:横的怕拧的,拧的怕不要命的。我见他这架势,分明是一副拼命的样子,顿时,火气就消减了大半。这时候,拳打脚踢,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一种时间的附属品。我有些清醒了,开始注意到周围观战的人们,感觉衣领都快让他扯掉了,很想终止这让我早以失去兴趣的冲突。

    我一面扯住他的肩头,和他保持着距离,一面抵挡他如雨点的攻势。只是不再出拳,不再有侵略性的动作。我知道他也没多大劲儿了,这一点显然从他的步伐上就能看得出来。我借着这个机会,踢出右腿,直捌向他的腰胯,再用力一推,把他放倒在地。他坐在地上喘着粗气,两眼直愣愣地瞅着我。我觉得应该去拉他一把,缓和一下,这样想着,便走近了他。不过我错了,刚还在地上发呆的他突然双手一撑,猛地发了力,擎空的双脚重重地蹬在我的小腹。我哪里来得及招架,脚下一软,原地蜷缩了起来。

    我和他都倒在地上,也许他此时和我一样也是面对这一大群的陌生面孔不知所措了吧。我真是怕刚刚入学就捅了什么娄子,便拾好了水桶和拖把,想就这样消失在人群之中。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这样规模的围观怎能不引起校方领导的注意,我这眼看就要展翅翱翔见晴天了,一只好沉的大手拍到了我的背上。

    “啊,张主任。”真是运气差到家了,怎么会碰上了最不该碰到的人。听别人说过,有个招生办主任是整个学校里最惹不得的人,所以我早就对他远观生畏,希望不会和他打上不该打的交道。不知是做贼心虚,还是条件反射,总之这次我见到了他,便不由自主的先给他深深地鞠了一躬,那弯度几乎让我的脸差点儿就和大腿碰到了一起。

    “你们都看什么,快回各自的班里去!”张主任这一句话刚落地,围观的几十号人便在一瞬间蒸发了个干净。

    “你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他紧皱眉头看着我说,并且从语气中就可以听出,显然对我刚才那礼貌的动作丝毫不感兴趣。

    “我们是闹着玩呢,是吧,那个谁……哈?”根本就不知道打架的对手叫什么,戏都演不顺畅。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居然还笑的出来。

    “别和我嬉皮笑脸的,问你是哪个班的?”他很严肃,像个蜡人。

    “方予凡,高一九班的。”

    “你呢?”他把目光丢向蹲坐在地上的那个男生。

    “主任,是他撞的我,我……”他又一次从地上站了起来,又一次掸了掸身上的土。

    “问你是哪个班的?”兴许是对我的龂龂之态已经不满,加上他又来唠叨,张主任指着我俩,“你们都跟我到办公室去!”

    随着那一声严厉的命令,我们缴械投降,跟着张主任来到了综合楼的二楼,还没进办公室就听到走廊后面有一个清脆的声音:“我可以证明啊,他们是瞎闹着玩的。”

    我非常纳闷,怎么会有人跟在我们后面,我不敢相信会有人站出来为我们做这样漏洞百出的辩护,更加不敢相信会是出现在人见人畏的张主任面前。

    我回头看去,他的个头儿、身材比我和予辉略高,肤色雪白,很帅气。稍显碍事的长发可以捋过蝴蝶耳边;一双朱雀尾眉抹在眼眶,下面生出的深邃细长的双眼中似有流水潆洄;尖挺的鼻子时而可以发出“怞怞”之声;唇儿色如杏红形若琢磨;举首投足干净利落,透着一股风流样。

    “哦?”张主任把头慢慢地转过去,毫无表情的看着这个人。我感觉他们像是很熟的样子。

    那个人微笑着冲张主任扬了杨手,又点了一下头,但效果显然要比我们的道歉强上百倍。他接着说:“主任,这里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也应该付一些责任的,让我和他们说说吧。”

    “那好,就这样吧。”张主任捻了捻沾在手中的钢笔水渍,又把那只沉甸甸的手拍在了我的背上,说:“回去让班主任给我写个条子,快回去做卫生吧。”就这么简单吗?我有点不敢相信。

    待他走后,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而面对眼前的这个人,应该好好感谢一番。

    “啊,你好!我们俩能得救多亏你了。我叫方予凡,他叫……什么来着,你,说你了!”我冲对手说。

    “我叫戴俊臣,是高一六班的,你应该是学长吧?”

    那个人似笑非笑,单手一撑,坐在了身后的窗台上:“我是高二的霍子谦。”

    霍子谦?这样一个可以左右张主任决定的人物,好象从来没听张释提过。

    “我说没见过你呢,是高一新来的小老弟。”他那双眼直钩钩地望着我。

    “哦?是啊,我是刚来的,有什么事情还得靠学长你多关照啊!”

    “关照?这没问题,不过我想知道你和一个叫方予辉的是兄弟吗?”

    他竟然问到了予辉,想必这一次的声援也是早有准备。心里想,既然帮了我这样一个大忙,和他说慌也没有必要。

    “他是我哥哥,我们是孪生。其实就是比我早生了两分钟来着,呵呵……”

    “嗯。我早就知道你哥哥,以后你和你哥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们,有人欺负你们就提我的名字。”

    “跟”?这是什么话?黑话吗?要我们加入他的什么帮什么会的,我才不干呢,我只想一个人自由自在的逍遥这三年。况且,且不说我做不了予辉的主,更不要说让他在帮会里胡混是不可能的。这时,站在一旁的戴俊臣觉得有些被冷落了,眼神里流露出了不知所措。

    “那,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他的这句话说的模棱两可,这“走”是必需的,还是有的商量?是讲给谁听的?都没有太明确,只是撂下这一句,就迈开了步子,往楼下跑去。

    霍子谦没有说话,回头透过窗子向楼下张望。操场上依然热闹,还有几张报纸在角落里纠缠。看着戴俊臣跑下楼了,他又把头扭了过来,身子一蹿,脚着了地。而因为戴俊臣的离开,我就不想再把加入什么帮会的话题拾起来,抿了一下嘴唇,是要为我接下来的离开做准备动作。

    “那个……学长我先走了,如果赶在班主任回来之前能把地擦完,应该可以早回家。”

    “你没把我说的放进耳朵里吗?他变了脸色,就像童话里披着斗蓬的恶魔。一刹那,我眼前的大白天仿佛就变成了黑夜。周围还布满了只长在冥界的食人花,口中吐着怨气,那白花花的骨头浮在空中,做弄着各种姿态。而我,手无寸铁的我,只能傻傻地静候他的审判。

    “喂!”一个声音叫醒了我,“你没听见我的话吗?”

    “啊?”我好庆幸还可以醒来,除了一身的冷汗,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你可要好好考虑”,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看你是个有骨气的才欣赏你,可别不知抬举,我等你的消息”。说完,抛下一个劣质的微笑,走了。

    我这才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两手一撑,也坐上了窗台。这可真是件蹊跷事儿,和予辉说了他准不信。想想啊,这样有名的优质学校里面竟然还有恶势力,真是什么……什么不可貌相啊。这个霍子谦好像还是来头不小呢,张主任都得给他面子,怪了。这个新华还真是“特别”,霍子谦凌然一副侠客模样,要论起蛮力来,会不会把张释也给比下去?我心里琢磨着,一边用手揉着仍感酸楚的肚子,一边下楼走出了综合楼。忽然,感觉被人注意了,我一抬头,原来是程莹和苏美。她俩好象是路过,表情都是冷淡非常。

    “啊,嗨!”我扽了扽衣角和袖口佯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程莹的脸色很不好看,就像一张刚漂过的白纸。苏美搀扶着她一同望着我,不像是有话要说的样子,倒好是聆听。这样的凝视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刚好从身后有人出来,碰了我一下,我赶紧侧了侧身子给人家让道,也是有意避开她们的目光,好好想想接下来的话题该是什么。但我再想说什么,她们俩已然随风遁去。

    回到了班里,大家都还在忙活着,秋老师早早地站在门口等我,想必是已经知道我打架的事情。不如一五一十的招了,结果不出所料,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正确的判断使我得了救,写完了保证,拿到了条子,并没有收获更严厉的训诫。

    “程莹说她不舒服,苏美先送她回家了。”秋老师对我恩赐的说,“她们两人的工作你就帮着做吧,也不能对你一点惩罚都没有。”

    “哦,是!”我嘴上答应得痛快,心里却觉得好惨。

    抹布在桌椅上胡乱的涂抹,心里却想着刚才的事情,尤其是程莹到底得了什么病呢?

    回到家和予辉念叨,他只是说不要再和那个叫霍子谦的接触了。关于程莹,他说我是想得太多了。但自从那一次,班里就不再有程莹的影子,秋老师说她是请了病假,张释却说是另有隐情。

    那一年的期末,应该是十月的下旬,记忆中是个秋黄满地的日子。傍晚,李颐菲来我家做功课,她是我们家的常客,小名叫菲菲,因为有点儿胖,所以我一向把这两个字喊成二声。她的父亲和我爷爷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听说予辉学习、人品、长相,样样优秀,就想让他家的“公主”多和我家走动。看上去她对予辉没什么,对我到总是一幅“关怀备至”的样子,害得我一段时间还经常梦魇整夜。

    妈妈在楼下的厨房里忙和着,爸爸做下手。我们仨在房间里有说有笑的写作业。我是总拿菲菲取乐的,逗的予辉也学不下去了。

    “肥肥呀,咱一会儿可少吃点儿吧,你胃口总不吃亏,我家桌子板凳可吃大亏了。”

    我还在笑她,只见她已经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攥紧了拳头冲我杀来。我左躲右闪,钻过书桌,逃到了窗边。把窗帘一蒙,摆出一叶障目的姿势。

    “让你跑!臭小子,让你尝尝拳头!”她一把就拽开了窗帘,得意得冲我坏笑。

    “菲菲姐,我知道错了,哥哥,救我……”予辉笑得都岔了气,哪有力气和她讲和,菲菲也不肯罢休,铜锤似的拳头不停地洒向我无助的身体。我和她打了个转,换了身位。在躲闪中,凭借窗外的家家灯火,我的视线跃过了眼前的菲菲,聚焦在一处格外偏僻的角落,那里的路灯,光亮微弱得近似惨淡,使人昏昏欲睡。在一面斑驳的红砖墙前,一个身型倩俏的少女在辗转来回,好像在等待着什么,期盼着什么,又象是在和周围的一切争夺着月色的苍霞,还有苍穹。等等,有一条清白色的短巾系在她的颈上。

    “看什么呢?你!怎么啦?”不知菲菲什么时候停的手,予辉的笑声也随之遁形,只有从厨房里传出锅铲碰撞的噹噹声。

    “啊……我服了呀,打够了没有?”我尽量转移他们的直觉,因为我不想让他人知道这当中的缘故。

    “没打够,先欠着吧,这次先放过你。”

    “下来吧,开饭了!”爸爸从小就有京剧的底子,嗓门不输给任何人。予辉放下一脸疑惑,跑去餐厅帮忙。菲菲也要跟去,我一把拉住她,“帮个忙呗,好姐姐?”我的声音很小,而且言辞恳切。

    “这么客气?说吧。”

    “我想下趟楼,买点儿饮料,帮我圆个场。”

    “这么冷的天,阿姨才不答应哩。我可不帮你背黑锅。”她摆了摆手拒绝了我。

    我知道我是一定要下楼去的,晓得在这样蘑菇下去,她就有可能不在那了。下定了决心,对菲菲使了坏,我先她一步,抚向妈妈的耳朵。

    “肥肥说想喝点儿什么,我给她下楼看看啊。”

    妈妈点点头,我喘了口长气,没再回头,外套也没顾得上穿,就跑出了门。

    今晚的星星不是很多,散落几点,格外别致。转过路口边一面芃芃的花池,看到了那面红砖墙。与她虽还有百十米的距离,但映着无力的灯光我仍确定是她。她的影子被不远处的路灯折在那面墙上,彼此之间共鸣着孤独,我天生敏感于此,确定是她,没错了,只是在旁边的一辆深色轿车是我刚刚在楼上是不曾注意到的。

    “在等人吗?”我有意放慢了脚步,生怕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了她。随后,她用表情告诉了我此刻的出现有多糟糕,刹那间,在她的眼神里,甚至可以读出厌烦。

    “你的病好了吗?”我还是尝试着与她交流,毕竟,能碰见她是不容易的。

    “嗯。”她回答的不是很干脆。

    “什么时候再来上课呀?同学们都很想你。”

    她没有再说话,她的眼神让我想起两个月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样子——几乎殄竭的气息游荡在她身上最不为人知的角落,伴随着让我心疼的哀愁,时间也在一秒一秒的流逝。其实被允许的户外时间已经到了,没有再让我逗留的余地,想等她说一句话,就算是句敷衍,我定会转身就走。

    “我家就住这楼。”我妄想打破僵局,一边无意识地转弄着毛衣上的皮扣,一边用手指向我身后那座楼宇最顶两层的窗。

    听了我的描述,她的眼睛中更加射出了恐惧与怀疑。这次不只是眼神,而似乎是在用全身囊括气息在内的一切对我发出近似乞求的信息,像是让我离开。就在那一秒,我不知怎地,竟认定了她是注定孤独的人。正在我们互相猜测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她身后方一座银灰色大厦的门垛中显现了出来,微笑着走到我们中间,问:“莹莹,你的同学吗?”我赶紧有礼貌的向他打招呼:“叔叔您好。”

    “你穿的可太少了,会感冒的。”被他这么一关心,我才觉得冷。呼出的气也能变成白濛濛的烟雾,在一阵阵成形的呼吸中,我定神仔细的打量了这名男子。他健壮魁梧,一身正装打扮,生意气极浓;长着方正的脸,连心的浓眉,厚实的镜片挡在两只俞钱小眼前面,与鼻尖同齐的鼻翼上架起直挺的鼻梁;丰腴的嘴唇生在鲁迅式小胡的下面;耳朵被密实的两鬓和长发所掩盖。我心里推算,也就是四十五岁左右,不会是程莹的父亲吧?

    “爸”,程莹的一声点亮了我迷茫的思绪。还真是,正如予辉所说,我是太爱多想了。我自嘲着,手腕稍地一用力,那粒毛衣上的扣子被扯了下来,不知颠簸到哪里,旅途是否艰辛。

    程莹冲我挥了挥手,像换了个心情,随她的父亲上了那辆轿车,驶向了大道。这时我早以把饮料的差使忘的一干二净,只是在笑自己的胡思乱想。那时的我试图否认曾经对她推算过的种种,放下许多琢磨不透,但心中,时能想起她憔悴的神情,迷惘的双眼和孤独的影像。

    深冬的风是不懂得疼爱谁的,我加紧了步伐,一口气爬上了六楼。

    “东西呢?没买吗?”

    “什么?”我说,并在极力想着妈妈口中的“东西”是什么,看到菲菲疑惑的表情,我才突然回过神,“哎呀!我忘记带钱了。”我傻笑着坐了下来。谁知爸爸却说:“总爱忘事,自小就改不了,以后可别把自己丢了。”

    “那可真没准我跟您说,这就得给他点教训!”菲菲在桌子底下比划着拳头,冲我挤眼睛。我赶紧拿起外套,要是当着父母的面让她使出野兽大力拳,那可真就一点面子都没有了。“再跑一趟!苦不苦,想想红军长征两万五!”我一边说着一边忍着咕哝作响的肚子,披上衣服跑出了屋。菲菲敲着碗筷喊:“我要喝可乐,小迷糊。”屋内传来他们的笑声,那寂寞的严寒被自家的铁门结实地掩在背后。

    吃过晚饭,本来是要用猜拳的游戏决定谁才是下楼退可乐瓶的倒霉蛋儿,我却一反常态地把它们一个个地装进了塑料袋,嘻嘻哈哈地跑到了楼下。待还了那些空瓶子,双手不再怀抱瓶子在胸前,觉得有些空荡荡。不知怎的,就又跑到了见程莹的地方去寻找那粒扣子——是说服自己唯一的借口吧。

    说话这就放了寒假,那年的冬天格外的舒心。有雪可以看,大片的银白是满足幻想最好的迷幻剂。我是最爱这些不着边际的事物,而雪,在我看来是四季赐与人间最好的礼物。想不到的是,和我有相同想法的还有菲菲。

    一夜雪下得很急,转过天来却是个难得的晴天,胖胖的太阳让这座被白色装饰的城里亮起了银质的光泽。是我心血来潮,和她约好了在一家叫SOROSE的酒馆门口见面,因为那里临着这座城里最大的商业广场,常年以来都是避暑、观雪的不二选择。要说起它的名字,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就是这座城里大名鼎鼎的TUTU?SQUARE?,后来才听说是法国人开的商场。

    临出来时候,我又回头透过窗子望着了望全世界的雪白,心里琢磨着,现在的TUTU一定有着曼妙的童话装扮。接下来我把身上裹的严严实实,还登上了新添置的棉靴,又顺便戴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在颈上。

    踩在脚下吱吱作响的雪声是我在这座城中最喜欢听到的声音,于是,这一路上我就专检那厚厚的、干净的雪地来走。这样玩了好一会儿,再把头抬起来时,酒馆已经近在眼前,是因为一切银白的原因,门前那一点红色出奇的鲜艳,原来菲菲也选择了红色来搭配这皫然街景——一件鲜红色的羽绒服。

    当时的我就可以意识到,在这样通白的城里,遇见了难得的红,我喜形于色,或许我的红围巾也能让菲菲惊艳不已。是因为这样的巧合出现在一个好似童话般的景色里,是合情合理的。

    “肥肥!”我拍着她的脑瓜儿。

    “要死啊你,”她一拳轰过来,我没有来得及躲闪,正中胸口。“又这样叫?不长记性!”

    “用不着这么狠毒吧?吃了大力丸啦?好厉害!这一拳捶的我胸口好痛。”

    “谁叫你又说我的?那你不会躲啊?要说你反应慢没人不信。”

    我装着很痛的样子,把身子沉了下来,趁机在地上挖了一把雪在手里。“好痛……下次再也不和你玩了,一个玩笑都开不得。哎呦!嘶……”那雪凉的我倒吸了一口气。

    “我来看看,对不起好吗?”菲菲蹲在我的旁边,摸着我的头发说:“我请你吃巧克力。”

    “哦,是你的好意,我就收下了。不过,我也有请你吃的哦!”当我确认她没有防备的时候,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把已经被手捏得很结实的雪球丢过去,看都没看,转头就跑。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的,而且那样的速度是至少可以参加学校运动会了。但是没有多久,突然意识到,我们走散了。

    我在一个以银白为底色的画面中寻找正统的鲜艳,不停的寻着,不停地兜着圈子,直到我第四次回到那个我们失散的地方。

    同一个时间,李天昊正挟着两个地瓜走在通往我家的路上。那是两个特别的地瓜,长得非常有意思,好像是装着什么故事。予辉在家里正看着他最喜欢的电视“探索”节目,十分钟后的一阵敲门声算是把他的宇宙之旅终结了。

    “李天昊?”予辉满脸狐疑,因为他没有想到过这样的人可以有登门造访的勇气。不知道是不是除了不好意思拿来的那两个沉甸甸大的出奇的丑地瓜,还是怀揣着些许的紧张,在李天昊的面庞也开始绽放一拘粉红。是啊,这样不请自来,对于他来说,带来的又何尝不是一种木纳。

    “家,住的远吧?”予辉一边忙着在厨房沏茶,一边和他寒暄。

    “还好,每天都有去学校的公交车。不到六点就要起床,习惯了。”李天昊端详着屋里的摆设,一切都与他传递着一种陌生的景象。“你和方予凡住在楼上吧?好大的房子,”他似乎是对着空气讲话。

    “哦,是。”予辉回答的简单干脆,他手中托着茶具盘一步步走出厨房,放到客厅里的茶几上,杯子之间碰撞出特别好听的声音。

    他们客套过后,彬彬有礼,簇膝而坐。“我给你带了两个地瓜,是自己家种的,很干净。”天昊瞅了一眼放在门口的那两个有趣的地瓜,可他的表情也是相当有趣呢。

    “哦?难道你家里有院子吗?很大吗?”

    “不是,是我妈妈回乡下摘的。与我现在住的地方不是很远,是我婶婶的田地,土很肥,什么都长的粗壮。要是算起面积,足足有三十多亩地呢。”

    “真了不起!真向往那样的生活啊。”

    “呵呵,得了,让你住个三五年试试?时间长了你就不这么想了,你们哪受得了这么辛苦。那儿可没有城里车水马龙,灯火辉煌的繁华,也穿不了漂亮的衣服,有时候不到鸡鸣就要下地种田,黑夜睡觉时也是一身的泥巴,手也会长出老茧的……”

    予辉和天昊就这样开始了长聊,不知道窗外又飘起了雪花,不知道这时候的我还在为到处寻找菲菲的踪影而发愁。

    心急火燎的我有走进去酒馆的念头,虽然我很清楚她的身影在那里是一样寻不到的。我虽然在门外打转,却忍不住去欣赏它给我带去的美丽。之所以称SOROSE为酒馆而不是酒吧或者是酒楼,是因为它除了卖酒还成为了市民身份、情调、品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象征。简单地说,就是多了很浓的知性味道,很多人情味在里面。这是我第一次这样亲近它,我开始着迷,愣在那里好久。最为吸引我的是它的建筑风格,融合了北欧乡村和拜占庭古建筑的形式。酒馆的顶部齐刷刷地铺着蛋黄色的亚光木板,屋沿的四个角向外极力地伸展,仿佛要摸到地面才能甘心。七根蚁黑色圆台石柱,以及放置在门口的那台老得已经不能唱歌的大喇叭留声机也为这个的地方增添着光彩。从整体上说,简约流畅的造型使人不得不叹服这位设计师的果敢与自信。

    我向近处走了两步,把干净的茶色玻璃端详得不再透明,于是恍然间,我怀揣着最后一点的希望,躲开了冰凉的门把手,推开了酒馆的门,屋内光线的暗淡使人们不能分辨是昼是夜,只能靠一盏盏的落地铜灯依次吐出萤黄。我环视了这些三两而聚的顾客,却找不到我想要找的人。就在我打算推门离开的时候,透过玻璃被外面一个拥有阳光的角落留住了我的视线,迫使我小心仔细端详。

    “哪去了你?”我很生气的跑向她,冲她吼道。

    谁知道她一把抱住了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瞬间泪水浸湿了我的肩膀。同时,我还能听到她的指尖在我后背上乱划的声音。她越抱越紧,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推开她,问:“我不吼你,吓到了?”

    “我找不着你,你去哪了?小兔子钱包丢了,妈妈才给买的。怎么办?怎么办?”她哽咽得不成声音,眼皮一直垂着,泪珠把厚厚的雪滴成一个个的小洞。

    我四下张望了一下,从口袋里揪出了一张纸巾按到了她的脸上,说:“再哭的话,风一吹脸就会皴,很疼的。”

    这时候躲在树枝上的雪花被阵阵轻风卷起,纷纷扬扬。我揉了揉冻红的鼻子,接着说:“丢了就丢了吧,破财免灾嘛!”我劝了她大约有这么七八分钟,见她稍微冷静下来了,就把她往回家的路上领。在路过花鸟鱼虫市场的时候,一阵热闹的吵闹声让我竖起耳朵,于是就拉着菲菲一同过去观望。

    这人群是里三层外三层,中间横着一辆白色的东风十人轿,在车前面平躺着一辆二零的绿色自行车,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双手捂着膝盖坐在路边无辜地看着这些陌生人。

    “你真是欠揍啊你,再拽我?不干你事儿一边去!”这一口外乡音来自人群中央的一个瘦高汉子,五官看的不是很清楚,远处只见得一张瓦黑的苦瓜脸和一口烟黄獠牙,他的衣袖被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学生用双手紧紧揪着。

    “你撞了人还想跑?你凶我?看大家不教训你!”这位同学的话说的有点儿冲,但我却由衷欣赏。

    “教训老子?我就是打你了又怎样?你说话给俺小心点。撞人?哪只眼睛看见的?这是哪家的傻娃娃,有没有人领走?”说着那人掏出了一个墨绿色的本子像划火柴一样在空中一晃,嗖地又变到了兜里。接着又冲人群说:“我可是记者,现在是上班采访时间啊,刚才我是正常右拐,也亮了灯啊,再说这……”

    那个汉子不知疲倦地对着大伙解释个没完,几乎抢占了所有人的眼球,而我却只对那个说话很冲的同学感兴趣。看着看着,突然觉得是在哪里见过,像是上回和我在学校打架的那个叫什么臣的。自己在一边嘀咕的时候,可能是太出神了,以至于被菲菲好奇地看着我都没有发觉。她见我没有反应,便压着我的肩膀,和我说:“嘿!予凡你瞧,这人是个侠客的脸儿。”

    那么说,真的是他?于是掂起脚为了看得更清楚,哪知道一只脚崴了一下,差点摔倒,若不是我在慌乱之中侥幸拴住了一个人肩膀,必定要出个大洋相的。待缓过神,再四下张望的时候,已经到了那簇人群中央,菲菲也趁着挤了进来。

    “哎?方予凡!”他一下发现了我,指着我的鼻子喊。

    “果然是你啊,戴俊臣!”我贴近了他的耳朵边说:“撞人了?”

    “嗯!我亲眼看见他从这个路口左转,没闪灯,也没有减速,明显就是他的责任。”

    没等他的推理结束,那个苦瓜脸汉子就要钻进车子。我赶忙喝住他:“喂,这位叔叔,先不说您是不是记者,单说这车撞了人,也不能说走就走呀,和你有没有关系也要把这位小弟弟送去医院检查检查才说得过去吧。”

    “不干我事!不干我事!送什么医院,喏,喏!不就是要钱嘛,给你就是了,想当雷锋就赶紧拿了钱去挂号吧,我可没时间在这里耗。”

    这回没等我们说话,旁边的人腾的一下都火了,一片打抱不平的声音如雷贯耳。“有你这么说话的嘛!就你这样的还是记者啊!”、“报警!报警!”……

    我估计是这报警的提议让他突然改变了态度,转过头朝向那位小男孩,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是真是假的反正嘘寒了几句,想哄着他上车。

    “哎呦,”那小男孩清脆的声音让人听了心疼。

    “行吗?不行的话别勉强。”菲菲马上跑到那个男孩的身前,仔细一看还是她家邻居的孩子,便用手护着他说。

    “他没问题!也没碰到,是吧,小朋友?”从那张脸上挤出的笑容想必都是苦涩的,而这样的话听着更像是一种强迫。

    “你再碰他,小心我揍你!人家站不起来,你硬要扶他是不是?你就是成心撞他!有什么目的?”说着说着,戴俊臣就急了,那一对剑眉立了起来,一个蹬步就要蹿过去。我是吃过他拳头的苦头,但现在对方毕竟是个成年人,不管怎样都必定吃亏,所以我赶紧过去帮他。

    就在那人生硬地要把小男孩拽起来的时候,被人按住了他的肩膀,顺着手臂抬头望去,原来那是我们最最敬爱的警察叔叔。于是,他的这场闹剧到此也就告一段落。

    随后,那个人一五一十的交待了违章的经过,拿出记者的假招牌是用来脱罪的,闯红灯逆行加上不能端正态度、延误受害者治疗,至少能拘他十天。?????这时,男孩的家长也来了,我们一行人先是去了医院,大夫说只是肌肉拉伤,破了点皮儿,没碍着骨头。之后,我们婉言谢绝了去男孩家吃饭的好意,趁着他们不注意就溜走了。

    “幸亏没出什么事,要是被撞到骨头上就惨了。”我真是为刚才的事情捏了一把汗。

    “告诉你们别不信,我明明看着那辆车就是成心撞他,真说不定就是谋杀案!”戴俊臣拍着我的肩膀,信誓旦旦地说:“你们不信再去看看他长得那模样,多奇怪?一看就是什么暗杀组织的。对了,你和他们家不是邻居吗?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什么……”戴俊臣冲着菲菲问道,不像是第一次见面,倒像很熟的样子。

    菲菲只顾偷偷地笑,也懒得理他。虽然我觉得他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不过对于他那仗义执言的性格确实欣赏,于是我摸了摸菲菲的头,说:“满以为能把钱包给你找回来呢。得嘞,今天是个好天气,请你们去吃肯德基怎么样?”

    “我请,我请!看,怎么好意思让你们破费?不行,不行。”戴俊臣摆出一幅大人的架子。菲菲也是个嘴冷心热的丫头,一个箭步到了他跟说:“我……”,我一把把她拉到一旁说:“钱包都丢了,拿什么请?说了是我请就是我请,走吧……”

    我们三个人迎着金色的太阳有说有笑地穿过一个又一个路口,似乎路过的每一条街上都有我们呼出的团团热气,白白的,像是棉花糖。

    家中,予辉和天昊的聊天还在继续。“这么说,你的父亲?”予辉把杯边按到了唇缝,用热气熏着鼻子。

    “嗯,是个哲学迷,我妈总说他放着田地不理,偏读些上天下地的胡诌经。我家现在还有好多这类的书,有的看得,有的根本摸不着头脑。你家的房间这么大,应该有好多的书吧,可不可以交换来看。”他瞄了一下通天的屋顶,那种高度似乎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一定是种神奇的感觉。随后,予辉又带着他参观了家里的房间,天昊没有感叹,也没有羡慕。除了在书橱面前有一种很正常的流连,其它摆设对他来说都是很平静,平静的像是用布遮住了眼睛,好似没有看到。

    四点钟的时候,我回到了家中。在玄关换鞋时,见到墙角摆放的两个地瓜就知道是有人来了。

    “予凡,你看谁来了,”予辉说。

    “噢!哦?”我应了一声。

    李天昊从沙发上直起了身子,放下手中的杂志,和我打招呼“予凡你好。”

    我放下刚刚换下的鞋子,愣愣地站在玄关处,打量着这个不曾在计划中出现的人物。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问号,却没法开口询问,好半天才从嗓子里挤出一句:“你好。”

    “我要走了。”?他那在显微镜下才能发现的笑容,不声不响地飘到了半空中。这时候墙上的挂钟仿佛涂上了润滑油,指针跑得飞快,像电扇,都能吹出凉风来。予辉下楼去送他,我躺倒在沙发上,把电视机重新打开。最爱看的宇宙探索节目刚好结束,结尾的音乐我不爱听,换了几个台,之后,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