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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林大静和王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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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蓁蓁和袁子珊认识有十年了,除了刚开始那两年,袁子珊还挺热心,经常跑来找她玩,约她一起逛街。

    她哪有时间逛街,况且袁子珊去的那些地方,她连喝一杯水都要悄悄算计半天,竟能抵上她半天的工资了,所以去过一次后,她就不再和袁子珊一起出去了,袁子珊也渐渐淡了下来。

    蓁蓁觉得,她和袁子珊就算不是朋友,也不会成为敌人,她们本身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应该被人拿来比较,也不会存在较量。

    桃花镇不是她一个人的,凭什么别人不能过来开店,同样是卖蛋糕,如果她的店开不下去,最大的原因一定是桃花镇的百姓不喜欢她做的甜点,所以,她不会浪费时间跟别人置气,而是用心做好每一炉点心。

    送走淑芬姐,蓁蓁就端着刚刚出炉的面包来到林老师的照相馆。

    林老师正在摆弄她的镜头,照相馆的门面并不小,不过用来拍照的空间只占了一角,拉了一块深蓝幕布,有时候也会换成红色,给人拍证件照用的。

    其余的地方大都摆着她从各地搜集回来的纪念品,价值不高,都很有特色。墙上挂的都是她的作品,大海上的白矾,枝头上的青果,雨中奔跑的孩童……,每一幅都特别有趣。

    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有人光临这家照相馆,她也不在意,没事的时候就背上相机在街上乱转,有时候会跑去桃花谷,一呆就是一天。

    镇上不止一家照相馆,找她拍照的人不多,因为她不会用P图软件,越来越多的人不愿镜头下的自己太过真实高清。对于影楼来说,三分靠拍七分靠P,对于客户来说,只要好看,失真一点也没关系。

    照片就成了“照骗”,像林老师这样纯碎追求用光影记录真实瞬间的摄影师已经没有太多生存空间了。

    “林老师,刚刚出炉的布里欧修,您来帮忙尝尝,也给我一点意见!”蓁蓁虽然真诚地想让林老师给点建议,可是心里还是有点忐忑,因为她做的并不是正宗的法式面包,而是中合了小镇的口味。

    “蓁蓁,蓁蓁,你真是救命的小天使,知道我肚子快饿扁了,就送来这样香喷喷的大面包,我真是爱死你啦!”

    林老师把鼻子凑到面包上使劲嗅了一下,却不急着吃,而是转身去了里间,

    “我要煮一杯咖啡来配面包!”说着,叮叮当当地鼓捣起她的咖啡豆来。

    蓁蓁:“……”林老师怎么那么讲究呢!

    “我说林大静,你叮叮当当地不是又在煮咖啡吧?”正在隔壁书店打盹的王先生被磨咖啡的声音给吵醒了,怒气冲冲地推开照相馆的小门,看见蓁蓁也在里面,立刻转了脸色,笑着说:

    “蓁蓁啊,我闻着你今天又做了好东西,有没有我的啊?”

    “你那是狗鼻子吗?怎么哪有点好吃的都瞒不过你!”蓁蓁还没回话,林老师从里间探出头来揶揄了一句。她的全名叫林静,因为大大咧咧的性子,熟识的人都叫她林大静,她虽然不满,觉得自己并不大,可是抗议了那么久都无效,也只能接受了。

    “有,有,当然有您的一份了,您是咱们西街最有学问的人了,我还指望您给我提些建议呢!”蓁蓁自己没考上大学,却对大学生特别尊敬,尤其是王先生,听说之前是在大学教过书呢!

    林老师的咖啡还没煮好,王先生已经张罗着蓁蓁把面包端进了他的书店,一张竹制的桌子,上面垂着一盏铁艺吊灯,一点也不刺眼。桌边放着两把藤椅,后面还有一把圈椅,靠着窗子,拉上纱帘,真是非常适合看书、思考的地方。

    两人刚刚坐下,林老师就端着刚煮好的咖啡进来了,

    “王小新,你太不厚道了,敢从我店里抢人!”她并不生气,只是陈述一个事实,然后把咖啡壶和杯子放在桌子上,毫不客气地躺在了王先生的那把圈椅里面。

    蓁蓁心里一阵乐,却又不敢表现在脸上,想不到王先生还有这么Q的名字。

    王先生端起咖啡壶,给三个杯子都倒满,才拿起蓁蓁的面包,用手掰开,细细地品尝起来。

    “外层刷了蛋黄液,还烤了一层焦糖,颜色好看,口感又酥又脆。”

    “里面黄油的味道不重,还有淡淡的青柠香,我喜欢!”林老师和王先生两人倒是能吃到一块去,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真实的感觉。

    “不过蓁蓁,你这上面撒的花生碎就太掉档了,应该撒些榛果和松子!”

    “花生好啊,又香又养胃,我喜欢!”

    蓁蓁还真有些不好意思,她原本也想用松子的,不过松子成本有点高,所以选择了比较亲民的花生屑,其实也可以装饰珍珠糖,那样会比较好看,可是吃起来太甜了,也不太健康。

    “我说王小新,你干嘛总给我唱反调?”

    “我还说你太矫情嘞,这是桃花镇,不是法兰西,花生才有小镇的味道?”

    “你追求本土的味道,就去吃花生糍粑,西点就得有西点的样子,随便改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哟,你还知道不伦不类……”

    ……

    蓁蓁看两人吵的热闹,还真不忍心打断,悄悄地拿了餐盘溜出了书店。林姐她们常说林老师和王先生可能上辈子有仇,这辈子怎么都看不对眼,是西街最不和谐的一对邻居了,她怎么看着两人挺登对,连吵架都吵得有趣。

    咨询了不少邻居,琢磨了两天,蓁蓁和小玉商量着出了几款新品,新进了一个展示柜放在小店的中厅,方便顾客自己挑选。

    虽然每款产品每天的供应也有数,但是蓁蓁还是做了一个牌子,每天下午五点以后挂出去,剩余的产品全部打八折出售。

    就这样忙了几天下来,蓁蓁店里的收入还真比以前好转了一些,但是她每天却多了许多工作量。

    蓁蓁有时候想想,也觉得强子说的真没错,她就是喜欢瞎折腾。店里的营业减去成本和小玉的工资,也只能够维持她和开心开怀的基本生活,一年的收入也比不上强子和阿诚一个订单的金额。

    离婚的时候,许多人都劝她,那么多苦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强子都成大老板了,日子也好过了,干嘛非得离婚呢!

    她以前听人说过一句话,女人花男人的钱是幸福,花自己的钱是成就。

    其实她并不介意花男人的钱,还是自己赚钱。一个家庭,无论是男主外女主内,还是女人出去赚钱,都只是分工不同,但是对家的责任应该是一样的。大多数男人仅仅给家里赚个生活费就放高了自己的位置,理所当然地把家里的一切责任都推到妻子身上。

    那些年,强子确实赚的钱越来越多,但是应酬也越来越多,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外面牵连的女人也不断,他自己从觉得怎么样,在他认为,把钱都交给蓁蓁管理,就是对家最大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