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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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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呢?”“都埋了,那儿呢。”墨良顺着土地公公微微抬起的下颌看去,不远处有着一堆堆拱起的小土堆,很不起眼,上面已近长起了草。紧接着墨良往寺庙深处走去,在一片烧毁到让人几乎不能辨认出的低矮建筑面前停下了。这应该是三间低矮的木屋,虽然用的木头不算很差,但和庙宇主殿的豪华的风格相比有些格格不入。

    “哎呦!”羽桀发出了一声惨叫,他坐在地上,似乎把脚扭着了。这说起来真的要让人笑到大牙,堂堂一圣尊在人界把自己的脚扭到了。“什么玩意?”羽桀从地上捡起让他崴到脚的东西。环状的东西,黑漆漆的,但轻轻一抹东西的本质就显现出来了,是一只金镯子,成色很好。

    “这座庙里有女子?”“是啊。不过是前四年的事了。好像是戴员外家的女儿,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她家人送到了这里。我们这里是没有尼姑庵,只有这一座寺庙,还是戴员外请人建的。不过她住的是最里面的那间屋子,有人在外面把手的,和这庙里的人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后来呢?”“前两年好像是得病死了吧,人蒙了一层白布给抬出去了。”一个有钱员外的女儿被送到了寺庙,害了病就死了,还很低调的抬了出去,说起来没人信。“戴员外在哪里?”“你以为我不想去找他啊。他死掉了啊,就在大火里,人给烧得只剩下骨头。他女儿死后,他每年都带着家人在这段时间里上山吃斋念佛。”

    从表面上看,完全相反的行为让人费解,可事到如今,也不能把人从土里刨出来。墨良站到寺庙佛像的旁边,从正中央辨别火势的走向,很明显火是从正门口向后延伸的,佛像的背面甚至都出现了一片干净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普通燃烧的火焰就算蔓延速度很快,也绝不会在背火面留下这一大片干净的地方

    。但从整间庙宇都几乎化为废墟的角度看,这火焰的温度相当之高,能够在瞬间将庙宇木质的结构点燃烧毁。是什么样的火焰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呢?至少单凭祸斗的本领是达不到的。火势凶猛,能够从庙门处一下子延伸到最后的院子,需要多大的风才能催动呢?

    “戴员外在这里的风评怎么样?”墨良皱着眉头把臧晓脏兮兮的小爪子抓过来,用白色的帕子把手指一根根地擦干净。“挺好的吧。”“你能不能说得准确些!”羽桀的声音有点刺耳,他也被自己刺耳的声音惊了一跳,无名的火气和揪心让他失去了往日阳光般的温润。

    他看见墨良眉头动了一下,他的心跳也漏了一拍,阿良会不会不喜欢我这样。只是墨良的皱眉仅仅是因为臧晓的指甲缝里也嵌着些灰土。“我怎么没说清了?!”年轻的土地公公插着腰,瞪着眼,“没人说他坏,他不就是好吗?”

    没有人理他,墨良和臧晓正在专心致志地擦手,羽桀正在纠结自己刚才的语调,土地老自己也觉得没趣,放下了叉腰的手,把自己的拐杖拿出来,像着他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样撑着,也许这样他很快就有驼着的背了,到那时候大家对他就会尊重些了,年轻的土地公公在心里愉快的哼了一声。

    “阿良,我们去镇上的衙门问问吧!”“好。”擦完了,臧晓的手又变成那种粉嫩粉嫩的颜色了,只是个别的指尖有一两道小小的划痕。墨良心满意足地牵起臧晓的手和羽桀并排走下山。

    “阿良,我也要你牵。”略带些撒娇的意味,这和臧晓平日里的样子倒也相符。“不牵。”“那你为什么牵臧晓?”被点名的臧晓看着自己被墨良姐姐牵着的小手,心中泛着嘀咕,他也不想被牵着啊,他还想去玩泥巴和小昆虫呢。“他会到处乱跑。你又不会。”羽桀心里找到了一丝丝平衡,但依旧看着臧晓到处张望的小脑袋,心里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又突然觉得臧晓不粘墨良也是件好事。

    仙界是没有街市的,人间的街市相较魔界的街市显得更加热闹。当太阳的光芒消失在晚霞之后的那一刻,华灯初上,尽显颜色。“这位兄弟,请问今天是什么日子?”一边问着要陪娇妻去放花灯而显得极不耐烦的人,一边手里还要仅仅攥着臧晓,防止他被人流挤走,墨良第一次觉得这比剑法还要复杂。

    “正月十五,天官赐福,你没听说过吗?”男人的嘴巴抿成一条僵硬的线。“走啦,我要去放花灯!”女人的声音很嗲。“好好好,我们现在就走。”男人哄着妻子,撇下墨良就往前走。道教分三官,天官、地官、人官,正月十五是天官的生日,自然就要拜天官以赐福,墨良是晓得这个习俗的,只是他们是没有闲情逸致去入乡随俗罢了。

    “请问衙门府在哪里?”总有那么几个好心的姑娘给他们指路,墨良不知他们即将成为几个姑娘这几日口中的谈资——那个看一眼便让人沉沦的少年。这一路上看到不少的孩童手里都拿着花灯,嘻嘻哈哈地攀比着。墨良不自觉的看向臧晓,果真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其他孩子手上的花灯。

    “姐姐,我可不可以要一盏?”对于臧晓这种小心翼翼的问法,墨良有些哭笑不得,也不忍心灭他的兴致,便带着臧晓去买花灯了。“这个好看。”羽桀拿起的是一盏大红色的金鱼灯,饱满的鱼腹上用金色的亮丝勾勒出鳞片的样子。刚想在每一句,另一边软软糯糯的声音就响起来,“姐姐,你看这个像不像我!”出乎墨良意料的是,少年并没有像他这般个头的少年一样选择颜色鲜艳的花灯,他手中捧着一盏白色的花灯,白色向来不会用在喜庆的节日,所以手艺人在花瓣上用金丝模拟花瓣上细腻的纹路。

    “真有眼光,”小贩笑的眼睛都没了,“这盏白莲花灯的工艺可精细了。”“明明就是梨花!姐姐,你说对不对?”臧晓的声音不大,但足以将周围选花灯的人都吸引过来。莲华的花瓣有着碗状饱满的弧度,并且花瓣层层叠叠,而这盏花灯的花瓣小而平,中间也为了省事,没有制作相应的莲蓬,因而被臧晓一说,到是梨花没错了。

    “嗯。”身旁买花灯的人先是一看,再这么一听,觉得到是梨花无误了,在这样喜庆的节日上,居然有人卖梨花,真是晦气,于是纷纷放下了手中挑选好的花灯,窃窃私语。臧晓还在那里因为找到像自己的花灯而开心,完全没有注意到小贩越来越黑的脸色。“走走走,真是晦气。我正月里做个生意也不容易,快走。”他们三人被小贩推出了人群,小贩大概是怕自己的生意被搅黄了,两盏花灯的费用都没有收。

    臧晓完全沉浸在第一次有花灯的喜悦中,别的都不顾了,羽桀手上的灯拿也不是,扔了又可惜,到成了烫手的山芋。“拿着吧。”墨良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他看见墨良从包里拿出银子,在手中轻轻一握,便消失了,羽桀知道是隔空到了小贩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