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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那年:情窦初开
自从有了那天的纸条事件,我和乐晓蔷似乎变得更要好了。
那天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了三个人共同喜欢的抹茶千层,那番甜蜜的滋味也许是以后再也体会不到的吧。走之前青儿主动把钱付了,我看到后很自然地从钱包里拿出三分之一的蛋糕钱塞给了青儿,青儿没有说什么,默默接过了。而乐晓蔷低头一动不动玩着手机,我没有想太多,也许是她身上没有足够的钱,也或许是别的原因吧,她可能会过两天再把钱给青儿呢。
当时的我和青儿怎么会想到,在未来太多太多次一起AA聚餐的场合,乐晓蔷总是在买单时找各种借口或者保持沉默,然后再也不提那些我们为她垫付的钱。
总之,那个时候我依然觉得,有乐晓蔷这样一个全能的同桌还是很棒,她像一个开心果,时不时蹦出一两个段子,逗得我大笑。在她的带动下,我变得开朗许多,也开始会主动和周围的同学们讲话,聊天。
至于钱——
是不是我太小心眼了?
你看啊,青儿就从来不提这个事。
作为好朋友互相请吃零食似乎也很正常吧。虽然大多数都是我在请她,可她也有拿着一盒百奇跟我一人一根的分,也有给我拿来她喜欢的巧克力,也有心疼一盒抽纸放桌面上导致的寿命太短而藏进我抽屉里。
是我太矫情了吧?是我太不够朋友了吧?
我和乐晓蔷之间怎么能计较这些呢?
青儿就从来不计较。
满脑子乱糟糟又毫无逻辑的脑回路,看着乐晓蔷笑的那么开心我就这样说服自己了。
所有的一切似乎也并不重要了,就如同我们一直是好朋友,是独一无二的好朋友。那之前,青儿告诉我别人对于乐晓蔷的排斥和偏见,我似乎也已经听不到了。
坐在我后桌的男生叫陆云,看起来傻乎乎的却还算可爱,他总是反应很快地接上乐晓蔷的笑话继续说下去,时间久了,关系自然就近了许多。
当我终于有这种“关系近了”的感觉时,乐晓蔷早已经把陆云当成哆啦A梦那样的万能小帮手了吧。从帮忙打水开始,到后来拿外卖拿快递带早饭,陆云心甘情愿地担任了乐晓蔷的保姆一职,只要她提出的要求,他一并答应。我从来没觉得陆云有私心,只是早早地给他贴上“好人”的标签罢了。
直到有一天,给乐晓蔷的巧克力奶茶不小心被倒翻在地,陆云连忙去拿拖把,慌乱之中我捡起纸杯打算扔进垃圾桶,却无意中看到杯底有一颗红色水笔画的爱心,旁边还写了一句话:“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那是五月天的《温柔》,也是陆云的温柔。
我突然意识到陆云喜欢乐晓蔷这个事实,我以为我得知了什么不得了的惊天大秘密,深深地藏在心底,谁都没有告诉。
但事实上,陆云每一次写在杯底的话乐晓蔷都知道,却装作视而不见,并全然接受了陆云对她的好。
后来乐晓蔷跟我说过她眼中的陆云,是很温柔很好的男生,可惜不是她喜欢的类型。我当时追问她,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让陆云以为自己还有机会,让陆云一次又一次地心甘情愿付出?乐晓蔷说太直白的拒绝对他来说太残忍了。
那时候我听着乐晓蔷的话傻傻地点头,以为她只是不想说破让彼此尴尬,可是我也没有去认真想过,难道像她这样一味地接受别人的付出就是对的吗?她是真的不忍拒绝还是只是喜欢陆云一如既往的为她付出,被他关心的感觉呢?
陆云是一个很和善的男生,虽然只是前后桌之间的时不时聊聊天,但举手投足间透露出的温和善良和成熟稳重是无法掩去的。
那般,喜欢一个女生,愿意为她赴汤蹈火,愿意为她默默付出,这样的心情可以坚持多久?一天,两天,一个月,或是一年。
陆云从来不把喜欢乐晓蔷挂在嘴边,所以和他关系甚好的男生也从来不知道他心里的秘密。
那天在我捡起纸杯翻过来看杯底的时候,不远处的陆云就像是受到一个晴天霹雳那般,突然开始紧张起来,我抬头看着陆云躲闪的目光,什么都没有说,默默把纸杯扔进了垃圾桶,他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将地上的奶茶用拖把处理干净。
可惜陆云也是被动的,从一开始主动喜欢,到后来在乐晓蔷的光芒覆盖下,变得跟我一样被动。
最终就变成乐晓蔷理所当然的小保姆。
无论是早饭还是零食,乐晓蔷的喜好陆云都一清二楚。她喜欢巧克力奶茶和巧克力冰淇淋却不喜欢直接吃巧克力,她喜欢甘梅味的鸡排并且一点点孜然粉都不可以加,她喜欢薯片但是只吃罐装的乐事,她喜欢的百奇饼干棒被陆云买了个遍用来拼成一个巨大的礼盒。
所有一切他对她变着法的关心,乐晓蔷都默不作声并且全然接受,并喜滋滋地将那些零食拿来与我们分享。关于陆云喜欢乐晓蔷这件事,我更是连青儿都不敢告诉。
一个礼拜二的中午,乐晓蔷从抽屉里拿出两张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请假单,她说今天H城有一场漫展,想让我陪她一起去看。我瞬间发愣,有点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她给我说了半天,反复强调只是中午午休的时候放松一下自己,在下午第一节课之前一定赶回来。
那是我第一次逃学,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坏孩子。
我扶着乐晓蔷摇摇晃晃走到校门口,她捂着肚子,一脸难受,天生白皙的皮肤,配合那张故意装无辜的脸,在初秋微凉的风中吹散了头发,看起来竟有一些心疼。值班的保安大叔接过我们的请假单,只瞟了一眼,就丝毫没有怀疑地打开了学校的大铁门。我有点紧张,但是又觉得无比兴奋。有乐晓蔷在身边,让我对那些陌生的一切都觉得好奇,刺激。
那个展厅在一个小礼堂里,地方不大,倒也挺多人。来来回回地走过一个又一个我们熟悉的动漫人物,装扮很漂亮,还原度也很高,就像是突然穿越到了我们身边一样神奇。
第一次逛漫展的我对一切都很新奇,什么都想多看几眼。乐晓蔷嘲笑我像是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土包子,我嘟嘟嘴也生不起气,兴奋和满足已经占据了我全部的心情。
我们在那儿转悠了很久,买了喜欢的周边,和喜欢的coser合了影,又去旁边吃了一家味道很棒的炸排骨。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下午第一节课,但是我们谁都不想回学校。
乐晓蔷看着我被排骨塞满嘴的模样,笑着放下她的竹签,然后拿出手机给陆云打电话说我们不回去了,让他帮忙在任课老师问起的时候照应一下,“你就说,我们还在医院吧。”
陆云的成绩虽然不是数一数二,但也足够在老师重点关注的范围内,任课老师对陆云的话深信不疑,也算是我们成功逃课的得力内应。
那天下午,乐晓蔷又拉着我去了电玩城,我们买了好多好多的游戏币,一个又一个地投进那些巨大的机器里,听它发出各种音效,也听自己发出从未有过的笑声。
乐晓蔷紧紧攥着我的手,不慌不忙地跟我说她第一次来这边时的经历:“你知道我第一来的时候,是邻居家的哥哥带我来的,他一到就跑去玩飞车了,而我什么都不会,就只能一直趴在那儿夹娃娃,结果把游戏币都用光了都还没夹到。”“哈哈哈,那你也太惨了吧。”“后来再来的时候我就慢慢练,夹到过好几次,越夹越上瘾了,再后来那个哥哥就不愿意带我来了,因为我太能花钱了哈哈哈哈。”
都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在乐晓蔷的带动下,慢慢变得有点堕落,开始颓废,渐渐失去自我。从一开始的在上课时候给我写小纸条,拉着我聊天,到后来她带着我逃课,带着我去网吧,去打电玩,去做许许多多好孩子眼中的坏孩子才会做的事。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那个在大众面前夺目耀眼的班长,在背后,也不过只是一个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坏孩子。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很快乐,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拉近。直到那时候我才真正了解,她是一个特别爱贪小便宜的人,正如和她同寝室的人都讨厌她那般,正如之前总是吃别人的零食那般,正如那次一起吃的抹茶千层却在付钱时默不作声那般,正如就连愿意和我分享的零食都是陆云买的那般,很多次我们一起出去玩都是我付的钱,虽然我在努力说服自己不能这么小气,但是次数太多的时候心里还是会有一些反感,不过这些反感,都随着电玩城夸张的音乐,随着一杯香甜暖心的奶茶,消失在街角了。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没过多久,天气就慢慢变冷,落叶也掉的差不多了,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增加,转眼就到了冬天。H城的冬天很冷,刺骨的风吹在脸上像是一把把刀子,吹疼了我们的脸,也划破了我们的生活。终于,乐晓蔷选择了坐在吹着暖气的教室里,不再带着我逃课了,而我内心的蠢蠢欲动,也像一颗弹簧球一般,随着乐晓蔷摇摆不定,才渐渐被弹回了学校。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如果当时我没有跟着乐晓蔷逃课去网吧,成绩也不会退步地这么快,或许,高考的名次还能再靠前一点;或许,我还能再变得好一点点;或许,我的人生还可以再圆满一点。
可是啊,我的人生是需要我自己去走过的。怎么能因为一个毫无防备突然出现的乐晓蔷,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