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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他乡遇故知

作者:桥上风景独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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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公司正式注册后,我要引入AB股制度。”

    夏景行觉得有些话还是要说在前面,免得后面出幺蛾子。

    说完,他看着安德鲁,观察起对方的反应。

    AB股制度,也就是俗称的“同股不同权”。

    安德鲁对此,一点都不陌生,毕竟他也是一位从业十年的经济律师。

    这项制度最早产生在上世纪20年代的美国。

    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收购,但是当时对AB股公司的上市,一直都是反对状态。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后,恶意收购的现象比比皆是,市场一度混乱无比,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采取AB股制度。

    最终,美国1988年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的上市。

    在科技圈的话,AB股制度目前还不太普遍,属于比较小众化的产物。

    于是安德鲁笑着问起了原因:“戴伦,你为什么想着设计这套股权结构?”

    夏景行认真地看着安德鲁的眼睛,说道:“我需要保证创始团队对企业的控制权,掌舵的人必须是我们自己人,这样才能确保脸书这艘即将远航的大船安全靠岸,而不是在中途撞上冰山。

    因为没有比我们更了解船只性能和水文环境的人了。”

    安德鲁笑着没说话,和这个年轻人聊天非常有意思,因为对方总爱引经据典,来阐述一些道理。

    这让他有种错觉,跟自己聊天的不是一个年轻人,而是一位同龄人。

    “戴伦,你确定要引入AB股制度?”

    安德鲁自顾自倒了一杯白酒,抿了一口,入喉辛辣无比。

    虽然早已不是第一次喝白酒了,但每次喝,都有不一般的体验。

    夏景行点头,“当然,我没有开玩笑。虽然这项制度把投资人的很多权利关进笼子里了,但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酒太辣了,安德鲁正吐着舌头出大气,听到夏景行的话后,反问:“好事?好在哪里?”

    夏景行不慌不忙地拿过桌上的白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徐徐说道:“创始人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产品研发、公司运营层面,而不是陷入和投资人无休止的内斗当中。

    对投资人来说,创始人更多心思在公司发展上面,等公司发展好了,他们也能收获更多回报。

    这是双赢,不是吗?”

    话毕,夏景行端起白酒,敬了安德鲁一杯。

    安德鲁习惯性地跟夏景行碰了一下杯,酒下肚了才反应过来,“你应该还没到饮酒年龄吧?”

    “噢,今天破一次例,下不为例。”

    夏景行这时才想起,美国法律不允许二十一岁以下的年轻人喝酒。

    中国倒没有这么多规定,一般十八岁成年了就能喝,除了父母管以外,没人管你。

    西餐厅和超市、便利店买酒,对方都会要求年轻顾客出示社安号,或者驾照,看看有没有达到可以饮酒的年龄。

    唐人街这边还好,文化、习俗一直是自成一体,并且有安德鲁在,倒也没有服务员跳出来不让买酒。

    他笑吟吟地看着安德鲁,“你不会去举报我吧?”

    “除非你让我持有B股。”

    安德鲁开玩笑的口吻,让夏景行一时难以判别他的真实意图。

    夏景行也知道现在AB股架构在科技圈里还不太流行,想要说服对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此时已经上市的苹果、微软和亚马逊都没有使用AB股架构。

    分水岭要等到2004年的谷歌上市,自此,AB股才会成为科技公司标配,也被风投机构、天使投资人所接受。

    “一半A股,一半B股吧!”

    夏景行看了坐在一旁的克里斯汀娜和小犬一眼,又加了一句:“不然他俩都没你和轩尼诗先生投票权高。”

    “我需要考虑一下。”

    安德鲁笑了笑,思索片刻后问道:“轩尼诗先生什么意见?”

    “还没跟他谈这事。”

    夏景行知道这做不得假,所以没有忽悠安德鲁,说的都是真话。

    安德鲁想了想,说道:“轩尼诗先生能同意你的条件的话,我也没什么意见。”

    “好,那今天就谈到这吧,明天我安排大家坐一起聊聊。”

    夏景行也知道好事不在忙上,最终还得看约翰老头的意思,所以也没在这话题上纠缠。

    “安德鲁先生,我给你们送个菜!你最喜欢的酸萝卜老鸭汤!”

    听到声音,在场四人都回过头。

    一名厨师打扮的胖子华裔正端着一个黑色瓦罐走了过来,脸上堆满了笑。

    “邱哥!”

    夏景行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胖子厨师,还喊了出来。

    邱志义愣了一下,看见安德鲁旁边坐着一个年轻人正笑呵呵地看着自己,还喊出了自己的姓氏。

    他盯着夏景行的脸,仔细想了一下,有点印象,但始终却想不起名字。

    其实也不怪邱志义记性差,夏景行剪了一个超短发,估计回家他妈都认不出他了。

    “跟你坐同一班飞机到美国的那个留学生,在斯坦福读书的夏景行,小夏。”

    夏景行也看出来邱哥没有认出自己来,于是又提醒了一句。

    “噢噢~,我想起来了,夏兄弟!是你啊,你怎么在这啊?”

    邱志义把瓦罐轻轻放桌上,一脸欣喜地看着夏景行。

    此刻的他,颇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虽然和夏景行也没认识多久,甚至可以叫做一面之缘,但在飞机上那几个小时还挺聊得来的。

    他迅速打量了跟夏景行同桌的客人一眼,发现除了安德鲁以外,还有一个小个子的亚裔,一个大洋马。

    看年纪,他猜测应该是夏景行同学。

    “你是请同学吃饭吗?”

    夏景行点头道,“对!”

    “上次在飞机上就说要请你吃饭,可惜你一直没过来。

    这次可找着机会了,一定要请你吃顿饭。”

    邱志义看着夏景行,一脸憨厚地说道。

    夏景行注意到邱哥额头上满是汗水,白净的厨师服胸前还有一团黄色污渍。

    光看这些,他就知道对方工作应该也不轻松。

    “邱哥。”

    夏景行笑道,“心意我领了,请客就不必了。”

    “这怎么能行。”

    邱志义不乐意了,“你好不容易来一趟,还这么有缘,刚好到我们店里,必须我来请。”

    “你现在还在工作吗?要不坐下喝两杯?”

    夏景行起身,抽出身边一张椅子,作邀请状。

    邱志义低头看了看自己满身污渍、油烟味的衣服,怕引起夏兄弟朋友的不快,于是婉拒道,“算了,我还要去后厨帮忙,下回吧。”

    “邱,你认识夏景行?”

    安德鲁听得懂中文,于是问了句。

    邱志义笑道,“对,我们是朋友。咦,安德鲁先生你也认识夏兄弟吗?”

    说完,邱志义还看了看夏景行,眼里有些好奇。

    “对,我们也是朋友。”

    安德鲁简单回答道,他不清楚夏景行和姓邱的厨师是什么关系,所以没有说太多。

    洋妞和小犬不懂中文,完全不知道他们三人在说什么。

    夏景行用英语介绍了一下邱志义,告诉他俩:这是自己朋友,在这里当厨师,刚好碰到了。

    小妞和小犬很是热情地招呼起邱志义,哈喽个不停,还主动跟后者握起了手。

    “我记得你是来你亲戚这里打工吧?去给你亲戚说说,好不容易碰见,坐下喝两杯吧。”

    夏景行话音刚落,安德鲁也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十分友善。

    洋妞、小犬会意,也都笑脸相对,一副欢迎的样子。

    看到这,邱志义也不再矫情,回后厨打了个招呼后,就回来挨夏景行身旁坐下了。

    几杯酒下肚,夏景行和邱志义、安德鲁三人开始聊了起来。

    因为安德鲁律所就在楼上,再加上安德鲁喜欢中国文化,所以经常到楼下这间酒楼吃饭。

    不光如此,有时候客户来咨询法律,想请安德鲁吃饭,也被安德鲁带到这里来用餐。

    久而久之,安德鲁也成了酒楼的常客和VIP。

    酒楼老板,也就是邱志义的表哥知道安德鲁喜欢喝老鸭汤,所以叮嘱下面的人,时不时地送个菜。

    今天店里生意有点火爆,服务员都很忙,所以就邱志义跑来上菜了,恰巧就碰到了夏景行。

    “哟,可以啊!安德鲁,你还混成VIP了。”

    夏景行听完后,调侃起了安德鲁。

    “夏兄弟,安德鲁律师人很好的,他们一家人在唐人街都有很好的口碑。

    听我表哥说,他们一家刚来美国,盘下这家店的时候,还是找老安德鲁先生帮的忙。”

    安德鲁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这也是他为什么回唐人街继承家业的重要原因。

    因为在这里,他能获得一种尊重,而不是被人叫做“纽约讼棍”。

    “咦,夏兄弟你和安德鲁律师怎么认识的呢?遇上什么事了吗?需不需要帮忙?”

    夏景行微笑,觉得这位邱哥这人真的挺不错的,很有人情味的一个人。

    笑着说道:“之前找安德鲁律师咨询了一下专利方面的事,所以就这么认识了。

    没遇上什么事,谢谢邱哥关心。”

    邱志义没有深问,点了点头,“没事就好,毕竟这是别人的地盘,真惹上什么官司,对我们中国人还是挺麻烦的。

    你还有远大前程,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

    “嗯!”

    夏景行点头,他明白邱哥话中的意思,半是关心,半是教诲。

    一顿饭吃完,夏景行去买单的时候,服务员告知:已经买过了。

    不用想,肯定是邱哥的手笔。

    邱哥把他们一群人送到门口,给夏景挥了挥手,“回去路上注意安全!有空就来坐坐,打我写给你的那个电话号码。”

    夏景行朝邱哥笑了笑,摸出口袋里的那张写有一串电话号码的小纸条,把号码一个个手动输入了手机电话簿,存了起来。

    他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邱哥的,还请自己吃饭。

    猿粪这东西,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当然了,他也不会乱占别人便宜的,以后再回请邱哥一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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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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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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