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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梦想的人闲不住,没梦想的人睡不醒。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忙碌,阿甘的生物钟比闹表还准时,天还没亮,被尿憋醒的他去了趟厕所后便再也睡不着了。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眼前这堆鞋他开始长虑顾后。摆地摊不是长久之计,风吹日晒不说,还不稳定,况且他自己倒无所谓,现在身边还跟着个小丽,总不能让人家跟着自己遭这般罪吧!
租个底商有点不现实,租小了地方不够折腾,租大了钱不够折腾,那就只能去商场租柜台了。“哎,这个主意行。”阿甘大腿一拍,给自己点了个大大的赞。
第一桶金就像一把火,引燃了阿甘的求财梦,埋在心中的商业帝国这个雷说炸就炸。跑到楼下买了两份早餐回来后,掩盖不住兴奋的阿甘叫醒了睡梦中的小丽。
“省城最热闹的商场是哪?”
揉了揉朦胧的眼睛,小丽半睡半醒的迷糊道:“啊?哦,东恒大街,那里人最多了。”
“快起来吃饭,吃完带我去那溜一圈。”
“嗯,行。”
为什么说阿甘喜欢小丽呢!这就是原因。甭管你说啥或者干啥,她从来不多问,也不多参与评价,但只要是你想做,那她就跟着。而且遇到困难后她向来都是从大方向指点,而不是站在一旁指指点点。
东恒大街、又名省城小**,这里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热闹非凡。一条街两边各一排商用平层建筑,中间的马路足足有二十米宽。没有特殊的情况下,马路上一般都是人挤人,特别是夏天,伞挤伞,无比壮观。
不过这里可是寸土寸金的地方,一间二十平米的商铺年租金可高达六位数,以阿甘现有的财力,连个厕所都租不起。
大街最中央有三栋高层的商城,这里租金略微便宜些,但一个七八平米的摊位也得小十万一年,而且只能年付,无疑,这里也不是阿甘的菜。
那就剩下最后一个地方了(人民大世界),这是一个老式瓦房建筑,占地面积并不大,但是很长,跟三栋商场成正方形,正门在东恒大街上。论租金,这里最便宜;论人流,这里最大;论商品价格,这里同样也最便宜,但论消费群体,这里最穷。
找商铺这种事可不简单,好位置贵,想要租就得碰运气,而且还得付高额的转让费。偏僻的位置倒是便宜,但不是人流小的可怜,就是不通透的死角嘎啦。眼下心急如焚的阿甘大脑已经被这条街的繁华给洗了脑,恨不得马上租一个地方这两天就开业,在他眼里这里只要是个商铺就都能赚大钱。
俩人逛了一大圈倒是找到了几个出租转让的地方,但租金全都超出了预算,甚至高的不搭边,这几盆水泼下来浇的阿甘热血全无。
当看到人民大世界的时候,阿甘心中的那团火又从新燃烧了起来。这里简直就与他天作之合,站在他的角度来思考就是“这里专门为我而开”。
逛了一圈后,还真在一个角落发现了一家十平米左右的摊上贴个招租。这让心情激动的阿甘好比沙漠见水一样,立刻拿出手机就拨了过去,摊主就在隔壁,挂了电话三分钟不到就赶了过来。
“你们打的电话?”一中年妇女问道。
“是的,请问您这里是怎么个租法”
“两千五一个月,半年一交,合同最少签一年。”
“行,我们租了。”阿甘想都没多想便痛快的答应了。
“你们?”中年妇女看着眼前这俩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匪夷所思。
“别怪阿姨多嘴啊!您们俩会做生意吗?别到时候赔了没法跟家里人交代。”
“放心吧阿姨,您就租你的地方就行,其它的您就甭管了。”
“行,那咱们这就签合同,看在你们年龄小的份上,押金我也就不收你们的了。”
“谢谢阿姨!”小丽阿甘同时微笑着客气道。
就这样,阿甘这回算是真正的踏进了商业旅途的大门,但是这回他想的有点太简单了。
像这种商场,装修基本用不了啥,阿甘在墙上随便找了个写着装修广告小纸条就打了过去。价格倒还算不贵,中间一个展柜,后面墙上弄了六层摆鞋的玻璃,一共报价三千块。
装修当天也不知怎么了,运气出奇的好。心细的小丽怕干活的师傅口渴,去旁边买了几瓶饮料,这一买倒好,连中了六瓶,给在场的所有人都逗乐了,大家都开心的说这是未开业先大吉的好兆头啊!
老天就是这么公平,从来不会降富于毫无准备的人身上。俗话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开始的美好都是假象,天真的想法只是自以为。换句话说,如果生意真的那么好干,那全天下哪还有顾客,全都成了商家了。
年轻不一定没能力,但一定没阅历,年长不一定有阅历,但一定有经历。
异想天开不是错,但代价很痛苦,学费很贵。
开张的第一天,俩人跟播新闻联播一样,一男一女整齐的坐在展柜后边的椅子上,看着过来过往的人发呆。一直熬到了下午才卖了一双鞋,照这个收入,俩人中午一顿饭吃了两双鞋。
这时候的阿甘开始找原因了,要么说年轻呢!他的第一想法先是货不行,这就想着跟小丽商量卖别的产品。而小丽则比阿甘稍微冷静些,她的意思是先别着急,等等再看。但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做生意,眼光能看到的只有眼前这点事,远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打算,只能先走着看。
就这样,第一天营业额八十多。
第二天,六十多。
第三天,一百出头。
第四天,惨到没开张。
阿甘坐不住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坐吃山空。他也试着想了各种办法来增加营业额,但屡试不爽,最后全部以失败告终。
这时候他想起了奎叔,二话没说打了个电话过去求经。但让他万万没想到是,当他给奎叔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后,那边竟然哈哈大笑了起来。按照奎叔的意思是,这对阿甘而言并非就是坏事,他让阿甘想办法挺完这一年,这一年不要他赚钱,只要能把房租卖回来就行,一年后他自然会出手帮他。
半个多月下来,抓耳挠腮的阿甘被折磨的整整瘦了一圈,嘴里也起了几个大泡。
我这辈子再也不卖鞋了,这是他此时最想说的话。
小丽也一样没好到哪里去,这些日子也有点厌食,但是她的身材已经没有下降空间了,瘦没瘦也看不出来。
这天,心神不定的阿甘突然想起了母亲,这些日子他光顾着犯愁了,把母亲都给忘了。
打电话过去寒暄了几句后,母亲以着急上镇上赶集为由给挂了。
“赶集、赶集?,对,赶集。”放下电话后的阿甘灵机一动,情不自禁的喊了起来,给旁边的小丽吓一跳。
“小丽,咋俩换行业吧!”
“那,那这些鞋怎么办?”
“给我妈送回去,让她上集市上都给处理掉,能卖个本钱回来就行,卖的钱就给我妈花吧!不过不能告诉她实情,而是骗她说上新款,这些都是淘汰下来的断码库存。”
“嗯,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些鞋现在在阿甘眼里简直就是眼中钉肉中刺,他恨不得马上立刻赶紧给处理掉。
说干就干,俩人立马找来袋子就开始打包了起来,这让隔壁卖童装的大姐有点看不明白了,还特意走过来问了一句“这么快就不干了?”
“没有没有,换一下货而已”阿甘尬笑着回答道。
老样子,还是金杯老大哥,他们已经快熟成朋友了。
小丽并没有跟着阿甘一起回去,因为他们俩都怕,怕老太多想。
金杯大哥把阿甘送到公交站就走了。接下来的任务就比较重了,他需要带着这几麻袋的货回家,这期间他得到县城倒一次车,不过到了县城他就可以找一辆小货车给他送回家,毕竟现在不是以前了,这点车费他还是出的起的。
等到了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母亲已经睡下了,看儿子拉这么多拖鞋回来,还瘦了一圈。心疼儿子的母亲只顾着关心他吃没吃饭,别的也就没多问。
第二天起来阿甘把拖鞋的事告诉了母亲,这让老太万万没想到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还能在有生之年接触生意这种高端事。在她眼里商人都是很厉害的人,而且这些拖鞋还是自己儿子卖退下来的货,这说出去可真是光宗耀祖。
考虑到母亲的年龄,阿甘第二天带着母亲到镇上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这个物件当时在村里那可是稀罕物,那时候大家都骑摩托,骑电动车的都很少。
回来以后老太晃晃悠悠的骑着在村里先转了一圈,虽然技术不熟练,但还不至于失控,没多久老太就能熟练的驾驭了。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阿甘陪着母亲去镇上摆了一天。出于庙会的经验,他花一百一天租了镇上一个最好的位置,而且还背阳。因为都是农村人,思想保守,一百一天大家都觉得浪费钱,所以好的位置反而空着,便宜的位置却求之不得。
这一天俩人卖了一千五百多,这给老太美的,抱着钱箱来回数个不停。
这里虽然压力小,而且买卖还不错,但对阿甘而言省城拼打的他已经适应不了乡下这种生活了。
该交代的也交代完了,那块地皮阿甘直接帮老太付了两个月的租金,给管事的乐坏了,硬是多送了一个月给他。
一切都安排顺当后,阿甘继续踏上了回省城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