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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叔,你说我爹还有没有钱?他好歹当过财政大臣啊!”林云趴在桌上看着帐本,右手托着腮,手指轻轻敲着脸问道。
“老爷公忠体国,清正廉洁……”秦暮风回道。
“好好说话。”林云白了他一眼。
秦暮风:“……老爷胆子小,夫人管得又紧,怕是没油水了。”
林云眼珠一转:“你觉得,夫人那里还能想想办法不?”
秦暮风冷冷看着他:“你离开华京时,夫人把私房钱拿了出来,还卖了些首饰,给你凑了三十万跑路费。你还想怎样?”
“你不要觉得我丧心病狂!”林云振振有词地反驳道,“夫人视我如已出,我若遇上困难不找她,我怕她会伤心啊!她会觉得我没把她当亲娘……”
脸皮纵然很厚,说到最后时,林云还是略感羞涩。
库库库……秦暮风忍得很辛苦。
“夫人年事已高,少爷。”他一脸鄙夷地哂道。
林云:???
年事已高和钱有什么关系?
仔细一想,某人的一张俊脸,涨成了一副猪肝。
年事已高=没奶可喝!!!
你骂我有奶便是娘,居然还骂得如此优雅……
“叔啊,我是真愁啊!”林云尴尬地翻了翻帐本,“咱们的总家当现在不到一百万金币。基础设施建投一旦启动,这钱花起来就像流水一样。你瞅瞅,就目前规划的一期范围内,一百万全砸进去都不够啊!礼堂20万,阅兵场10万,图书馆15万,训练场15万,军官宿舍、库房、食堂、厕所……哪不花钱啊!这还没包括后期的绿化、道路建设等等……”
“方案是你定的,钱的问题自然由你想办法。”秦暮风笑道,“我只负责执行。”
他家少爷,越是逼得狠,越能爆发惊人的能量,他对此深信不疑,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我已经倾家荡产了,可你还有铺面!”林云冷笑。
秦暮风:“……”
那是遗产,老子没死,你小子休想!
“要不,让左手叔去道上接点单?”林云喃喃道。
“……”
“还是算了。”林云想想,自己都觉得害怕,“他彪起来,刹不住车的。”
对左手来说,刺客绝对是个敞亮的职业。
要杀谁,正大光明找上门杀了便是。
谁要阻拦,一并干掉,管他是谁。
“我倒是有个办法。”老秦见他连左手的主意都打上了,实在有些不忍,“北方联盟组织了一个庞大的商队南下,准备打造南方黄金商路。听说主事的,是花家的当家人。她最近会路过烟雨城,应该会短暂停留数日。你若能想办法把咱们的酒都卖给她,钱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这种事,平常不都是你出面解决的吗?”林云困惑地看着他。讲武堂一堆破事等着他,他哪有那闲情去卖酒啊?
“我老了。”老秦嘿嘿笑道,“花家那位当家人,是位年轻貌美的姑娘。”
“……”
叔,你真是够了!
你这是要我牺牲色相吗?
呸!我才不是那种人!
“花家不仅富可敌国,而且拥有庞大的商业网络。我觉得如果能和她打打交道,对你可能有好处。”秦暮风又道。
庞大商业网络?那不就是张庞大的情报网吗?花家的势力不容小觑啊!
“她叫什么?什么时候到烟雨城?”林云问道。
对高高在上的女神级人物,他没啥兴趣。
脸还不够大时,往这种人面前凑,通常是啪地一个巴掌。那得多疼啊?
林云只是对那个网络很感兴趣。
“花依云。听说15号抵达烟雨城。”秦暮风回道。
15号?刘越明约他去烟雨城的时间,不也是15号吗?这倒巧,正好可以顺道去看看。
“好,我去试试!”林云点道。
南安城。
听涛别院。
花依云放下手里的资料,慵懒地躺在软椅上,出神地望着远处的江面。
越江奔腾不息,数千年如是,如今依旧生机勃勃。
岁月沧桑,越江流过的这片大地上,曾经有无数国家兴起,曾经有无数朝代更替,但主宰这片大地的民族,始终是越人。勤劳善良的越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苍澜天空下最璀璨的文明,成就了一段段辉煌的历史。
数百年前,越人建立了庞大的大越帝国。它从诞生那天起,就是整个大陆的中心,国力远超同时期的大陆各国。
然而,百年前与紫血族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却令它元气大伤,从此走向了衰落。
到近代,它更陷入了四面受敌的窘境。
北有落日,南有青云。西有月狼,东有紫血。
如今,月狼人虽然四分五裂,紫血族的威胁也暂时消失,但落日南下的野心却疯狂膨胀,青云边境脆弱的和平也随时可能崩碎。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场席卷整个大陆的战争又将降临。
在帝国的废墟上,谁会成为新的霸主?
数百年里一直与大越保持良好关系的北方联盟,又将何去何从?
财富,在战乱的时代里是最大的原罪。如果没有意外的惊喜,花家恐怕难逃覆灭的命运。
对强盗们来说,求着你给钱,哪有闯进宅子里自己拿舒服?
花依云觉得,生于这样的时代,对她来说绝不是幸事。
所以,在代表花家登上大陆舞台的那一刻,她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心中有着强烈的不甘。
但既然生于花家,每一日都享受着豪门的荣光,享受着先辈留下的福荫,她自然得挑起属于自己的担子。
大越,不能那么快倒下。
如果输血能让它苟延残喘的话,北方联盟会源源不断地提供新鲜的血液。
但这终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所以,她来到了。她想看看这片大地上,是否还能长出——希望。
这东西很难寻,行至南安,她还一无所获。
“小姐,你在这里躺着,不怕着凉吗?”侍女星兰上了楼,拿来一件袍子替她披上,嗔道,“病了,还不是折腾我?”
今日天阴,楼上风又大,这么大人了,偏不知爱惜身子。
“你这丫头,自幼养得比我还金贵。我觉得你才是真正的小姐命。而我呢,天生劳碌命!”花依云看着娇俏的女孩,笑着啐道。
“你还说呢!这一路上,我以你的名义见那些杂七杂八的人,咱俩到底谁累?”星兰不满地翘起了嘴。
“好,知道你辛苦了。”花依云笑道,“你若累病了,我侍候你,这样你可满意?”
“不敢!”星兰笑着,走到她身边,拿起了那份资料,随意翻看着。
“没一个满意的?”她问道。
“没有。”花依云苦笑,“二十年前,他们亲手折断了自己的脊梁后,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似乎就失去了血性。”
轩辕之殇,于大越而言,可谓国殇。
“轩辕长歌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星兰感慨道,“那样一个人,风华冠绝一个年代,死得却不明不白。死后,还被人抹了一身黑。”
“这是个解不开的迷团。到了大越,更是一个不能谈论的禁忌话题。”花依云苦笑道,“大越当权者没有疯。他们当时那么做了,自然有充足的理由。”
“他可是轰轰烈烈战死在血魂原上的!这样的人,怎会叛国?”星兰还是想不通。
“血魂原上,并没有发现他的尸体。”花依云叹道,“据说,他和他的血卫营,都埋骨于寂灭荒原。”
身死,尸骨不能归于大越,这恐怕是轩辕长歌和他的将士们最大的悲哀。
“对了,下一站是烟雨城。那边的事情,我已经提前派人安排好了。到时来的那些人,是你见,还是我去见?”星兰问道。
“还是你见吧!”花依云犹豫了下,说道。
烟雨城,正是风起云涌时,站得远些,或者能看得更真切。
“108骑兵师,现在可是风头正劲。你不想看看他们的风采?”星兰好奇地问道。
“罗林,我倒想见一见。但他至今还困在华京,便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了。”花依云摇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