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成了血族大反派 > 第十章 骑兵

第十章 骑兵

作者:拿相机的小孩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笔趣阁 www.bqgtw.com,最快更新我成了血族大反派 !

    凡尔森林北部,岩石村南。

    岩石村村民在看到帝国骑兵之后,岩石村的石路在两天之内就被铁蹄踏碎,骑兵在岩石村劫掠后没有在岩石村逗留,反而驱兵继续南下。

    ……

    芬恩·维加正在营帐里盘腿而坐,金黄的短发映衬着那张布满碎胡须的脸,眼神里透露着一股肃杀之气。

    他眼前的瘸腿方桌上摆放着银质的餐盘和水晶般晶莹剔透的酒杯,酒杯里倒满深红的葡萄酒,野猪腿和榛子炖松鸡冒着热气。

    作为帝国的先锋骑兵团团长,他理应得到这些东西!

    芬恩的先锋骑兵团走在大部队的最前方,是一支兼具探路、劫掠、接应的骑兵队伍。

    “芬恩团长,重型投石器部队和长矛步兵正在日夜兼程地赶来,军队很快就能拿下肯特城,我代表瓦伦丁伯爵给您的士兵们带来了女人。”有个响亮的声音正在接近。

    很快那个人就闯进芬恩的帷帐之中,芬恩认出了那个人——国王的财务大臣伊尔温·麦考林,穿着精修长袍的光头,留着奸诈的胡须,只会躲在加迪夫城里在女人的体温下沉沦的混蛋臭虫。

    芬恩瞧不起他,伊尔温进来的时候芬恩都没拿正眼看过他,芬恩手里正忙着撕开野猪腿。

    伊尔温明显感觉到自己热脸贴了冷屁股,“瓦伦丁伯爵希望你能在三天内让骑兵的队伍穿过凡尔森林,为后续的部队铺路。”

    芬恩拿起酒杯细细啜饮,让葡萄酒的涩酸味在舌尖回转,这种来自鹧鸪葡萄园的佳酿由快马送到,是国王恩许的特别待遇。

    伊尔温气得胡须都歪了,芬恩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团长,却让他受这火气,芬恩甚至还不是册封的骑士。

    只是因为芬恩自南下以来的种种显赫战绩,国王觉得自己发现了宝贝,不是骑士却享有骑士的待遇,不过伊尔温知道芬恩回去之后一定会被授予称号,并且得到与名声匹配的封地。

    伊尔温压制着心底的怒气,笑脸相迎,“希望你能尽快动身,瓦伦丁伯爵不想等太久。”

    “你回去吧!”芬恩下逐客令。

    伊尔温狠狠一咬牙,力气大得似乎能把牙齿崩断,但他还是转身离开,没必要和一个孤傲的士兵起冲突,根据他多年栖身王室的经验,骄傲必定招致灭亡。

    “事务官!拿我的披甲来!传令官!告诉士兵们不要吝啬喂马的粮草,今晚我们动身穿过凡尔森林。”芬恩把野猪腿的骨头丢在餐盘上。

    ……

    凡尔森林,已过午夜。

    夜间奔走于森林的骑兵会带来清晰的噪音,但是胜在机动力。

    行军之前由侦察的士兵制定最完美的道路,以至于让他们能巧妙地避开能吃人的沼泽,太阳没有升起之前他们就能直捣蘑菇村。

    芬恩的目的是切断肯特城和西方亚森王国风岚城的联系,就像是掐住国家的咽喉,肯特城缺少援助一定撑不过半个月,而东方国家只求自保,他们不会相助。

    马蹄声在森林里轰鸣,点亮的圆月给他们照亮了前进的路,不会有人想到他们会选择此时南下。

    “团长,为什么要这么着急赶往南方,我们的军队还未来得及休整,疲惫作战可能会失去我们的优势。”说话的是芬恩的副官,一个黑发棕眼的男人。

    芬恩命令士兵抛弃了胸甲和背甲,只保留左右手的手甲,放弃的重量提升了整体的机动性,他们现在的速度和轻骑兵一样快,像是轻盈的雨燕掠过丛林。

    “时间就是我们的武器,南方的士兵都是一帮腆着大肚子的孬种,叫他们商人应该更合适。”芬恩踢踏着马肚子,他的马跑在所有人的前面。

    戴安公国以商业闻名,因为这里沟通东西南北的商路,谢菲尔德帝国早就视它为必取之地,戴安公国是一个经济和军事极端不平衡的国家。

    “等我们回去之后,团长一定会加官进爵的,我能跟在你的手下是我的荣幸。”副官马屁一顿乱拍。

    乌鸦的尖啸声像是奔涌的狂浪般袭来,突如其来的声音带起了森林中的群鸟,骑兵的战马急停。

    “什么东西?”副官用力拉住身下的战马,他能感到战马的恐惧。

    有士兵被发狂的马甩了下来,有战马嘶吼着逃离此地。

    “士兵们拿起你们的武器!下马!”芬恩震喝一声,在夜里出没的生物除了狼人就是吸血鬼。

    先锋骑兵团都是英勇善战的人类士兵,但是和正规的军队有所区别——因为要把机动性放到最大,所以骑兵团没有随行的吸血鬼猎人。

    吸血鬼也是一种稀有的存在,今天只能说他们倒了大霉。

    士兵纷纷下马,这个时候还停留在马背上只会被惊慌的马甩下去。

    乌鸦叫声忽近忽远,在某一个瞬间彻底销声,现场只能听到士兵们大口的呼吸声和马儿的喘气声。

    仿佛暴雨的前夕!

    一个士兵一不留神之间被腾空带起,他惊恐地看着自己远离地面,紧接着感觉到脖子处的温热——有人在一息之间切断了他的脖子。

    被切断脖子的士兵被丢弃而下砸在马背上,他的眼睛还是睁开的。

    “有……有……有人在森林上空!”有士兵胡乱挥舞着阔剑。

    芬恩蜷身着观察森林的上空和深处,这次的夜间行军必定会成为他带兵的污点,不过在他眼里战争本身就是在赌博。

    “啊!”

    又一声惊慌的叫喊,一名士兵被拖入森林上方。

    那个怪物是什么样子他们都不知道。

    “都围起来!把剑对准上空!”芬恩立即下令。

    士兵提着大阔剑几个人为一部分围成一个圈,阔剑向外像是布满尖刺的刺猬。

    他们要做的是撑到太阳升起!

    “帝国!”贝贝丝自森林上空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她就坐在漆黑的枝干上,她的肩膀上还站着两只鸣叫的乌鸦。

    那红色的眼睛像是拥有剧毒,与她对视的士兵似乎一秒坠入深海。

    “我把一半士兵留给你,你放过其他人!路过贵地只是一场误会。”芬恩试着和贝贝丝谈条件。

    “主人可没有让我放你们回去!”贝贝丝伸出那红色的舌头,那舌头细长似乎能够到她的腰,所有人为之一悸,那是真正的怪物。

    “你没有必要和帝国敌对,我们的军队就在森林的北方,那里面有一众的吸血鬼猎人,要是先锋的骑兵遇难,他们不会放过你的。”芬恩的心脏猛跳,拉紧的肌肉让他呼吸都困难。

    “我最恨的就是吸血鬼猎人!”贝贝丝的身体变成乌鸦散开,群飞的乌鸦灵活地避开阔剑对准士兵的眼睛。

    那是最残忍最血腥的死法,乌鸦穿过眼睛从后脑出来,被攻击的士兵瞬间毙命,他们没有反抗之力,只能看着身边的同伴痛苦地死去。

    到处都是哀嚎声,战马奔逃,这片森林在黑夜的烘托下显得极为绝望。

    芬恩把阔剑插在地上,不就是死吗!他已经准备接受自己的命运。

    “好了!贝贝丝!停手吧!”路西尔站在远处的树下。

    乌鸦在树枝处聚集成人形,“主人!这个时候不该仁慈!他们不配活着!”

    芬恩只看到一小片影子,他没有看清路西尔的样貌。

    “算了!”路西尔的声音具有穿透性,仿佛能洞穿灵魂,“人类!听好了!活着回去告诉其他人,不要妄图穿过凡尔森林,肯特城不是你们能取的地方!”

    “你们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芬恩努力想看清路西尔的样子,但是太不真切。

    据芬恩所知,吸血鬼绝不会和人类联手!而这次发生的事情在他意料之外。

    “贝贝丝,跟我走吧!”路西尔完全没有要理会芬恩的意思。

    贝贝丝重变成乌鸦的形态消失,那个模糊的人影也随之消散。

    “回去!”站在原地许久之后芬恩对着剩下的士兵下令。

    马都跑完了,他们只能走着回去,天变得蒙蒙亮,晨鸟的叫声在士兵耳朵里都成了最恐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