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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观灯顺带打拐

作者:小熊猫气盖世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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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上元节,泠风听说县里会放花灯,哭着喊着要去看,李淳风这几日正将自己关在屋中埋头研究三角函数,他一旦进入这种状态基本对外界一切事物没有感应能力,马周只好一个人带着泠风下山进城。

    虽然是一州治所,但毕竟是个县城,花灯自然不会太繁华,至少对泠风这种在现代见惯了车水马龙人山灯海的人来说,确实有些不够看的,但胜在古意盎然,鲜活生动。尤其是,虽然已经穿过来一年多了,但是不是奔波在田间地头就是蜗居在山中道观,除了在博州见到罗氏女出嫁那日,泠风还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

    而且这上元佳节那可是民间最重要的社交节日了,虽说唐时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女子经常穿个男装骑个马出门打个球啥的,那都是贵族人家的千金,普通百姓哪有这个资本。这上元节也就成了大姑娘小媳妇一年当中难得出门露脸的机会了,因此无一不是把自家最好看的衣裳穿了出来,交领对襟无一不有,绵袄襦裙姹紫嫣红,面上的神色更是明艳动人。

    这种人人脸上都带着的欢快与率真,后世已经很难在那一张张总是欲求不满的脸上看到了,连带着,泠风觉得那一盏盏小花灯也有了不一样的光彩。

    边走边看着,泠风突然吃吃笑了起来,马周便问她看到了什么有趣的,泠风笑道:“大哥,我发现好多小娘子都在偷看你啊!嘿嘿,不过她们看到我以后都一副失望的表情哦,我估计她们肯定都在想‘这么帅的郎君怎么都有儿子了呢,不知哪家女子这么有福气!’大哥,我在这儿挡你桃花运了,小弟真是万分愧疚啊!哈哈……”

    马周面上一红,伸手就去揉她脑袋,笑骂道:“你这小子,又胡说八道!我看小娘子是看上你了吧!”叫了泠风快一年小弟,马周自己都快分不清眼前这个到底是小弟还是小妹了,话说泠风也确实十足像个野小子,哪里有半分女孩子的温柔乖巧。

    泠风抱着脑袋就往一边躲:“哎呀大哥,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这辫子我好不容易梳起来的……”这几天没有李淳风给她梳总角,她只好笨手笨脚的自己梳,实在是苦不堪言,这胜利果实自然不能轻易被马周的大手给毁了,她只顾着躲,也没看周围,躲着躲着就撞上了个什么。

    扭头一看,这“什么”正是个人,再抬头一看,是个男人,还是个非常之好看的男人,好看到什么程度呢?只见这位少年郎,二十三四年纪,鼻如悬胆,唇若薄冰,双眉似剑飞入鬓,目盈秋水映晨星,尤为难得的是,身上还有一股天涯羁旅的沧桑气质,为这份本来略带柔媚的俊美平添几分男子气概,糅合成一种极为独特的魅力。

    泠风心中顿时闪过一个名字:兰陵王。她心目中的兰陵王就是这般模样,只不过这位郎君还缺点狂野和英武,她默默地下了结论。同时感慨,都说魏晋南北帅哥多,这唐朝也不遑多让啊,走大街上都能撞上这么一个美人。

    马周的声音及时把她从花痴的状态中拉了出来,“对不住啊,小弟玩闹,冲撞了足下。”马周却是从这男子身上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清贵之气,不由自主便拱手行了个礼。

    那男子低头冲泠风笑了一笑,又对马周回礼:“无妨。”便径自去了。

    “大哥,你是被美色所惑了么……”泠风扯了扯马周的衣角,心说不是吧,看得比我还投入,大哥你这么快就把罗氏小娘子忘到九霄云外了么……

    “去……”马周一个爆栗下来,又轻声道:“你看到他腰间的佩剑了没?”

    “呃?”泠风往那个背影仔细一看,果然腰侧悬着一口长剑,这个时代男人佩剑很正常,文士们尤其喜欢弄个华丽的剑鞘,生怕别人看不到自己的剑,不过这位美人的气质可不像文士,那剑鞘更是黑黢黢的古朴无华,“大哥,这到底是什么人啊?”

    马周轻轻摇了摇头:“不知道,反正,不是普通人罢。”

    这不跟没说一样。泠风撇了撇嘴,突然拉了拉马周的衣角:“大哥,要不咱们跟上去看看?”

    马周好笑地看了她一眼:“别多事了,再逛一个时辰就带你回山了。”

    “不是吧!还要连夜赶回去啊!城门早关了吧?”泠风瞪大了眼睛。

    “上元节三天三夜不关城门,还有,大哥身上可没多带钱,住不起客栈,不回去你肯睡大街么?”马周笑眯眯地。

    “……”马周你也学坏了,这老奸巨猾无耻耍赖是跟谁学的啊!

    一个时辰后,马周已经连连催促动身了,泠风还在对着满街的五彩缤纷留恋不已,觉得这才是生活啊……马周看她磨磨蹭蹭的,干脆把她抱了起来,转身就想走,这时泠风突然猛拽他胳膊:“大哥大哥,你看,那个人好奇怪。”

    马周狐疑地顺着她目光看去,见一个怀抱幼童的男子正匆匆经过他们面前,“哪里奇怪了,你别想再磨蹭了,听话!”

    泠风却目不错睛地盯着那名男子,越看越是觉得不对,街上人多,这时已经有人挡住了她的目光,她急得忙对马周道:“大哥,快点跟上,真的有问题,那小孩不像是他的!”

    马周心中一突,但他也是见机极快之人,这时先不多问,而是疾走了几步又缀到了那位男子身后不远处,一边低声问泠风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看那幼童所穿乃是丝锦绵袍,这可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那男子身上却不过是粗布衣衫。”

    马周看了看,确实如此,但还是不解:“那也可能是富贵人家的仆从抱着小郎君出来观灯啊?”

    “没错,但是那男子的前襟上却有不少酒渍污迹,也不知多久没有换洗,富贵人家又怎么会派这样的仆从出来看护小郎君?”

    “还有……”泠风仍是紧盯着那男子,侧过头轻声在马周耳边道:“幼童耐力不如大人,出来观灯多有中途困倦的,大哥你看周围的人,睡着的孩童大人一般都是背在身后,既省力又不耽误自己观灯,而这人不但用最费力的姿势抱着孩子,而且将孩子的脸埋在自己怀里,似乎生怕被别人看见。而且你看他一路往行人稀少处走,还不停地东张西望,乍看似乎是在观灯,目光却极是躲闪,在花灯上一扫而过,更不敢和他人视线直接接触。”

    马周不禁在心中连连点头,暗自佩服泠风的观察力,不由点头道:“照这么看,这孩子极有可能是被此人诱拐了。”

    “不错!大哥,怎么办,我们要不要把他拦下来?”

    马周略一沉吟:“不妥,太过冒失,这毕竟只是我们的猜测,而且若他真是歹人,此处人多,我们一拦他丢下孩子就跑,可很难再抓得住他。我们先跟着他看他到底去哪儿,他若真是富贵人家的仆从,又一个人带着孩子出来,想必宅院不会离此太远……”那是,有钱人都住市中心啊。

    俩人一路跟着那男子往僻静处走去,马周带着泠风倒有个好处,那便是不容易引起人的戒备心,谁会想到有人会带个六岁的娃娃干跟踪盯梢的勾当呢?

    唯恐天下不乱的某不良青年内心无比雀跃,尼玛太刺激了,这就是除暴安良啊,这就是行侠仗义啊,这就是替天行道啊!前面那人你一定不要让我失望啊,你一定不是良民,你一定是人贩子……

    跟着跟着就到了一条巷子里,看着长长黑黑的巷子泠风本能地有点发毛,总觉得黑暗中会飞出一板砖,就把马周和自己拍晕在地……没等她过多地想象,马周已经停也不停地跟了进去,泠风又不敢出声去喊,只好快步跟上。

    四周的民居都是一片漆黑,十分安静,估计主人都还在外面大街上看灯,泠风边走边四处张望着,这种过分的寂静让她的心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快速。

    马周也开始有些紧张,不对啊,若是有大户人家在此,怎么也不会这样寂静,全无灯火,他放慢了步子,正想停下来看个究竟,旁边一家的灯突然亮了,门中闪出一个人来,正是刚才那名男子。

    只听那男子嘿嘿冷笑了一声,狠声道:“老子早就看出来你们偷偷跟着老子了,说,你们什么人!”

    马周一听这话就知道对方绝不是什么善茬,但他倒也镇定,微微一笑道:“足下搞错了,我们和足下素不相识,为何要跟踪足下?纯粹只是凑巧顺路罢了。”

    那男子愣了一愣,其实他心中本也并不十分确定,只是做贼心虚,看谁都像不怀好意,见马周文质彬彬不像差役捕役,又如此淡然自若,更何况还带了个小孩,心下便已是信了六七分。

    他面上缓了缓,又瞥了眼泠风,心中却是一动,这小孩生得如此粉妆玉琢,定能卖个好价钱,他顿时心生歹意,阴阳怪气地笑道:“凑巧顺路?我看你们是地狱无门偏来投!嘿嘿嘿,小娃娃,你叫什么啊?叔叔给你糖吃好不好?”说着便朝向二人逼了过来。

    马周见他那猥琐的目光在泠风身上扫来扫去,顿时怒从心头起,泠风更是恶心坏了,直想拿板砖拍他脸,心里那点紧张一下子全化作了火冒三丈,也不躲了,冲出去对着男子便吼了起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个贱人居然敢调戏良家,呃不,诱拐良家儿童!屋里的人听着,不要心存妄想了,周围已经被我们的人包围了,放下武器立刻投降!胆敢抵抗者杀无赦!”

    现场一片寂静。男子脸上的狰狞都有了一瞬的呆滞——长得挺好看一娃,可惜是个傻子,看看这黑灯瞎火的,还光天化日呢……不过他是咋知道屋里还有人的?他们还真带了人来?这两个到底什么人?男子的眼神开始闪烁,虽然他本来就不打算放这两个人离开,此刻却是真的动了杀机。

    马周已经对泠风的胡言乱语免疫了,全副注意一直在男子神色,眼见得此人神情不善,心中顿时咯噔一下,刚想有所行动,却见对面门后飞快闪过几条黑影,接着又探出一个脑袋,亦是同样的凶神恶煞,目光则是警惕地扫着四周。

    泠风心中大叫一声,我去老子真是乌鸦嘴啊!一把拉住马周的手,叫道:“风紧,扯呼——”

    马周虽听不懂她又在说啥,但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该干嘛了,再不犹豫,一把背起泠风往巷子外撒腿就跑。身后顿时传来一声大骂:“娘的,敢骗老子,给我追!”

    不得不说,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再加上马周这一年来在山上跟着李淳风天天练气,此刻背着个人居然也身轻如燕跑得两腿生风,泠风心中大赞:宾王兄你真是帅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