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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你还真是”吴俟隅看到这里毫不留情的笑了,笑得花枝招展,天风沙都盖不住。
郑桥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烧给她。”
吴俟隅笑着笑着心痛了,但还是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
郑桥记得第一次见到周巧巧的样子。
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站在路边专心的看着自己偷番薯,然后拉着自己一路狂奔,尽管郑桥不知道为什么要跑。
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打算要偷的。
但是这个女孩儿拉着自己也没跑多久。
然后就是拉着他去吃饭,反正郑桥已经很饿了,非常不介意蹭这顿饭。郑桥也还记得那天吃的是羊肉泡馍,面疙瘩太硬了,他其实不喜欢。但看着对面的那个女孩子吃得那么欢,郑桥也多吃了几口。
本来郑桥以为吃完饭就可以和这个女孩儿说拜拜了,但是没想到她竟然给了自己钱。
郑桥当时其实挺无语的,这个女孩子是真当他是要饭的了吗?
在周巧巧的坚持下郑桥收了钱,不多,但是很暖和。
郑桥原本想找她留个联系方式,想着以后还给她。但是那个女孩子的一句话却彻底打击到了他。
她说:“烧给我吧。”
这四个字就像是魔咒,本来就深深的刻在郑桥的脑海中,前段时间本来觉得已经忘了,但此刻,这句话就像是掉进湖中的石子,表面波澜不惊,但其实已经是有一个东西,永远留在了湖底。
遇见周巧巧之前,郑桥在一封遗书的结尾处看到过这这句话,而那封遗书,来自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怎样写下这句话的他不知道,但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那么的轻松,甚至还带着笑,好像说的不是自己一样。
郑桥看不懂。生死就那么不关紧要吗?
所以他想跟着这个女孩子,想跟着她,看看这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还记得我说完那句话之后她一脸想打我的样子。”郑桥看着天边的落日,说得风轻云淡。
“哈哈哈,没真的打你就是福气啦,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不会说话呢?”吴俟隅一边喝着水,嘴一边也没有闲着。
“不过,没想到你们是这么认识的,还有真的看不出来你的脸皮还挺厚的,就这样跟着一个姑娘走了。”
郑桥摇一摇头,有些无奈,幸好这些天来已经习惯了吴俟隅的小胡闹。
夕阳正在慢慢的下山。
他们坐在山上,漫天的余辉,将天地染成了一个颜色,很壮丽。
风沙又起来了,不知不觉就会迷人的眼睛。
吴俟隅突然说:“我最后一次见到巧巧,是在她的葬礼上。倒数第二次见到她,是在毕业一周年的聚会上。所以,她生病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一直都不知道。”
郑桥听到这些话,突然才明白吴俟隅为何对周巧巧的去世一直放不下了。
吴俟隅是周巧巧最好的朋友,如果说最后有生的希望,可能也是吴俟隅能带来的。但是,就连周巧巧生病,吴俟隅都不知道,更别说能帮助周巧巧。
所以周巧巧的心中一直有遗憾,一直放不下。
“我以为,你们一直是在联系的。”郑桥说到。
吴俟隅摇摇头:“最后的这些日子,巧巧谁都没有联系。我们朋友之间,不是天天联系才是真的好朋友的。而她的家人”吴俟隅说到这里就停下了,咬了咬嘴唇。最终话还是没有说完。
而是顿了顿,说到“所以,我很羡慕你,在那段时光中遇到了巧巧。”
郑桥说:“那是我的幸运。”
听到这句话,吴俟隅才真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的心扉在慢慢的打开了。
“我想接着看巧巧的日记。”吴俟隅说到。
吴俟隅没有说的是,我更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巧巧决定把这个日记留给你来打开。
不过,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了。
2018年5月30日
没想到这个少年还挺会走的,竟然跟着我连续走了两天都还没有放弃。
我开始对这个富家少爷有点不一样的看法了。
为什么我会知道他是富家的少爷呢?
首先是他的气质,一看就是在优雅的环境中长大的,说句人话就是太娇气了。
看他吃一点什么硬的冷的东西就会脸色不好,然后就是疯狂的上厕所。还有就是待人接物的语气,语言听起来凶狠,但是偏偏又让人觉得这孩子挺有礼貌。
街头的混混说话可不会下意识的谢字和请字。
哈哈哈哈,写了这么多,其实是他腕上的手表出卖了他。
我对手表的研究并不多,但在阿隅的影响下也学习和认识了不少。他手上的那一块目测也得有个二三十万的价值。
所以,我一开始以为他是玩什么我不要继承家族产业而离家出走的富家少爷,过两天没有新鲜感了自然就会回去。
但是我没有想到,他跟着我一路上吐下泻的走了两天,但依然是默默的跟在我的身后。
除非我喊他吃饭,他也不会主动的和我交流。
还好看他也像个好人,不然我真的会非很恐慌。
好了,故意玩笑了这么半天,我是真的有事情想写。
其实我现在写字的手都是颤抖的,今天经历的一场惊心动魄,让我的心到现在为止都是悬着的。
我不是没有考虑过路上的意外,但是当意外真的来临的时候,我原本以为不会害怕的,但我错了,我还是害怕。
事情的起因来自于我的一个错误。
本来这一个多月以来,为了安全我都是走的大路和尽量往有人家的地方走。这样的选择会比走偏僻的小径更去安全一些。
但是今天早上在研究地图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条小路。
走这条小路比走大路能少走大概五公里的路程。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条小路的风景很美丽,有那种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心跳感。两边都是高山绝壁,有风的时候,万里空灵。
所以鬼使神差的,从来没有想过走小路的我走上了这条小路。
黄土的小路并不是南方森林中那般只有树木连阳光都照不进的小路。
相反,这里的小路视野开阔,比起大路来,就是崎岖了一些。
现在想想,我当时肯定是疯了,不然为什么会不多思考一下,看起来这条小路的路程是近了,但是爬坡耗费的力气浪费的下坡时间不是差不多吗?
可能是风景迷了眼,蒙了心吧。
但是没有如果,我是义无反顾的走了这条路。当然,那个孩子也是一路跟着我翻山越岭的,我们一前一后蹒跚在这无边的旷野中,或许只有天和云才知道我们到底走没走。
大概在小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吧,我停下来休息,身上的淡水不多了,我自己喝了一些,招呼他也过来喝了一点。
他拿着水猛地灌了一口,随即大声咳了起来,我看着他浪费掉的水,明了的表示了我的心痛。
他咳的直不起腰,根本就没有力气反驳我,真是非常享受这样的时光。
就这样,我们休息了片刻后,我计算着路程,还有七八公里的路程就到大路上了。按照地图的指示,那条大路走出头,再翻过一座山,前面就是著名的天路了。
走上了天路,我的目标就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