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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先把事做完。”」
「“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的话,就先放一放吧。”」
「“故事什么时候都能讲。”」
「“但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讲给你听的。”」
「“……你有话想对我说。”」
「“嗯……可以吗?”」
「“我大概没有拒绝权。”」
「“那……”」
「“我在听。”」
很久很久以前,在木星广袤的山脉深处,有一座与世隔绝的小村庄,里面生活着老铁匠埃里克和他的儿子霍斯。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霍斯并不是埃里克的亲生儿子。
埃里克从不隐瞒这件事,他不忌讳别人询问他这件事,他会很坦诚地告诉对方,霍斯是自己在七年前外出时,在一个树墩旁发现的,埃里克在树墩旁等了很久,却始终等不到一个人来带走那个婴儿,最后,埃里克只得把婴儿抱回家,自己抚养,于是就有了现在的霍斯。
埃里克曾经有过一任妻子,但不幸早逝,也未能与她生育一儿半女,在那以后,埃里克再没有结过婚,对霍斯,埃里克将他视为唯一的亲人,两人的关系虽不是亲父子,但胜似如此。
埃里克是一个以忠厚老实著称的人,但霍斯并不这样,霍斯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像老练的狐狸一样狡猾,但他从来不会把他的本性表现给别人看。
「“霍斯,在英语里的意思是‘狡猾的,狐狸一样的’,木星也有人会用英语?”」
「“嗯……说不定呢?有可能只是一个巧合,霍斯的名字恰好和英语的foxy有一样的发音。”」
霍斯一天天地长大,他有了似红狐的毛皮般鲜艳的秀发,虽然他的身体还远远比不上埃里克那样强壮,但也逐渐可以独当一面。
因为有霍斯的存在,村子里常常发生盗窃案件,但从来没有一个人怀疑到霍斯头上,一方面是霍斯行事谨慎,从未留下过作案痕迹,但主要原因是,在村民们看来,霍斯与他的养父一样,忠厚平实,是一个钢铁般正直的男子汉,不可能做出偷窃的事情。
使霍斯彻底改变的,是一次特别的作案。
九岁的一个冬天,埃里克受到一位乡绅的邀请,参加一场规模不小的宴会,霍斯跟随着一起前往。乡绅的家又大又豪华,尽是霍斯所没见过的东西,这也造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霍斯在席上一直坐立不安,心中蠢蠢欲动,无法遏制他偷窃的贪婪本性。
终于,他借着一个绝佳的机会,潜入了乡绅的书房。他对书没什么兴趣,但他对书桌旁一个玻璃盒子里放着的一条漂亮的丝巾十分中意。
可这次,他大意了,因为情况特殊而过于激动的他失去了平时的谨慎,在他把丝巾拿出来塞进马甲的夹层里时,他用余光瞥见一个身影在门口闪身消失了。
他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被一个人看得一清二楚。
霍斯懊恼极了,如果那个人把这件事告诉了乡绅或是其他人,自己用作迷彩服的个人形象必然会崩塌,甚至有可能免不了一顿毒打。他努力回忆着那个身影的轮廓,比他还矮小一点,有不小的裙摆,大概是一个小女仆之类的下人。
这样的情况下,霍斯别无选择,他开始在不熟悉的大房子里到处寻找符合标准的小女仆,但他缺少目标和准备的行动,结果可想而知。霍斯被一个仆人逮了个正着。
“小客人,你那么匆匆忙忙的,是在找什么?”
“我……我找不到回宴会的路了!”情急之下,霍斯为了不暴露自己,只能想办法搪塞过去。
“这样啊,请跟着我,我来给您带路。”
霍斯忐忑不安地跟在仆人身后,在步入餐厅的那一刻,他几乎要昏厥过去,因为,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留着金色短发、和他差不多身高的小女仆正在乡绅耳边悄悄地说什么,乡绅眉头紧皱,脸上写满了不悦。
在这样万事休矣的时刻,霍斯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这个决定也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尊敬的罗素先生。”霍斯向着乡绅一边走一边说道。
「“啊,那个乡绅的名字叫罗素,之前没有提到。”」
「“嗯。”」
“我需要痛心地向您报告一件我所目击的事情,那涉及到了您一些仆人的不忠诚,我是说,您身旁这位不谙世事的女仆,实在令人感到遗憾。”
「“看起来也不是只有我不喜欢说人话,你偶尔也会用这种讨厌的翻译腔。”」
「“嗯?……我不太明白……但原作就是这么写的哟?”」
「“原作是中文?”」
「“啊哈哈……好像是我不经意地这么翻译了。”」
霍斯看到小女仆吓了一激灵,乡绅看向他,显出倾听的姿态。
“我刚才,看到这位女仆在您的书房里,我本没有多在意,但因为她的美貌,我多停留了一会,却看到了那件事。她把一块漂亮的丝巾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你胡说!”小女仆又气又急地说道。
“我哪有胡说?罗素先生,愿您宽恕她的不诚实,也认定我的真诚。我亲眼看到她把一块丝巾收入囊中,之后就飞快地跑了,我试图跟上她,却最后迷路,被您的仆人搭救。我想,她现在应该已经把丝巾藏到了某个您不会在意的地方,预计着未来的某一天把它据为己有。”
“我没有!……我没做这些事!”小女仆已经哽咽了起来,她自知清白,但这有什么用呢?她现在一样的无助。
“曼果,你听到霍斯先生对你的指控了吧?”
“我……我真的没有做!”小女仆曼果说完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她已经知道结果会怎样了。
霍斯抿着嘴唇,他知道他胜利了,但胜利却没有带给他任何的喜悦,看着曼果的哭泣,他感到有如芒刺在背。
离开宴会那一刻,霍斯只敢偷偷瞄向曼果,那个委屈可怜的眼神,霍斯至死也难以忘怀。
宴会结束后,霍斯回到了家里,把丝巾摊开在自己面前,盯着那条漂亮的丝巾,他狠狠地抽了自己三个巴掌,抽聋了他的一只耳朵。
第二天,他打听到消息,乡绅家昨天赶走了一个不诚实的女仆,因为她偷了乡绅的一条丝巾。
在那天之后,村子里没有再出现过盗窃案件。
在霍斯十岁生日前,埃里克从床底下拿出一块铁矿石,问霍斯以后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会把这块铁打成你未来会用得上的东西。”埃里克抽着旱烟对霍斯说道。
“我要成为一个能够改变世界的人。”霍斯想了想,回答道。
“这太宽泛了,你可以试着把它描述地具体些。”埃里克咂了砸他隐藏在浓密胡须下的嘴,说道,“比如说……你想要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来达到你的目的?”
“我要做一个大盗。”
这一次,霍斯毫不迟疑地说道。
埃里克沉默了许久,问:
“你……还是不打算放弃偷盗?”
霍斯点了点头,他没有一点惊讶,他的眼神中看不出任何迷惘。
「“埃里克和霍斯,早就已经知根知底了。”」
「“……嗯,他们只是需要一个时机。”」
埃里克又沉默了许久,他放下了烟管,去到了他的工坊里。
霍斯的生日那天,收到了埃里克的礼物,一把小巧的解腕刀,刀口一面开刃,一面未开刃,刀尖是钝的。
“把开刃那一面对着你所憎恶的邪恶,把未开刃那一面对着你所要守护的正义,最后把刀尖对向自己。当你某一天磨利了未开刃的那一面,把刀刃对向了正义,刀尖也会一并变得锐利,到那时,你便把刀尖刺向自己吧。”
生日后的第二天,埃里克醒来时,家里已经找不到霍斯的踪影。霍斯去实现他的梦想了,带着那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