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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上的时钟,滴滴答答的转动到了12点。
一座小县城的派出所里,还是灯火通明,所有人都在结合现有的证据,复盘推演着各种少女溺亡案的原因。
可那一份尸解报告始终是一座推不到的大山。
尸体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没有任何捆绑的痕迹,系溺水而亡。
再说了,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平时没有和过多人交际,家属也是个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在街坊中也算是留有一个好名声。
除了对溺亡少女过分的粗暴外,一切就和大多数家庭一样,简单平凡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哎!
难道真是自杀吗?
李利陷入到了沉思中,不知不觉的就靠在椅子上,扯上了呼噜声了。
会议室里的其他人见状,也只是笑了笑,继续投入到了讨论中。
毕竟办理的是一件人命案件,谨慎又谨慎,是所有警察们心中的职责。
没有人打扰,李利睡的很香甜。
依稀间,李利仿佛来到了七星潭水库提岸上,看着波涛琳琳的水面,心中泛起了点小欣喜。
没有好犹豫的,李利脱掉了鞋袜,踩着光滑的水泥板台阶,走到了提岸下。
他赤裸的双脚,一边踩在略带冰冷的碎石子上,一边调皮的滑动着温暖的水面,玩的不亦说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朦胧的少女身影,出现在提岸下,若有所思的看着水面,静静的站着。
突然,一个黑影把少女推进了水里。
少女极力的挣扎着,仿佛看见了李利一样,大声的疾呼道:
“叔叔,救我!”
“啊!”
猛然间,李利从座椅上惊醒过来,身上已经被盖了一件大衣。
不过呢?
会议室的人都走光了,时间也来到了凌晨两点钟了。
李利抓挠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努力的回忆着刚才的梦境,可惜一切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冥冥中,他只觉得这件少女溺亡案,不会是自杀那么简单。
于是,李利向着所长办公室走去。
因为李利知道,每当要给一件案件定性的时候,所长王强都会失眠。
一张字数不多的案情通报,也许在旁人看来,无外乎就是键盘上敲打几分钟的事情。
可惜这张通报,对受害人家属而言,是盖棺定论。
真相太沉重,不是一张纸能承受的。
叮咚叮咚!
清脆的敲门声,让陷入沉思中的王强,快速的掐灭了烟头后,赶紧打开了窗户,双手飞快的挥舞了几下。
这一套妻子查岗前的动作,王强做的很麻溜,谁叫自己肺不好,医生都吩咐了不能抽烟。
可是这件少女溺亡案,处处透着诡异,让王强真的睡不着。
七星潭水库周边那么多住户,没有一个人看见少女走进了水库,也没有一个看见少女溺亡的事情。
要是按照少女家属李兰花的讲述,她去娘家吃酒席,那么受害少女就该在看店。
对于一个开门做生意的小店,每日的账目不说固定多少,至少会产生一部分交易。
那么,晚归的李兰花清点账目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发现一丝的异常呢?
尤其是那天归还盗窃的烤鸭时,李兰花明确表示,烤鸭是自己店里的,而且也就是没有发生盗窃。
那么,这只多出来的烤鸭又是什么怎么回事呢?
很多看似不相连的事情,也许就是破案的关键。
这是王强从事民警工作十七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
叮咚叮咚。
李利见所长办公室灯还亮着,又敲了两下房门。
“呃?小李,你还没有回家啊!”
王强很诧异的看了一眼李利后,又探身出来,扫视了一眼走廊,没有看见自己的妻子后,变戏法的掏出了一根香烟,又抽了起来。
“所长,嫂子可给我们说了,只要发现你抽烟,就拍照举报,她可会奖励我们一顿大餐喔!”
“嘿嘿!就这么一支,我想你不会做那个叛徒吧!”
说完,王强一手把李利给拉进了办公室,笑眯眯的看着他,再次说道:
“小李啊!你大半夜不睡觉,不会是来偷拍我抽烟的事情吧!”
“嘿嘿,我要说,你肯定要挖坑把我给埋了,那只能说不是咯!”
“呵呵!聪明,那你说吧!找我什么事情?”
王强三两口抽完了手里的香烟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支香烟,又开始抽起来了。
这种偷偷摸摸的技艺,难道都是结婚后,男人必须修炼的吗?
李利很疑惑,可也不敢当面问这个,只能抓挠了几下头发,开口道:“所长,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然后呢?”
“我醒来后,一直觉得少女溺亡案,不是现有证据表明的那样,是自杀溺亡,肯定是被人谋杀的。”
“哈哈!年轻人,子不语怪力乱神哟!”
李利噎住了,可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很诡异啊!
“所长,要不你让我暗中调查一下这件事情吧!”
王强沉思一下,回身拿起了桌上的那份案情通报,来回的走了几圈后,低语道:
“好!那你就在工作之余,抽时间去走访一下附近的群众吧!”
本想得到更多的授权,可现有证据组成的闭环,是李利不能仅凭一个梦就能推翻的。
就像所长王强在案情通报会上强调的,什么都要以证据说话,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给别人造成误会。
尤其是他们是警察,更要用证据和事实说话。
当第二天早上十点时,受害人家属李兰花在派出所里,听取了派出所民警的详细案情通报,也查阅了所有的证据链。
中午时分,李兰花满脸悲伤的手握着钢笔,在案情告知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一个逝去的生命,就这样盖棺定论了。
“2019年8月18日凌晨,在七星潭水库边上,发现的死亡少女,排除他杀的可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字少意思很多。
排除他杀的可能,可以理解为自杀。
也可以理解为被胁迫自杀,只是现在没有找到被胁迫的证据而已。
或者......
哎!逝者已逝,生者一定要坚强。
李利走上去安慰了几句李兰花,刚目送着她离开派出所,转头就看见院坝里,站着一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
少年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斜靠在一辆明显摔的七零八落的山地自行车上,一脸怨恨的看着走出大门的李兰花。
此时,从派出所里办理完结案手续的高才,一见到少年,怒气冲冲的走上前,呵斥道:
“高立,你还有脸回来,偷拿了家里的一千块钱,花到那里去!”
言语看似很愤怒,其实满满的溺爱之情。
少年撇了一眼高才,推着自行车边往外走去,边平静的说道:
“少管我,不就是去隔壁县找了一个朋友嘛!”
“你,你个逆子!”
高才气呼呼的吼了几句后,赶紧快步上去,接过了少年手里的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了派出所。
不过呢?
李利好像发现了点什么。
同住在一条街上的两家人,李兰花作为生意人,应该是认识这位名叫高立的少年。
可是,李兰花从院坝走过的时候,明显看见了少年高立,两人却形同路人,没有任何的打招呼的动作。
而且少年高立,在看见李兰花的时候,眼睛里满满的怨恨。
这不符合逻辑。
一时间,李利想到了溺亡少女留下的那份遗书。
“我以为自己有个家,结果你不要我了......”
如泣如诉的控诉,不就是一个怀春少女的真实写照吗?
也许真相马上就可以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