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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鱼骨和灰烬埋好后,贾诩得开始为晚上准备。
他不清楚外面的世界,但可以肯定的是,治安绝对没有前世好。
即便在前世那种到处都是监控情况下,还会出现拐卖人口事件发生,更何况古代。
特别像他这样长相可爱的孩子,一定是抢手货!
贾诩拿出他唯一能用的锄头,跑到井口将其磨得锋利些,再卸下一根凳脚,开始制作保命工具。
对于木质兵器来说,做刀枪棍棒都不太合适,杀伤力太小!
若要说冷兵器时代颠覆之作非錡莫属。
在《毛诗.豳风.破斧》中记载:“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錡,兵器,齐刃如凿。
相当于后世的三棱军刺。
刺身棱形,三面血槽,刺尖锋利,只能刺不能砍,这样的好处在于作用力集中,能轻穿破人体表皮,很适合他使用。
忙碌一上午,看着手中木质军刺,贾诩满意的点点头。
又在院内捧起一把泥土,将其研磨成粉状,晾晒在屋前,等泥土风干后,再继续研磨,直到比沙还细腻。
有了这两样东西,晚上遇到歹人先对着对方眼睛洒土粉模糊视线,再用军刺刺伤其大腿,最后溜之大吉,简直完美。
……
王三是王氏新提拔上来的得力助手,主要管理侯府家丁、长工、院工等。
本来应该和许妈妈一样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可是现在却为难的站在北院前庭门口,刚得了刘妈妈命令,来看看那傻子在干什么。
经过上次事后,明眼人都能看出刘妈妈在二娘子心中的地位极速上升,凡事都会找她商量,王三可不敢违背刘妈妈意思。
只是近来府中皆传北院闹鬼,那傻子日日与死去的翠儿聊天,搞得人心惶惶,许多下人都绕道而行。
王三额头冷汗冒出,暗中咽口唾沫,贼眉鼠目走上石阶,往院内探头。
只见那傻子撅着屁股在小破屋门前捣腾着什么东西。
慢慢往近处走些,发现傻子是在玩泥巴,还小心翼翼将磨好多泥巴用布包起来揣入怀中。
然后又见他拿起身旁形状怪异的小木棍,对着空气发疯似的猛刺,嘴里还嘟囔着“刺死你”之类的话。
以为贾诩是中邪了,吓得王三浑身哆嗦,慌慌张张跑出北院,向刘妈妈禀告。
王氏住所在西院,从外看平平无奇,实则暗藏洞天,主屋内紫檀香木制成的家具摆放有序,做工精巧,浑然天成;上等貂毛织成的地毯铺在中间;床榻前铜铸黝黑香炉中如流水般的白烟升起;墙上挂着名贵书画,从书画上密密麻麻的印章可以看出价值不菲。
王氏坐在榻上,纤纤玉手轻柔太阳穴,看着府中近几日的账本,好似想在里面寻找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刘妈妈踩着小碎步上前行礼,道:“二娘子,方才王三禀告他亲眼看见那小畜生在院里发疯!”
王氏闻言长舒一口气,“是真疯便好,先暂且留他一命,等过几年之前的事谈了后,寻个机会将他骗出侯府杀了便是。”
这几日在刘妈妈的指点下,她已经看出了端倪,开始怀疑贾诩是否真疯。
一想到贾诩有可能装疯,王氏止不住的心颤,小小年纪就有这种心机,长大后还有她活路?
所以才派人去探查,一旦发现是装的,她会不顾一切将贾诩杀死,就算王家知道,也会同意她的做法。
古往今来,无数经验教训都预示着,这种人一定要扼杀在摇篮里。
王氏继续翻动手中账本,当翻完最后一页,微微皱眉:“这蓉婆子做事滴水不漏,府中账目管理的井井有条,看来想从这方面入手很难!”
自从府中账房被夺取了后,王氏等同于失去了侯府掌控权,简单来说,无论她管厨房也好,护卫长工也罢,只要蓉婆子在钱财当面卡死,她就失去了威慑力。
发钱的才是老大!
“府中不行,可以从京郊外几处庄园入手。”
王氏闻言眼睛一亮,“你是说……”
“蓉婆子的儿子,正是西郊庄子管事!”
王氏大喜,神情激动,来回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已是诰命夫人,有理由巡视侯府财产,到时候随便将几个佃农屈打成招,让他们诬陷庄头贪墨钱财,蓉婆子还有脸掌管账房?
这几日她愈发觉得,身边有个出谋划策的人是何等重要,本以为很难夺回掌控权,没想到刘妈妈片刻间就想好对策。
“你这主意不错,明儿我给父亲捎个信,让你儿子在王家做个管事。”身边有这样一个宝,她当然要笼络一下。
刘妈妈喜出眉梢,连忙躬身道谢。
……
北院经过王三添油加醋后,已然成为侯府下人们的禁区,送饭丫鬟放下吃食拔腿就跑,生怕惹上不详。
贾诩今晚伙食伙食可谓丰盛至极,白米饭就着烤鱼吃,辘辘饥肠的他瞬间化身饕餮,大快朵颐,吃得浑身舒畅。
之后痛快喝了几口井水,小肚子竟然微微鼓起。
随意抹去水渍,心情激动的将木质军刺和土粉放入怀中,再用灰烬把脸图黑,又在地上滚了几圈,现在的他活脱脱一个小乞丐模样。
钻出墙后,沿着昨天路线向下流走去,望着远处灯光明亮的街道,不禁小跑起来。
离桥头还有两百米左右,忽听见前方有狗吠声与细微的哭声传出。
贾诩小心翼翼往前走去,便看见两个小乞丐被三条恶犬围攻。
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大的是男孩在七岁左右,小的是女孩,和贾诩差不多大。
小女孩哭泣的躲在男孩身后,男孩则手持木棒与恶狗周旋。
原本僵持不下的两方,在贾诩到来后打破平衡。
一条恶狗转向矛头,对贾诩狂吠,然后直接冲了过来。
贾诩以前长在农村,对付乡村三霸还是有点心得,面对要咬你的狗千万不要想着逃跑,更不要躺在地上装死。
正面刚才是王道!
它向你冲,你就要向它冲,当然还需要配上一些夸张的肢体语言。
贾诩二话不说捡起路上几粒石子,脚猛跺地下作势要冲上去的样子,举起石狠狠砸去,大喝:“滚!”
做这些是因为狗的动物本能可以判断你是否在害怕。
你越怕它越凶,你越凶它就越害怕。
不得不说贾诩运气比较好,加上今晚吃得饱有力气,扔出去的石子刚好砸在恶狗头上,疼得那条狗嗷嗷直叫。
贾诩毫不犹豫冲了上去,继续扔石子,吓得那狗拔腿就逃。
其余两跳见他这边生猛,狂吠几声后夹着尾巴跑了。
得意的拍了拍手,转过头发现小男孩仍旧手持木棒,如临大敌般警惕的看着他。
“你也是来抢食物的?”
贾诩一愣,才看见那个躲在后面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个芝麻饼。
别说还挺香的,隔这么远都能闻到芝麻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