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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小领导带着三个笨蛋手下在小酒吧门口前面十几米远的地方,狠狠折腾了一晚上,明明看到酒吧就在前面,却死后都走不到那里。
他们知道自己撞邪了,拼命想要逃窜,可就是怎么也逃不出去,才走几步,又突然发现一个人影往自己身上撞来。
把他揪住定睛一看,怎么特么的又是自己的同伴?
他们经历了惊吓过度,到最后都变麻木了,干脆坐在地上不肯起来。
小领导拔出枪来,威胁他们,“混蛋,起来,快起来,难道要坐在这里等死吗?”
他们三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有气无力道:“呃不,不不不,我们没力气了,我浑身虚脱。”
小领导掏出之前准备好的炸弹,威胁道:“要不要我把拉环拔了?”
他们吓得赶紧从地上爬起来,继续胡乱朝一个方向走,继续痛苦挣扎。
也就是在这时,让小表妹发现了。
不过,又过了很长时间,估计天都快亮了。
小领导自己也绝望了。
他两手握着炸弹,痛哭流涕。
“伟大的魔神领主,沼泽之王,弥亚布鲁斯卡·阿其诺克萨奇·斯普里拉阿达·欧多托铎里亚·阿亚卡布雷纳·泽布里埃斯·察加弥西亚,求求您救救我们吧,我们是您最忠实的奴仆,我们不想死啊。”
等了快有一分钟。
好像没有回应,魔神领主估计睡死了听不着。
小领导把心一横,用牙齿咬住拉环,两手奋力往外拉。
炸弹已经启动啦!
三个手下立刻鬼哭狼嚎,“不要啊,我不想死啊!”
忽然,他们都消失不见,仿佛被无尽虚空吞噬,身体极速下坠……
和前面那个黑衣人一样,他们四个还会登场,有大用。
******
镜头切换到灵狱地下城。
在此之前。
黑色风衣男子卢克松静静走在野地里。
他觉得奇怪,怎么这么安静?
那些魔傀邪兽都跑哪去了?
卢克松不知道,它们都让大尸兄给拐跑了。
卢克松看到那八九辆废弃的摩托车,又找到各种零散的遗物,还有一地的弹壳和子弹。
很显然,这里发生过激烈的战斗,但最终获胜的是怪物一方,它们把他们都吞食掉,连渣都不剩。
卢克松从那堆摩托车里挑出一辆满意的出来,又给它调满汽油,开着它上路了。
“这辆该死的车什么都好,就是声响太大了。”
卢克松气得想把摩托车给砸了,但又舍不得。
这没办法,灵狱生活太枯燥了,这些无聊的朋克们只能不断改装自己的摩托车,把它们弄得非常吵,排气管的声响快要炸天,故意吸引魔傀邪兽们来追,从中寻找刺激。
卢克松缺少一副墨镜,摩托车狂飙起来,没有墨镜可不是一件好事。
他很艰难地一手扶住车握把,另一只手从风衣内兜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小笔记本。
直接掏出来后,就是他事先画好地图的那一页。
“该死的,我现在到底在地图上哪个位置。”
卢克松不得不把车停下,仔细琢磨地图。
这种时候,急需一位有经验的探路者。
可惜探路者不好找,他们可不是普通的向导,他们都是很孤傲的旅行者,也是强大的修炼者和超凡者。
“应该就是这里了,沿着这条直线过去,估计三个小时后就能看到那个小村子。”
卢克松紧催油门,摩托车像火烧屁股那样,在起伏不定的水草地上疯狂蹦跳着向前逃窜。
……
很快,天就变亮了,灰蒙蒙转眼间变成阴沉沉。
灵狱地下城的白天黑夜没有过渡,几乎是眨眼间就变亮了或变暗。
卢克松已经远远地看到那个小村子。
他从摩托车上跳下来,直接一脚把摩托车踢倒在地。
“去尼玛的,一路上蹦死我了。”
他慢慢往小村子方向走去。
这个村子应该不是阿卡姆村子,因为外面没有石柱。
能看到这座村子像个堡垒,有人收集到很多的石块把它们垒起来,弄成一座像中世纪的小城堡,简易的小城堡。
卢克松又习惯性自言自语道:
“资料上好像是这么写的,这个哈特老爹应该是六七百年前堕入灵狱地下城,他后来成为巴莱特十号街的亚拉姆,他非常好色,可他又是个清教徒。
光明教会的男清教徒是不可以接近女色的,可是哈特又忍不住想要偷吃,那怎么办?他干脆收养了一大堆女儿们,大家都叫他哈特老爹。
他嫌弃巴莱特十号街太吵闹了,索性带着女儿们跑到这个地方来住。在这里,他即是国王,又是爸爸,也是丈夫。”
卢克松点了根烟,再次吐槽道:
“唉,我特么的特别不喜欢出这趟差,不是跟一帮神经病打交道,就是跟一群白痴打交道,现在又要跟一个通缉犯、强尖犯、乱轮犯打交道,真是太衰了。”
他站在那里,先把烟抽完,再把它踩灭,这才继续慢慢往前走。
很快走到那块大石头前面。
大石头后面准确蹦出一个身穿军装,抱着卡宾枪的美艳女郎。
她帽子戴得歪歪扭扭的,枪口却是笔直的,直直指向卢克松的胸口,示意他站住,双手举起来。
卢克松忍不住摇摇头,再次吐槽。
真特么的脑残,怎么会派个女尸体在这里站岗放哨,就不懂得考虑一下,派个会说话的魔灵么?
卢克松试着跟她交流。
“嗨,靓妞,你很漂亮,你能不能进去告诉你爸爸,他有个好朋友来拜访他,谢谢!”
不得不说,卢克松很会说话。
他充分摸透了丧尸们的喜好,几乎所有的丧尸都喜欢别人称呼他们为帅哥或靓妞,只有极少数变态丧尸会故作矜持,会假装讨厌别人夸他或她很漂亮。
这位漂亮的军装制服美艳女丧尸认真看了看卢克松,真的点头示意让他在这里等候,她转身往城堡去了。
卢克松很满意自己的口才,他就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所以他最适合来灵狱出差。
不过,他也很讨厌自己的优点总是给自己带来讨厌的差事。
他刚才随便瞄一眼,就知道她是女丧尸。
有修炼的丧尸和我们活人在外表上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只能凭感觉或观察他们的眼睛来仔细辨别。
如果她们的眼睛是浑浊的,目光是迷离的,那她可能是丧尸,而且她们身上不会有尸臭味,因为她们平时有修炼,不吃生肉不吃腐烂物,只吃我们人类的日常食物。
所以她们的身体是活的,身上的细胞和我们活人没有区别,皮肤也是光滑有弹性,只不过缺乏温度,抱起了会感觉有些冰冷,体温大概只有33摄氏度。
只需要把这种有修炼的美艳女丧尸想象成是一个冷峻的哑巴美人就行了,而且是没有生育能力的哑巴美人,她们永远不需要用小套套。
这种哑巴美人在灵狱地下城里非常受欢迎,因为她们思想比较单纯,智商最多只有七八岁孩童的水准。
只要你对她好,她就会死心塌地跟着你,不吵也不闹,不会吃别的女人的醋,还会真心侍奉你,待你永远如初恋,永不背叛,永不赠你绿帽。
可想而知,这位清教徒出身的哈特老爹估计就喜欢收集女丧尸吧?
卢克松抬眼仔细观察这座城堡,它不是很高,也就三米多高的围墙,但足以拦住那些讨厌的魔傀邪兽。况且它们也不会主动来找麻烦,毕竟城堡里有强大的修炼者,并没有外来生物。
围墙上还有塔楼,上面也有军装美女守着机枪,她们从高处俯看外面,随时掌握敌情。
这是一座真正的自由王国,属于哈特老爹的自由王国,准确的说,是他的女儿国。
哈特老爹的战力有多恐怖?
卢克松想了想,也就比我差一点点吧。
不过已经很厉害了。
至少在这座灵狱地下城南方边缘地带六七个阿卡姆小镇里,他足以排进前五。
当年龙王在的时候,哈特老爹被他死死压制,现在龙王不在了,哈特老爹享受惯了自己的小生活,也懒得动了。
他干脆把巴莱特十号街扔给那个废物安迪斯,只要安迪斯能定期往自己的小城堡送东西,送食物,送女人就行。
卢克松等了很久,等得有些不耐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