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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以歌离开半年后!
陆长亭的生活跟以前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日子过得平淡了,总有些事情要来,比如喜事。
沈君付和陆长晚的婚礼定在九月九号,取久久的意思。
婚礼现场布置的很隆重也很浪漫。
上百万朵鲜花都是一大早法国外空运过来的。
就连陆长晚手里的捧花都是知名插花师设计的。
陆长亭作为娘家人,自然得出席,一个是她妹妹,另一个是自己的兄弟。
他坐在座位上,碧蓝天空下,父亲将一身洁白的长晚的手交到了沈君付的手里。
他看着沈君付的眼圈渐渐变红,看着长晚脸上幸福的笑容,他很感动,也很不舍。
因为他的妹妹,从今天起就是别家新妇,成为了她期盼好久的沈太太。
不舍的是,自己从小疼到大的妹妹成了别人的心头宝。
他在想,到底是什么?才会让两个人义无反顾的步入婚姻,一辈子看着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无时无刻都在一起!不嫌烦吗?
看看自己的父母不就知道了。
对于这种生活,陆长亭宁愿孤独终老,他连养老院都找好了。
可是后来,萧生迟问他养老院的事,他只字不提。
两家父母都忙着招呼宾客,一岁的沈书白没人带,没办法只能,陆长亭这个黑着脸的舅舅来带。
小书白才刚学会走路,看着黑着脸的小舅舅,他嘟着嘴巴,有些不开心。
恰逢此时,有人过来跟陆长亭打招呼,陆长亭起身应酬,小书白看着远处的妈妈,迈着小短腿从椅子上爬了下来,他要去找妈妈!
大家都在谈笑风生谁都没有注意到小书白的离场。
连陆长亭都没有注意到,等到陆长亭应酬完时,一转头才发现,小叔白不见了。
问了两边的客人,都没有看见小书白,眉头皱起,情绪有些焦急。
“林谦!”
人群喧闹,陆长亭边走边打电话。
正在给同桌客人敬酒的林谦察觉到口袋里手机的振动声。
停下敬酒的动作“老板!”
“书白不见了,先不要惊动任何人,你在宴厅找,我到外面的草坪找!”
陆长亭挂完电话的同时,已经出了宴会厅,林谦也开始不动声色的的在宴会厅寻找小书白。
一岁的孩子肯定走不远,陆长亭走到草坪上,环顾四周,根本没有小书白的影子。
他叉着腰,有些急躁。
正当他准备回去宴会厅时,转身的时候,看到草坪上的甜品区,有一抹身影,一身浅蓝色礼服,身姿窈窕,背对着他,抱着一个孩子,那孩子穿着一身小西服,由于是开裆裤,所以还夹着尿不湿。
陆长亭定睛一看,和小书白差不多大,他疾步走过去。
急迫的将那个女孩儿转过来,他只顾着看她怀里的孩子,根本没注意她的脸。
秦以歌感觉自己被一只手捏住,有点重,疼得她惊呼出声,“啊!”
她还没来得及看对方是谁,怀里的孩子就被他抢走了。
她稳住身子,扶着有些疼的肩膀!刚想开口骂人,结果抬头才看清,是陆长亭。
半年没见,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俊朗好看,在看见她时表情有些怔愣,她挑挑眉,没说话。
陆长亭确认了一下小书白有没有伤到后,才将视线投向女人。
看到她面容时,他有些怔愣。
因为眼前的女人不是别人,是秦以歌。
半年没见,她越发漂亮了,发型也变了,原来的长发烫成了蛋卷的样子,一袭浅蓝色抹胸短裙礼服,露出光洁白皙的脖颈,精致的锁骨,瘦削的肩膀,额前的碎发被卷成了羊毛小卷,弯眉下一双如小鹿般的眼睛,圆溜溜的,清澈干净,小巧红润的嘴巴如樱桃一样,象牙白的肌肤,在阳光下呈现出透明的样子。
她的身后是一大片白色栀子花,都不如她美,美的沁人心脾,那双眼睛仿佛比白色的花,还要干净。
他愣了一下,察觉到自己过于专注了,他将视线收回。
在想怎么开口问候时
“以歌!”
陆长亭闻言看向出声的人,不远处,一个穿着深蓝色西装的男人,亚麻色的头发扎到后面,大约二十五六的样子,巴掌大的脸,剑眉下一双上挑的丹凤眼十分好看,眼下一颗泪痣,在阳光下越发耀眼。
这个男人很美,但不阴柔,因为他周身带着几分阳光气息。
“原来你在这里,我们该走了!”
他走过来,亲切的揽住她的肩膀,温柔开口。
又看向站在一旁的陆长亭,他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有些好奇“以歌,你们认识啊!”
秦以歌没看陆长亭,看着他怀里可爱的小书白,白白嫩嫩的小脸,黑溜溜的眼睛,十分可爱,她低下头凑近他。
“小家伙儿,下次不许乱跑了!”
语气温柔和煦,抬头看向陆长亭,“不认识!”目光很平淡,看他也全然当他是个陌生人。
“走吧!”
挽着和颂的胳膊,身姿娉婷,大步离开。
和颂看着陆长亭,点头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