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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白云深处有人家,可这次讲得案子,却是白云深处有恶魔!
金宝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2001年撤销)附近,是一个小山丘。这地方说大不大,论高度也就只有百来米;可说小不小,一个接一个的不高的山头连绵几十里。要在这金宝岗上来回走上一遭,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白云区,位于广州市老城区的北面,是广州市10个城区之一。这个区曾经是广州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行政区域,同时也是广州市社会治安最为复杂的地方之一,甚至可以称之为广州市社会治安的“重灾区”,当地警方曾戏称白云区为“白云屠场”!
下面这个案子,被称为白云区建区以来最大的系列刑事案件,在96年严打期间与张治成麻阳帮系列抢劫杀人案、“两枪一斧”犯罪团伙入屋抢劫杀人案并称广州三大公案!!而此案,就发生在这个不大不小的金宝岗上!
案子起源于1993年8月24日,这天,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接到报案:同和镇一名打石场的打工仔在上金宝岗后山砍竹子时,竟然意外的发现了一具女尸!
现场勘查笔录:
1993年8月24日17时开始对现场进行勘查,勘查于19时30分结束。
现场位于白云区同和镇金宝岗,广州市粮食学校东北山岭半山腰的山谷。南距沙太公路600米。尸体高度腐败,俯卧在一条干涸的水沟处。头东北,脚西南。双手被一条军用皮带捆绑在胸前……..
警方认定:死者女性,身高1.55米,年约20岁,下身赤裸,估计死亡时间为一个半月。身中共中3刀,凶杀无疑!据住在附近的民工及单位的人介绍说,金宝岗平日里沿着小路爬山的人倒不少,尽是些砍竹子的、挖草的、修山坟的,甚至还有些“拍拖”的人也往上爬。只不过他们一般都在山丘的那头,真往山里头走的人还不太多。
金宝岗虽然不大,但仅靠刑警大队的力量,要搜遍金宝岗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因此,警方从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处调来了三条警犬,并从分局抽调了30多名刑警,加上同和镇派出所又派出20多名刑警,总共50多人,沿着金宝岗的山脚开始,拉成一个大网,对金宝岗展开了一次地毯式搜查。
警方的本意,自然是围绕那具女尸搜查一些可疑的物品用以破案。但令他们震惊的是,仅仅搜查了15分钟,在离发现第一具尸体的地方还不到100米的水沟,居然又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没来的及缓过神来,在发现第二具尸体的水沟的另一头,警方又发现了第三具尸体!警方震动:在方圆不到200米的地方,竟有三具尸体?金宝岗不是成了屠宰场了么?
就这样,三具尸体无情地摆在了警方的面前。
现场勘查笔录:
1993年8月25日13时开始对现场勘查
现场位于白云区同和镇金宝岗后山背,在两座山岭之间的山沟中发现两具无名尸体,现场保护较好。
两具无名尸体位于山沟的草丛中,相距105cm,北部尸体俯卧状,已严重腐败,头部已成白骨状,头发已脱落。颈部缠着两圈裙带,在颈背后形成一个活结;尸体裸露,上身有一白色文胸被捋至腰部;躯干形成尸蜡状。。。南部尸体已成白骨状,呈仰卧状,躯干裸露,尸体骨头已长青苔痕,颈部被一条军用皮带缠绕一周,在颈后背形成一个死结。尸体仅存一个文胸...
警方推断:北部尸体为女性,身高1.50米,年约22岁,裸体。系被勒颈窒息死亡,死亡时间约半个月;南部尸体亦为女性,身高1.66米,年约20岁,短发,颈部被勒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3个月左右。
警方立即对此案成立了专案组,案件被定性为:“金宝岗女尸系列案”!广州市罕见的系列杀人大案拉开序幕!
从现场的情况看,这三具女尸很可能同属一个或是一帮人所为,是奸情杀人。而从三具女尸的衣着分析,很可能与社会上的暗娼有关系。因此,警方决定:先组织人力,重新搜查现场及附近的山头,力求把现场的情况弄得详细一些;分局刑警大队和派出所共同组织人力,对现场附近的单位、工棚及暂住的人员进行访问,看有没有人看见有人带女的。特别是带那些像暗娼的女人进山;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案犯带女的进山,不会是走路来的,应该有交通工具,这些都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去查。正当警方分析开会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同和派出所的所长突然汇报了一个情况,顿时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5月的一天,同和派出所接到群众的反映,说在金宝岗的山腰上有一个女的受伤昏迷不醒。该女子后来被送往军医大学的附属医院去治疗。现在想一想,莫非那个女的也是被人带到山上奸杀,但因为命大没被杀死而幸存了下来呢?专案组立即决定,将此事列为重要线索,派专人查访。
同和派出所民警罗炳安是当时现场处理者,他回忆道:5月22号,他赶到金宝岗的山腰处,发现那个女子全身赤裸地躺在草丛中,头部有被人敲打过的痕迹。见其还活着,便将她送到了军医大的附属医院进行抢救。由于她一直昏迷不醒,所以并没有做问话笔录。过了几天,再到医院看她时,医生告诉他:那女人醒了,大概是因为没有钱的缘故,自己要求转院,后来。。。。。。就不知道她跑到哪里去了。
专案组立即赶到军医大附属医院,在急诊室里,他们从一大堆病历当中,翻出了那个受伤女人的病历:郑富英,女,27岁,湖南省怀化市人。进院时脑部受伤,昏迷不醒,经抢救度过危险期,后因没钱,主动要求转院。警方通过与湖南省公安厅联系,找到了郑富英的详细地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赶赴湖南调查情况。
话分两头,另一方面,专案组组织人员对金宝岗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搜山,也有了意外的收获。在发现三具女尸的现场附近,拣获了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人名叫陈蕙仙,女,21岁,湖南省湘潭县响塘乡双湖村人;另外还有一张由海珠区新窖镇发的外来人口暂住证,证上的人名叫范路才。在陈蕙仙的身份证旁边,还发现两张旅店的收据,是一家在天河区天平架附近的,名叫“天桥旅店”开出来的。在收据的附近,还找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某老师介绍陈蕙*去师专***,6月8号,湘潭市湘潭区解放区**路**号”。警方认为这些都是重要的线索,决定一边去查范路才,一边去查陈蕙仙,两路同时进行!
陈蕙仙方面,警方找到了天桥旅店,但是无论是老板还是服务员都不记得收据是开给谁了,看过陈蕙仙的身份证,也不记得此人是否在店里住过。毕竟,这是一家小旅店,住宿的客人从没有登记过身份证,旅店的人对自己的客人一无所知。为了保险起见,警方又查遍了天平架一带的旅店,最后都没能发现陈蕙仙的行踪。另一路,警方来到海珠区新窖镇,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他们很快找到了范路才暂住证上所写的那间出租屋的主人。那主人见问起范路才的情况,脸上露出一丝不屑一顾的神情。原来,那个范路才非常好色,经常带些女人回出租屋睡觉,主人怀疑那些女人都是暗娼,怕出事情,就把范路才赶跑了.
专案组一下子兴奋起来,范路才的暂住证留在金宝岗上,说明这家伙肯定带过女人上去,非常的可疑。警方抽调大批人马,全力投入到查找“范路才”上。同时,专案组决定:
1. 同和镇派出所继续在现场附近的石场、工棚、出租屋、工厂和学校里排队摸查;
2. 派遣伏击组在金宝上达伏击;
3. 立即将案件的情况通报全市,请各区的同行注意提供线索,配合破案。
湖南方面,警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湖南深山区里找到了谢富英。此时的谢富英头上的头发还没有长出来,光光的头上,还留着几个凹下去的坑,软软的,摸上去直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也许是被打伤脑袋的缘故,谢富英已经变得有些傻傻的,说不出完整的话,也写不出字,只会傻傻的笑。警方异常耐心的和谢富英交谈起来,在谢富英妹妹的配合下,他们终于将谢富英在广州所遭遇的厄运弄清楚了:
5月1日,谢富英南下深圳找工作,没找到后便回到了太和镇的谢家庄,靠帮别人推销水泥为生。5月22号这天,她跑到沙河街的沙河百货商店附近的服装市场买东西,这时,一个40多岁的男人凑了过来。谢富英与他聊了起来。那个男人对谢富英说:他认识一个工地的老板,正准备买水泥。谢富英一听,顿时高兴起来。于是,谢富英就跟着这个男人走了。这一走,就直奔了金宝岗,上山没多久,谢富英就觉得不对头了,但那男人已露出凶狠的神色,见谢富英挣扎,就掏出一只螺纹钢凿,朝谢富英的头上猛敲了几下,谢富英一下子就倒在了草丛中……,等她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躺在了医院。谢富英给出了那个男人的相貌:身高1.65米,年约40多岁,削瘦,尖脸,颧骨高,有点不长的胡须,穿着一件长袖的衬衣,习惯扣着衣袖,嘴里说着一种不纯正的普通话…
寻找陈蕙仙那组的工作,进展的异常顺利。警方来到湖南省湘潭县响塘乡,很快就找到了陈蕙仙的家。只是不凑巧,陈蕙仙到亲戚家串门去了。第二天再去,便找到了陈蕙仙。警方做通了陈蕙仙的工作,其表示愿意到广州协助刑警破案。于是,他们带上陈蕙仙,回到湘潭县,与谢富英小组汇合后(由于谢的状况,无法回广州协助工作),在9月初回到了广州。
陈蕙仙的陈述:8月初,陈蕙仙在家乡结识了同乡一个叫王丝丝的女孩子。两人结伴来到广州,就住在沙河天平架附近的那家“天桥旅店”里,白天和傍晚,就跑到沙河百货商店和沙河电影院附近拉客,以卖淫为生。
8月12日那天傍晚,两人又来到沙河百货商店门前拉客。这时候,有一个40多岁,自称是“工地包工头”的男人凑上前来,问她俩是不是“做生意的”。两人虽见这个男人长的一副尖脸,颧骨高耸,满脸狡黠,但总比没有生意好,于是便答应去男人所说的工地去做。没想到,这一走就被带上了一座小山岗上(事后陈蕙仙才知道,那小山岗就是金宝岗。)走到半山腰时,那个男人突然脸露凶光,手里掏出一把折叠式的小刀,喝令她俩脱掉身上的衣服。那男人先用王丝丝脱下的健美裤将王丝丝双手绑住,然后用自己腰上的军用皮带反绑陈蕙仙的双手。就在他绑陈蕙仙的时候,王丝丝趁他不注意,站起来往山上跑,那男人马上去追,陈蕙仙一看机会难得,也朝另一个方向跑去,这才脱了线。脱身之后,她不敢报案,直接回了旅店。等了好几天也不见王丝丝回来,她知道凶多吉少,就匆匆退了房间,返回湖南。经过陈蕙仙辨认,金宝岗的第二具女尸即王丝丝。
根据陈蕙仙的描述,刑侦处的画像专家替那个凶手描了衣服模拟像:40多岁的年纪,身高在1.65米左右,削瘦,尖脸,双眼皮,颧骨高,嘴唇上长有一些胡须,不长,剔着一个平头,穿着一件蓝色的长袖衬衣,衣袖的扣子是紧扣着的。手腕上还带着一只不锈钢的手表……,把这幅画像与谢富英所描述的凶手特征一对比,乖乖,简直是在说着同一个人!根据她们两人的陈述,这个凶手都是在沙河百货商店附件一带将人带上山的。警方立即决定,派一个精干小组,带着陈蕙仙在沙河百货商店附近打伏,争取将这个凶手辨认出来一句擒获。警方信心满满,金宝岗一个伏击组,沙河百货一个伏击组,再加上看过凶手面貌的陈蕙仙,此案必将迅速破获。就这样,时间一天一天过去,1个月,2个月,3个月,时间一晃就晃到了1994年。
初春的广州,寒风刺骨,沙河伏击组还好说,金宝岗的伏击组真是吃尽了苦头,艰辛一言难尽。陈蕙仙那边也是没有了劲头,几个月都在沙河百货商店转悠,别说是她,连警方的人都已经变得神经麻木起来。难道当初的判断有误?难道凶手不会再来沙河百货了么?专案组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坚持把两个伏击组继续下去,争取能够早日抓住凶手。
这天,警员戴炳根负责与陈蕙仙搭档,他们来到沙河百货,转来转去,就转到了沙河电影院附近。陈蕙仙望着电影海报栏出神,毕竟她只有20多岁,这样转悠的生活简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戴炳根望着她的背影,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时电影散场了,电影院一下子涌出许多人来,他们从放映场的小门口里走出来,朝大门口涌过来。戴炳根正要将恋恋不舍的陈蕙仙往外拉,突然发现她的身子正在不停地颤抖着,打着哆嗦,戴炳根不由得将陈蕙仙拉转身来,问道:“发生什么事了?”陈蕙仙脸色大变,一股极度恐惧的神情充斥着她的那张脸:“我……看见他了。他就在那儿。。。。”一边说,一边指向散场的人群:“是他,就是那个老头。。。。”
话说戴炳根顺着她指着的方向望去,还真有个老头。那个“老头”看上去有40多岁,黑黑的皮肤,身高在1.65米左右,削瘦的脸庞,下巴尖尖的,两脸颊的颧骨高突,嘴唇上还留着一点不长的胡须,剔着短发。最终要的是,在初春的时候,他竟然只穿着一件长袖的衬衣,扣着袖口……
这不跟陈蕙仙和谢富英所描述的那个变态的“杀鸡”凶手的外貌一模一样么?!戴炳根的脑海里“嗡”地响了一声,二话不说,跟小组其他几个成员打了个手势,就把这个老头请进了派出所。
审讯室里,警方对此人进行了严密的侦讯。老头交代,其叫桂兹佑,湖南省祁阳县人,现年43岁,现在广东的新会县一个建筑工地里干活。是那里的民工头。并承认,其在沙河电影院附近叫过“鸡”。
警方欣喜若狂,立即派人奔赴新会县其所说的工地进行搜捕,没想到在其屋内的木柜里发现了一条军用皮带!在审讯过程中,专案组专门从市公安局青请来的预审专家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桂兹佑对那种剃着短发的暗娼有着说不出的好感,他所叫的暗娼,无一例外都是剃着一头短发的。。。。 而金宝岗上发现的三具女尸,全部都是剃着短发。专案组感到越来越接近迷雾的尽头了,最后需要的做的,就是立即派人赶赴湖南做谢富英的工作,让其来广州进行最后的辨认。
谢富英到达广州的那天就来到看守所。她远远地瞧见正从监仓里走出来的桂兹佑,顿时激动起来,咧着嘴,不停地喊着“喔喔”的声音,陪同其的丈夫在一旁“翻译”说:
“她说,那就是害他的人。”
专案组下定决心,加大审讯力度,力争把案情审个水落石出!
没想到的是,这一审,就审了两个月之久。桂兹佑始终不肯承认有过“杀鸡”行为。而专案组目前手中的证据,也只有那根军用皮带。虽经化验,但从皮带上找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这样就无法充分证明桂兹佑就是那个“杀鸡”人。警方将最好的预审员,再配上有着多年审讯经验的刑警,但仍不能撬开桂兹佑的口。最让警方泄气的是,他们重新找来陈蕙仙和谢富英,让她俩重新辨认桂兹佑。这回,陈蕙仙仔细地看了看桂兹佑后,犹豫了一会儿,才说道:“他剃了光头,看上去有七八分像。”而谢富英说的更可怕:“他有两三分像。”案情一下子就掉到了低谷。正在这时,公安部研究所作出的痕迹鉴定发到了广州,鉴定书上写道:据反复对比,初步结论是证物一(桂兹佑的鞋)与现场遗留的足迹无一相似......
专案组在连开了数次会议并激烈讨论以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释放桂兹佑! 同时,金宝岗山上的伏击继续,外围的线索继续查,必须坚持下去!两天后,被白云分局审查了几个月时间的桂兹佑,踏出了白云分局看守所的大门.....
同和派出所的副教导员庄宏在金宝岗系列女尸案中充当着一个说起来非常尴尬的“角色”。金宝岗上发现第一具女尸的那天,正是庄宏值班;陈蕙仙跑到派出所报案那天,也是他值班;第二、三具女尸被搜出那天,还是他值班。这种尴尬的角色令其他警员见到他值班,就打电话给他开玩笑:“你今天拜神了没有?”
虽然说刑警队的人很快抓到了桂兹佑,而且那“杀鸡”的事件就再没有发生了。但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刑警队的兄弟就告诉他因为证据不足,桂兹佑已经被释放。这令他整天提心掉胆:金宝岗上可别又出现“杀鸡”案呀!
这天夜里,又轮到庄宏值班,就在他准备吃饭的时候,突然有一名20来岁的女子跑进值班室,慌慌张张的说:“报告警察,我在山上辈一个男人强奸了.....就在那座山!” 庄宏脑子“嗡”的一声:顺着那女子指的方向望去,那座山不就是金宝岗么!
原来,该女子名叫李知兰,也是一名暗娼。傍晚时分,她在沙河电影院门前,揽了一个老头。那老头带着她走到铁路边,坐上通往南湖的小巴。过了军医大学后,那老头带着她下了车,从红云化工厂旁的那条小路,上了金宝岗。到了半山时,那个老头顿时变得凶恶起来,卡着她脖子,企图强奸她。她不甘心,便尽力反抗。在反抗的过程中,她的手在地上摸了一块石头,朝老头的额头打去。那老头顿时流出血,趁此机会,她挣脱了老头,往山下跑去…
又是老头!专案组接到消息后,马上赶到派出所,将桂兹佑的照片拿给李知兰辨认,没想到李知兰一下子跳了起来,指着相片,大声地说:“就是他!”
警方面面相觑:难道我们放错了人?专案组当即派人驱车赶往新会县查找桂兹佑的下落,没想到在那个工地上居然真的找到了桂兹佑,同时其工友作证,桂兹佑在这几天里,都没有离开过筑路工地。
警方将桂兹佑带回广州让李知兰辨认,桂兹佑刚一下车,李知兰就大声叫道:“就是他!”可是,等桂兹佑走近时,李知兰又犹豫起来,最后还是摇摇头说:“不是他。他不是带我上山的老头。他俩的个头差不多,年纪也差不多,连长相都十分相似,但肯定不是他。而且,我还在那人的头上打了个口子…” 结果,警方第二次释放了桂兹佑。
与此同时,在广州市南面的海珠区,警方也被一系列的“系列女尸案”案所困扰。白云及海珠区公安分局在市局的牵头下举行了一个高规格的案情调研会,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海珠区的案子中,现场都有一辆0.6吨小货车的痕迹。而金宝岗上,却找不到这种痕迹。海珠区的案子中,虽然被害人也都是暗娼,但尸体都是被抛弃在不同的地方的,而金宝岗山上的女尸,虽然放在不同的山头上,却都是在一座山头附近,尸体相对集中。海珠区的案子中,凶手都对尸体有肢解的痕迹,而在金宝岗山上的尸体,除了有刀伤之外,致死的原因一般都是用军用皮带扼颈…最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海珠区的系列女尸案与白云区的金宝岗系列女尸案是两伙不同的人干的! 两宗系列案件无法串并!
会后,金宝岗案件专案组决定调整伏击点,原本的伏击点在金宝岗山上,现在拉到金宝岗山外-一 一条能通汽车的路,叫红云路。这条路一边就是金宝岗,而另一边则是同和汽修厂等单位所在的小山头。把伏击点设在这里,能将整条路及上山的小路都观察到。正在警方分兵布阵的时候,同和派出所传来消息,金宝岗上发现第四具女尸!
这具女尸是一名上山采药的人发现的,尸体位于一条上山的小路的路边。尸体全身赤裸,已经高度腐烂。这条上山的小路,与李知兰被带上山的那条小路又不相同。虽然相隔不远,但却在白云药剂厂的门口不远。两者之间还有几十米远。顺着这条小路上山,是通向金宝岗山上的另一个山头。警方发现,能通向方圆几十公里的金宝岗山,类似这样的小路还有很多,因此,凶手应该非常熟悉金宝岗上的情况,警方几乎方便防不胜防。对尸体的检验表明:致死原因还是一条军用皮带扼颈。死亡时间约一个星期。尸体有被强奸过的迹象。手段与前三具女尸的手段是一样的。警方发了狠,将伏击点扩大,在保持旧红云路的那个伏击点外,同时在旧红云路的两头和金宝岗山上,再设三个伏击点,一定将整条路都控制起来……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伏击,就整整伏击了四个月。这四个月里,警方伏击小组成员克服了种种困难,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无论是蚊虫叮咬还是生病倒下,几乎都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只是整整四个月过去了,曾在8月份又疯狂作案的“杀鸡”人,竟像是从地球上突然消失了似的,一下子变得无影无踪……
因此,12月中旬,在天气已经变得十分寒冷的时候,金宝岗山上的四个疲惫不堪的伏击组全部撤下山。
就这样,警方在百般无奈之中跨入了1995年。这天,即1995年3月5日晚上20点30分,依旧是同和镇派出所值班室,值班的仍然是庄宏。一名采药的农民向其报案:他在傍晚去金宝岗山上采药时,竟然发现了两具尸体……
警方勘察笔录:
现场位于白云区同和镇金宝岗农场辖区,红云化工厂北部山岭上。现场中心位置距红云化工厂700米。东部尸体是一个高度腐败女尸,头西脚东,尸体全裸,呈仰卧状。颈部有一条缠绕的白色文胸。尸体西4米外有一条皮带;南部有一条头东脚西德女尸,严重腐败,呈尸骨状,距东部女尸15米。尸体上穿黄色中褛,下身赤裸。尸体西南两米处的杂草中有一条蓝色牛仔裤,一条白色三角内裤和一条皮带。距尸体17米处有一条生锈的铁管,长1.09米…经过法医判断,两具尸体死亡的时间都超过半年以上,也就是说,是在去年的9月以前,亦即在警方调整伏击点之前发生的。警方决定,马上重新开始在金宝岗上进行伏击!
9月,又传来不幸的消息,金宝岗第二伏击组在山上又发现了第七具女尸,该尸已经白骨化,上身穿着浅色的长袖女士衬衣,颈部被衣领上的一条带子绷着,下身穿一条蓝色西裤。在死者上衣的左半部,有几个刀刺的创口。经法医鉴定,女尸的死亡时间起码超过一年,应该是在1994年的年中,也就是与第四具女尸的死亡时间相近(这说明此案与伏击组无关,他们并不失职)。
11月,广州终于进入了冬季。金宝岗上,死守了整整8个月的伏击组,终于扛着守山的工具,从山上走了下来。至此,与“杀鸡人”的较量,警方完全处于下风。小小的金宝岗上,竟然连续发现7具被人奸杀的女尸,如果将幸运活下来的谢富英、陈蕙仙和李知兰算上,仅他们知道的就发生了10起奸杀案。这样的事,不仅仅在白云区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而且在广州市、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实属罕见!警方暗下决心,不破此案,决不收兵!全广州的刑警全部被动员了起来,广东省公安厅专门派遣了一个专家指导小组,驻扎在专案组负责指导破案,此案与张治成麻阳帮系列抢劫杀人案、两枪一斧”犯罪团伙入屋抢劫杀人案被公安厅列为必破案件,时间到了1996年。
1996年9月的一天,有名妇女到沙河街的中行储蓄所报案,说她在金宝岗山上遭人抢劫,被抢去了一个有400块钱的存折,她当时报了个假密码,估计那个抢劫犯待会儿会来取钱。没想到只过了20分钟,就有一个40多岁的老头走进储蓄所,拿出一个存折取钱。女营业员当即通知经警将他擒获,并扭送沙河街派出所。由于案发地金宝岗是属于与沙河街派出所相邻的同和派出所管辖的,于是,沙河街派出所的领导便决定将这个老头移交给同和镇派出所,而同和镇派出所负责此事的人,是副教导员庄宏。
这种抢劫案,广州一天不知道发生多少。庄宏只委派了一个小民警负责审讯,他则去食堂吃饭。等吃晚饭回来,审讯已经结束了。小民警说案件非常普通,抢劫犯是广东省五华县那边的人,今年40多岁了,在同和镇的一个工地干活。据他交代,他是在沙河大街上盯上一个外省女人,就跟着她,到了金宝岗的斯文井那边时,就动手抢了那个女的一个存折,然后就去储蓄所取钱了.......
案情非常简单,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现在正是严打阶段,警察不知道每天会接触到多少这样的案子,身心早已疲惫。如果不是一些很大或是很特别的案子,都无法长久地占据他们的脑海。庄宏让小民警再审一审,没什么问题的话,第二天就可以结案。本来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但是庄宏经过审讯室时,无疑中往里面望了一眼,就这一眼,庄宏好像被触电了一样僵直不动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做为金宝岗案件的参与者,他对整个案子的案情了如指掌,他的脑海里一直在响着一个声音:“太像了,太像了....!”他转身跑进审讯室,望着这个抢了400块钱的抢劫者,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个人太像桂兹佑了!”
这个人叫李文香,今年45岁。他被以最快的速度押解回了白云分局。几乎白云分局所有的刑警大队人员都同时收到了一个传呼:“速回,有杀鸡人的消息!”
李文香是广东梅县地区土生土长的客家人,在审讯室中,警方专门找了一个会客家话的刑警对其进行侦讯。李文香从警方对其的态度上已经知道了些什么,因此,审讯非常顺利。从晚上10点开始,他开始交代他在金宝岗山上所干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平均每一个小时,李文香就交代出一件在金宝岗山上进行德“杀鸡”案。等他将警方所知道的七具女尸杀害的过程都说完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凌晨5点多了。早上八点开始,由30多人组成的现场指认小组带着李文香奔赴金宝岗,进行现场指认。李文香很快指认了七具尸体的现场,令警方大为震惊的是,在下山的一条小路边,李文香又指认了一个以前不被掌握的现场,警方在其指认的土坑至重,挖出了一具已经白骨化的女尸。这是第八具女尸!
审讯室中,李文香向警方交代:在1991年,他来到广州干活。晚上闲着没事,他就跑到沙河大街一带闲逛。有一次,他碰上一个20来岁的女人。那是个暗娼。在那个暗娼的死缠下,他跟着这个女人来到沙河天平架一带的出租屋李嫖宿。谁知道他脚刚踏入那间出租屋,衣服还没脱完,从出租屋的门外就冲进几个身高马大的外省人。他们不由分说,将李文香臭揍了一顿,并将他身上所带的几百块钱也洗劫一空。临走的时候,那个暗娼还不停地讽笑李文香:“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句话对李文香的刺激非常非常大!
过了一段时间,李文香贼心不死,又跑到沙河大街上勾搭暗娼。这次,他搭上一个剔着短头发的暗娼。他将她带到了自己干活的红云化工厂附近的金宝岗上。“春风”一度后不久,李文香就发现自己得了性病,花了一大笔钱后,他才将病治好。从那时候起,李文香的内心深处,就对那些卖淫的暗娼产生了一种变态的报复心理。他发誓:一定要让那些害人的“鸡婆”得到“报应”!
警方分析,目前李文香交代的八宗案件,都是在1993年及1994年间杀害的暗娼,但在1993年之前及1994年之后呢?根据其作案习惯,李文香必定还有罪行没有交代。在加大了审讯力度之后,李文香又陆续的交代了5起杀人案,其中有三起是发生在天河区天平架一带的山上,有两具尸体后来被警方发现,但由于没有线索,都被当成了悬案。
至此,李文香系列杀人案成功告破。从1992年至1996年的五年中,其在沙河天平架、瘦狗岭、同和镇的金宝岗、斯文井和白云山上,共作案20起,杀死暗娼13人,重伤4人(有几起没有伤人)。两个月后,李文香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白云区建区以来最大的系列刑事案件到此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