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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夏驻扎在宁安的军队算不上精锐,与那常年镇守边关紫塞的悍勇兵卒相比起来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军营里的日子,千杯俱饮皆是男儿事,稍有不合便是约架斗狠,道理硬还不行,拳头也得硬才好使,军中的将领们也并不反对这种约架斗狠的事,他们都是钧天府中出身的修士,凡骨七品以下的人,只要不逾越底线,爱怎么闹怎么闹就是。
正是因为这种尚武风气,虽然都是在军中服役,抛开真正的军衔军阶不论,这些当兵的心里还另有一套标准,出过围剿任务与修士搏杀过的看不起那些只与凡人操戈比武的,上过战场杀过妖族的看不起那些没见过血的软脚虾,在紫塞服过兵役退下来的看不起驻扎宁安这片安逸地方的。
这些人只要一看见什么不如自己的,立马就有满腹的怨气,也不知道是在真抱怨还是在假抱怨。
曹琛便是这些人中怨气最大的一个,只不过他是真有怨气,这怨气积得久了甚至是到了怨恨的地步。他脑子笨,又是个死脑筋,小时候的事大概是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的亲弟弟曹宇在一年前上战场时被妖族杀了,他亲眼看着,至于具体的场面,他早就忘了!
妖族虽是被赶出了古夏,但并不代表那些畜生就这么安分了下来,边境紫塞,这“紫”之一字可不是取其尊贵与神秘,而是那泼天的鲜血常年淤积不散,是胭脂凝夜紫的紫,不是紫金贵人的紫。
他虽然脑子不好,但有些东西可不敢忘,这不,就是这么一泡尿的工夫,他又想起来一点事情,曹琛那生满老茧的手拍了拍脑袋,这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是容易东想西想。
他兄弟俩的爹娘好像也死的挺早,但他俩是被洪统领从雪地里捡回来的,这洪统领真是个好人,若不是洪统领恰巧经过,他和曹宇早就冻死在那冰雪天地,哦不,冰天雪地里了,只可惜他与弟弟在修炼上都没什么天分,别人吃得了的苦他们吃,别人吃不了的苦他们也吃,但这二三十年的工夫下去,离那种下仙根,脱去凡胎的关键一步仍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要不然他早杀的那些妖族屁滚尿流了。
洪统领御下极严,平常可没少给他和曹宇“开小灶”,当初整得他们哭爹喊娘的事,现在回过头来看竟有些恍惚,是他们自己不争气,没那个悟性,就是悟不到那冥冥中的一缕天机。
听那些睡在一张铺子上的兄弟们说,洪统领是什么化境,比那些自称“仙人”的厉害了不知多少,好人总是没个好报,这么厉害的人,死得竟比曹宇那小子还要早!
好在这接替洪统领位置的人还像个模样,姓朱,虽是宁安军中的土著,但听说这位朱统领的手上可是染了不少妖族的血,曹琛也远远的看见过他,只能感叹真是英雄出少年,不得不服气。
妖族都是一群该死的畜生!曹琛呸了一口,他今年四十出头,在战场上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三根手指,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更是不计其数,曹宇战死,军中怜恤他的功劳苦劳,再加上是洪统领捡回来的孩子,本打算让他退役还乡,安享余生。
可曹琛是个死脑筋,洪统领死了,亲弟弟也死了,他又没结老婆,这世上还真就只剩他孤零零一人,他只一心想着多少几个妖族的畜生,又哪有什么余生可以安享!
无奈之下,军中便许他不退,只是找了个名号,把曹琛掉到宁安挂个闲职,安排他统领调度这军营向内百里的侦查事宜。
这还不算,又给他配了整整五个副尉,要知道往常他这个职位最多也就配上一个副尉,更多的时候都是不设副尉一职,摆明了就是让曹琛享个清闲。
曹琛嘴里哼着些污言秽语,沙场浴血之辈好的便是这直直白白的露骨东西,除了那句“塞上燕脂凝夜紫”之外,他也背不得那些文绉绉的话,反倒是这几句不离“姑娘白胸脯屁股蛋”的俗话更对他的口味,他一直就好奇,兄弟们常年驻守紫塞,怎么就能编出这么生动的歌词儿来,只怕是那每次只一二十日的省假,有大半日子都是在女人肚皮上滚过的。
这女人最好别是自家的女人,像他们这样的人,最好就别成家,一年半载的都回不去一次不说,还保不准哪一天就死了,留个人在后面要么是守活寡,要么是守寡,那可不拖累了别人了
曹琛走的还是以前那条山路,自从被调到这边来后,职务内的事全被手下那五个副尉兢兢业业的打理妥当了,根本就没他什么事儿,除了进城里喝酒,既喝烈酒,也喝花酒,除了喝酒之外还真不知道能干些什么。这下他又觉着奇怪了,以前总觉得这喝酒玩女人的日子就是天下极了,千金不换,这下真闲了,却又觉得不是个滋味。
“有人”
曹琛走在林中,忽然见得前方不远处伏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他喜欢喝酒,但是从不买醉,是在紫塞那边养成的习惯,军中虽然严令禁酒,但兄弟们每次省假回来,哪里有不带上一口两口的,但妖族可不会专挑你清醒的时候打过来,所以喝酒可以,但喝醉就万万不行。
阵阵腥臭直往他鼻腔里钻,最要紧的,这腥臭之中还夹杂着千丝万缕的血腥,到底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下来的人,血腥气,可不就是他最熟悉的一种味道,就算是闻了这么多年,每每嗅到,都能让他浑身紧绷。
曹琛整个人不禁为之一振,多年来历经大大小小不知多少生死养成的本能一下子全涌了上来,他把手里的酒葫芦别在腰上,猫着身子,放轻了脚步,摸了过去。
临近了,那股杂着血腥的腥臭又浓了些,脚下的泥土变得有些硬,浮着一层淡淡的病态的幽绿,有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年仰躺在地上,双目紧闭,衣服破破烂烂的,胸膛裸露,黑糊糊的,像是被烧焦了一般,地上凝着一摊血迹。
曹琛蹲下身,探了探他的呼吸,气息奄奄,但总归是吊着一口气没死,让他奇怪的是,四下看去却并没有什么激烈打斗的痕迹。
“那是……”
忽然,一抹深沉的颜色撞入曹琛眼中,他心头一跳,顾不得再察看这少年的情况,赶忙寻了过去。
绿水混着鲜血,散发出阵阵恶臭,瘫软在这滩恶水中的“东西”早已不成人形,面目全非,所幸尚有几片残甲未消,曹琛才能认出这几个“人”的身份。
好歹是上过战场,见过生死的人,比这更令人作呕的场面曹琛也不是没遇见过。
妖族虽是可以化成人形,且多以人身示人,寻常时候是看不出什么不同,但畜牲就是畜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真到了兵戈相向的时候,那残暴的兽性便冲破了人形表皮,暴露无遗。
看准了位置,曹琛那只有缺的手上,余下的两根手指顿时变了模样,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铜。就算是在军中,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修行钧天府中传出来的上乘玄法,洪统领私下传给他兄弟俩的这门功法,虽然也并没有多少玄妙之处,但相比于其他人而言却是好了太多,他总觉得有这法子也就够了,再深奥些的,他和曹宇也练不会。
这门功法助他杀了不少妖族,也是这门功法,让他被那些畜生断了三指。
两指探入那一摊幽绿的恶水中,搅动了一阵,微微用力,夹出了一块手掌大小的衣甲残片,恶水带毒,残片上大部分地方都被蚀得模糊了,多亏了曹琛眼尖,又对这手中的事物熟悉非常,依稀还能辨认出一道军中特有的刻印。
每个入了军伍的人都会带上一枚刻印,以证身份,这刻印刻在腰间的一片薄甲上,是独立的一部分,并不与衣甲相连。
“真是军中的人!”
曹琛的眼神暗了暗,他见惯了生死,倒也不会因为见了几具不成人样的尸体就心中戚戚,只是最近妖族潜入国境的消息在军中传的沸沸扬扬,曹琛本来不怎么信,但先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朱统领从紫塞来到宁安,再是这几具扭曲的尸首,他的心像是蒙了一层阴影。
“这条路连通了营地与宁安,除了我军中的人外,旁人根本就不知道,眼下这几个兄弟却在这条路上遇害……这件事非同寻常,现在又是非常时期,还是尽快报上去的好。”
他又想:“不对,不对!这凶手怎么会知道这条路要么是我军驻地的位置对他而言早已不再是秘密,要么就是军中出了内鬼!”
在宁安军队中,这条路人人都知道,上上下下的查起来,难度可是不小,是底下的兵还好,可要不是……
倒不是曹琛怕死,只是想到那严重的后果,饶是以他经历了不知多少次生死练出来的大心脏,后背仍是有些发凉。
沉吟片刻,曹琛摘下几片树叶,以指力贴放在这几具同袍的尸首与那少年的怀中,做完这件事后,才迅速向宁安驻军营地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