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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盛夏上海。
那一年,是紫苏第一次进到这次传说中的顶级都市里,一栋栋独立的白色的洋楼规整简洁的坐落在平整宽阔的马路两旁,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的汽车和人力车,让她的眼睛应接不暇。
什么都想看,却什么也看不够,要知道前几个月她险险让人逼着嫁给了一个病重之人,竟也会有好生奇运,能踏足于全中国最繁华富有的城市。
这样穷乡僻壤走出来的孩子,饶是她本性灵窍,也被这座人们口语相传铺满了金银的城市彻彻底底的征服了。
对比起在芝林馆做过半年的紫罗,她怎么也显得笨拙,她不会嘴甜的讨好人,也不会蒸一手好看可口的糕点,待在上海的三个星期里,紫罗纳了一双又一双的鞋底,总算是打动了罗武带她悄悄出门开眼界。
而那日,紫苏却是守着门,手生地学着紫罗纳鞋底。她会绣一手好的苏绣,却做不成结实的鞋底,真真是郁闷。
“在做什么?”
说话的人是位二十三四岁的先生,身挺如一颗芝林树,健硕而高大。英俊的脸上漾着英气清爽的笑,十分的绅士,礼貌的弯腰问她。
紫苏唬了一跳,略为狼狈的低头,“没……没?”
“乐平。”晟澜淡笑着走过来,当紫苏是害羞,也不以为然。
紫苏却是紧张,因为小姐是见着刚才那一幕的。紫苏不懂小姐的脾气,却牢记着大户人家的礼仪。
俞乐平颇为礼貌的说,“打扰了数日,我是应该和你道别了。”
晟澜想了想,也没太多的挽留,只道,“你走了,可别忘了我这个老朋友,记得探望就行。”
“那是当然。”俞乐平保持着笑容,眼底却是有某些默默的情绪流过。
晟澜看得出俞乐平的芥蒂,尽管他做足掩饰,她亦能敏感的察觉出来。也是,若晟澜是他,也不会轻易就忘了当年的种种,况且她站在他面前,何尝不是在提醒着他,那些年的不堪回首,这令她不得不选择忽略了。
“紫苏,帮我送送俞先生。”紫苏搁下鞋底什物,纯亮的眸子匆匆的望过了晟澜和俞乐平,点了点头。
恰逢夏季,枝叶茂盛,炙阳午后晒得树木空悠悠的散发出好闻的香气,晟澜在露台上见着旅馆通向大门的小石子路上,紫苏与俞乐平的身影渐渐让大叔给遮住了。
到底是走了,这些年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多,清秋结婚,自己毕业,就是身边的紫笛也以稚涩之龄订下了亲事。再者是他呢?晟澜真没多大勇气问俞乐平这些年是如何过的,于情于理,总是免不了寒暄,她不得已,将唏嘘和感叹化作一句,“你还好吗?”
往事这东西,到头来却成了最经不起触摸的事情。
迂回辗转,晟澜僵持在了回忆里,痴痴的想念着三人在颐和园中的神采飞扬和恣意潇洒,谁也看不见,在漫长未来自己会面对是如何的宿命。
黄昏时分,温柔的阳光绕着树梢投射在晟澜倚着楼的侧脸上,有些强烈,有些耀眼。
重遇故人的千万种情景,不外乎是掏人肺腑,感人至深,也许会有小心翼翼,各种害怕伤害的隔阂,暂时消除不了的生疏等等,却没想到俞乐平锐利的眼光缓缓扫过晟澜之后,只没半分客气的道了声,“好久不见。”
陌生,生冷,甚至于警惕。
若不是容貌,晟澜也不会将他与当年手持着相机,腼腆青涩的对着她矜持着笑的男子结合在一起。
“好久不见。”晟澜笑得并不介怀。
俞乐平从床上起来,随手摸着自己身上的外衣,随即目光转到了晟澜处。晟澜微微一笑,“昨夜遇见你时,你醉的不省人事,外衣也脏了,我只好和朋友带你到我住的旅馆开了一间房间。”
俞乐平神色沉淀,微微颔首,“谢谢你。”
“不用谢。”晟澜不负当年的天真,却也觉得心中郁结得很。
“你觉着身子还好么,我让人去给你送午餐。”
“已经是中午了?”俞乐平翻身下午。
“是啊,已经是响午了。”晟澜站在边上道。
而俞乐平却是在床铺边的床头柜上,找着自己的什物,待是摸到一块金表,用力的握在手中,突然道。
“我想在这里呆几天,可以么?”
晟澜错愕了几分,一时忘了回答。
“让我待几日,我保证不会打扰到你的,不过是家中有些恼人的琐事让我不得不避出去。”俞乐平又道。
“这不过是旅馆,我也不过是暂时下榻,过几日我也要走了,你想继续留宿,自然是和旅馆老板商量好些。”晟澜如若平常的开着玩笑。
“我是忘了,”俞乐平露出第一个笑容,却是自嘲的,“你怎么来了上海?”
晟澜道,“我和你一般,也是由于家中一些恼人的琐事不得不来的。”
“看来我们倒是有些同病相怜,不过晟澜你永远不会遇到如我一般的恼事,遇上了也不会似我这般狼狈。重遇在上海亦是难得的缘分,请你对我的失态有所见谅。”俞乐平彬彬有礼的说。
“我对你见怪什么,正如你说重遇是场难得的缘分啊。”晟澜笑着配合。
待晟澜退出了房间,不由得发现原来已经过了那么久了,因着时间,因着距离,物是了,人岂会不非,只是在人的心里事事并非说休即休的。
“晟澜,其实我想对你说,你一点也没变。”俞乐平在阖上门的那一瞬说的话,让门紧阖着戛然而止。
乐平,经历了这些风驰云卷,我岂会不变。不变的事物,是永永远远的寻不回去了,正如同你我之间当年的友谊,还有你我之间都小心翼翼不敢提及到的人物——乐珊。
姚晟澜,是大哥要娶女人的名字,手下的人经过一年多的明察暗访才摸清了她与他确凿的关系。
汪鹏瑜左手捻着相片,右手下意识将中指与无名指抬至嘴边,发觉指上没燃起的烟,扫兴的将手指合拢拧成了一个拳头,伸进笔挺西装裤袋中。
本是夕阳,一道白边油漆的窗让阳光晕染成金色,有些梦幻的感觉,而汪鹏瑜恰恰出现在这扇窗的后面。
一年多前冬日的咖啡厅里,她并是坐在角落里黯自垂泪。那时,他尚以为她不过与红尘的痴男怨女无疑。待查过了牛怀玉,才晓得她原来是个故作坚强的说客。
再抬头,她只剩下氤氲着白雾玻璃窗外的朦胧人影,他走回她方才的位子,人走茶凉,桌子上还有一支代表贞烈爱情的玫瑰,汪鹏瑜那时笑得释然也寒意。
庞颖死了,在半年前,她就毅然死在他的面前。
那鲜血如玫瑰一般艳丽。
而开始到最后,他却像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一直都不明白,庞颖喜欢的是他的哥哥,那个英姿勃发傲视一切的北平战将——汪鸿瑾。他么?不过是庞颖接近汪少帅的一个垫脚石,最后弃如敝履的垫脚石。
连死,她也要死在他面前,想他懊悔内疚。凭什么?凭什么他要她的见异思迁买账,凭什么她肚子里孽债要扯到他的身上。
也许是第一眼就惹起的祸端,那一日,她穿着白纱长裙就躲在窗帘后面,他看见的不过是隐约的人影,尽管模糊,却是让人施了蛊一般,痴痴的仰望着窗帘后匿藏的佳人,她急急的沿着窗户的走廊跑了起来,他亦是在窗外紧张的跟随……
他第一次跟随父兄出席政界要人的宴会,还不惯交际场上的趋炎附势,就孑然来到了花园里,她则是听着女伴说起战将的到来,而兴奋的慕名赶去的……
哥哥拥有很多,他要的不过是庞颖。就是这点小小的要求,老天也不会答应。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了,你不是最喜欢我的么?”
一抹影的消逝再清晰不过,庞颖的任性几乎冒昧的打扰了汪家原本就极为脆弱的平衡,伴随着汪鹏瑜手臂在空气里迟疑的一挥,庞颖的尖叫成为了汪鹏瑜脑海里经久不衰的音符,当耳朵也无法承受,眼睛里就深深印上了庞颖身躯坠落时的惨烈和毁灭。
“鹏瑜,你不信我了,就再没人会信我了。”
“这话,留着让你的情夫听吧。”
莫名的,耳边只剩下一片死寂,空荡荡的空间里只存在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好像溺在水中,声音默默的传到了遥远的未知的水底。
“庞颖,汪鸿瑾要结婚了,你心里最爱的人终于要结婚了,可他要娶的人不是你,即便你生前花费了那么多的力气去爱他,他要携手步入殿堂的人也不是你。其实,我比任何时候更想你活着,好好的活着,这样你才可以看着他这样辜负了你,翘首期盼的去迎娶别的女人的。那样,你才会理解我有多疼,心是撕裂来的疼。你生前不是说汪家的人都是没有心的么?那是我把心捧到你面前,你也不要。如果,你觉得我因为你与汪鸿瑾来一场厮杀,你就想错了,我要的是毁掉他想要的一切。就像之前的你,还有那个不识好歹的王乐珊,他越不让我痛快,我就越是不让他安生。庞颖,这也许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