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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1月25日的清晨。
“叮铃铃,叮铃铃。”
“我是公安局刑警队。”正在值班的刑警队长李庆国立即抓起电话答道。
“今天早晨5点,我在野外散步,在通往石油公司大路南侧的野地里发现一具女尸下半身裸露着......”报案人是沙岗乡中小校教师,他急促地诉说着。
案情就是命令!
县公安局长巩有昌闻讯赶到局里。“立即传达我的命令:1.命令富强派出所民警速去保护现场;2.通知刑侦、技侦人员迅速赶赴现场;3.立即报告市公安局。”
北方的11月,已是寒冬凛冽,清晨的严寒,淹没了晨光,天气显得格外冷。
现场位于福利屯富强街道居民区西侧64米,通往县石油公司的东西路南侧35米,据西面石油公司450米,距南面站前村400米,距东侧通往站前村的东北——西南走向的小路41米处。
现场周围聚集了成千上万的围观群众。
“晓华你死得好苦啊!是谁害死了你呀!”一位中年妇女趴在下身赤裸的女尸身上哭喊着。
经调查:死者孙晓华,系孙家独生女,今年23岁,在县石油公司营业部任出纳员已二年,24日下午一点从家出走去上班,4点20分离开单位,办公桌上还放着她没有记完的账本和票据。晚上9点左右,其父曾到单位找过,知道4点20分离开单位,但以后为何对象看电影去了就没有在意。谁知却......
尸体头南脚北,仰卧在开阔的秋翻地里。两下肢合拢,上肢向外伸展,尸体上着墨绿色毛领毛袖呢子大衣,左下兜内有一白花手帕,折叠整齐。内穿粉红色涤纶制服,右下兜内有一白地蓝花手帕,折叠整齐。内着白地蓝色棉袄,背心,线衣,乳罩均在两乳头上。颈部有一白色围巾环绕。下身赤裸,覆盖一条棉裤。棉裤外套有一蓝色毛料外罩,拿开棉裤在尸体会下方尼子大衣上有一血泊。翻过尸体发现死者大衣襟下面有少量的血迹......
法医论证:死者两手均由外伤系生前挣扎或与罪犯搏斗所致;颈部有皮下充血,这表明系罪犯扼颈所致;经提取分泌物检验,见有完整人类精虫存在,说明死者生前有被强奸过程;胃内溶液检验表明,死亡时间内饭后4~6小时。
由于案情重大,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领导带领刑侦和技术人员驱车一百多里赶到现场指导现场勘查工作。
县局主管刑事侦查的副局长孟昭祥认为:“这起案件由于发生在野外,路遇的可能性极大;但由于孙晓华账本仍然放在桌子上就走了,被人找走的可能性也要兼顾考虑;此案系一人行为,罪犯胆大妄为,心狠手辣;根据胃内溶液检验和石油公司更夫的反映,孙晓华被害时间应在4点30分左右,因此作案时间应确定在4-5点之间。工作范围从中心现场向外展开,侦查从孙晓华接触的关系人开始,排查时间,排查作案因素,同时开始摸底排队,走访调查。”
孙晓华父母反映:晓华正在热恋之中。男朋友小张在医院放射线科工作。前几天因为一点小事两人发生了争吵,小张已经两天没有来了,什么原因谁也不知道。
经查:案发当天的4~5点,小张正在岗位上,同科的医生都能够证实,这个线索被否定了。在清理孙晓华遗物时,发现了一个署名王洪的人写给孙晓华的三封“情书”。经查这个王洪是孙晓华在技工校的同学。从王洪的信中看出,在学校时,孙晓华是主动追求过王洪的,而且有缠住不放的劲头,王洪的信,严词拒绝,反复陈述不能接受孙晓华追求的原因。经过调查,王洪不具备作案时间,他又被排除了。
线索一个一个反映上来,又一个一个地中断了,嫌疑人一个一个地提出来了,又一个一个被否定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记忆淡忘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受害人家属、亲友唉声叹气;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侦察员们也发出了感叹:这摸不着的底,排不完的队,都八十年代了,我们还是五十年代的破案水平。
八十年代破案手段有限,尤其是没有dNA采集手段的时候,很难确定谁是真凶。而且,这一案件的凶手身份还十分的特殊......
案件搁浅了,侦查工作仍处于持续阶段。就在这时候,同类案件又发生了,而且是一个接着一个......
1987年3月7日。县林业青年厂老会计孟凡泽一家正围坐在电视机旁,兴致勃勃地观看电视节目。猛地听见一声呼天抢地的喊声:“爸爸!爸爸!”房门被撞开,老孟的小女儿孟艳光着下身满脸是血地跑了进来。老孟一家人惊慌失措。妈妈搂过女儿:“小艳,小艳,你咋的了?”小艳“哇”地哭了起来。她说:“我8点40分上完晚自习往家走,当我走到六校小桥附近时,听到后面有脚步声,我没敢回头看,连忙往前走,刚过小桥,这个人窜上来一把把我抱住。我挣扎着喊‘救命啊!’‘救命啊!’他用菜刀放在我脖子上说:‘再喊我就砍死你。’把我拽到桥下涵洞里。我说,‘饶了我吧!我给你表。’‘不行,把裤子脱下来。’那人凶狠地说。他把我裤子连鞋一起都拽下来了,把我按倒在地上。趁他在解裤腰带时,我猛喊一声有人来了,当时他一愣,我起来猛往家跑。”她哭咽着诉说了经过。
爸爸带着全家人的愤怒,到邻近的派出所报了案。当公安人员找她询问时,小孟艳由于惊吓过度,精神失常了。只有艰难地说:“我怕,我怕啊!我什么都没有看清啊......”
1987年6月11日。佳木斯火车站两个老工人在检车时,发现货车箱里有一具女尸。尸体呈全裸体状。右上肢下垂,左上肢向上弯曲,两腿分开。佳木斯铁路公安局迅速查明:此节车厢是6月10日21时50分从集贤县福利屯火车站牵出,中途无停战,作案地点应该在福利屯,被害人应是集贤人。
现场勘查和尸检表明:被害人二十三四岁,身怀有孕。死前发生过性关系,初步推断是一起强奸杀人案件。走访调查中,据被害人嫂子介绍说,死者赵晓红,23岁,新婚刚两个月。10日下午3点多钟,从医院检查身体回来,天下着小雨,她惦记着开饭店的丈夫,拿着两把伞说是接丈夫回来,结果再也没有回来。
7月6日下午1时。青年女工张艳娟在自家被奸后,勒死在卧室的床上,裤子被拽掉,两乳房裸露着。
7月26日下午2时左右。55岁的老太太于淑梅,去自留地摘豆角时被扒光衣服强奸后勒死。
9月1日下午。在城郊沙岗乡新发村通往站前村路旁的玉米地里,65岁王桂琴老太太,被强奸后勒死。一件小孩衣服盖在裸露的下身上,身旁扔着一杆旱烟袋,一根拐杖。王桂琴女儿反映说:“开始我和母亲领着我的小姑娘从新发村一起走,到站前村姐姐家去串门。半路上母亲气喘吁吁走不动了,要坐下来休息,让我领女儿先走,然后再来接她。到姐姐家我就急忙赶回来,找到分手的地方未找到我妈。谁曾想到,前后仅隔20分钟,她就被害了......”
一个在南方服役的军人,探家时不解地问:“我在列车下听说,黑龙江出了三件大事,‘大兴安岭着火,双鸭山坠桥,集贤出白条’。大兴安岭的火和双鸭山的沉桥我知道了,集贤的‘白条’是怎么回事......”
这一系列连续发生的案件让人震惊,因为每一个受害者都脱光衣服,扔在地上,活像是一条条白纸......
1987年9月2日。“白条案件”第21次案情分析会。
会议明确提出:1、多起案件系一人所为;2、案件性质是流氓强奸杀人,杀人是手段,奸淫是目的;3、罪犯应具备受过打击,对女性感兴趣,性格孤僻,对前途悲观失望的条件;4、年龄在22岁左右,身高在1.7米左右;5、排除了流窜犯作案的可能。
9月18日13时20分。富强街道27委居民许晓春家闯入了一名歹徒。许晓春反映:当天下午,我因身体不舒服,没去上班,躺在床上似睡非睡时,一个人掐住了我的脖子,我拼命的挣扎,一下子滚到了床下。
“救命啊,来人啊!”他吓跑了。许提供:犯罪分子身高1.70米以上,20多岁,长脸,大鼻子,身着类似供电局收费员的服装。颜色深米色,小三开领,戴肩牌,袖头有两道黄杠。邻居王仁焕证实:作案人脚穿带红杠的回力鞋,现场提取了回力鞋印痕。
这起案件和前几起强奸杀人已遂案件手段一致,因此,应并案侦察。这起案件是唯一准确地提供了犯罪分子体貌特征、衣着打扮的案件。
从衣着打扮和体貌特征入手,开展工作。破案指挥部果断地下达了命令。侦察员们开进了县供电局,逐一审查着由供电局收费员服装的电费收费员......
9月19日上午11时40分,县农机大修厂书记气喘吁吁地跑进了富强派出所。“不好了!我们单位马英奎的女儿马向阳上午在家看家,被杀死了,满屋是血......”
马向阳这位技工校刚刚毕业。作案时间是上午10点至11点;犯罪分子1人,从手段、动机、目的上看和前五起强奸杀人案一致。群众反映:9月18日下午3点多钟马家来了一个小伙儿,20多岁,身高1.70米以上,穿着二中校服,像是在第六中学读书的学生,还可能是个班干部。
侦察员立即赶到了二中借来了校服。啊!也是米色小三开领,戴肩牌,袖头有两道黄杠。和供电局收费员服装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只是颜色稍微淡了点,但不放在一起比较是看不出来的。
侦察员醒悟了!许晓春被强奸未遂案件所提供的犯罪分子体貌特征和群众反映的9月18日马向阳家来的小伙儿相似;身着二中校服和供电局收费员的服装相似。
难道是学生?这可能吗?侦查员们陷入了沉思,难怪这案件......
第六中学是重点,指挥部又下达了命令!
刑警队长李庆国、指导员江春玉、侦察员王陆才和肖作军立即赶到县第六中学。侦察工作围绕着三个方面开展:
1、查清9月19日上午间操后(即9点30分)离校的学生;
2、查清从第二中学转学到第六中学的学生;
3、查清过去有流氓劣迹的学生。
经过班主任老师的认真座谈,学生中间走访发现:高中一年级学生马新野9月19日上午后两节课没上,具备作案时间;过去是二中学生,18日着二中校服;与许晓春反映的体貌特征相似;从而确定马新野为重大嫌疑人。
侦察员赶到马家所住的居民区走访。委主任提供:本委管区在六中念书的学生只有马全武,没有马新野。马全武?负责走访调查的侦察员联想到:这个马全武是不是前几年因强奸未遂收审过的马全武?那时才只有十三岁!马全武和马新野是否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作案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如果不是一个人也要把马新野查清。
当侦察员赶到马新野家时,马新野没有去上学,父母都没有在家,只有马新野一个人在家洗衣服。侦察员审示了马新野的表情,观察到马新野脚上穿的回力鞋与“9.18”案反映的一致,底纹与“9.19”案相同,而且鞋面上有血迹。嫌疑上升!侦察员当即向马新野出示了传唤证。
搜查其住宅;指纹、掌纹捺印;比对鞋印痕迹;秘密辨认......其它侦查措施也在同时进行。
这一切措施结果证明:“9.19”强奸杀人案件系马新野所为无疑。
“难怪公安局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呢,原来是......”
“你看这小子那像个学生?”
“可不是咋的,看长相足有24、5岁!”
高兴的人们,不停的议论着。
是啊?马新野的长相和他的实际年龄相差太大了。正是这个原因,使他从网中溜掉了,正是这个原因,使他从网中溜掉了,正是这个原因,给案件增加了难度,正是这个原因......
审讯室里马新野低垂着头,倾听着审讯员的政策教育。此时,他是后悔,是害怕,还是......
在罪犯和事实面前,他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我已经是要死的人了,凡是我做的我全说。”
马犯交待说:“19日上午上完间操,我谎称有事向班主任请了假,来到同学家,发现只有他姐姐一人在家看电视。看我进来她闭了电视。
‘我说你英语词典钱。’”我说。
她回答着。说着走到了寝室门口,我上去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
‘你要干啥?’她说。
‘我俩玩一玩。’她拼命反抗,撞翻了地桌,电视机掉在了地上。我拽过电视天线猛劲勒住了她的脖子,又掏出菜刀,照着她的头部猛砍了几刀,她不动了。我扒掉了裤子奸污了她。随后又搬起电视机,照她猛砸下去,然后跳出围墙,绕道回家了。这时正是放学时间。吃完午饭下午又照常去学校上课了。”
这血淋淋的案件,这人命关天的大事,马犯交待起来却如此轻松,真不可思议。
“继续交待你的全部犯罪。”
“第一起案件是去年冬天11月24日。天很冷。当时我在班里当宣传委员,放学后和几个班干部打扫教室卫生,打扫完后天就黑了。把女同学送到家后,我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想着刚才送女同学回家的情景......。
‘铃......铃......’一辆自行车迎面而来。呀!女的,还很漂亮。
我的心猛的一动,‘怦怦’直跳,送女同学回家时萌动的欲望,象火一样燃烧起来了。我环顾一下四周,没有人。当自行车擦肩而过时,我忘了一切猛地把对方推倒在地。随着一声‘救命啊!’的呼喊,欲火正旺的我,一只手掐住了她的脖子,一只手用她的围巾堵住她的嘴,跳过路南小沟,把她拖到20多米远的大田秋翻地里。她昏过去了。我不顾一切地扒掉了她的裤子,蹂躏了她。”
“晚上快7点了,才回到家。‘大宝,你咋才回来?妈妈叫着我的乳名不悦地问。‘我在学校劳动了’妈妈再没有说啥。我胡乱的吃了一口饭,一头扎在了床上。这一夜我怎么也没有睡着,昏睡时我又想到作案时的情景。‘我怕,我怕呀!’妈妈跑过来推醒了我,‘孩子,别怕,妈在这儿。’
“妈以为我做了噩梦。恐惧使我病了一个多月。”
“这时这个女的你给掐死没有?”审讯员问。
“我离开时她还喘气呢,可能是后来冻死的,这天晚上特别冷。”
“你为什么作完案后又给她盖衣服?”
“为了不让她死,谁知她真的死了。”
“这次作完案后你是怎么想的?”
“生平第一次强奸杀人,事后就是怕,怕看到警察,怕公安局来找我。”
审讯员:“继续交待。”
“事情过去了两个多月,公安局也没有来找我,我看没事了,心里又发痒了。转过年3月7日晚上,天下着小雪,我出去上厕所,正好碰见一个女学生过来。我跟了几步,到六校小桥时,我一把抱住了她,拽到桥下,扒掉了她的裤子,正要......,却让她跑了。”
“放暑假的前几天的一个上午,天下着小雨,我想到新华书店买一本字典,从火车站那走的。路过铁道货场时,看见从东往西走来一个女的,穿着体型裤,打着花雨伞。我看看四下无人就假装着避雨躲到了一节货车里,当这个女的走近时,我一把把她拽到了货车里。照着她就是几拳。”
“你要干啥,救命啊!”
“有钱没有,不给咱俩就玩一玩。”
“你别打我,我给你,我什么都给你......”
她吓得躲到车厢角上一块草帘上,自己脱下了裤子,我又扒掉了她的衣服......
“外面,小雨仍然下着。我站了起来,走到了车厢门口,看看远处有人向这边走来,我急忙返回,抽出女人的红布腰带,狠命地勒住了她的脖子,直到她一动不动了。”
审讯员:“你达到了目的,为什么又要杀死她?”
“怕她报案,怕她认出我。我恨她们。”
马新野这次确实是直接故意杀人了。平心而论,他第一次作案,并没有杀人的故意。然而,人却死了。这也许是他从第一次人死中得到了醒悟:之所以安然无恙是由于他没有留下活口。留下活口的人,就等于为自己留下死的陷阱。
这种凶狠残暴,痛下杀手的心理因素,使他更加肆无忌惮了。从这以后,马新野也就一不做,二不休,连续作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987年6月23日下午4点。他以找水喝为名,闯进铁路旁一居民家。他见一个30多岁的妇女在屋里擦炕,问道:“你家几口人?”
“三口人,他爸领孩子出去了。”那妇女说着到了后屋。马新野随后跟了进去,上去就把她摁倒。“来人救命啊!”
马新野听见呼叫声,起身踹了她两脚转身逃跑了。
“你白天作案几起?”审讯员问。
“三起。”
“你怎么产生入室强奸动机的?”
“我觉得白天一般一个女人在家,容易作成,又不容易被发现。”
“事隔13天的下午,我去找同学刘强,见他邻居家院门开着,窗户上还贴着喜字。我开门进了屋,一股馨香沁人心脾。一个年青少妇正伏在写字台前写什么。她看我进来一愣,‘你有钱没有?’我堵在门口问道。年青少妇站了起来。‘你干啥的,进屋干啥?’我扑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推倒在床上。又拽过她的腰带勒住她的脖子。‘你不给我钱,我就祸害你。’她哀求我说:‘祸害我行,你可别把我勒死呀!’她脱掉了自己的裤子......
马新野发泄完兽欲后,又使劲地勒住了她的脖子,直到一股难闻的粪便味冲出。
死者张艳娟,新婚燕尔,怀孕在身。可怜的她哪里知道顺从和软弱,怎么能换出犯罪分子的恻隐之心,只能是断送了自己。
马新野作案后,又到学校上了一节自习课,放学回家。
审讯员:“马新野你作案对象有什么选择么?”
“选年轻的。”
“那你为什么强奸老年妇女?”
“我......我,控制不住,一遇到单身的我就......”
这简直成了畜牲!禽兽不如的马新野欲壑难填。
“一天路过铁路工区厕所,见到一个老太太从里边出来。我尾随其后,来到一块种着豆角、苞米的园田地里。‘你来干啥?’老太太问。我瞧四下无人,双手猛劲儿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推倒在地。
‘同志你干啥呀,我可不欠你的命啊!’老太太喘不过气来了。‘把裤子脱下来。’老太太不情愿,我就用老太太的腰带勒住了她的脖子,腰带折了。又用她的背心勒,然后强奸了她。作案后我气喘吁吁来到学校时,已经上课了。“你怎么才到?”老师问我。‘在家吃饭晚了。’”
一个月后,即9月1日。课间休息,在学校围墙外的小路上溜达,见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在前面走。马新野心里升起一股欲念,又把她拖到玉米地里......
66岁的老人,也没有逃出被人糟蹋的命运。在惨死后,灭绝人性的马新野又拿起老太太的烟袋肆意蹂躏,令人作呕。、
......
马新野太惨无人道了。
审讯结束了。审讯记录上清楚的记下了:这短短的296天里,马新野共作案11起。其中强奸杀死6人,其中两人怀孕,强奸杀人未遂5起。
真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
是他,真是他!有人诅咒,有人叹息更多的是追询。一个在学校及家庭表现比较好的学生,怎么能同一个残暴凶狠的强奸杀人犯划等号。
“白条案件”破获了。这是人们意料之中的。然而,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所为,这又是人们所没有想到的。
当人们得知他还不够法定年龄,不能适用极刑时,人们的情绪象潮水一样难以平静。尽管一些法律工作者和懂得法律的人主动宣传和解释。但是,当人们得知他原来却是一个好孩子时,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
让我们沿着马新野仅16年的生命之路来寻觅踪迹吧。
马新野从小生长在工人家庭里。爸爸在县运输公司当司机,善良的母亲守着孩子操劳着家务。一家4口生活很美满。惹人喜爱的马新野从小就聪明伶俐。3岁的时候,妈妈在黑板上教他写“上”“下”“左”“右”,他竟能学的一模一样。到了8岁,妈妈教他“小九九”,他在半个月时间里就背会了。
“妈妈你看这道题做得对不对?”他托着小下巴问。“妈,天上咋有星星呢?”天真的大宝天天围着妈妈问这问那。
家里没有姑娘,马新野到了5岁的时候就能哄着弟弟,帮妈妈干活了。到10岁时竟能帮助妈妈做饭,洗衣服了。妈妈高兴极了。逢人就夸:“我们家的大宝,就像个姑娘似的。”
马新野上小学一年级,当天就被老师安排当了班长。在班级里他组织小同学排练节目,课外活动。到三年级就被学校选为学生会。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年的前几名。人们都说:“这孩子将来肯定有出息。”
1984年他小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重点中学。入学后班主任老师就提名让他当了班长。后来能力突出,又当选为校学生会。1984年6月也就是在他14岁的时候,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他在学校经常被评为“优秀团员”、“模范班干部”、“三好学生”。
生活,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多么美好。
马新野虽说从小就显露出超人的智慧,但他又是非常腼腆的孩子。
他在家玩时,经常受到领居家的两个姑娘的欺负。上了初中后,没事从来不出屋。一次春节前,妈妈带他上街买东西。一转身,孩子没了。“大宝!大宝!”妈妈叫着。过了几分钟,他才从胡同里钻出来。“你干啥去了!”妈妈生气地问。“你没看见我们班女同学在那么!”“咳,这孩子!”
谁知道,就是这样的孩子,后来竟作下了这震惊全国、骇人听闻的案件。
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还是......他的一位老师说,简直让人不可相信是他干的,但细细想来,又顺乎自然。
在一个人的身上,优点与缺点都是并存的,只不过二者的比重与每个人的调控不同。马新野也不例外。但是,他做出似乎与年龄不相适应,而又超出常人的举动,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是啊,一个16岁的少年走上了这样的犯罪道路,不得不让我们考虑一些问题和因素。
马新野小的时候就受到了不良风气的影响,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阴影。虽说他老实,当看到别的孩子在一起玩时,免不了也参加过几回。可这些稍大的男孩和女孩,却在一起“过家家”,模仿大人“睡觉”,偷别人的东西。一次,他也被拉入了伙,为他们偷钱包放哨。这些孩子后来有的犯流氓罪被判处死刑,有的犯强奸罪被判15年。
这些事情,在他交待中说:“我们家的运输公司家属区,坏孩子多,他们的不轨行为,有的我都知道,从小我就受了感染。后来上学了,才淡忘了。”
马新野在他13岁的时候,一件使他一生中非常痛苦的事情发生了。
一天,舅舅结婚,妈妈领着弟弟去舅舅家了。“爸爸睡觉吧。”晚上马新野召唤着爸爸。“你睡吧,我出去一趟。”爸爸说着就走了。马新野不见爸爸回来。来到东院李婶家。他家门挂着就爬到窗户上从窗帘的缝儿往里看。“啊!”立即感到自己脑袋“嗡嗡”叫着。赤裸裸的爸爸和李婶的情形,使他气愤不已。“怎么办?敲门!不行,那样爸爸太难堪了。”他想着。他只好在门外等候。半小时后爸爸从屋里出来,他在后面跟着走了两步,心想得教训她一顿,又返了回去。“砰、砰、砰!”他猛劲敲门。“谁呀?”半天李婶才出来。“我爸爸来了没有?”“没来。”“你胡说,你这骗子。”他握着小拳头气愤地说。李家女人架不住逼问,像疯子似的拽着马新野的小胳膊,来到了马新野的家。一进屋她就撒起野来。爸爸脸上挂不住,打了马新野两个大嘴巴,把那女人送了回去。第二天妈妈回来了。妈妈知道这事后,两人打了一仗,爸爸提出了离婚。闯祸的马新野,为这件事哭着跑到姥姥家不敢回来了。
从这以后,爸爸经常看他不顺眼,发脾气,为点小事就动手打他。妈妈也无能为力。
失去家庭温暖也爱抚的马新野,他养成了更加内向、孤僻的性格。他对人说:“世界上女人最坏。”
升入初中后,在学校排练节目时与一个女同学相识了。两人经常在一起,一起做作业,看电影。后来女同学疏远了他,他只觉得失去了什么。一天放学,他看见这位女同学在前面走,他就跟在后面,女同学进了公共厕所,他也跟了进去,并拿出水果刀威胁她,这时有人来被冲散了。
第二天派出所来人把他拘留15天。学校知道后,开除了他团籍,并把他撵出了学校。
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使他无法承受。他说:“我好像看破了红尘,一切美好的愿望全完了。”他更加嫉恨女人。
转学后,羞耻与苦闷使他度日如年,特别怕见到熟人,就连上厕所也要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快去快回,但他没有放弃学习,他按照学校课程表坚持学习,按点上下课。两个月后,母亲给他改了名,托人送到乡下中学读书了。
他在乡下学习的半年中,又入了团,当了班长,望子成龙心切的母亲,看见儿子进不了,感到很高兴,但她没有正面去引导孩子,没有发现儿子的另一方面。
一个15岁的学生,一个人独自在外生活,业余时间多了,接触的东西也就多了。描写性生活的小说,他爱不释手;充满色情淫秽镜头的录相,使他春心萌动,想入非非,他几乎一头扎了进去。学习的放松,没有考上高中,他对前途心灰意冷。
他回到家,父母又托人送到了县城的一所中学,也就是他犯罪所在的学校。
虽然又有了读书的机会,但他整天精神恍惚,无精打采。以前的同学都讥笑他,他自己更感到......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同学的书桌里,偷看了《少女之心》手抄本。他怦然心跳,神秘、好奇,简直使他跃跃欲试。
这以后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他起得很早,到浴池去洗澡,浴池还没有开门。他在门口溜达着,这时一个女人在旁边一直看着他。“你看啥?”那女人向他莞尔一笑。“我们玩一下好吗?”“这不方便,到那边去。”女人上前拽着马新野来到一个小巷,她脱下衣服,躺在地上......
这是马新野生平第一次接触女人,简直使他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了。他一步三回头,望着女人消失的背影。如果说,他第一次尝到女人的“甜头”倒不如说吞下了堕入深渊的苦果。从此,使他一发而不可收。
他想起童年,少年亲眼目睹的小朋友“过家家”以及“爸爸和李婶的一幕”,感慨地说:“女人不过如此。”不,女人不止如此。可他见到的第一个女人又确实如此。
看看马新野在供述后的道白吧,“每当我犯罪后,我就想起初中时的那件事,对我处理不公,连我一个14岁的少年上学的机会都失去了。我感到社会不像自己以前想象的那样美好。人与人尔虞我诈,做人就得做人上人。做普通人就得受欺负。我对政府看不惯。对女人恨之入骨。我想报复,恨女人,报复女的,把她们弄得越砢碜越好。”
这,也许就是他,一个16岁的学生走上犯罪道路内心深处的曝光点吧!
马新野将度过终生的铁窗生涯。悲剧是他自己造成的,这当然是罪有应得。但是,如果,在他刚迈错第一步的时候,有关方面能够积极地拉他一把;如果,没有他父亲和李婶的一幕和社会上淫秽色情的录相、小说的引诱与传播;如果,他对女人产生朦朦胧胧好奇心的时候,正确地引导,不是遇上第一个那样的女人;如果......或许,他不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
但人生没有如果!接触到邪恶想法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都选择同流合污,马新野如此行为,是其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30年前,十六岁少年犯下惊天血案,联想到最近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马新野很可能还活着,从1987年到2017年,他今年46岁,不知道他出没出狱,我只盼望他不要再作恶!因为他的罪,就是死十回,也不能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