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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几天,因为花种工序复杂,我需要更多时间训练熟悉,所以虽然我们偶有相遇但总是点头而过,没时间长聊。直到那天晚上在酒店对面的超市里邂逅,才又有了契机。
在排队结账的时候,站在我前面的是一身卡其色套装。短露肩吊带,宽松阔腿裤,沁人心脾的芳香,在披下的微卷金发外,筑起了一层“香罩”。我当时并没有认出是她。
但前面那位扶在购物车上的左手,在收银台号码灯下,一颗虽然不大,但极似“金丝雀黄”的黄钻,熠熠闪烁于其无名指。虽然随着队伍流动,若隐若现,却着实格外抓眼。
法国国宝级歌手Edith Piaf有一首非常美的歌曲《La Foule》,其中这两句画面美得炸裂:
“Quand soudain, je me retourne, il se recule,
突然,我(刚)转身,他(一)后退,
Et la foule vient me jeter entre ses bras...
人群就将我投入了他的怀抱……”
而后两人经历了无限愉快、幸福,可最后即便历经挣扎,人群却又让他们分离。
人群让他们相遇相爱,而又让他们再也不见。或许人群就是命运。
她转身让开购物车,我后退半步,
她在我的怀里停留了一瞬顷。
而她转身抬头的那一须臾,我们擦面而过。
我们鼻尖相隔,只有大约1个普朗克长度。
“我帮你拎着好啦~”她买了2桶矿泉水,一大袋桶装泡面,显然有点重。
“你也住附近么?”
“对面。”
“这么巧啊,你住几楼?”
“612。”
“哦哦那我在你楼上,731。”
“731?”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那确实挺巧的。”
“怎么,你好像对这个数字挺在意的。”
其实我已经慢慢感到,我好像逃不开许多数字。
每一段缘份,对于我自己而言,好像都有着同一个归宿。
说话间,走到了过街的十字路口,正好是个红灯。那个十字路口,对面过街是我们住的酒店,而左边过街是一个“美食城”,就是“人间烟火”集散地。
“回去打算吃泡面么?”我提了提起手中那袋桶面。
“嗯对啊,这儿也不方便开火。”
“那可以请你去对面吃个饭么,改善下伙食。”
“嗯……那先把东西送回去吧,我顺便穿个披肩出来,店里空调应该挺凉的。”
“我一会儿拿一件我的外套给你,店里油烟挺大的,我的衣服洗起来方便。”
她笑了笑,推辞了。
没想到的是,她换了一身轻便的运动装出来,反而给我带了一件薄外套。她说:“你也穿件外套吧,免得吹感冒了。”
那是一件很普通的薄外套,和她所穿的运动装,看上去也并没有什么联系。
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不可能是一件用于关心我的外套。
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几瓶啤酒。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点菜感到纠结的时候,我都会点一些带咖喱的菜。
酒菜过半,话题也愈发深入。
“我这件外套的主人,是送你‘金丝雀黄’的那位么?”我喝完一口酒,边夹了一口菜,边佯装随意地问道。
她听后望着我,可能这个问题有些犀利,也有些令她不知所措。
而后看了看左手的钻,淡淡地说:“你很懂钻吗?”
“懂谈不上,但是好物件是藏不住的。”
“走眼啦,我淘宝上随便买的。”转而低头继续吃菜。
“真正在淘宝上买的人,如果意外被我这么问,大概要么会很得意地“承认”,要么说不知道,而不会下意识反问我‘很懂钻’。”
她没吱声,夹了一块咖喱牛肉咀嚼着,咽下去之后,喝了口酒。
“你大概不是为了赚工资而来工作室的吧。”
“那难道你是为了赚这个钻的护理费而来?”
她哈哈大笑。我们干了一杯之后,她咂了下嘴说:“那你怎么知道这件外套有主人?”
“因为你想让我穿着它和你一起吃饭。”我深沉地笑了笑。
她眼眸里渐然露出了一些讶异,一些惊喜,一些动容。
我打了个岔道:“觉得有道理就该喝一杯啊哈哈。”
她回过神来笑着说:“确实很有味道。”
“是不是有点久别重逢的感觉。”
“不。是死而复生。”她喝了一口酒,低低地说。
那晚,心中的谜团得到解答:彼此深爱的两人,其中之一车祸去世,纹身是他的车牌号。731是相识纪念日,701是一人的生日却也是另一人的祭日。
以及,那天他车上,放着刚刚亲手做好的韩式裱花蛋糕,本想去祝她24岁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