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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亲自去找鉴定机构,并没有那么的顺利。第一次去找的机构,安徽省广德法院技术部推翻掉了,说我找的那家鉴定机构,是被法院打入黑名单的机构。第二次找的鉴定机构,我事先跟上海的一家鉴定机构的一位法医电话沟通过这个案子的情况,法医听闻后,认为可以做鉴定。但法院技术部送资料时刻意送到了另一个部门,法院的人多了几句嘴,说这份资料是被屡次退掉的,鉴定机构也没有接收这次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律师还是让我自己去找,我再次联系了其他的鉴定机构,寄过去材料,对方看了之后回复,抱歉,不能做。
此时,我已经很累很累。周围的朋友都劝道,不要再打这个官司了,还是自己身体重要。律师会为你承担任何的风险吗?医院有各层关系,你能应付的了吗?再说,经济上一再的投入吃的消吗?如果有保障,律师能帮你联系到鉴定机构,有信心给你打赢这个官司,你打下去还有希望。但是我的律师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丝可以赢的念想。她像是上帝派来给我几句安慰的话:小姑娘很漂亮,很单纯,将来一定会找个好人家。她以一种同情的眼光,感觉做的事是额外的付出和帮助才做的,那么也可以理解为,律所收了近七万,在规定的差旅的时候来一下,开庭时来一下,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必要的作为。
律师了解到,我经济条件很差,一个人在硬撑着这个案子,没有人帮忙,也没有亲戚参与其中,第一次开庭时也没看到什么人过来,这些她所了解的情况,日后都将成为这个小女孩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官司打不下去的理由,而跟她律所,跟她律师完全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我其实已经从梦中醒来了,律师她说:你就是个孩子,我就把你当成个孩子,这孩子,我真是同情你,你这孩子。
我知道,这个官司在她手上赢不了,赢不了不是因为她能力不行,不是因为她资历不够,也不是因为她掌控不了局面,而是她觉得根本没必要加把劲,钱收的不多,达不到她的需求点。她能为了这点几万块钱的小官司转了好几道车,长途跋涉,就已经是尽了最大的仁慈了。我所付给律师的费用,在她眼里,也许还不够来几趟,旅途的奔波带来的劳累而支付的补偿。所以,其他的,让她去做,会比较的难。
我想能不能让这家律所退点钱。因为实习律师最初跟我的沟通,是很有把握的,现在鉴定都不能做,跟预期相差太远,作为律所,在给不到当事人保障的前提下,是不是应该退一部分费用。带着这个疑问,我跟律所的主任联络了下。对方回复:我们不会退!我们律所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首先是要维护我们律师自己的合法利益。根本不可能退给你一分的代理费。
就是说呢,4万的代理费一分不会退,2万的差旅费剩下的部分可以退。我心里也有了一个数,她所说的,维护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个听上去合情合理。那么从实习律师第一次带着个老律师过来,到后来的律师,他们所做的事情中,实习律师他们调取九八病志失败,谁来为他们买单?到了开庭的日期他们给法院写申请说,因为律师自己的事情而耽误,律师因为接了其他案子而走不开,把我这边冷掉了。谁有致歉?关于延期到何时开庭,律师有没有给我一个确切答复,有没有用心去跟法院沟通?换了新的律师来调取一次九八医院病志(上次实习律师他们没有调取成功的),额外向当事人收钱5000。第一次开庭核对证据,上交了大部分纸质病历证据。我问律师是否把物证呈上去(农药及喝农药的杯子),她说暂时不用。法庭上对方律师提出不认可录音资料,她没有反驳。当然在其他方面她在力挽狂澜。来参加摇号的那次,关键时刻,律师手机响了,出去接了个电话,半天没有回来,接完电话回来说,咦,他们人怎么走了呀。我们在法院里遇到询问我们来干嘛的领导,就跟领导反映了摇号遇到的情况。法院那位领导让律师写个申请,申请另外找鉴定机构,她及时写好了这个申请交给法院领导。领导建议我尽快去找鉴定机构。在整个过程中,律师付出了多大的精力,多少的时间?
我跟律师也沟通了,决定不再打了。她态度超好,十分理解我为了这个案子付出的所有,十分理解我多么想把这个案子做的完整却又无能为力。她说,这样,我把我的诉求写好,发给她,她再截图给她们主任看。她跟我协商了下,然后建议我写,能不能退部分的代理费,她问我具体的数,具体想让她们退多少,我说代理费我总共付了4万,想要律所退2万吧。另外2万作为律师来这里开庭所付出的代价,不用退了。我按照她所提出的写好我的诉求。到了第二天,她给我的回复是,主任拒绝了这个请求。坚决不退,要退只退剩余的差旅费。
我把沟通情况跟她们的主任反馈,主任说:不必再说了,我们律所的两位律师均是尽职尽责毫无过错!我极其尊重她们的劳动。我不会再接收你的任何信息!
当我看到“毫无过错”这样的字眼,心里也算是彻底明白了。脑海中回想起实习律师多次在电话里跟我沟通时的态度,回想她们经手后案子的前后始末,这个我非常尊敬和信赖的长者,竟然说了她律所的律师毫无过错,毫无!那么我还有什么话好说了呢?您可以对您律所的人的失职视而不见,对当事人造成的不便一句歉意也没有。遇到问题,把责任都推到当事人身上。在明知你所的律师做事缺斤少两,您心里一清二楚。她在自己的微博上发的文章都是一个理儿一个理儿的。看上去众生平等,实质上对待有权势的人,和对待在底层的人,是否真的一视同仁?那个衡量标准不在人那里,在上帝那里。律师具体做了哪些对案子真正有帮助的事情,在上帝的眼里不会漏掉一分一毫,上帝把每一个过程都看在眼里。每个人做事都是给自己积福。如果律师所付出的,和收到的代理费是和谐的,那么她就是心安的。
第二日,律师给我发来一个截频。是这位主任发给她的,说我确实挺不容易的,给我引荐两个法医,让律师跟他们联络。那一刻,我的心忽然又柔软了。我说好啊,需要复印件的话,我手上的复印件都可以寄给您。律师突然问,主任不同意退款您有什么意见吗?我说现在不是说给我介绍鉴定机构吗?我很珍惜翻案的机会,我妈那张可怜的脸老在我眼前浮现。律师说,我是说差旅费的事,你还要不要退了?我说如果帮我找鉴定机构,能确保可以做鉴定,我还要求退费干嘛呢。这时,她打过来一个电话,一个好长好长的电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