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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偷吃了我的烧鸡。”墨良依旧眯着眼,看的土地佬发抖。烧鸡啊,又是烧鸡,那就是它了,可是——“隐藏逃犯,罪加一等!”墨良像即将发怒的雄狮,给出了最后的底线。“是是是。”虽然说两方他都不想得罪,但是面对墨良这座大神中的大神,还是把那个小祖宗给供出来把,说不定魔尊大人还可以教训它一番,“是灵兽腓腓。”
这世道真的反了,一只小小的灵兽居然敢骑到她头上,想想看那些神兽哪一个对她不是五体投地的,真是无知者无畏。“它在哪里?”墨良恶狠狠地问,眼角的余光扫视了房间里的设施,她刚才已经感受到了这只叫腓腓的灵兽的气息,过不奇然,一张不起眼的小花凳抖了一下。
“土地佬。”“在。”“我这里缺少柴火。”“啊?”“你去,把那张凳子砍了。”“是。”于是神经大条的土地佬变出了斧头,就在即将砍到板凳的时候可怜的土地佬被一道灵力弹了出去,原本花花的小凳子变成了一只雪白的狐狸状的小动物,它的爪子、尾尖、耳尖都有着一撮火红色,使得本来圣洁无比的样子变得活泼顽皮。
“臭老头,你居然砍我!”小祖宗,明明是魔尊大人要把你当柴火,为什么要怪我。“怎么不砍了?”魔尊大人发出了阴阳怪气的声音。土地佬站在中间几乎泪奔,好的,友尽,我走了,再见,委屈的土地佬一晃身钻回了土地中,只留下那把斧头叮铃哐啷地坠到地上。墨良笑了笑,捡起了地上的斧头,放在手里掂量了几下,用眼角的余光撇过腓腓,“烧鸡是吃不成了,烤狐狸也不是不可。”反正这小东西看上去脾气挺大,但是嘛,敢跑到魔尊头上耍威风就要付出代价了。
墨良丹凤眼一挑,露出了少见的痞相,如同势在必得的小混混,当然装的不像,毕竟那双丹凤眼里盛的全是风情万种。本以为这只毛茸茸的小东西会吓得哭爹喊娘,结果腓腓像是被施了定身咒,只有那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墨良,就在墨良都被弄得疑惑的时候,腓腓猛的一跳扒在了墨良的腰上。
可怜墨良堂堂魔尊殿下,好心去看这小东西是否出了毛病,结果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跳吓得往后一仰,索性的是后面还有张椅子接着,虽说不至于倒在地上,但背脊也被木头硌得生疼。“好看。”腓腓的两只前爪牢牢的扒在墨良的腰上,见面的第一句话便是如此。
“我知道我好看,所以请你先下去!”两只油汪汪的小爪子让墨良又想起了她那无端消失的烧鸡,吃完她的烧鸡,再来摸她的腰,小子你活腻了。很显然,此时的腓腓已经被墨良的颜值迷得神魂颠倒了,看那眼神就像怀春的少女。
墨良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也见过那些痴迷的眼神,但是话说回来,还没有见过这样奋不顾身的,看腓腓的眼神,大有种此生惟你,无欲无求的感觉。腓腓没有动静,墨良皱着眉,用两根指头捻起腓腓的颈皮,毫不客气地往门外一甩,再把门一关。结果才刚坐下,就发现自己的左腿上多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
按理来说对于这样死皮赖脸的物种,墨良应该早就一巴掌拍死了,但是不知道为何墨良总是在想要下手的时候停下来,然后看见腓腓一脸幸福的样子,更加心软。什么时候只爱美人的魔尊对毛茸茸的小动物这么手下留情了?想当年为了吃,手剥兔皮,亲手宰羊的时候墨良避税都干得顺手。剥兔皮,宰肥羊,那么烤野兔、炖肥羊的滋味可好?墨良的肚子又开始叫了。
腿上的毛茸茸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居然松了手,一溜烟地跑掉了,再次会来的时候嘴里叼了了个和它体积差不多大小的篮子。为了使篮子底不碰到地上,腓腓努力仰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魔尊大人慢用。”很狗腿,这是魔尊想到的第一句话;再看腓腓那讨好的小眼神,墨良很淡定的打开了篮子。
晶莹剔透的五色水晶虾饺、红粉皮包的虾仁脆、柠檬汁烤秋刀鱼、椰汁芒果千层冻、蛋黄流沙包,墨良再一次被人间的美食征服了,但是身为魔尊,还是要保持淡定。墨良很优雅地夹起千层冻,咬了一口,任由冰凉的糕体在舌尖化开,然后手一抖,夹在筷子上的千层冻碎掉了,落了墨良一袍子。
淡定,我是冷艳的魔尊,墨良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静静地清理了袍子。墨良用手拿起一个流沙包,竟让人觉得她的指尖比那面皮还要白上三分,若是半透明的甲盖染上凤仙的汁液,那又是何等的盛景。墨良轻咬面皮,那饱满的汁液瞬间喷涌而出,蛋黄沙沙的口感混上不知名的馅料,甜中略带些咸味,回味无穷,只是,墨良被溅了一脸。没有关系的,为了美食魔尊大人连脸都不要了,好不容易把脸上的蛋黄流沙给清理完毕,到是顺带也把早上抹上的薄薄一层粉给蹭没了。
墨良用的脂粉和大多数姑娘用的白色或浅肉色脂粉不同,她的脂粉是用褐色摩罗花的花瓣制成,自然颜色深的多。擦去脂粉,墨良本来就白的脸显现出了一种近乎病态的苍白,但是依旧美的惊心动魄。墨良的脂粉千金难求,且不说那花制脂粉需要多么精巧的工艺,褐色摩罗花本身就十分难见,这种花除了颜色奇特,烘干后粉质细腻,其他几乎一无是处,也只有墨良这种闲的无聊的人才会去中上一大片,只为掩饰她过分苍白的脸庞。
关于自己的脸色,墨良也有着巨大的疑问,起先她以为自己是魔因为脸色苍白,可后来发现连鬼界的家伙们脸色都比自己红润之后,墨良不淡定了。有好事者说,她前世定然受到了巨大的创伤,所以现在身子骨虚弱,面色惨白。墨良表示我是半月骨出生的魔,有个屁前身前世,再说本尊现在身体好着很呢!
我可以当你的契约兽吗?”“你配不上。”“我可是灵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眼前的人太符合腓腓的审美标准了,腓腓居然没有耍小脾气,然而墨良接下来的一句让小家伙垂头丧气,“我是魔尊。”开玩笑,魔尊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收契约兽。想当年,用天庭里流传的版本:神兽白泽被魔尊的外貌迷了心窍,居然不顾正邪,跑去当魔尊契约兽,结果被魔尊赶了出去,还把一身的长毛给弄没了。
白泽是谁?那个长着山羊角、留着山羊须、其余部分像白毛狮子的家伙,还会说人话,温顺智慧,听说它的前任主人好像是个不得了的神尊。当然这些都不重要,当大家看到白泽一身长毛被剃短了三分之二,却露出了千年难见的笑容时,所有神仙都惊呆了,算起来白泽可是比他们大多数人的资格都要老上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