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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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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冲把目光投向电子游戏市场,也是迫不得已。

    他需要钱,很多的钱。

    现在他手下的三个公司,魔方暂时不用管,杂志社窝在湾仔,电影制片公司在观塘,东跑西跑的很不方便,沈冲想把两个部门合并在一起办公,这样至少需要五六百平米的办公空间,在寸土寸金的香港,这需要一大笔租金。

    杂志社还好,目前已经步入正轨,烧钱速度还可以接受。

    然而电影制作公司不能一直是空壳。

    沈冲作为制片人,虽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在《疯劫》的拍摄过程中,他对香港目前的电影制作环境还是有了非常清晰的认知。

    总体而言,香港电影工业非常的不完善。

    器材不够先进,配套设施不齐全,关键工序水平差。

    比如摄影机和镜头,来来去去就常用的那么几个,一些昂贵的有特殊用途的统统没有。

    比如曾励珍租了一台半新不旧的摄影升降移动车,就把许鞍华惊喜的仿佛中了**彩一样,她还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东西,而这东西在好莱坞,不过是普通玩意。

    香港的冲印公司冲洗出来的影片质量太差,沈冲前世就很好奇,为什么同一时代的电影,好莱坞的影片很明亮,颜色很鲜艳,而香港的影片很昏暗,颜色偏黄?在冲印车间呆了几天后,他终于弄明白了——是冲印时候的药水利用率不同,好莱坞可能用了几次就换新的,而香港为了压低成本,一直用到实在不行了,才更换新的。

    而且《疯劫》制作完成后,胶片的保存也是个大问题,前世里,就是因为保存不力,胶片遍布霉斑粘斑,导致印象模糊,非常影响后来的电影爱好者观摩。

    如此种种,让沈冲萌生了自建片场的念头。

    然而建片场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先不提片场需要的土地问题,光是摄影机,镜头,摄影车这些器材,就能让目前的沈冲破产。

    沈冲还想建冲印车间,建剪辑室,建一个示范电影院,建一个恒温恒湿的胶片仓库……这些统统都需要很多钱。

    魔方的销量虽然日见增多,北美陆续来了不少的订单,但沈冲仍然觉得来钱太慢。

    所以他必须得想尽一切办法吸金。

    今天沈冲是第一次见到詹姆斯,还不清楚他的底细,不敢贸然邀请他跳槽,他计划过段时间去一趟洛杉矶,除了买摄影器材之外,还要去硅谷一趟,寻找一些低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机会,顺便考察一下北美的电子游戏市场,然后组建游戏制作公司。

    ……

    第二天,沈冲约上余慕云,一起去采访黎灼灼。

    余慕云这样的电影史专家,沈冲自然不会放过,约了他在《第一电影评论》开个专栏,专门写电影史。

    “我是1905年在香港出生的,后来跟着家里人去北京,那时候家里很富裕,我就进了北京女子中学,读了几年书……”

    “大概1932年吧,我从天津去上海,投靠我叔叔黎民伟,正巧遇到了卜万苍导演,那时候联华公司刚成立,他们想拍一部西方戏剧改编的电影,我会讲英文,卜万苍导演就让我去试镜,一试,觉得我还不错,就和我签了约,然后我就进了电影这一行……”

    “过了两年吧,我回到香港,跟着关文清导演还有吴楚帆导演一起拍了两部戏,在香港呆了一年多,又跑回上海去了……”

    黎灼灼说的很慢,但口齿清晰,条理分明,沈冲坐在一旁,听着三十年代的上海滩的影坛旧事,油然而生一股白云苍狗,世事无常的沧桑感。

    看看时间,黎灼灼说了一个多小时了,毕竟是七十多岁的老人,沈冲怕她精力不济,于是按下放在桌子上的pressman的暂停键。(注1)

    “婆婆,今天就到这里吧。”沈冲说道:“您老好好休息,我们下次再继续。”

    “好,好。”黎灼灼大约也有点累了,说道:“下次早点过来,好久没有人陪我这老太婆唠叨了。”

    “好,我们下次早点来。”沈冲把录音机装进背包,站起来,问道:“对了,婆婆,黎民伟还有亲人在香港吗?”

    “有啊,我婶婶还在香港,不过听说病的挺厉害的。”黎灼灼叹了口气,说道:’她也是七老八十的人了。”

    “您有她的地址吗?”沈冲问道:“我们想去探望一下。”

    沈冲亲自来采访黎灼灼,一方面是为了《第一电影评论》创刊号写一个“口述历史”的栏目,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打探那个爱美神的踪迹——小萝莉什么的,怪叔叔最喜欢了。

    ……

    “阿冲,真得谢谢你带我来。”下楼的时候,余慕云感激道:“我平时光顾着收集文字材料,忽视了这些老一辈电影人,他们毕竟是历史过来人,讲的更详细,今天算是开了眼界。”

    “余大哥你这是灯下黑啊。”沈冲一边下楼,一边说道:“口述的历史虽然有趣,但不够客观,只能作为文字资料的参考。”

    “虽说如此,还是很有帮助的。”余慕云说道:“听过黎婆婆的回忆后,再去找资料,效率就高多了,有的放矢嘛。”

    “那倒是。”沈冲点头赞同,然后说道:“我准备去看看黎民伟的遗孀,余大哥去不去?”

    “何文田离这里不远,一起去吧。”黎灼灼说的地址,就在九龙的何文田,“林楚楚是我们国家第一个女电影明星,去探望一下也是应该的。”

    “黎民伟的妻子叫林楚楚吗?”两人站在街头等出租车,沈冲问道:“她是中国第一个女明星?”

    “黎民伟有两个妻子,原配叫严珊珊,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个拍电影的女演员,不过演的是配角,50年代就去世了。”余慕云不愧是影史大拿,说起典故口若悬河,“按照道理讲,林楚楚算是小妾,据说是严珊珊亲自撮合她和黎民伟在一起的,两女平等相处,所以林楚楚算是黎民伟的另一个妻子吧,她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个做主演的女演员。”

    还是旧社会的女人好啊!多贤惠……

    这黎民伟不愧是香港电影之父,两个妻子都亲自上阵演电影,在那个保守的年代里,颇为难得。

    沈冲一边闲聊,一边胡思乱想。

    坐上出租车,报出目的地之后,沈冲继续刚才的闲聊话题,问道:“我听说黎民伟去世的时候,灵堂上挂着'国片之父'的匾额,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余慕云点头,说道:“我有当时的照片。其实黎家三兄弟,黎海山,黎北海,黎民伟都对香港电影有很大的贡献,说黎民伟是国片之父有点夸大了。”

    黎海山对拍电影兴趣不大,对经营电影院很有兴趣,他主导投资建设了香港第一家华人全资电影院;黎北海不仅参演了香港第一部电影《偷烧鸭》,还执导了香港第一部故事片《庄子试妻》,然后又制作了香港第一部有声电影,开办了数期电影培训班,为早期香港电影业培养了人才;黎民伟名气就更大了,不仅拍了很多早期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而且拍摄了很多非常具有史料价值的纪录片,孙中山曾手书“天下为公”送给他,以褒奖他在电影方面的贡献。

    一路上,沈冲听着余慕云介绍黎家的种种情况,暗自感慨,要是没有战乱,以黎家的财富和影响力,妥妥的中国电影界第一世家豪门。

    何文田是九龙城区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据说当年这里是一个叫做陈何文的人所有,所以被命名为“何文田”,意思是陈何文的田,居民以中产阶级为主,是香港知名的高尚住宅区。

    沈冲二人在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鲜花,然后按照黎灼灼提供的楼牌号码,找到了目的地,按了一下门铃,过了一会,一个五六十岁的妇人打开门。

    “你们找谁?”

    “请问这里是林楚楚家吗?”沈冲举起之前特意制作的杂志记者证,“我们是电影杂志社的,听说她老人家身体不太好,特地前来探望。”

    “她在九龙医院住院。”那妇人说道,她堵在门口,没有放沈冲两人进去的意思,“要看去那边看。”

    九龙医院离这里不远,沈冲问了一下病房号,然后两人步行朝医院走去。

    “看起来,林楚楚晚年生活条件挺好的。”在路上,余慕云有些羡慕的说道:“刚才我隔着门瞥了一眼,那房子估计有2000呎,在何文田有这么大的房子,家境不俗啊。”

    “家境太好,也未必是好事。”沈冲摸着下巴,说道:“刚才那女人,似乎不是良善之辈。”

    “我看也是,林楚楚要是走了,后辈之间肯定有一番风波。”

    到了医院,找到病房,里面只有一个中年男子,坐在床头,照看着病床上的老人。

    走过去看了一下医疗牌,正是林楚楚,老人白发鹤颜,眼窝深陷,闭目沉睡,看起来情况很不乐观。

    沈冲问了几句话,那男子拿手指在耳朵旁画了画,示意自己听不见。(注2)

    既然如此,沈冲也无法可想,放下鲜花,站在老人的病床前,发了一会呆,然后告别离开。

    “刹那间,红颜老去啊。”走出病房,沈冲感慨道:“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谁说不是。”余慕云也有点心情沉重,说道:“所以才有自古名将同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的说法啊。”

    “时光真是把杀猪刀!”

    脑子里莫名的浮现出几个现在正当红的女明星三十年后惨不忍睹的样子,让沈冲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顺着走廊走了几步,拐个弯,正巧看到电梯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几个人,其中有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左手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右手提着一个饭盒。

    那小姑娘眉宇间依稀可见未来的容颜,沈冲一愣,停住脚步,站在那里。

    “阿冲,怎么了?”

    沈冲摆摆手,表示没事,然后拦住那个小姑娘,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你是谁?”小姑娘警惕性挺高,“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是记者。”沈冲拿着胸卡晃了一下,问道:“你叫黎姿,对不对?”

    “对啊。”小姑娘毕竟是小姑娘,经验不足,一下就被诈出来了,她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记者嘛,当然什么都知道。”沈冲一脸怪叔叔的笑容,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你妈妈呢?”

    “她在停车,马上就上来了。”

    “那我们在这里等她好不好?”

    “不好!”小姑娘伶牙俐齿的,“我们要去看奶奶,要等你自己在这等好了。”

    说完小姑娘就拉着弟弟,绕过沈冲,朝病房跑去。

    这怪叔叔做的也太失败了……

    沈冲摸了摸脑袋,苦笑着对余慕云说:“现在小孩子,古灵精怪的,真难伺候。”

    余慕云附和的笑了笑,说道:“阿冲你认识她?”

    “黎婆婆说她有个很聪明的小侄女,叫做黎姿,我看她长得有点像黎婆婆年轻时候的照片,就问了问。”沈冲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扯谎,然后说道:“我们再回去看看,问问林楚楚的病情。”

    余慕云自无不可,两人又走回病房,小姑娘带着弟弟,安静的呆在病床前,十分乖巧,中年男子则坐在一旁吃饭,看到两人去而复返,站起来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过了一会,进来一个看起来很干练的中年妇女,沈冲猜测她就是黎姿的母亲,上去攀谈了一会,问了问病情,才知道林楚楚已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了。

    又呆了一会,说了些安慰的话,两人告辞,临走前,沈冲拿出一张名片,递给黎姿的妈妈,很郑重的说道:“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沈冲看她很随意的将名片塞进手包里,不由的轻轻叹了口气,心道:“小黎姿,一切都看你自己的造化了。”(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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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pressman是记者用的小型录音笔,walkman的前身。

    注2:黎姿的父亲幼时因为脑膜炎失聪,听觉不灵敏。

    注3:根据wiki百科,黎姿父亲不善争夺家产,林楚楚去世后,家境很差,从何文田的2000呎豪宅搬进了200呎左右的公共屋邨,生活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