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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凌从小就很仰慕他爸爸,但这种仰慕从来没有溢于言表,而是藏在心里。顾云衡是顶尖大学的高材生,被保送的那种学霸。
他喜欢当律师。他认为律师的工作同医生有类似的地方。不同的是,医生拯救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而律师拯救的是人的人格和尊严的权利。
自己的权利,不争取,肯定没有结果;争取未必有结果。律师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是专业帮助作用。秉承着这个信念,他大学毕业后既没有入职律所,也没有听从父亲的建议回家族企业帮忙,而是选择当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一直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士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那个时候,他只有几件衣服和一大堆书。他住在一间破屋里,每天骑着自行车上班,过得是几近清贫的生活,这种选择把他父亲气得半死,父子俩有许多年没说过一句话。
后来,他响应内心的召唤,辞掉律师工作,回到家族的企业,担起作为一个儿子的职责。他离开了法律援助所里一个志同道合的小姑娘,娶了个大家闺秀,生下顾凌,履行人生的责任。
三十多年后,他成为一名彻头彻尾的企业家,当年的理想早已化作云烟。
童年时,顾凌跟爸爸很亲。爸爸会把他抱到自己的肩头,父子俩在他们家那幢别墅后面的空地里看日落。日已西沉,他显得扫兴的时候,爸爸说:“明天的夕阳一样美丽。”
这种亲爱的父子情,随着他的长大和爸爸对他的期望而有了距离感。于是,他转向了母亲,深信那个怀抱更慈爱和无求一些。
顾凌的妈妈很疼他。这个善良的女人骨子里很传统。她相信人生有许多责任。为人女儿,为人妻子,为人母亲,都是她的责任,她总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顾凌和妈妈感情很好,他许多心里话不敢对父亲说,却愿意说给母亲听。
他知道有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他。他通过努力和刻苦的学习,考上了父亲当年毕业的大学。他选择了最朴素的生活,尽量不用家里的钱。这或多或少是对爸爸的叛逆,同时也是对爸爸的致敬。他想成为像爸爸那样的男人,只是他从来不肯承认。
认识了于诗言是幸运的,然而,与于诗言的相逢也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为了于诗言,他放弃了热爱的律师工作,回到家族企业上班,回到他的责任面前,回到爸爸的目光之下。
于诗言那么骄傲,对任何人都冷着一张脸的女人,为了他,为了他的家族企业,一次次苦苦哀求何凝。何凝咄咄逼人的权势都不能让她低头,她却肯为了他的平安一次次回到何凝身边。
何凝用他的生命安全要挟于诗言留在他身边。于诗言哭着对林宛如说,“何凝知道所有一切,关于宋家明和他是舍友,关于南烟和暖暖是恋人。何凝威胁她如果再敢见他,他会要了他的命。”
于诗言绝望地告诉林宛如,“她不能再见他了,她不能拿他的生命开玩笑。”
林宛如把于诗言的话转述给他后,他怔怔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着自己不稳定的呼吸,不平静的心跳,他的心疼痛得那般厉害,居然还能跳?他不如让心灵滴干了血,死了倒也干净利落。他情愿现在死,因为现在他心中充满了爱,充满了思念,也充满了羞愧。一次次地要依靠一个弱女子出卖女人最原始的本钱来救他,有什么颜面存活于世?又或许,死了——一定也美丽,也凄艳,总比干瘪瘪无爱无恨、无风无雨也无晴来得好!
万念俱灰的他,无意地走进“信陵”,那是他第一次和于诗言吃饭的地方,也是在那个夜晚,他第一次吻了于诗言。从她笨拙的回应,和后来他的旁敲侧击中,他知道了那是她的初吻。再后来,他又让她从女孩变成女人。
他敬重于诗言的自重、自爱。她如果想过优裕的生活,以她的容貌,有太多有能力的男人愿意养她。她没有,一直活在不停地租房、搬家、再租房的窘困中。
在“信陵”,他意外地看见独自坐在角落里发呆的于诗言。她憔悴,消瘦的几乎脱了相,一眼望去就知道她过得不快乐。
她一个人坐到十点,才慌张起身往外走,才迈出第一步,她就看见了他。
她痴痴地望着他,她咬着唇,不受控制的泪就像泛滥的河水,破堤而出。那一刻,他又看见自己的无能为力,他不但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还总是让她哭。
她垂下头,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冲出门,冲上楼梯。披在肩上的黑丝绒外套掉在楼梯口,她也不理不管,任由它去吧,只不过一件外套。
他捡起她掉落的外套,跟着她冲上街道,四周一片寂静,已有初秋的气息,单薄的衣衫使她感觉到冷。她下意识地用双手环抱住双臂。
他给她披上外套,伸出自己强有力的手握往了她纤细的手臂,才一接触,她整个人崩溃了,随着那强而有力的手,她扑进了他的怀里,任泪水弄湿了他的衬衫。
天地万物都随大地静止在黑夜中,再没有挣扎,再没有回避,再没有掩饰,再没有虚伪,也再没有骄傲。
于诗言哭了许久。渐渐地,沉默的哭泣慢慢静止,她冰冷而颤抖的手也温暖了,稳定了。她慢慢站直了身体,慢慢抬起头,坦然无惧,勇敢坚定的凝视着他。他温柔地看着她,想带她远走高飞。
她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深深吸一口气,说:“知道了他的心意,她很开心,她爱的人也深爱她,她已经觉得生命圆满了。如果上天让她在这时死去,她也绝无丝毫遗憾。”
“来,我送你回家,”他紧紧地握往她的手,他告诉自己,今生今世,他永远不再放手。“诗言,给我几天时间去准备,三天后,咱们在“信陵”见面,我带你们姑侄俩走。”
她说:“顾凌,只要是你,哪怕到天涯海角,我愿意。”
约定好后,她柔顺地任他握着,任他带她上车。
他还是太年轻,太缺乏社会经验了。他怎么斗得过阅尽人世的何凝?何凝不费吹灰之力就破坏了他和于诗言的约定。他把于诗言囚禁起来,直到何宜之的出生。
何凝太了解人心了,他早就算准了,只有孩子才能让于诗言心甘情愿地留在他身边。有哪个做了母亲的女人舍得抛弃自己的孩子。
何凝又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