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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娆从季家回来后,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她会在每天清晨阳光还没有照进蔚蓝色的窗帘前自然地醒来,然后去敲响沈小夕的房门,两个人一起去晨跑。()
自从她们去晨跑之后,那条两边种着香樟树的宁静街道就开始热闹起来,晨跑的人越来越多,有许多人只是想要见见这两个女孩子,看着她们穿着清爽的运动短裤,露出雪白纤细的手臂和长腿优雅地像一只蝴蝶一样地漫驰在清晨的阳光下,束起的长发一甩一甩地荡漾着青春的活力。
跑完步后,两人会在街边的小摊上吃早点,然后回到家里去洗澡换衣服,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偶尔会一起出去玩。
这种日子唐娆非常的喜欢,她甚至忘记了那些可以发家致富的鸿图伟业,想就这样一直过下去就好了。
可是唐娆知道她的生活不会这样过下去,她也不允许自已这样过下去,上天让她重新活过一回,她是不会再像前世那样碌碌无为下去的,她要努力争取她所能得到的一切,总有一天,她会拥有可以翻卷红尘的能力,那时,她希望,她可以站在高高的地方,可以站在一个可以匹配江映月的地方。
唐娆想起了离开季家时蓝松山的盘山路上和江映月的惊鸿一瞥,她想江映月一定是去看季九珠的,也许就是听说了季九珠发病了,所以才会赶过去的。
她现在还并不确定江映月是不是一点儿都不喜欢季九珠,他后来传出了喜欢上别人的传闻,是和季九珠发生了矛盾还是真的移情别恋了,她都不太清楚。不过她清楚一点。那就是江家是看不上那个女孩子的身份的,江家非常重视门当户对。
唐娆不知道江映月以后会不会爱上她,但是她不希望是因为身份地位的原因让他们不能在一起,她不想让任何除了他的心之外的任何阻利挡在他们之间。(.棉花糖)
为了成为一个成功的女性,唐娆现在给自已定的目标就是上好学,然后把服装设计的工作做好。在暑假的一个多月里,唐娆画了许多服装图纸。这些图纸中有后世非常流行的款式,也有她自已的设计,那些设计都是她前世设计好却没有投递出去的,现在。它们终于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并最终会成为光彩夺目的焦点!
这种平静而充实的日子因为三个人的上门拜访而被打破。
这三个人就是云如烟,郑芳芳,李小鱼,她们三个因为和唐娆的关系很近。而且都考上了英帝,所以互留了地址,现在她们就找上门来了。
几个人两个月不见。却一点也没有觉得陌生,云如烟和李小鱼还好一些,都只是拉着唐娆的手说着话,郑芳芳就热情多了。抱着唐娆就不撒手了,直说她长的更漂亮了。因为唐娆在育德中学时总是戴着眼镜。所以虽然漂亮,那没有现在这么明显,刚一照面时,三个人都被唐娆的样子吓了一跳,有种被艳光迷了眼的感觉。
“阿娆,我们是来请你和小夕一起去郊游的。”郑芳芳在欣赏完了沈小夕的家之后,一边喝着用唐娆的泉水特制而成的酸梅汤一边说,喝了一口这后她又喝了一口,夸道:“这个酸梅汤真好喝,比我妈妈做的好喝多了。”
唐娆一笑。她现在经常用泉水做一些吃食给沈小夕喝,当然了,都是稀释之后的。她不想让沈小夕的身体改变的太明显太迅速了,那样会让她起疑的。
不过即使是这样。两个月下来,沈小夕也是变化巨大,以前那个粗鲁的假小子,现在即使依然粗鲁凶悍,但是却变得有些迷人了,以前那些看见她就像看见兄弟的少年们,现在看见她,眼神都不一样了,像狼一样的眼神,看的沈小夕有时会火大地一拳把他们打成熊猫眼,可是即使她发火的样子,那些少年们都觉得和以前不一样,好像格外的漂亮。
现在沈小夕有个新的外号叫玉夜叉,可以猜出她的样子变化有多大。
郑芳芳看着唐娆和沈小夕,说:“难怪你们两个会变得漂亮了,有这么好吃的东西,简直像是仙丹玉露一样的滋补啊,真是羡慕啊!阿娆,再来一碗!”
沈小夕不等唐娆伸手,去把装酸梅汤的锅子端了来。
云如烟三人又一人加了一碗,细细地品尝起来。
唐娆问:“郊游?和你们一起?去哪里?”
郑芳芳说:“是班里的一个同学,他的家长知道是你为他补习才让他考了好成绩,上了好高中,所以非常高兴。他的爸爸开了一所度假村,就在靠海边的那座子阳山旁边,请我们去那里度假,分文不要,管吃管住玩三天。唐娆,去嘛!大家都好希望你去的,有好多同学都没有上英帝,到时大家就不一个学校了,以后见面的机会少了。去了就当成青春的美好回忆了,好不好嘛!去吧!”
唐娆是知道那座别墅的,她前世和季九珠去那里玩过,确实风景很好。那个度假村的住处都是一座座的别墅,建在半山腰,度假村下面是几条街,有许多的食肆旅店,还有许多卖工艺品的,倒形成了一个景点。
唐娆看了沈小夕一眼,她是不在意参加的,将来,她要是办事业的,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她看沈小夕就是想看她要不要也去,她是想她参加的,去散散心也是好事,沈小夕应该多认识一些正常的孩子,而不是整日和一群不是打就是骂的少年们来往,那样对她的青春成长不好。
云如烟细心,她看唐娆看沈小夕,就知道唐娆想去,只是看沈小夕的意思了,她细声说:“小夕,你也去吧!那里有许多考上英帝的学生,以后我们也是同学,早认识一些也好啊。”
沈小夕无所谓地点头:“阿娆去我就去。”
李小鱼高兴地说:“太好了!阿娆,那我们明天来接你们!早上八点。”
云如烟三人走了之后,沈小夕说:“我们要不要去买一些吃的带上,不是郊游吗?带上一些零食总是好的吧?”
唐娆看沈小夕跃跃欲试的明亮眼眸,心里有些想笑,她想沈小夕果然还是个青春期的孩子,对于出去玩是很期待的,希望这次出游可以让她开心,提前和以后的同学打好关系,以后在高中的生活就不会太无聊了。
两个人一起出了门,去了一家商场,买了许多的零食,当看到这些零食时,唐娆才发现原来自已原来真的错过了许多,这里的零食她一样也不认识,其实九六年的零食品种还不多,连饮料的品种也十分少,但是她就是一样也不认识,想到前世,季家的孩子们都是不吃这些的,而她也从来没想过来买这些,她也没有钱来买。
看到两人都是装的满满的篮子,唐娆和沈小夕对视一眼,都笑起来。
“我从来没吃过这些东西。”走在回家的路上,沈小夕忽然说,脸上有一丝忧伤,但是很快就散却了。
“我出生的并不光彩。唐娆你听过我的身世吧?我爸爸强奸了我妈妈,他死在了牢里,我妈妈跑了。爷爷奶奶都是文化人,他们虽然收留了我,但是我见证了他们的耻辱,所以虽然给我吃喝,但是并不宠爱我。我常常看着别的小孩吃这些,心里对自已说我才不喜欢吃呢,其实想吃极了。后来长大了,可以自已买了,但是却没有那种心思了。没想到现在居然会吃上。”
唐娆拍拍沈小夕的肩,其实她们都是一样的。唐娆也没想到自已心理三十岁的人居然也会还在惦念小孩子的吃食,她想,自从重生后,她就真的回到了十六岁,即使她活到过三十负,但是她的心理却一直保持在这个青春的年纪,因为这里是她当年走向悲伤的地方,她的意识一直停留在这里,不愿意长大,不愿意去接受那些让她不情愿的生活。
第二天一早,唐娆沈小夕八点就穿戴整齐等在离家不远的云来花园门前,没过三分钟,就有一辆漂亮的别克风一样疾驰而来,吱地一声停在她们面前。车门一开,郑芳芳走了出来,她扑到唐娆身上,笑道:“阿娆,你今天好漂亮哦!简直迷死我了,为什么我不是个男生呢?那样我就把你抢回家。”
唐娆今天确实漂亮,因为是去郊游,所以并没有穿裙子,而是穿了一件桃红色无袖上衣,牛仔细脚裤,一双露趾平底凉鞋,没穿袜子,行走间可以从裤脚处看见雪白纤细的脚背,显得格外的诱人,长发扎成了马尾,格外的青春扬溢。
“我们走吧!”郑芳芳一边说着一边拉开车门:“他们都已经去了,我是专门来接你和小夕的。这辆车漂亮吧!虽然没那辆接你的豪华轿车漂亮,但是也很棒,配你这个大美人还可以吧!而且我这辆车的司机可是个帅哥哦!”
唐娆坐进车里才一抬头,然后就愣住了,说:“怎么你在这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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