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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牧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漂浮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往下一坠,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
“……不能死,你现在是霍家的独苗,你死了,霍家就绝后了……”
隐约中,他听到一个老太太在呼喊,还没听完,就失去了意识。
“……我知道你恨我……从小对你不好……你背地里骂我死老太婆……”
“……各位行行好,我孙子得了重病,想带他去津海求医,路上丢了盘缠,求好心人施舍……”
“……大夫,求求您救救我孙子吧……”
“……我有钱,我有钱,您等等——您看,这是金牙,纯金的……大夫,您一定救他……他是我们家的独苗,他要是死了,老身也活不了了……”
“……姑娘真是活菩萨,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
陈牧睁开眼睛,看见窗外昏暗的天色,已经快要入夜了,起身坐到桌子前,拿出火柴,点燃了桌上的煤油灯。
屋内只有一桌一床,十分简陋。
他看着这间连毛坯房都比不上的屋子,有些心酸,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先是重病缠身,昏迷了好多天,醒过来,就发现有一个大坑在等着自己。
他魂穿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只剩下一个七十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其他人都死绝了,说是遭了匪。
最糟糕的是,他们没钱了,所有的家当,就够吃半个月的饭。
他身体恢复了一些后,赶紧出去找工作,却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这里不是地球,想打工挣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就要说到这个世界的环境了。
他并没有继承到原主完整的记忆,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加上这几天的见闻,足以让他做出判断。
这是一个蒸汽时期的集权帝国。
他看见了不少蒸汽机器,也见过有军警模样的人背着长长的火枪。却没有见到有电灯之类的电器。
文化上,跟他在地球时很相似,就像是平行世界。可是文字和历史,却是截然不同。
当今的国号为晋,年号是景仁三十二年。
这年月,想找个正经工作可没那么简单,普通的店铺收人,首先要家世清白,往上数三代,没有作奸犯科之辈。而且,大多只招本地人。外地人想去,需要两个本地人作保。
陈牧问了一圈,都是这样的要求,就死了这条心。
周边倒是有不少工厂,只是他没打算去,这时代的工厂,是名符其实的血汗工厂。绝不能进。
没办法,他只能去搬砖——不对,是去码头扛麻袋。
每天累得半死不说,工钱还差点被工头给克扣了,要不是有个工友仗义执言,这几天工都白打了。
这万恶的旧社会。
陈牧从怀里拿出一个崭新的厚厚的本子,这里的纸笔都贼贵,这本一百来页的稿纸,花了他一天的工钱。
他伸手到口袋里,不出意外地,摸出了一支黑色的钢笔。
陈牧凝视着手上的钢笔,它看起来很普通,材质一看就是便宜货。
这是他在小买部,花十块钱买的。穿越过来后,他发现这支钢笔也跟着他一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就在他的口袋里。
跟着他一起穿越过来的,肯定不简单。
陈牧一松手,钢笔掉到桌面上,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他再次将手伸进口袋,取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支钢笔,正是刚刚消失的那支。
这正是这支钢笔的神异之处,只要离开他的手,就会消失不见,回到他的口袋里。
嗯,一支永远不会丢的钢笔。
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的玄妙,暂时还不清楚。主要是这里的纸张太贵了,他想找点纸来写东西都找不到。
陈牧摘下笔帽,在第一页写上倚天屠龙记五个字。
“金老先生,对不住了,穿越到异界,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赚钱的手段,只能借用你的作品来养家,有怪莫怪。”
他以前是全职写手,大学毕业后就没出去工作,写了几年小说,也没有别的谋生技能了。更惨的是,他大学学的是商务英语,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写小说,他擅长都市和玄幻,都市就不说了,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无异于科幻。玄幻肯定也不吃香。
还得是传统武侠,金老先生的小说最合适。他本人也最熟悉。
记得刚开始写小说那会,成绩惨不忍睹。于是他痛定思痛,从最基础的学起,就模仿金庸的作品来练习。
他的方法是,先将一段情节看一遍,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来写这段情节,再跟原文对比,看一下差距在哪里,再一点点改进,这样就能快速提高自身的水平。
前段时间刚播了最新版的电视剧,里面的妹子都不错,他追完后,又复习了一下这本书,对情节最熟悉。
至于背景,稍微改一下就行了,反正王朝末年都差不多是那个乱象。
他拿起笔,深吸了一口气,让那口气在肺部停留了几秒钟,蕴酿了一下,将气吐出,开始写下第一行字……
刚开了个头,他就进入了状态,原著的文字情节,自然而然地浮现在他脑海中,他刷刷刷地写下来,没有丝毫的停顿。
这种状态他之前也有过,文思如泉涌,码字效率奇高,一个小时就能写出一章。
只是,这种状态并不经常能碰到。
当全身心地沉浸在一件事情上时,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陈牧写下最后个句号,恍惚了一下,才意识到第一章已经写完了。
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有钟表,也不知道具体过了多长时间。不过,看了一眼灯瓶里的煤油,只剩下十分之一左右,估算了一下,大概过了两三个小时吧。
这一章,起码两万多字,足足有十几页,每一页都写得密密麻麻。居然两三个小时就写完了?
陈牧都惊了,这手速,比他以前用电脑码字时强多了。之前最高的时速是三千字。这一次,时速都快破万了吧。
他翻开刚刚写的内容,字迹工整,面页整洁,连一点涂抹的痕迹都没有。就像是打印上去的一样。
“这真是我写的?”
陈牧有点不敢相信,他比较懒,写字向来潦草,这么工整的字,根本不可能是他写的。
是这支笔!
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看向了手中的笔。
很显然,这都是这支笔的功劳。
真是码字神器啊。
陈牧如获至宝,对于一位以码字为生的作者来说,这支笔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可以激发灵感,文思如泉涌,状态好得出奇,原文直接从脑海里冒出来,写完后,连个错别字都没有。
实在太赞了。
而且,都是本世界的文字。
两个世界的文字虽然有些类似的体系,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要是写出来的是汉字,那倒麻烦。还得再翻译一次。
“咦,这是什么?”
突然,陈牧注意到,笔身的底部,多了一颗金黄的星星。
这就奇了,这支笔在他手上,每天都会拿出来看,熟得不能再熟了,根本就没有这种金星的印记。
他立马反应过来,肯定是他写完了一章后,这颗星星才出现的。
陈牧心头一阵兴奋,这支笔,果然还有更多的功能。
“不过,这个星星有什么作用呢?”
他开始琢磨起来,手指摩挲着那颗星星,注意力全都在上面。
突然,那颗星星亮起了耀眼至极的金光,占满了他所有的视野。他只觉得眼前一花,随后,一幅幅画面在他眼前快速闪过,最后定格在一对铁和尚一样的玩偶上。
陈牧猛地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桌子上多了一对铁制的胖和尚,有二三十公分高,表面有黑色的锈迹。
“这难道是书里面,郭襄的那一对会打罗汉拳的铁和尚玩具?”
他心头突的一跳,试探性地伸手摸去,冰凉的触感让他有些口干舌燥,“这是真的。”
这意味着,他可以将小说里面的物品取出来?
陈牧仿佛听到冥冥中一个声音,“您的金手指已到账。”
一时间,他感觉得这几天吃的苦都是值得的。
对了,这一对铁和尚,好像是能动的,可以打出一套罗汉拳法。
陈牧想起书中的剧情,好奇地拿起其中一只,研究了一下,很快发现背后有一个机括,就像是发条,他试着扭转一圈,听到清脆的咔咔咔的声音。
松开手,它果然动了起来。拳打脚踢的,动作一点也不显得机械。
陈牧将两只铁和尚都上紧了机括,放下手,它们一拳一脚地对打起来,还挺灵动的。
“这就是少林的罗汉拳?”
他仔细地观察着两只铁和尚的动作,看起来也没什么出奇的。
当然,他是个纯正的外行,看不出里面的门道也正常。
不一会,两只铁罗汉都停了下来,一套拳打完了。
“要是拿去卖的话,不知道能值多少。”
陈牧脑海中自然而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他现在穷得叮当响,最急需的就是改善生活。
突然,他眼前一花,两只铁罗汉消失了。
“我去!”
陈牧吃了一惊,伸手一摸,摸了个空。
真的消失不见了。
“怎么回事?”
“难道说,从小说中取出来的东西,有时间限制?”
过了一会,陈牧心里有了一个最合情理的猜测。多少有些失望,还以为这次可以发大财了,现在泡汤了。
很快,他就安慰自己,“也不错了,就算有时间限制,也是个强力外挂了。”
想想看,小说里面有多少神奇的东西,运用的好的话,赚钱还不简单?
如果能将科幻小说,甚至是仙侠小说里面的东西召唤出来,那——
陈牧想到这里,心情一下子振奋了起来。拿出那支钢笔,想要好好研究一下,它能做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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