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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佛珠手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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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仿佛道尽人世沧桑与世道艰难的悲怆歌声之中,王琳琅微微低着头,默默地走向街角的一家客栈。

    “怎么,这就受不了了?”谢神医背着他的药篓子,斜睨了她一眼,“这世间的种种不平,还有各种悲惨,远比你刚才看到的更加地残忍。你所见到的,听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罢了。”

    王琳琅没有说话,只是那略微沉重的脚步声,透露出她的心底,根本就是无法平静。上辈子,她长在红旗下,生活在一个个人人平等,国家富强的美好时代里。这辈子,她长在师傅跟前,享受他无尽的疼爱和细心的教导。后来,师傅死了,她辗转来到师祖跟前,学得了世间最强大的枪法。可是,这个世间,这个她从来没有好好看过的世间,在繁华热闹喧嚣的背后,还有无尽的酸涩,苦楚,和各种的不幸!

    第二日,当休整了一日的俩人,从客栈里出来时,谢神医看着她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面上冷凝的表情,似乎是滑过一抹淡淡的怜惜,但更多的是坚定不移的冷硬。

    “今日,我带你去芜湖最大的奴隶市场上去瞧瞧!”他略微清冷的声音,在秋日微寒的晨间空气中响起。

    “奴隶市场?”王琳琅眉毛上扬,惊诧地叫道。

    “是啊,奴隶市场!”谢神医的声音里,像是结了霜,簇了冰,似乎隐着一种莫名的同情,又似乎带着一种骨子里的漠然。

    这个满脸风霜一身神秘的神医,似乎是阅尽了人世间的各种沧桑,面目冷凝而无情,内心却柔然而坚硬。那双斜睨向王琳琅的眼神之中,仿佛带着一份怜悯,却又于怜悯中含有一种莫名的讽刺。

    顾不得去深思神医眼中暗含的情绪,王琳琅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之中。

    奴隶!这两个字,像是两个重锤一般,相互撞击,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惊得她的灵魂似乎都要跟着颤上一颤。

    对啊,奴隶!她所处的时代,本就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奴隶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做着最辛苦的活计,受着最重的盘剥,却从来没有被当做人看过,在主人的眼里,他们就是牲畜一般,可以买卖,赠送,甚至随意杀害。就如她曾经读过的里面描写的一样。

    尽管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可是一旦踏上那块喧嚣噪杂的土地,她还是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差点失掉了心魂。

    高大的铁笼子,挤了整个广场。而在锈迹斑斑的笼子里,则装满了衣衫褴褛伤痕累累的各色男女。他们有老有小,或站或坐,或卧或躺,一张张或干净或污渍的脸上,有的写满了渴望,有的是麻木,有的则是一脸灰败的死气。

    约莫是看到她面目俊逸一身正气,无数双瘦骨伶仃的手,挣扎着从笼子的铁栏杆里伸出,配上那一根根只是由一张皮包裹着骨头的胳膊,仿佛形成了一只只由骨头人手构建的丛林。而她却正在这丛林之中艰难地穿行而过。

    “公子,买了我吧,买了我吧。”无数个声音从那丛林之中传出,听得王琳琅不禁头皮发麻,心中悲怆。

    如果可能,她真想把这里所有的人都买下来,然后一人发送一点钱财,让他们各自去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可是,她没有这个能力。为了偿还神医的救命之恩,她答应做他一年的护卫。自己本就寄人篱下,哪里能救得了这么多人?

    走在前方的谢神医,似乎对于这样的场景司空见惯,那张本就淡漠疏离的脸上,此刻没有一丝的表情,只是衣袖飘飘地在前方走着,径直走向广场中央的一座高台。

    在那高台之上,一个约莫是老板的人,正在唾沫横飞地介绍着自己的货物。在他的身后,正立着一个惊恐万状花容失色的女人。虽是锦衣袍服,但是却皱褶深深,污渍斑斑,整个人狼狈不堪。

    留着大胡子的老板,一把抓起女人的头发,露出这女人姣好的面目,和一双秋水般的大眼睛。“各位买家,这娘们可不是一般人,她可是一位官家小姐,家中因王敦叛乱而获罪,所以就判为官奴。”

    大胡子轻佻地摸了一把美人的脸颊,凑近她的颈脖深深地嗅了一下,一脸陶醉满嘴淫邪地说道,“这肌肤摸起来滑滑地,身上还有处子的幽香。各位爷,将这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官家小姐买回去,如何折腾磋磨,还不是任由你们说了算!”说啊,朝一群早就按耐不住的男人们,眨了眨眼,一副你懂的的淫邪表情。

    底下的男人们,像是打了兴奋剂一般,个个跃跃越试,喊声沸天。王琳琅心中悲愤,面色凝固,脚步微动,想要跃上高台,却被神医牢牢地按住,“你能救得了所有的人?”

    这一句话,像是一击重锤,狠狠地敲打在王琳琅的心头。就在她僵立在当场的当儿,一个耄耋老汉,以三百两的价格,将哭得梨花带雨的美人,喜滋滋地带走。

    丑恶的交易还在继续,王琳琅却看得满眼悲愤而无力。她有心想要逃离这个人间的地狱,但是神医像是脚底生根一般站在那里,她也只好压下心底的愤怒,看着一个一个的人,没有任何尊严地,像是货物一般,被人们买走。

    一个瘦削的少年,被从铁笼子里拉出来,狠狠地推到高台之前。像是竹竿一般单薄的身躯,似乎不堪这大力的牵扯,一个踉跄,竟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鸡爪子一般的手指,撑在地上,低低地咳嗽起来。

    “还不给我滚起来!”大胡子老板可没有任何怜悯之心,他眉头一皱,手中的长鞭一抖,朝那个可怜的少年,狠狠地抽去。

    鞭到中途,却被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这是一个身材高大壮硕的青年,衣裳破烂,满脸污渍,胡子拉碴,唯有那双眼睛,却像是深山之中的孤狼一般,凶狠恶煞,透着一股渗人的寒意。此刻,它们紧紧地盯着大胡子,仿佛只要他再有任何动作,他便要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将面前之人撕裂成片,吞噬入腹。

    大胡子生生地打了一个寒颤,被这样凶神恶煞的眼睛盯着,他觉浑身发毛,似乎从灵魂之中感到一种胆怯。他悻悻地收回鞭子,一脸阴霾地咒骂道,“你这哑巴,我看你要护他到几时?”

    那野兽一般的青年,将地上的那个少年,轻轻地扶了起来。他虽然高大威猛,一头披散的乱发,使得他看起像是一头黑熊,但是扶那少年的动作,却是轻柔和缓,仿佛生怕弄疼了他。

    大胡子恨恨地哼了一声,一扬手,那鞭子啪地一声乘机抽打在那青年身上,那本就单薄的衣裳被唰地一声抽乱,露出了新伤与旧伤交织如网的背部。

    高大的青年,像是被惹恼的野兽一般,嘴里一阵嘶吼,身子一转,便要朝那偷袭的大胡子扑去。两个站立在一旁的打手,立刻纵身上前,死死地钳制住了这青年。可是,那人却剧烈地挣扎着,望向大胡子的目光,充满了刻骨的仇恨。

    大胡子又是狠狠两遍鞭,劈头盖脸地打在那青年的脸上,在那张污渍斑斑的脸上,打出了一个交叉的十字,使得那张倨傲狰狞的脸,显得更加地丑恶凶残。可惜,这些抽打并没有使这个野兽一般的青年,学会顺从,他反而挣扎得更厉害了。

    在这世上,有一些人,生而固执,纵使你把他骨头一节一节地敲断,他也永远也学不会屈服和让步,会一直反抗,一直反抗,直到死去。这个青年,就是这样的一种人。

    高台底下的人,指着那如同疯牛一般的青年,议论纷纷。

    大胡子老板压制下一肚子怒火,舔着一张笑脸吆喝道,“各位爷,你们刚才看到了,这个哑巴虽然不能说话,但是有一身蛮力,买回去不管是当骡子还是当马,都是不错的选择。”

    “可是,他不听话啊!买来何用?”有人嚷嚷道。

    大胡子呵呵地干笑两声,继而说道,“这么倔强不懂屈服的人,驯服他的过程,想必很是刺激。大伙儿想想那草原上的野马,虽然野性难驯,但是,快感不就是在那驯服的过程之中?”

    大胡子舌灿莲花地鼓动道,“他身边的这个麻杆似的少年,算是买一赠一,白送了给大伙了。甭看他现在一副病秧子的样子,但是模样标致,身段妖娆,而且有一副好嗓子。”说罢,有些意味深长地朝几个跃跃欲试的买家眨了眨眼。

    老板的话,像是一把火,倒在热油之上。几个兴奋不已叫价声,此起彼伏,在耳边回荡。

    王琳琅却恍若未闻,她的目光却紧紧地锁在那如同麻杆一般的少年身上。确切地说,锁在他骨节凸出的左手手腕之上。

    她想,她没有看错,刚刚在那少年摔倒在地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手串,一个金刚菩提手串。虽然光泽黯淡,沾满了灰尘,但是有温润的红色光泽,从包裹着层层尘埃之中,漏射而出。慢慢地,她的视线梭转到那个单薄消瘦仿佛风一吹便要倒的身躯之上,落到他苍白如纸仿佛死人一般的脸上。

    “五十两,归这位大爷了。”大胡子喜滋滋地接过一袋银锭,在手中掂了店,一张脸似乎笑成了一朵花。

    这两人在这里已经卖了快一个月了,可是一直没有卖出去,还要倒贴给他们吃的,喝的,还有药,简直愁煞他了,恨不得白送出去。哪想今日,这个煞星,还有那个病秧子,竟然给卖出去呢?

    突然,他感觉到手腕一紧,一只白皙修长却指节有力的手,像是钢箍一般,紧紧地锁住了他,而且越锁越紧,他似乎听到了自己腕骨破碎的声音。那一袋子银锭吧嗒一声,掉落在地上。

    “我买了!”一道冷冽如冰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同时,那只手松开,痛得几乎喊爹喊娘的大胡子,将一口脏话,生生地吞回到肚子里。

    如同一道影子一般跃上高台的王琳琅,将手中的一只金色蝴蝶放在了大胡子的手心。

    金子,金子,竟然是金子?竟然是一只由金子打造而成的蝴蝶?大胡子简直是惊呆了,他将那那只金蝴蝶,凑在眼前,仔细地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连手腕上的疼痛都忘记了,“归你了,都归你了。”他的眼睛之中只看得亮灿灿的黄金。

    两个打手放开那野兽一般的青年,就在王琳琅的手刚要抓向那竹竿似的少年之时,那青年狂风一般呼啸而至,坚硬如石的拳头,狠狠地砸向她的太阳穴。

    王琳琅没有动,右手闪电般伸出,张开的手指,像是五根钢爪,将那拳头紧紧地包裹住。

    那风驰电掣般的一拳,再也推进不了半寸。那青年圆目怒睁,另一只拳头呼啸而至,王琳琅暗劲顿发,轻轻地一个推动,那青年蹬蹬地后退三大步,才堪堪地稳住身形。

    少年瘦得仅剩皮包骨的手,被她举起,露出被衣裳遮挡而住的那串金刚菩提手串。她掏出一只帕子,将那手链上的十六颗珠子一颗一颗地擦干净。不消片刻,那泛着蜜色光泽的珠子,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闪着极其温润而又熟悉的光泽,正是慧觉的珠子。他自小便戴在身上,后来随她下山,来到临河时,他将送给了一个小伙伴。

    “你是小岚?”王琳琅轻轻地问道。

    正着急着将手腕扯回去的少年,突然像是雷击一般怔住了。他呆呆地抬起头,望向矗立在面前的王琳琅。微微地怔愣之后,他的眼睛迅速地染上了一层水雾,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归家的路一般,他哇地一声哭出来,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王琳琅,“哥哥,你是慧觉的哥哥!”

    王琳琅僵硬了片刻,然后伸手轻轻地搂住了他。这个身子干瘪消瘦,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一具骷髅架子。

    “哥哥,哥哥,师兄死了,师兄被那黄老板生生地打死了。”小岚嚎啕大哭,嘶哑干渴的声音,仿佛是撕裂一般,听得人心头发酸发痛。

    王琳琅心中暗恼。这个风三娘,纵使再忙再慌,撤出临河时,也该对梨花戏园做一番好好的安排。要不然,也不会这般的惨事发生,害得这个可怜的孩子,辗转流落,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遭了多少的罪!

    当王琳琅牵着一身灼热似乎还发着烧的小岚走下高台时,站在人群之中的谢神医,极为冷漠地瞥了她一眼,便转身朝外走。

    王琳琅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似乎有些心虚。她目前似乎还是神医的护卫,结果非但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自作主张地买了两个人。她扭头看一眼那跟在后面乱发蓬松,胡子拉碴,宛如野狼一般的青年,不约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神医只是来带她来见识社会黑暗龌龊的一面,而她好像给他带来两个貌似累赘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