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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儿,”田致雨看着苏忆瑾优雅地给他斟茶倒酒,内心里最柔软的那一块儿也情不自禁的无限扩张了,似乎想要包容这个世界的一切。
其实如果说第一次见面,田致雨会不可自拔的爱上苏忆瑾,也有点小看田致雨近来的定力了,不过面对一个绝世美女的倾情,怕是任何一个男人都难免心动。
“瑾儿,我还不知道你今年多大,哪里人,你跟我说说呗。”
苏忆瑾此时已经不像刚才那样花痴,恢复冷静的她拥有着另一种自信的美。
她笑着回答道:“瑾儿今年十六岁,出生在江南道,不过自小就跟着师父在京城生活。我不记得我还有其他家人了,师父说我是孤儿,她看我可怜,收养了我,教我琴棋书画。”
“十三岁那年师父带我来到太原,让我在春意阁卖艺,说在这里五年,就可以想去哪里去哪里。春意阁的掌柜跟我师父是旧相识,答应我师父,我可以只卖艺,所以瑾儿才可以不用抛头露面。”
原来青楼名伶,大都有可怜的身世,田致雨不禁有些心疼她了,温柔地问道:“那你师父现在在哪里呢?”
“我师父不止我一个徒弟,她在东阳国和疏国培养了不少我这样的姑娘,文姐姐便跟我同样的出身,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但是从我开始在春意阁卖艺,我们就没见过面了,不过她会经常给我写信,一直牵挂着瑾儿。”
听到这话,田致雨不禁怀疑她师父并没有跟她说实话,不过田致雨并没有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不管他的猜测对还是不对,都可能影响她跟她师父的关系。
两个人又天南海北聊了会儿,文素衣拎着一壶酒,笑意盈盈地走了过来,苏忆瑾见状,正要起身回到自己原先的位置,文素衣连忙按住她的肩膀,自己坐在了她旁边。
“田公子,刚才我和妹妹合奏的那曲《破阵子》可还配得上你的词?”文素衣问道。
“两位的合奏堪称天作之合,致雨听得如痴如醉,既有金戈铁马的雄壮,又有英雄气短的悲凉,词只能写表面的东西,只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加上相似的经历,才能体会到其中的美感,而音乐不一样,音乐是最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艺术,哪怕一位目不识丁的人,也可以从你们演奏的乐曲中感受到你们想要表达的感情。”
“音乐,有如此高级吗?”苏忆瑾问道。
田致雨点点头,道:“所有的艺术形式中,无论文学、绘画、书法还是雕刻等等,表现手法都有局限性,都需要欣赏者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唯有音乐,它可以最轻易的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让听者随着演奏者的感情而喜怒哀乐。”
两个姑娘演奏乐曲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
原先她们以为,音乐不过是愉情的手段,是谋生的方式,却从来没有思考过音乐带给人的感受,此时听田致雨一席话,马上回想一下过往,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田公子,那你可会哪一种乐器?”文素衣问道。
田致雨想想,自己以前没有接触过太多乐器,只是在闲暇之余,学过陶笛,不过他不知道这个世界里有没有这个,便问道:“我会一种叫做陶笛的乐器,不知道你们有没有?”
两人摇摇头,苏忆瑾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乐器呢?”
田致雨简单描述了一下,苏忆瑾马上道:“我这里好像有,我去拿给田公子。”
不一会儿苏忆瑾拿来一个褐色的陶制品,田致雨接过来一看,样子很类似陶笛,不过跟陶笛有区别。
这个乐器有六孔,他之前学的陶笛有十二孔,不过会十二孔的话,应对六孔就绰绰有余了。
“这个也可以,应该可以演奏,”田致雨试了试手型,还能应付,道:“这个叫什么啊?”
“陶埙,”苏忆瑾道。
田致雨点点头,试了几个音色,跟陶笛的很接近了,于是说道:“那我演奏一首乐曲,你们听听,看看能从乐曲里听到什么。”
二人都点点头,满怀期待地望着田致雨。
田致雨吹奏的是日本音乐家宗次郎的名曲《故乡的原风景》,这是他最熟练,也最喜欢的曲子,曾经不厌其烦的练习。
直到同屋的战友找上他,说每次他一吹这曲子,所有人都会产生想家的情绪,不免有些伤感,希望他换一个欢快的曲子,所以田致雨后来就喜欢上了吹《两只老虎》。
乐曲一响起的时候,苏忆瑾和文素衣马上沉浸其中,听着听着,本来微笑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忧伤,继而是淡淡的惆怅,好像回忆起之前许多美好的时光。
这曲子本来就悠扬,在此刻寂静的雪夜里,更显得它沁人心脾。
当田致雨演奏结束之后,苏忆瑾和文素衣依旧沉浸在乐曲的美妙里,久久不愿醒来。
“两位姑娘能说说,听完这曲子的印象吗?”田致雨问道。
文素衣想了想,道:“很伤感,似乎一下子把人带回了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可是又让人清醒的意识到,那种感觉再也回不来了。”
双手托腮,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田致雨的苏忆瑾,掩饰不住满脸的崇拜,道:“好像有强烈的思念在曲子里,这思念不单是对情人,更是对故乡,对故国的思念。它让我一下子想起了来太原之前生活的地方,虽然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可是那里的一草一木都隐隐约约能看到。”
田致雨点点头,道:“是的,这个曲子的名字叫做《故乡的原风景》,所要表达的,正是对年少时候自己生活过的地方的强烈思念。”
“原来音乐真的可以这么神奇,真的可以让人产生共鸣,”苏忆瑾道:“想来这些年,我所做的音乐,都浪费了这么丰富的情感。”
田致雨爱昵地摸摸她的头,道:“傻丫头,你为《苏幕遮》谱的曲,为《破阵子》谱的曲,都恰如其分地展示了它们的意思,这还是浪费吗?你已经做的足够好啦。”
苏忆瑾得到心上人的肯定,内心很开心,却还是撅撅嘴,道:“我只是凭着自己的理解谱曲,却没有想过让别人去产生共鸣,说到底还是自己才疏学浅。”
田致雨又捏捏她的鼻子,道:“瑾儿已经很厉害了,且不可妄自菲薄。”
苏忆瑾马上开心地点点头,说道:“公子,能不能再吹奏一首?”
田致雨笑笑,心想自己擅长的就这一首,总不能再吹一曲《两只老虎》吧,于是他说道:“在音乐方面我也就是个门外汉,你们两位才是大家,要不你们再为我合奏一曲吧。”
苏忆瑾想都不想便点头答应了,起身去取古筝,文素衣看着在爱情里迷失自我的傻妹妹,不由得内心竟有些羡慕。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两位绝世佳人联袂表演乐曲,田致雨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享受。
两人先弹奏了《高山流水》,之后又接连表演了《渔舟唱晚》和《凤求凰》,相比于自己在音乐上的玩票性质,她们才是真的行家。
田致雨越听越觉得好听,这样近距离的听,这样的音质,是任何器材都不能表现出来的。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演唱会和演奏会,现场的感觉远远比用耳机聆听美妙的多。
两人演奏结束后,苏忆瑾邀功似的看着心上人,田致雨马上道:“真好听,想用杜甫的‘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来表达心情,可是又觉得完全不能表达出来。现在才觉得语言是多么苍白无力,在好听的音乐面前,任何赞美都是多余的。”
文素衣道:“这些曲子,我们姐妹自小开始练习,刚开始也不懂曲子想要表达什么,慢慢地演奏的多了,也理解了一些。也可能是长大了,经历的多了,自然就懂了。”
田致雨点点头,道:“这些曲子已经流传了几百年了,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自有它的道理,这就是经典的力量。”
苏忆瑾笑道:“瑾儿想起那次在晋王府,田公子曾说‘李杜文章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虽然公子是说诗歌方面,用在音乐方面想来也是适合的。这些歌曲好是好,可是我们也需要更多新作,才能不断扩展自己的水平。不知道公子可否还有像刚才那曲《故乡的原风景》一样的乐曲呢?”
随着两人不断的熟悉,田致雨这才发现苏忆瑾有着深刻在骨子里的浪漫和活泼,假以时日,稍微调教一下,这绝对是理想中的伴侣啊,田致雨有点邪恶的想到。
他再次摸摸她的头,道:“我也会一些小曲儿,不过不比你们刚才演奏的经典。都是一些流传于民间的东西,你们可能不会喜欢。”
“怎么会呢?长短句这样下里巴人的东西,在公子那里都可以成为不同凡响的作品,公子的小曲儿也一定是极好听的,公子你快唱。”
田致雨无奈的摇摇头,没有了刚才的娇羞之后,苏忆瑾变得会撒娇和黏人了,他看看文素衣,道:“我会一首悠扬欢快的小曲儿,非常适合笛子和萧,不过我不会写谱子。”
文素衣道:“没关系,公子只要哼一遍,素衣和瑾儿都能记下来。”
田致雨想想,道:“那我还是用这个陶埙演奏吧,不过不知道效果。”他又拿起陶埙,想了想《牧羊曲》的五线谱,然后轻轻吹了起来。
由于不是很熟练,田致雨吹的时候有过断断续续,不过两位姑娘还是听得很认真,很投入。
她们自小接受的都是古典的曲子,后来在青楼时间久了,虽然也能听到很多俚曲,不过绝大多数俚曲过于粗鄙,过多的情色让两人往往都敬而远之。现在听田致雨这首《牧羊曲》,瞬间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首曲子真好听,确实跟公子说得一样悠扬欢快,就好像在漫山遍野的山花丛中嬉戏玩耍,”听完田致雨的演奏后,苏忆瑾说道。
田致雨赞许地看了她一眼,道:“瑾儿你对音乐的理解真的特别好,这首曲子的名字就叫做《牧羊曲》,描绘的正是在山间放羊的情形。”
苏忆瑾有些得意地笑笑,文素衣道:“这首曲子确实非常适合笛子,牧童吹笛也是一种诗意的文化。不过公子刚才的吹奏也很动听,想来只要曲子好,各种乐器都可以演奏的好。”
田致雨点点头,道:“确实是这样的,其实这首曲子还有歌词,等文姑娘演奏完,我可以给你们唱一下。”
两人都开心的答应了,文素衣记忆力惊人,听田致雨不太熟练地吹过一遍之后,就能完整的把谱子记下来,就连田致雨漏的音,她都完美无瑕地给补上了。
听文素衣吹奏完,田致雨忍不住鼓了鼓掌,道:“还是文姑娘厉害,我那半吊子的曲子,你都能吹奏的如此完美。”
“让公子见笑了,还是公子的曲子好,”文素衣笑笑,道:“这首曲子素衣记下来了,如果以后在别处演奏,公子不会介意吧?”
田致雨立马摇摇头,道:“怎么会呢,能让这曲子发扬光大,在下感激还来不及呢。”
苏忆瑾道:“等文姐姐把这曲子在京城表演一番,绝对会红遍大江南北。对了公子,你刚才说还要唱这首曲子,瑾儿和姐姐洗耳恭听呢。”
田致雨将这首歌轻轻唱给她们听,这种轻流行风的歌曲,穿越几百年回到古代,带给人的震撼是难以想象的,尤其它的歌词还带着丰富的田园牧歌想象,对于红尘中的少女,简直杀伤力爆表。
等田致雨唱完,苏忆瑾满脸憧憬地对他说:“公子,以后,我们也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吗?”
田致雨点点头,道:“一定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