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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痛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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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冉就这么华丽丽的成了乾临宫的一员,即便是傻子,也赢得了众人的尊重。

    人前人后,莫不是被人亲切的称呼一声“小舅子”。

    这般受尊敬,一方面,是得益于周郎的面子。

    另一方面,他们是怕这傻子走了,便要过回到之前没人打扫茅房的艰难日子。

    毕竟,四肢健全的人好找,脑袋有问题还听话的傻子难找。

    林冉么,倒是过了好几天的艰难日子。

    茅房,真不是一般的脏,真不是一般的臭,要想将之打扫干净,必须得是能忍受常人之不能忍受……

    这日清晨,林冉正捂着鼻子打扫茅房,想着过会儿再去挪动挪动尸体,腾出一些空间来对方新鲜尸体的时候,周郎告诉她,林尽来了。

    林冉等不得,几乎是马上就扔下了笤帚,一路喊着哥哥奔着大门口去了。

    很可惜,林尽不在那儿。

    像林尽这样聪明绝顶的人,就连乾临宫的大门都别想靠近。

    乾临宫对林尽的防备,就差在大门口的门匾上加上一句——林尽与狗不得入内。

    终于还是周郎将林冉送到了林尽那儿——半山腰的一个温泉山庄,名曰“破虎山庄”,单看门匾上飘逸的草书,就知这不会是个简单的山庄。

    山庄大门口,林尽坐在轮椅上,安静看着林冉逐渐靠近的身影,眼里渐渐浮现出望眼欲穿。

    林冉一见林尽,也是忍不住热泪盈眶,哽咽着喊了一声哥哥,一个飞扑上前……

    轮椅又翻了……

    林尽又被摔了出去。

    这回不巧,被轮椅砸着的是林冉。

    林冉当场就哭了出来。

    她不知那轮椅是不是有自己的想法,分明是冲着林尽去的,怎么还会在半空中绕一圈,再砸到她身上。

    亏得砸中的是屁股,这要是脑袋……

    周郎忙把轮椅拉开,一把将林冉抱到怀里,紧张兮兮的问,“摔到哪里了?阿染,告诉哥哥,哪里痛?”

    周郎将林冉翻过来覆过去的看,就怕遗漏了哪处。

    林冉揉揉被砸痛的屁股,看着周郎,泣不成声。

    “活该!”林尽突然骂了一句,“次次都这么着急忙慌的,痛死你活该!”

    林冉面上挂着泪珠子,哀怨的看林尽一眼。

    这人是不是把脑子摔坏了?

    往日将他骨头摔得咔嚓响都不见他生气,今儿个摔疼的是她,他生的哪门子的气?

    是不是早饭用太多,撑着了?

    “哥哥……”林冉委委屈屈的喊了一声。

    未曾料到,周郎和林尽同时应声。

    应声的两人看着对方,都是一愣,继而齐刷刷看向林冉。

    林冉也愣愣的看着两人,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脑子愣是没转过来。

    林尽蓦地笑了,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折扇来,刷就打开了。

    他看着周郎,语气不善的问,“我倒不知,他何时多了个哥哥。”

    周郎客客气气的对着林尽拱手一拜,称呼一声大公子,却也是语气不善的回答——

    “修公子如何针对阿染,大公子不会不知,欢儿将人送到我这里避祸,大公子也不会不知,阿染何时多出我这么个哥哥,大公子难道不知?”

    林尽手中的扇子有节奏的摇了几下。

    说,“只说周郎虎狼之心,未曾想还是个牙尖嘴利的。念在你护这傻子的初心上,你和林欢的那些事我不与你计较,今日,也感谢你送这傻子过来。您贵人事忙,便先行离去吧,待我同这傻子叙了旧,自会差人送他回去。”

    周郎也笑了起来,客气的回敬,“大公子客气,人既是我送来的,势必由我接回去,大公子与阿染叙旧,不便打扰,我先行离开。”

    转过头,摸摸林冉的脑袋,耐心叮嘱,“乖乖的在这儿等着我,他们会给你做好吃的。你记着,这山上豺狼虎豹多得很,小心被咬了吃掉,不准乱跑。”

    林冉乖巧的点点头。

    “阿染真乖。”

    周郎越发爱不释手,又摸了几把林冉的脑袋。

    林尽的一双眼睛恨不能粘到周郎摸林冉的那只手上去,终于忍无可忍,下了逐客令。

    周郎请辞离去。

    眼见着周郎出去叮嘱山庄的人给她做好吃的,将她当做孩子一样宠着,林冉扬唇一笑,发自内心的觉着甜。

    说起来,周郎真是个好人。

    这个姐夫,她同意了!

    林尽嗤笑,“想不到你好这口。难道你要同你姐姐抢男人?还是,姐弟俩共侍一夫?”

    林冉没好气儿的瞪林尽一眼,兀自找了把椅子坐下。

    别自个儿是断袖,就看谁都是断袖。

    真真恶心。

    “以后不准叫他哥哥。”林尽说,想想觉得不对劲儿,又说,“是任何人,不准叫任何人哥哥。”

    细长的手指指指自己,“除了我。”

    林冉刚坐下,听到这句话,不得不起身,上前探了探林尽的额头。

    不烫啊。

    没发烧啊。

    看着也正常啊。

    怎么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管天管地,连她叫谁哥哥都要管?

    凭什么啊?

    “凭这个。”

    林尽甩出一张房契。

    居然是红坊记……旁边那家不知名的卖衣裳的铺子。

    在寸土寸金的花锦城,还是在寸土寸金都未必买得到铺子的芙蓉街,这一个铺子,值不少钱吧?

    “听林欢说,你对那铺子感兴趣,我便找人买了下来。”林尽如此解释。

    林冉笑得合不拢嘴。

    一听林欢说她喜欢就将铺子买了下来。

    那她要是说她喜欢芙蓉街,他能不能把芙蓉街也买下来送给她?

    “可以啊。”林尽无所谓的笑道,“反正我这孤家寡人的,银子多了也找不到用处,你要是能陪我一辈子,即便将芙蓉街买了送你又如何?你要是真心,我俩再立个字据。”

    说着,作势要去找笔墨。

    林冉摆手。

    使不得使不得。

    她的一辈子,可比一条芙蓉街值钱多了。

    不过,这房契怎么看怎么好看,可比林尽顺眼多了……

    林冉小心将房契收好,满心欢喜之际,听林尽说,“你瘦了。”

    林冉也心疼自己,天天打扫茅房,又脏又臭又累,能不瘦吗?

    看某人一眼,真要说起来,这怪谁啊?

    林尽以扇作挡,捂住了鼻子,“我说的是,你臭了。”

    林冉赶紧闻闻自己,她每日都沐浴更衣,没到令人嫌弃的地步吧。

    是最近闻多了习惯了还是怎么,她怎么觉得不臭啊?

    “你再闻闻。”林冉说着,大步朝着林尽走去。

    “止步止步。”林尽扬扇止住越来越靠近的林冉,转移话题一般问,“扫了几天的茅房,有什么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