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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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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

    一阵咳嗽,霍乱睁开了眼睛。

    “怎么回事,空调开太大感冒了吗,遥控板,遥控板,遥控板在什么地方。”

    还不等摸到床头的遥控器,霍乱就感觉手脚一阵发软,整个人都从床上掉了下来。

    一股子木头的腐烂味儿和和食物发霉的臭味钻进鼻子,让他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不对啊,我家哪里来的剩饭剩菜和木头啊?”

    霍乱扶着一边的床想要爬起来,却还不等站起来,就感觉到身体一阵僵硬,眼前一黑,再晕了过去。

    不多时,从窗帘缝中射进来的一点阳光照射在霍乱的脸上,让他又迷迷糊糊的恢复了意识。

    自己,昨晚是不是不小心摔倒了?

    怪了……

    他的身体明明一向很好,怎么会拿个遥控器就摔晕了?

    霍乱看向房间内,顿时愣住了。

    “这是什么地方!!!”

    展现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一所完全漆黑昏暗的小房子,靠门的桌子上堆了一叠的食物纸盒。

    甚至于一块披萨上居然还有一条乳白色的蛆虫在爬来爬去。

    “完了完了,我一定是被绑架了,该死!怎么睡的这么死。”霍乱懊悔的抓自己的脑袋。

    他一个公众人物,如果让人知道自己被绑架了,能让人在这其中做文章的空间就大了。

    “不行,不行,我得离开这里!”

    霍乱想要爬起来,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恶心涌上来,迫使他直接冲进了一边看着挺像厕所的地方跑了进去,扶着洗手池一阵干呕。

    呕了三分钟左右,这才差不多缓过来了,他抬起头,正好对上了镜子中的倒影,一下子愣住了。

    在镜子中反射出的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脸色苍白枯黄,瘦的眼眶深深凹陷,脸上还有斑点。

    “这,这是谁?”

    霍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不敢置信镜子里的人是自己。

    他是亚洲人,标准的Z国男人,但镜子里的这个人却偏偏是个欧美白种人。

    “怎么会,怎么会!我就睡个觉!这什么情况!啊啊啊!”霍乱激动的拿起旁边的空沐浴露瓶子砸在了镜子上,却因为用力过大,一屁股滑倒在了旁边的淋浴间里。

    任谁睡了一觉,发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都不会表现的太过冷静的。

    坐了相当长一段的时间,霍乱这才站了起来,接受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的事实。

    “唉……”

    霍乱叹了口气,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

    穿越这档子事儿,实在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尤其是自己对于原本的生活就很满意的人。

    谁会愿意穿到一个不知道情况的陌生人身上呢?

    尤其是霍乱,这种不缺钱,长得帅,受到全国人民欢迎,除了没女朋友可谓是人生赢家的成功人士,更加是排斥这种莫名其妙的机遇。

    “这里不会是外国吧。”霍乱终于用他有些僵硬的大脑开始思考起了类似的问题。

    起身,霍乱在房间里四处翻找起来。

    大约十五分钟之后,霍乱大概知道了自己这具身体的具体情况。

    非常幸运的是,这个男人并不是单纯的欧美人,而是中美混血,甚至连中文名都真的叫霍乱,年龄26岁,这种诡异的巧合让霍乱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被算计了。

    不过这硬说也能算是个好消息,起码他不用适应别的名字。

    但坏消息是,除了这个好消息以外,全都是坏消息……

    首先,霍乱在自己的手臂上发现了密密麻麻的针孔;这证明这个人不是糖尿病患者就是吸毒者。

    而他并没有在这个房间里找到胰岛素。

    其次,屋子里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货币,甚至还有几十张欠条,加起来足有一万美金。

    而最最让他无法接受的,还是他从一张报纸上得知了这座城市的名字。

    “哥谭市,DC宇宙这么多的地方,为什么偏偏是哥谭市。”霍乱捂着脸,情绪低落到极限。

    霍乱身为一个演员,平时为了学习表演,会经常看一些影视作品,其中看了最多次数的,就要数DC的朝老牌英雄蝙蝠侠了。

    哥谭市,就是蝙蝠侠这个超级英雄活动的主要城市。

    可这里绝对算不上什么好地方。

    有一句话说的好。

    比穿越到穷鬼身上更惨的,是你穿越到了个吸毒者的身上。

    那比穿越到吸毒者身上更惨的事情呢?

    答:穿越到的地方是哥谭。

    哥谭市是一个什么地方。

    一个人才辈出,每晚有着COS成蝙蝠的暴力富二代在天上飞来飞去,犯罪率却依然可以为美帝最高的恐怖城市。

    要不要走呢……

    不对,这里是哥谭,那一堆欠条的主人也不会让自己随随便便走掉的。

    而且就凭自己现在的这个情况,没钱没车,又不认识人,即使是去了别的城市,大概率也是没有办法通过合法身份活下去的。

    既然如此……

    都是要犯罪,为什么不在最混乱的哥谭住着呢。

    “虽然乱,但也代表机会多。”

    霍乱双手放在下巴前,微微眯起了眼睛。

    ……

    夜晚。

    老城区的某家商店中,一个戴着棒球帽子的老头正坐在位子上,看着一张今天刚刚发售的报纸。

    再过十五分钟左右,就要到关店的时间了。

    不过虽然这么说,什么时候关店当然还是由这个老头说了算。

    所以准确时间还是得等老头看完报纸才能知道,反正这个点了,除了打劫的,也不会来什么人大半夜跑来买盒牛奶什么的吧。

    “叮咚~”

    正在此时,一旁的大门被拉开了。

    由于上述的话,老头自然感觉到了一丝警惕,虽然依然佯装看报纸,眼睛却也已经瞟向了门口的这个人。

    推门进来的人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头发乱糟糟的,眼神看起来非常坦荡,并不像是个抢匪。

    不过,谁知道呢?

    这里可是哥谭市,半夜碰到抢劫犯的几率比有重度洁癖的人出汗了之后换内裤的频率都要高。

    半夜遇见眼神坦荡荡的杀人犯有什么稀奇的。

    而推门的人,不用多想,自然就是刚刚来到哥谭市不到五个小时的霍乱了。

    他在家里呆了一会儿,实在是饿的受不了了。

    原主的家里已经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了,如果他再继续蹲在家里,估计不到三个小时就会饿死。

    所以在仔细思考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霍乱从厨房里翻出了一把菜刀,塞进了自己的腰间。

    他决定上街寻找一个随机受害者。

    可随后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艰难搜索完毕,他却悲催的发现……

    自己居然是最像受害者的那一个!

    就在霍乱饿到快要控制不住扑进角落的大型垃圾箱,和老鼠还有长蛆的汉堡对线时,他看见了这家小小的杂货店。

    里面除了一个老头子,其他什么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