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痴魔封道 > 第十章 拔剑七势

第十章 拔剑七势

笔趣阁 www.bqgtw.com,最快更新痴魔封道 !

    眼看天色已黑,林北站起身来,对黄轩一笑。

    “我走了,以后有事就去外门找我。”说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迈步走出房门。

    黄轩看着他的背影,闭上了眼睛,眼角有泪滑落。

    “我也有个修仙梦,可是……”

    凡人修仙求长生,可他求的却是心安理得。

    月光下,他一人闭目才鸣,那哭笑声更是传出,就连林北都有听闻。

    小路上,林北转头看向丙区,轻轻一叹;黄轩是他在太一门第一个朋友,却要因所谓的仙凡有别而疏远,一切都是寿命之限,怕是多年后,他已是黄土。

    暮然间,林北的身影在月光下拉长,直至到了山顶。

    风声潇潇,月儿洒着银辉,映在这南山之上。

    林北来到石前,轻笑间伸出手来,还未用力,就已将石头抬起,这便是凡境三层所拥有的神力。

    林北弯腰,收起长剑和储物袋,松手后迅速下了山顶,此地不可久留,若有人无意撞见,只会平添事端。

    不久之后,林北回到洞府,心里激动万分,将石床搬起,抵在青石门上,拍了拍胸口,喘了口粗气。

    手持储物袋,林北心里直乐,抿嘴一笑,将神念凝聚在储物袋上,刹那间,他的脑海浮现出三丈大小的空间,里面七七八八摆放着些许物件。

    按照玉简所记载那般,将神识放在一枚玉瓶上,灵光一闪,他的手里已握着玉瓶。

    林北心里直呼有用,紧接着又试了几次,更是将那属于姜凡储物袋里的东西全都翻出。

    看着石床上摆放的东西,任由林北心性坚定,也不免咽了口口水。

    “发财了,这次真的发财了。”林北手舞足蹈,蹦上石床,一件件的挑拣起来。

    “这是分元丹,咦,竟然有六瓶……”

    “这就是灵石了吧,竟然有八块。……”

    混乱不堪的石床转眼只剩下两物,其他丹药、法决、凡器之类的东西全都分门别类的放入储物袋中;可眼前这两物,让林北感到好奇。

    既非丹药,也非玉简,只是两张普普通通的兽皮,这在凡世只需几两银子就可买到。

    沉吟片刻后,林北抓起兽皮,打开一看,脸上露出惊愕。

    上方有四个大字,“青云丹卷。”,其下则是密密麻麻的蝌蚪小字。

    林北细看之下,目中带着亮光,这分明就是丹方,估摸着有数十种。

    “这才是无价之宝,这次真是发了大财。”林北心里已是翻江倒海,说是欣喜若狂也不为过,纵然他不知内容的意思,更不认识上面写的灵药,可他并不愚笨,稍稍一想,也知道此物价值不菲。

    他又怎知,此物根本无价,以太一门多年的底蕴都要出了大血才从青云宗换取过来,而且还只是借阅,三年之后便要送还。

    可林北哪管这些,在他看来,到了自己手上的就是自己的。

    眉开眼笑时,林北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事,那姜凡怕是就是严峰杀死的那人吧,而云长老找的恐怕不是姜凡,而是这青云丹卷吧。

    姜凡之事早已闹得沸沸扬扬,众人皆知,林北来到外门之后不止一次听到此名。

    此时的他,心里如同小鹿,七上八下;云中仙对他有知遇之恩,且不管他的目的如何,单单是他将林北从杂役处派来内门,就已足够。

    可如今这丹卷又该如何处理?是上交给云长老,还是占为己有!

    林北纠结,握拳时,手中丹卷消失不见。

    “修仙世界,实力为尊,我已看透,既然它到了我手中,那就是我林北之物,任何人休想拿去。”

    咬牙时,林北心里有了决断,先不说将丹卷上交如何解释,就他自己心里那关都过不去,若是错失,他心有不甘。如此,他放下了对云中仙的感激之情。

    林北舒了口气,转而看向另一张兽皮,心里暗暗想到,这不会也是丹方吧。

    拿起缓缓打开,入目的是一幅地图,林北失望之下,又不免产生好奇。

    蜿蜒的小道,还有一座大山,这山峰给林北的感觉很熟悉,仿似南山一般,可地图上的这山却分开了来,犹如山谷,山谷之下别有洞天,兽皮上的小道则显现于山谷之下。

    林北沉默,他想起了那夜南山顶上严峰和姜凡的对话,眼神骤然一亮。

    “这不会就是太一老祖坐化之地吧!”

    想到这里,他呼吸急促,心咚咚跳个不停,可是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摇头一叹。

    “就算是老祖坐化之地,也非我可以踏足的,看这山谷,除非有开天辟地的本领,否则谁也进不去。”林北叹息间,心有不甘,可无力于修为低下,只有将地图收回储物袋中。

    随手拿出几瓶丹药,林北嘴角翘起,失望之意消散,有的是无尽的知足。

    凭如今拥有的丹药,林北猜测,突破凡境六层无忧,如此想着,心里顿时好过了不少。

    说做就做,吞下丹药,闭目打坐,如之前一般,药劲十足,比王康所送的分元丹还要浓烈,转眼间,体内真气四窜,冲击着一条条堵塞的经脉。

    林北定下心神,呼吸有序,额头溢出冷汗,随即化为蒸汽飘散于头顶。

    修仙无岁月,这点林北清楚,可眼看手中有这么多丹药,他不想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他不想等他有能力复仇时,仇家已成黄土,所以对时间,他倍感珍惜,哪怕丹药突破会有瑕疵,会对今后修炼之路产生影响,可,这一切他都不在意,他要的只是……早日报仇雪恨,他要的只是……灭他满门!

    在这股恨意滋生之时,林北的心上,有一滴格格不入的黑色血液正在蔓延,仿似要浸透他的心扉,而这一切,林北不知。

    时间缓缓流逝,转眼已过了一个月。

    这天夜里,林北睁开眼睛,体内有轰鸣之声传出,督脉已开。

    如今已是开了四十脉,突破了凡境四层,沉吟间,林北拿出玉简。

    这枚玉简是严峰储物袋中找出,上面有一篇功法,林北对此很感兴趣。

    据记载,这是严家弟子所炼武技,其名“拔剑七式。”

    欣喜之余,林北站起,同时手中握着一把长剑,这剑自是严峰之物,不过如今却换了主人。

    林北所知,修真者所用武器分为,凡器,宝器,法器,再往上则是灵器,不过灵器太过稀少,整个圣域也只有数十之多。而这些法宝还分为下、中、上品,林北手里的长剑则是中品。

    握剑时,林北心有豪气,年少,因家族被灭,从此,他踏上了逃亡之路,因此,习得了一些拳脚功夫,剑,更是他所擅长之技。

    舞剑之时,林北头发飘散,一步一式间显得极为飘逸,剑影重重中带着萧瑟之音,仿似刺透了空气一般。

    不多时,林北停下,微微一笑,坐上石床,拿起那枚玉简,集中精力看去。

    “拔剑七式,一式之下,气绝空响,哀呼长鸣;二式有神,攻其念力,破其心脉;三式唯气,蓄力而出,攻守兼备………”

    此功法与世俗秘籍有些相像,可又有不同,其中道理,只有林北才知,这功法看似简单,可却需要精气神合一才能施展,更需相对应修为才可拔剑。

    林北这里,对创出其剑法的人感到敬佩,佩服的不是这剑法的威力,而是创造者的心境。

    一眼之下,林北已知,创其剑法需要凡境修士去练那俗世的武技才能感悟,也只有如此,才能融合于修为之下。

    林北漠然间,双眼亮起,嘴角微微翘起。

    话不多说,已是拿起长剑,闭目,用心去领悟拔剑七式,使得人剑合一。

    如此看去,一切显得极为平静,可林北身上的气势陡然而出,一刹那间又消失不见,若有悟境修士在此,必定大惊,这平静如湖泊之下却是暗流涌动,剑意在虚空弥漫。

    突然,林北睁开眼睛,内有一丝锐利,猛然间,他挥起长剑,向前一斩。

    这一剑,整个洞府仿似抖动,更有一道肉眼不见的光划过长空,向前方,向着那道青石门落去。

    转眼,一切归于平静,林北微微一笑,看向石门。

    银光闪烁间,一道裂缝横切了整块青石,青石门轰然倒下,灰尘弥漫,仿如迷雾。

    林北笑时,眉头一皱,眼睛一瞪间,拍着额头,破口而出。

    “我怎么那么傻,这是我的洞府啊,哎,这下麻烦了。”

    果然如他所料,不一会儿功夫,洞府前已站满了人。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洞府都塌了?”

    “你问我干嘛,又不是我的洞府。”

    ……

    人群哗然嬉笑,更有疑惑,太一门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刚才众人只听闻轰的一声,惊吓之余,跑出了洞府,随即寻着声响来到此处。

    林北在洞府中听到,摇头苦笑,迈步走了出来。

    “诸位,小弟在此修炼,不想一不小心把门给打破了,还望勿怪。”

    这话一出,人们愕然,不过也都释然,毕竟凡境修为劈山裂石并不夸张,可也没人会拿自己的洞府做实验。

    不过却也有人带着不解,毕竟那道光滑的印记实在不像是人力可为,却抱着不关我事的心思,散开了来。

    林北看着众人背影,轻笑一声,随即转身,当看到倒下的青石门时,脸色变幻。

    他没回洞府,而是去了山腰阁楼,花了几粒丹药,这才雇了几人过来修缮。

    林北看着面前忙碌着的几人,脸上带有肉痛之色,虽说丹药不缺,可毕竟是用一粒就少一粒的,以后的修炼也是用得上,转眼就花了几粒,而且还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所造成的,想到这,林北更是脸上一抽。

    不多时,几人已完工,一道崭新的青石竖立,上方挂着一块牌匾,刻着三个大字——“林北阁”。

    看到这,林北脸色立马不好了,当问过那人时,那人摸了摸下巴,干笑着说,因为收了林北的丹药,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就加了一块牌匾,聊表心意。

    林北鼻头一抽,开口就要大骂,可又闭上了嘴。

    那人看着牌匾,满意的点了点头,心上升腾起成就感,欣慰下,带着其他两人走了。

    林北看着他们,摇头间跳了起来,伸手就要摘下牌匾,可就在那一刻,林北突然觉得这三个字还是蛮顺眼的,又落了下来。

    抬头看了一眼,哈哈大笑时踏进洞府。

    [本书首发来自17K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