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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冒险者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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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墨江西入海的海口,一左一右相隔数百里地有两个深水港口。

    虽然都是在九夜境内,但右边的那个港口城市却实际上是被“西海大船团”所控制。

    左边的这一个,名为“琅轩港”,是九夜最为重要的城市之一。

    一切都是因为四十余年前灵泉海域的变化。

    无数的修士们云集于此,总要有上岸补给、交易的时候。

    可以说,牢牢地将港口把握在手中,就等于是握住了一整条产业的最上游。

    因此,虽然没有能力将“西海大船团”占领的“琅辕港”也给夺回来,但九夜已经把整片国境内最为精锐的力量,全部部署在了这里。

    对外宣称,足足十位神威境的高手带领着各自的亲卫队驻守在这里,维持着市场与人流的稳定、和平。

    为了建造这样的一个琅轩港,九夜的大能们花费数年的时间削平了许多山峰,在让能工巧匠们以剩下的一座山峰为中心,建起了城市的核心区域。

    整座山逐级向上,第一层错落着各式民居建筑,第二层则是划分了不少片区行使者不同的功能,第三层也是最小的一层,就是九夜驻琅轩港军队的所在地了。

    而在将第一层包围起来的高大城墙外围,则是四十年间作为外城区而不断地被扩建出来的地方。

    而同时,九夜官方以及其他各大势力的船行,也都是位于外城区。

    可以说琅轩港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深水港口,它更是一座无比瑰丽的环山巨城。

    而由于来来往往的基本上都是以冒险为生的修士,因此风情又与新郑的繁华奢靡全然不同。

    “来来来,小公子看一眼呐,这可是上好的灵铁!”

    “刚出世的宝经,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残缺的灵宝,气血境使用是再合适不过了,小公子确定不要吗?”

    走在外城区的青石路上,沿街叫卖的有稳定的商户也有临时支起的地摊,热闹非凡。

    自由市场的秩序,在九夜囤积重兵的威压之下,显得井井有条。

    偶尔会有一些拎不清的闹事者,也很快便会被执法队铁腕镇压。

    三小只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早就看花了眼,林白拿一枚灵珠换了些九夜通宝带在身上,给他们一人买了点吃的。

    灵珠在普通的灵宝交易中比较常用,但对于日用来讲,面值却是过大了。

    毕竟一个普通气血境修士得搓半个月不是。

    而九夜通宝的符箓,随时可以兑换成灵珠,因此在琅轩港里长住或短居的修士们都会备上一些。

    “看一看,你们的老大在哪里呢?”

    林白也满是新奇地打量着这座巨城,完全不同于新郑的风格更贴合他的喜好。

    上一次去灵泉海是两国协商好了,林战开着艨艟军舰,直接就从入海口就走了,并没有来过这里。

    阿二从怀中掏出了一枚悬浮在小灵珠里的指灵针,指灵针直直地指着核心城区的山上:

    “大白,老大应该就在那里。”

    阿三一边往嘴里塞着东西,一边指着第二层说着,却被阿二狠狠地瞪了一眼:

    “他是‘战利品’!不许叫得这么亲近!”

    “你还吃不吃这个啊?”

    林白笑眯眯地从手中的纸袋里拿出了根糖棍,在阿二眼前晃了晃。

    “阿姆——”

    哎呀,真香。

    在路上相处了七天,除了阿二时不时嘴上跟他作对之外,一行四人的气氛很是融洽。

    而林白也知道了他们的“山贼老大”孟松云的“光辉战绩”。

    原本他们松云寨差不多是有八十几个一起的,其中有孟松云一个神威境,还有几位骨血境“当家的”,原本也应该是西南十六国山贼里面排的上号的一伙人。

    可这孟松云却定死了一个“头号寨规”:不许打劫修为比自己低的过路人。

    “山贼就是呼啸一阵风,吃饭那靠的是本事!欺负本事比自己低的,那就是歪风、妖风!”

    孟松云如是说。

    于是,堂堂一个有神威境坐镇的山贼团伙,竟然潦倒到只有八十人追随。

    毕竟山贼也要吃饭的嘛,照他这个抢法,大半个月都不一定能开张,跟他混图个什么呢?

    而阿大、阿二和阿三就是他收养的三个孤儿,全都是村子被山贼毁了之后的幸存者。

    在某一天,每天勤勤恳恳地带着三小只埋伏在山道上的孟松云,终于是阔别三年地等来了一位神威境的强者。

    “打劫!把你的包袱交出来!”

    孟松云振奋精神,扛着一口阔刀就拦在了来客的眼前。

    来人穿着斗篷,就安静地站在那里,没有任何地一点波动。

    孟松云当场心中就开始泛起了嘀咕,但是嘴上却没有饶人:

    “小小神威境,休得猖狂!你不交出来的话,就别怪在下不客气了!”

    倒还真的挺客气。

    来客像是终于听懂了他的话一般,点了点头,身周灵气一动,手中便出现了一支人高的大画笔。

    白色笔头的前端沾着黑色的浓墨,紫黑色的笔斗上雕有一圈红色的云纹,笔管也是紫黑色的,但手握的地方以及笔顶则是红色的。

    整只画笔修长而美丽。

    接下来,就是一场单方面的“血雨腥风”。

    斗篷人的神色依旧未变,只是挥了一下手中的画笔,灵墨被牵引着在空气中振动,成了一座水墨笔法的小山凭空出现在了孟松云的头顶。

    孟松云吞了一口口水,哪里还不明白自己踢到了铁板,立刻往后一跳说道:

    “好!在下平生最喜好结交英雄,今日就不劫兄台的道儿了!”

    “鄙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你去镇子上打听打听,就知道我松云寨孟松云是何等人物了!”

    说罢转身便准备开溜。

    斗篷人将画笔背在身后,左手冲着虚空一爪,水墨的小山便化作墨色的长虹冲着孟松云疾驰而去,将他摄了过来。

    “你要是想死磕到底,我松云寨八千手下也不介意陪阁下玩玩!”

    孟松云慌了神,怎么也挣扎不开,那斗篷人却是缓缓地开口了:

    “我迷路了,带我去琅轩港。”

    孟松云狐疑地盯着他:“只是带个路?”

    在得到斗篷人的肯定之后,他才长出了一口气。

    而这些,被一直躲在一边的三小只看到,都以为大哥反而被斗篷人捉了去,连忙回到松云寨中搬救兵。

    可那些“当家的”一听,自家神威境大当家都被捉了去,就自己这点分量,去了那不是白给吗?

    当下这八十几人就一哄而散,各自奔前程去了。

    三小只看着人去楼空的松云寨,感受着萧瑟的风吹过,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下定决心自己来救老大。

    于是便拿了指灵针,转身又向山道上来,才遇见了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