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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的小姐姐们快去睡一觉, 醒来之后就能看啦(*/ω╲*) 马克一脸不在意:“还没到高峰期呢,况且我们是去看日出的!”
黄濑凉太靠着椅背思绪放空, 如果是曾经十来岁的自己, 合宿、旅行、灯火会……哪里好玩、哪里热闹他就和朋友们往哪里钻。
后来他一年到头的行程多到忙不过来, 曾经也路过加州的十号公路,那里的尽头就是圣塔莫尼卡海滩,一年四季都有源源不断的人在海滩边赏景玩耍。
黄濑凉太曾经也期待过, 如果他们也在身边那就好了……
“文森特, 嘿伙计!你不是很喜欢冲浪了吗?”马克看着没有反应的好友,怂着肩膀撞了撞对方。“我们待会回去就去预约酒店, 暂定玩3天?够不够?”
大哥, 看个日出再冲个浪, 打个沙滩排球,你跟我说你要在一年四季挤满人的海滩玩三天?
处于兴奋状态的马克没有发现黄濑凉太的兴致并不高, 他又重新和伊森讨论起来。男孩儿们的兴趣爱好总是相似的,尤其是在这片土地上,无非就是篮球、棒球、冲浪、轮滑, 或者是更炫酷一些的极限体能运动。
“文森特怎么不说话, 当初还是你提议说赛后要一起去冲浪的呢!”伊森笑着递过来一瓶矿泉水,这个即将毕业的篮球队队长笑起来尤为灿烂, 一双灰绿色的眸子让他看上去真诚又阳光,“刚好菲兹和马克都想打沙滩排球, 就这样安排了。”
伊森的确是个面面俱到的人, 至于选择困难症晚期、连午餐吃什么搭配都要别人帮忙做决定的强尼, 自动被大家忽视了。
强尼怨念地看了一眼伊森:“我也渴了。”
伊森二话不说,又取出一瓶水,递了过去,强尼却瘪瘪嘴:“我想来点儿汽水。”
“那你想要什么口味的?橘子味还是葡萄味?或者柠檬柳橙?”
强尼谢尔利果然又开始纠结了,他煞有其事地认真思考着,好一会儿,犹犹豫豫地开口:“我现在还没能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文森特你觉得呢?”
黄濑凉太眨了眨眼,浓密而卷翘的睫毛在短暂的时间里快速交叠了一下,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笑声:“哦,我比较喜欢纯净水。”
果然,强尼皱了皱眉头,随后探起身子接过了队长手里的矿泉水,“哎,还是回家了再喝果汁吧!鲜榨的呢!”
马克在一旁哈哈大笑,所有人都已经习惯强尼这种选择困难、外加严重失去自主选择能力的套路,对他来说,大概只有一条路是最好的,因为他能笔直地朝前走,不怕走歪或者岔路口。
黄濑凉太若有所思地看向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退路太多,未必是好事情。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2001年NSAA加州区的全部赛程就到此为止。当然,州际交流赛另当别论。所以,在暑假结束之前,男孩子们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挥霍,不然也不会安排三天的时间来庆祝这场胜利了。
“我记得文森特前不久入手了一块新板子?刚好这次你可以带着一起来玩了!”强尼略有些羡慕地说道。
在男孩们的眼里,文森特家境优越,成绩运动都拿得出手,如果不是因为太英俊太能吸引女生,或许他们可以玩得更好一些。
当然了,有一个优秀而能够很好引导自己的朋友,谁又能不好好珍惜呢?
黄濑凉太靠在椅背上靠了一路,现在终于打起点精神来,他懒洋洋地掀了掀眼皮,金色的睫毛尾端仿佛停留着细碎的阳光。
“嗯哼,不过你休想偷偷地在我的冲浪板上画画。”
强尼自己收集了好几块冲浪板,每一块上都有着他花费大量时间彩绘的图案,虽然不得不承认对方的绘画水平和创意都很不错,但是现阶段的“文森特”并不能接受那样的品味。
果然,大家都露出一副“我们都懂”的表情。
插科打诨间,大巴很快就将球队送回了学校,除了内马尔和伊森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其他人可以解散各回各家。马克拉住黄濑凉太,显然是有话要说。
“文森特,你知道我一直想要朝着这条路走下去。”少年的棕发在阳光下微微有些偏红,深蓝色的眼睛注视着同伴,身体健壮而高大,日耳曼血统在马克的身上尽显无疑。
“我热爱篮球,希望能够在篮球场上一直活跃下去。”马克与黄濑凉太并肩走在路边。洛杉矶虽然靠海但是常年少雨,街道边有着整个城市都随处可见的高大的棕榈树,直入云霄。高温下,柏油马路散发的气味和棕榈树叶的清新混合在一起,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我知道,有个目标并且为之奋斗,这是件好事。”黄濑凉太有些羡慕马克,他有着极好的身体素质和成长环境,并且愿意为自己的梦想付出一切。很会打篮球和专业打篮球是两码事,中学时代篮球打得好和长大后进入NBA打球更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马克听到好友的话却有些迟疑地问:“你不打算和我一起吗?”
在TH校队,马克打的得分后卫,黄濑凉太打的小前锋,同一批入选校队、同一场比赛第一次首发,两个人的配合默契远超其他的队友,马克已经习惯和自己灿金色头发的好友绑定打球了。
“我也有想要做的事情。”黄濑凉太耸耸肩,“我的确很喜欢篮球,但是马克,我有更想要做的事情。”
文森特的兴趣是做一个建筑设计师,而黄濑凉太想要做的是一个演员,正常来说,这很冲突。
作为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黄濑凉太觉得原主已经足够成熟。
他的衣柜里没有浮夸的衣服和配饰,颜色不超过四种但手感上乘的各种衬衣熨烫地没有一丝褶皱,只有边线和裁剪才能区分设计的看上去一模一样的长裤整齐地挂在衣柜下放。要知道,时尚并不意味着繁复华丽,简易就是时尚的极致,这也是黄濑凉太认同的品味。
但是很显然,对于十来岁的青春期男孩女孩们来说,他们不一定认同文森特这种近乎偏“冷淡”风的时尚。
当然,款式宽松随和的运动服和家居服另当别论。
书柜里没有藏匿《花花公子》或者其他的青春期男孩需求的色/情杂志,顶端放着各种建筑类的文献和文森特本人欣赏仰慕的几位设计大师的图册。黄濑凉太甚至还找到了为数不少的心理学著作,上面留有一部分笔记,字迹清晰端正带着一股主人独有的气质。
少年文森特的十七岁真的是一言难尽。
品味简洁超前,长着一副很能沾花惹草的脸,内心却自律自制。
文森特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黄濑凉太亦是如此。
“那你想做什么?”马克反问,他突然觉得其实自己并不是那么了解对方。
“我很喜欢建筑设计,任何一座建筑都有自己的灵魂,各式各样优美的灵魂在吸引着我。”黄濑凉太眨眨眼,洛杉矶发展地很快,这片土地上年年都有新的高楼大厦林立而起,而那些充满年代感的建筑也并没有随着时代迁移消失在人们的生活中。
小到教堂旁的一个鸟居木屋,大到一个容纳数千人参观的美术馆,都有让人着迷的地方。
马克注意到他的视线,穿过生长繁盛的棕榈树看到树叶之后的楼房,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明白。
黄濑凉太轻轻笑了两声,喉咙间带出两声低沉的回荡,“我还想要当一个演员。”
马克长长地“嗯”了一声,“呃……我是说,这很适合你,你的外貌和形象会是一张非常好用的通行证。或许,你可以成为一个打篮球最厉害的演员?”
没有立刻回话,黄濑凉太笑出声来,爽朗的笑声融化在阳光中,“对,你说得对。”
“你真的没有敷衍我随口说说嘛?”两人继续朝前走去,马克上下抛着手里的瓶子,跳起来接住在空中做了一个投篮的动作,轻快地落地。“我是说,我觉得你做什么都可以。但是这两者相差很大。”
黄濑凉太摇头,懒洋洋地扭了扭自己的脖子,纤长的脖颈朝后仰去,任凭阳光落在自己的肌肤上。“的确,但是并不是不能做到。”
棒球帽怎么戴都行,正着、反着、歪着,只要你喜欢。但是之前也没有人能让一顶普通的帽子变得这么流行。
不仅是贪恋美色的女孩女人们喜欢那个轮廓深邃的蓝眼男孩儿,喜欢他将自己金灿灿的发丝压在棒球帽的搭扣下,露出饱满的额头。喜欢他外套里白色背心包裹住的上身,喜欢他那双被黑色直筒裤衬得更加修长笔直的长腿。甚至有大胆而开放的女孩儿们在社交网络上直言,想要将自己的腿紧紧地缠绕在他劲瘦有力的腰肢上。
男孩们也喜欢这种简单的穿搭——没有浮夸的印花、不必考虑各种配饰的搭配,随心所欲站在太阳底下就能够收获所有人的关注。
然而单薄的胸膛和弯曲背脊撑不起贴身的背心,没有一双够长够直的腿支撑不起那样一条剪裁自由简易、却最容易暴露身体缺点的长裤。没有俊俏的脸蛋无法承受揭露额发露出额头,更何况还要反戴着一个帽子,露出自己整个面部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