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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七章 见程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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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第三十七章见程处默

    放下手中自己并不爱喝的羊肉汤,望着小店外来来往往的人,这些人身上服饰五花八门,大别于关内衣着,只见,有包头的阿拉伯人,也有大胡子的突厥人,还有高鼻梁的西域人,这是关内所看不到的光景。

    店内客人并不多,店家是一对中年的夫妇,那妇人包着头,带着西域特色的发卡,身形较为壮实。那男人则留了一须短鬃,脸上总带着一丝笑意,相貌较为普通。店内还有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孩,不时的在店内跑来跑去的欢闹,这一切都充斥着生活的气息。

    这里是在兰州城里,所以,相对混乱的西域各地来说,相对较为安全,所以街道上的人们脸上尚洋溢着些许笑容。

    李旦招手唤过店家,“当家的,我是初来乍到的,想打听下目前这地方怎么样,安全吗,有没有马贼之类的?”

    男人望着李旦,上下打量了下,“观你穿着,一定也是非富即贵之人吧,这西域可不太平,出去可要多带点护卫才行的。这关外呀,出了兰州城,外面有的是戈壁,有的是一望而际的草原,马贼更是有着多股,人数不等,如果遇到倒要小心了。”

    “哦,不知道当家的能不能跟我讲讲几股较大的马贼?”拿出百文放在了桌上,示意店家接着说。

    “这里的马贼很多,打劫往来商家,但一般都求财不伤人命,但也有一些突厥马贼,是财也要,命也要的。大的话有五股,第一股是突厥人,首领是那度设家的一个远房,叫那度设延真,这人较为凶残嗜杀,但踪迹不定。第二股叫胡成,这伙人呢人是最多的,大概有千人,只求财,有时也会受雇用给人当保;第三股是回纥人,五百人左右,道领叫胡胡子期,专门选择大唐商队打劫,被盯上的都是身死财被夺,比突厥人还凶残得多;第四股的首领叫胡真,和胡成听说是兄弟,但与胡成不同的是,其与突厥那股马贼交好,这人较为邪气,有时候杀人如麻,有时候却求财不伤人,行事凭自己心情喜好;第五股的首领是个女人,名字不知道,人数也是五股里面最少的,经常与胡真作对,只要是胡真想动手的,他们就保护,大家都猜测可能是与胡真有啥过节,他们的人也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我有一次听说,说这个首领原本是关内大家族的一个大小姐,但因大唐建立时,站错队被灭家,所以来到西域的。其它的马贼相比这五股人,就不值一提了。”

    谢过店家,李旦想不到这个丝绸之路上不大的地方中竟然有着这么多的马贼,有点意思,特别是那个女人,李旦很是有兴趣。这个时代,是男人作主的,一个女人想在这里有所作为,必定也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物,有机会倒是可以去见见。

    正在这时,门帘翻转间,一个年轻的大汉走了进来,李旦抬头看去,大喜,这人正是自己这次要见的人,程处默。李旦给了程处默一个大大的拥抱,勾肩搭背地大笑了起来。

    “默哥,看来兰州这个地方很锻炼人啊,比之前壮实多了。怎么样,这边呆着的滋味如何?”

    “淹弟,你这话怎么听得有种兴灾乐祸的意思呢,你不是也来了吗。兰州这个地方嘛,风沙多,人少,比不得长安那等繁华之地。但乐趣却比长安那个太平地方好多了,时不时还能找些人打一架,不像在长安的时候,都一个个的装斯文,不痛快。”

    李旦对程处默这个好战分子有点无语,果然是老程家的种,他老爹程咬金,动不动就跟那些人来斗二手,李旦参加的宴会上已看到过很多次了。

    “哥哥,跟我说说侯君集这个人,在这个兰州城以后将会与他打交道比较多,我了解得有限。”

    “你说大帅呀,这个人吧,怎么说呢,打起仗来阴险毒辣,钝刀子割肉般,让对手痛不欲生。平时嘛,只要不是在军营里,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人也很好。我在这,如果不是他看在我老爹的面子上照顾我一二,我的日子将更加难过的,但有一点,比较护短,所以,淹弟你不用担心他会给你穿小鞋,放下心来。”

    程处默对侯君集的评价很高啊,怎么后来就参予太子造反了呢。看来,具体这个人怎么样,要到明天正式拜访才能知悉了。

    “听说你也快要娶亲了,怎么样,什么感觉?”李旦打趣着程处默。

    “我父亲来信,是说要给我说门亲事的,但没讲明是谁。莫非,淹弟你知道?”程处默面对李旦的调侃,黑黑的脸上泛出一丝红晕。

    “我知道是知道,但你总要给点好处吧,否则我是不会说的。”

    “切,你爱说不说。”

    “真的不想知道?那好吧。”

    程处默听李旦这样,也急了,“淹弟,给哥哥个面子,两顿大餐?”

    “两顿太少了。最少三顿,否则免谈。”

    “三顿就三顿,快说吧。反正你也打劫了我不少了,再被你坑一次就是。”

    “什么叫做坑啊,这是等价交换。我听我大哥说,好像是清河公主。”

    “这个人怎么样?淹弟你与皇室交好,这些公主们你都比我熟,跟我说说,跟我说说。”

    “清河公主算是皇室内最聪善贤良的,哥哥你这次可是赚了哦。”

    程处默嘿嘿的傻笑起来,拍了一下李旦的肩膀,“好,到时候我请去一品楼大吃一顿。”

    李旦不由得直吸了凉气,程处默这个哥哥啊,手还是那么毒,那么大力,肩膀都痛死了,死命揉了揉才感觉好了些。李旦翻了个白眼,“我说哥哥,你下次拍人之前能不能提前说说,用那么大力,我可不是铁人,很痛的。”

    程处默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这个,淹弟啊,哥哥刚才有点激动了,没能收住力,不好意思。”

    “算了,我也不想跟你计较了。对了,哥哥现在是校尉了吧?”

    “是,蒙大帅看得起,让我做了个校尉,不值一提。”

    “我说哥哥,你就比我大两岁,就做到校尉了,还不知足啊,难道你这是在向我炫耀?”

    “我跟你炫耀啥啊,你都是中郎将了,比我还官位还高。都是在军中任职,下次记得照顾照顾我。”

    “你这还要弟弟照顾,我说哥哥,你是不是脸皮太厚了。”

    程处默叹了口气,拍了拍李旦的肩膀,“我是不如淹弟你的,我最多也只能做到中郎将一层了,可比不得淹弟你大才。我父亲,经常想起就打我一顿,你知道他的说辞是啥不,就是你,所以啊,我们这帮人,可是都对你羡慕死了,也佩服死了,当然也恨死了。你将来会比我还有柴令武他们这帮人有出息得多,这一点,大家都是知道的,你也就不要自谦了。”

    想不到自己在这群武将里还有点人缘的,李旦有点自恋的想。

    “哥哥这话也不要说了,我是什么人,哥哥你是清楚的,那些哥哥里,我与你最熟也最亲近。你也知道我无心仕途的,只是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才不得不选择军旅这行,什么前途无量之类的就不要再说了,我没那个心思。”

    “淹弟,这点我就要说说你了,人上人有啥不好得,让你这么不情愿。”

    “哥哥,一世人两兄弟,我把你当亲近的朋友,才会在你面前说真话。人这一世,不管是如何显赫荣耀,也是要死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我只愿身边人一生能平安喜乐就够了,其它的就如过眼云烟。再说了,朝堂争斗我真不想参合进去,斗不过也不想去斗,那太累了。这样不好吗,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想干啥就干啥,为什么非得淌朝堂那坛浑水,不值得。”

    程处默紧紧的抓住李旦的胳膊,自己这个兄弟怎么说呢,算是无大志的那种,这点也是自己最佩服的一点,有大才却又甘于平凡,世事看得透透地,有时候,自己都感觉自己在与一个先知坐在了一起,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很少很少了。

    “不说这些,我让店家再添几个菜,再要点酒,我们兄弟俩好好的喝一杯。我知道的,你是不只一次喝酒了,你也快十四五了,算是成年可以娶妻生子了,今天啊,不要想那些了,我们好喝点才是。”

    李旦收起自己忽而其来的心情,有些事是不能对人说的,自己算起前世加这一世,心理年龄都四十多岁了,只是躯体显小而已。

    杯筹交错间,两人只是谈些日常遇到的趣事,吹牛打屁相互调侃打趣起来,不时相互指着大笑起来,李旦感觉很轻松惬意。也只是和程处默这哥哥在一起,自己才以完全敞开心怀,高声说笑,不去计较那些心机。

    第二天一早,李旦早早的起来,带上了官凭印信去拜访侯君集这位大唐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