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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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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夫人遇害时,这房间仍不完全算是密室,某人只施了一半诡计。”
“不完全是什么意思?”
站在窗边的李元丰面向我,“众人第一次进到这房间时,窗户是没有关完的。”
“什么?”丁叔扬着眉,瞪大的眼睛像是快迸出来也似。
“试着想下。当时,众人皆被佟夫人的惨况震慑住,根本无暇查看窗户是否完全关上………”
丁叔一脸诧惶失措,“是,的确。被佟夫人的惨状吓到后,只顾着注意房内有无躲藏什么可疑人物。”
“难不成凶手是穿过墙,从窗户的封木间逃出?”张老陪堂讶异地问。
“差不多可以这么说。”
“等下。”丁叔伸手中断谈话,“且统整一下全个状况罢!大人,究竟是怎一回事?佟夫人到底是如何遇害?”
“………”
张老陪堂眉头深锁,目光穿过我身旁远眺窗外,旋以难以了解的表情回头,“那窗户附有某种机关罢?窗户外嵌着封木,封木之间的间隔约一掌,宽度仅容手通过。就算身体像蛇一般细的活物可以进出,但外面可是狼王坊大院啊………”
瞬间,这番话使我兴起一个不太舒坦的空想。
有种叫作“人冥”的怪物,它会变身成像是烟或气般不定的模样,可以穿过嵌着封木的狭窄窗户。那怪物溜出后,旋恢复原样,攀在垂直陡峭的石壁上………
李元丰背对着窗户站着,环视周遭,赞说,“真是明察。是的,如张老所言,外面可是狼王坊的大院。不过,这却是解开密室的关键。若亦留心,就会发现那样的残决之密会从故事变成单纯的事实。”
“不懂,大人。可说得具体些吗?凶手到底是何如加害佟夫人?怎从窗缝间逃走?”
“张陪堂刚才不是说,若是蛇的话,就可从这窗户出去吗?有无想到什么东西也能从封木之间钻出去呢?”
“像是布、画纸、绳子之类的东西罢!若说凶器的话,或许是无刀柄的薄刃,或是小镰刀、匕首之类的东西。”
听闻此,我忽然开窍,忍不住击掌,“原来是这!我们被骗了!”
丁叔却是克制不住,握拳大吼,“说清楚!到底大丰是凶手吗?”
“不过,佟夫人的惨亡,和大丰很是相关。”李元丰。
“那个下人是何如利用窗户呢?”
“………”
…………
李元丰走开几步,使一个侍卫离去,大约过了十息后才回来。
我们趁着这段时间做准备。
李元丰回来后,立时走向窗边,拉开窗户,旋从封木之间往外瞧。
那时,有个东西轻轻地横过窗外。李元丰从左边数来的第一根和第二根封木间伸出手。
刚才那东西再次飘过窗外。李元丰似乎试图捉住那东西。
将其从封木间拉进。
“什么?”
吓一跳的我们看着他手上的东西。那是一条红手帕,上面仍绑着裁缝用的白线。
我们在确认那物什时,他趁机将白线拉进房间。进入房间的白线有好几尺,绳子的一端除去绑着细白线,仍用铁丝在白线的前端缠出两圈约长一寸半左右的环。
在大家目不转睛地注视下,李元丰又拉了两尺铁丝进来。不晓得那条铁丝是从哪弄来,不过既然是从坊外墙壁拉进来的,可知线应蛮长的。
“那东西就是加害佟夫人的凶器罢?”
李元丰使大家看清楚白线前端的铁丝圈后,就将线切断,丢到地上,“大寒,帮忙一下,做两条两尺左右的线。”
“是。”我急忙拾起地上的线,照言去做。
而他则将白线拴在屋顶的铁钉上,拿出匕首,使白线和匕首尾部的圆柄练成环,同时铁丝圈套进白线环。
李元丰向丁叔说明,“白线是替代物,凶手应是用鱼线之类牢实的线。佟夫人遇害时,凶手事前在窗外备好铁线圈———等到垂到窗子附近时便伸手捉住。凶手的时间很充裕。我想,陆讼师在佟夫人房间时,凶器已用鱼线之类的东西悬于窗外了。”
“那白线的另一端是在哪儿?”丁叔走近窗边,翻眼瞧着上方,“是在上面的房间,三楼?”
“不是。另一端是在坊外的某处,是从那里横连而来的。”
“坊外?为何是从那里?”
“为什么呢?那边有一凹形石,也就是线之绑点。这条绳子就是绑在那块凹石上,留有浅白痕。”
…………
“好了,大家离远一点!”李元丰下达此令。
在确认诧慌的我们皆已退到门后,李元丰便用力拉动白线,旋也立时飞快退到房门外。
便听到有个像是蛇吐信般、令人不太舒的淙声。
下一刻。
白线断落,匕首失重刺榻。
…………
就在我们仍弄不清楚状况时,白线向窗外飞速窜动,窗户已发出瞬间关上的声音,周遭忽一片昏暗。
所有事情就在不知无觉间告一段落。
匕首自空落下,刺入榻板,在火光的照印下,刃影自上急坠而下,这番景象实在令人印象深刻。
大家茫然地看着那景象。
…………
半晌。
李元丰拉开百叶窗,房内立时变得明亮,“如各位所见,白线和匕首柄连成的环———被铁丝圈拉断后,便顺势落下,直刺榻上的佟夫人。旋再拉铁丝圈后的白线,便可穿窗而出………或是铁丝圈沾了红迹,窗外封木上也留了痕………”
“就算有一小截线仍留在屋顶铁钉上,只须趁众人不注意时,赶快除掉就可以了。”
丁叔咽了口口水,“若是铁丝的话,能那么快穿过吗?”
“速度很快,不会留下痕迹。尤其白线穿过的地方是这样的,封木之间,不论是白线,或是铁丝圈,皆不会碰到窗缘。况且封木很脏,就算有撞、碰痕迹亦难发现!”
“………佟夫人脸上的伤,则是大丰所为。”
…………
张老陪堂赶紧将脸凑近窗户,“就是说,方才所见光景,是由坊外之人,拉扯凶器所造成的结果罢?”
“是的。”李元丰点头。
“佟夫人丧命时,发出的那声惨叫又是怎一回事?大丰总不可能有不在场证明罢?”
“我想那声惨叫,应如同大寒方才的推断。有人从左边,或是右边的房间看到此情形,旋算准凶器从邻房间飞出后,在瞬间发出惨叫就可以了。若是使用镜子的话,可以从大桶房窗子的铁棒间窃看这房内。”
“雷氏和下人大丰是共犯?”
“可能罢。共犯可能藏身在一、二号、四号等临近坊间,不过无明确的证据就是了。弄不好那边的房间离坊外的凹石处较近,亦容易瞧见连接凶器的白线。”
丁叔:“那是谁人拉的线?那家伙肯定是大丰的共犯。”
“无证据,判断不了。”
“哦………”
“那时,现场虽然红迹四溅,但犯案的瞬间,凶手并不在房内,自是不会留下足迹,或是存在的痕迹。”
张老陪堂扶着下巴,“原来是这。得先接到大丰的暗号才能拉动线,就算晚一点行动也没关系,这样才能使他有充分的时间走出房外,锁上门,碰面旦个。”
“就是这么回事。”
…………
…………
大伙全部前往坊外那块凹石处。帮李元丰布置机关的府长官邸的侍卫,以及贝真的一名长随皆在那里。
附近的地上散落着白线、绳子、铁丝等物什。
…………
冷风从犹如画框般的窗户吹入。我们从窗口眺望林间。
“坊外凹石连至三楼外的铁钉,垂下的线头和手帕………是风吗?”我问李元丰。
“风,是。利用横扫而过的风,将凶器送进窗户。在陆讼师的记簿中,提到山谷和风势之类的事。和现在一样,风总从东往西吹。”
…………
下人前来告知已准备好午饭,原本预计前往地窖查探来陌一案只得延后。
投入此中,竟使我们连过了用饭时间皆不知。
贝真在大饭桌,不过他忙着办事,只是稍示几句后,随即离开。
我们也急着想继续查探,匆忙地用完饭后便来到大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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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狼王坊地窖和里面的两个房间,皆验不出红迹罢?”李元丰环视一下满是霉和尘埃的狭窄角落,向丁叔确认。
“是的,完全验不出来。”侍卫们双手交臂,撇着嘴,大声地点头。
发生命案的现场在大地窖一角———木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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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开木门,内里有两个房间。陈放来陌惨不忍睹的尸首的房间位于右侧,左侧的房间则安置其他遭害人。陆讼师遭老人———雷来———袭击的地方就是此处。
除去李元丰和丁叔以外,其他人手上皆提着灯,各自仔细照着头顶板低矮、满是霉味的房间。沉重的昏暗沾附着墙壁和各个角落。
两个房间的大小只有大地窖的一半,无窗户,四周只有厚石壁。
张老陪堂在李元丰仔细检查两个房间时问:“大人,就算这样,我仍是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不明白什么?”李元丰回头。
“陆讼师从女娲洞回来后,就是在此发现遮面尸首。咱们推断那具尸首是叫作丁米的讼房吏目,但为何他会在这里遇害呢?而尸首为何消失?究竟在哪里?是在这附近吗?”
李元丰走到房间中央,“依陆讼师的记簿所载,那个人遇害前,曾和雷戈大管家这号人物进行了一场殊亡斗………我并不清楚凶手一开始是否就准备害他,不过从丁米和关元相继从合安票号失踪来看,他们应是被幽禁在狼王坊罢!关元后来想法子逃脱,却在下山途中遭到野兽袭击而丧命———就是几个月前的那桩案子。”
“据说他们两人是被挟持到狼王坊。这么说来,他们可能是被关在这个地窖的房间?”
“陆讼师的记簿里,确实是记载事件是发生在狼王坊。”李元丰指出这点,“不知为何,记簿里的狼王坊主,并非是我们熟知的单大管家。”
张老陪堂点头,“等陆讼师目击丁米的遮面尸首后,尸首便被凶手藏到某处。不过也许就像大寒所言,尸首其实一直在这里,只是陆讼师在睡梦中被移送到另一座狼王坊。”
“我倒认为丁米的尸首也有可能被移往别处。
“移到哪里?”
…………
李元丰,“现在,得专心思考来陌的密室命案。”
“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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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叔站在来陌陈尸的地窖角落处,李元丰面向他说:“察觉到这间密室案,有什么疑处吗?”
丁叔被这么一问,扶着山羊胡,用低沉的嗓音答说,“什么也没想到。若陆讼师的记簿属实,外面的人是不可能加害关在地窖里的人,无论头顶板、墙壁或是地板,皆没有被动过手脚。”
李元丰注视着丁叔,“的确如此,这就是重要的问题点。这间密室并无任何玄怪的特征。遇害人被囚关于大地窖内,而大地窖门和黑木门———皆是王伯的旧挂锁。此外,开锁的钥匙一直在不是凶手的第三者身上、凶手犯案时绝不可能用到。”
“钥匙在王伯身上罢?门闩用锁固定后,再用他包袱里的旧挂锁,或什么之类的东西锁上。此外也无备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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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叔:“凶手可能是趁王伯不注意时,偷走由他所保管的钥匙。害了来陌,开门逃走。旋复归钥匙。”
“不如试着整理一下整桩事件,何如?”我掏出记簿说,“事情发展大致如下………”
遇害人来陌,是在今年的五月二十七早上被王伯关进大地窖。
大地窖门、黑木门———连接大地窖和两个房间———的门锁为王伯所有。他也随身带着钥匙。
一齐搜寻失踪的佟夫人的陆讼师、王伯,确定当日晚,来陌仍活着。
同日夜晚,陆讼师告知来陌,佟夫人的亡讯。
五月二十八早上,陆讼师和雷戈大管家、下人旦个发现来陌惨亡在大地窖内。
门锁等无任何异常,钥匙也在王伯身上。
…………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可为何毁其面目?”
“一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不使遇害人的身份被识破。”张老陪堂说明这项疑点。
“就是啊。”
张老陪堂的手抵着下巴,“有像是扳指之类可确认尸首为来陌的证物吗?”
“有。尸首的手上的扳指被认为是来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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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隙。
记得无甚紧要的,反复绕圈子,究竟到达什么?
自欺遍目。
一直去,终于空手荡。
继续的来,可有过一回得?
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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