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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目标蒙帝瓦尔

作者:酒杯中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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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弗罗拉伸出一个手指:“一千脉,也许还远点。”

    ……这,一千两百公里以上,来回一个月还是少的,能不能成啊?

    哪怕是骑马,从他所在圈子的骑马爱好者的说法来看,也快不到哪里去。马并不像大众所想一样想跑就跑,如果要全天行动,只能走,偶尔慢跑几步,跑多了会累死。个人使用不像军事送信一般,可以每距离二三十公里有一个驿站用来换马,每天实际上能行动一百公里以上都是不错的马了。所谓千里马,只不过说马的速度快,换算后一天能有千里路。普通马的奔跑速度一般不超过三十公里每小时,大型比赛级马在冲刺时能接近六十公里每小时,可那移动距离绝对不会太远。实际上超过一万米的全速奔跑对于马的负荷就已经到极限了,哪怕比赛级用马发生猝死都有可能,而且那些骑师的重量可能只有雷云的一半。用来赶路总不可能跑个十几公里让马停下来喘几个小时吧!那还不如走,马走路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也不需要怎么休息。

    “有没有比骑马快的办法?”雷云出言询问。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种东西。”阿弗罗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为什么?”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来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还有一把双手剑大概五六公斤的样子,的确是重了些。即使对马匹来说,他想要骑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着负重可能比马更低。

    说到双手剑,雷云把剑抬起来看。剑与普通剑不同,不是西式双手剑一般呈片状,它是一把双体剑,约十公分宽的剑身中间有一条几毫米宽的缝,缝中有几处支撑物连接两侧,两侧都是直刀的形状,在剑首处刀锋几乎贴合。而且它还是复合材料锻造的,剑锋附近有淡金色,剑脊处则偏灰,连接处是银色,整剑非常厚实,总重量却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制。剑没有装饰物,也没有铭文,除了剑身上有一些貌似锻造或冷却留下的不规则雪花状纹路,剑柄和直直的剑鄂都只用简单的粗布包扎。

    将剑倒立着递给阿弗罗拉:“给你用。”

    阿弗罗拉瞪大眼睛,侧过脸抬头看雷云:“你知道这把剑有多贵重吗?”

    “不论多贵重,它都是给人用的。”在他看来,一把剑或是刀如果只用来装饰,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剑之称,只能算做古玩。

    听到他的话,阿弗罗拉默默的接过剑,轻轻的用手抚摸剑脊。她是知道这把剑的,是七八十年前号称最强勇者之人的佩剑!他也是个魁梧壮汉,体形比起雷也毫不逊色,是个狂战士,只是当初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什么动物踢伤了,竟然敢一个人来找尼古拉大人单挑!结果很明显,他的装备几乎无损,人却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烧成灰了!

    剑的剑锋材料被称作泰米尔金,阿弗罗拉只听过名字却从未亲眼见过,据说能轻易的切开龙晶那种硬度的宝石!除了硬,它还很难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尔金,说是要架在熔炉之上,不停反复锻打,历经八个单月日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渐渐成型!

    剑脊也同样不是简单东西,叫史莱姆金,同那些生活在精灵村落周围水域边的史莱姆一样柔软,史莱姆金所造的细棍,可以直接用来当弓弦!它用来锻造武器很麻烦,由于性质问题,随着时间过去,它会逐渐变成球形,因此还需要另一种很特别的材料来给它固化形态。就是剑身上那状似雪花的物体,它是碎纹钢,但其实并非是金属,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仅仅只需极薄的一层,就可以用来给史莱姆金定型,还一个作用就是,任何金属都可以紧紧的与碎纹钢锻在一起,否则史莱姆钢不论如何锻造,都会逐渐变成一个个小球分离出来。

    这是一把无法用金币来衡量的剑,当初的最强勇者屠杀了两条龙的所有积蓄都花在这把剑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许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罗拉对雷云说:“这把剑的颜色太特别了,我们要先去找把剑鞘,否则光强盗我们就应付不过来。”

    雷云挠了挠光头,有些不以为然。

    “旁边不是有泥土吗?把剑弄脏不就好了。”

    雷的脑子的确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弄脏了让喜欢干净的她怎么背?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阿弗罗拉没有带着雷云回城,直接到了城东的边缘区找了个木匠铺当场做了个木质剑鞘,呃,或者说剑匣比较合适。

    之后两人沿着城东的碎石路,找到了马屋,这次雷云注意到,原来马屋和小马屋是在一起的,距离才不到一百米,中间只有一个茶馆之类的建筑。

    掌柜看到雷云和他的大盾牌,建议两人买马车比较好。马根本驮不起雷云,出租的话没有一百脉以上的业务。

    经过商量,雷云掏出了一根大金条,被切下大半,获得四匹马拉的中型马车一辆。由于他的体形钻不进有车厢的马车,因此这是辆货运的敞篷车!……也就是只有一个大盒子和四个轮子。

    然后,向掌柜雇佣了一名车夫,佣金是按时间计算,先缴纳了二十金币的押金。接着掌柜又对两人推销干粮、肉干、盐、盛水工具。

    听到翻译后,雷云这才打量起店内,的确很有些百货商店的架势,不但他推荐的,甚至是皮甲、皮盾之类的非金属防具,以及探险所用的绳索铁锹等工具,都有卖的。

    阿弗罗拉也劝雷云多准备盛水工具,在过了国境线后,水源会越来越少。

    雷云自己是不需要水的,考虑阿弗罗拉和车夫,他买了一大堆皮质水袋以及四个大木桶,干粮肉干数十公斤,少许盐巴。

    上路!

    四匹马拉的车速度不慢,一小时大概是个十二到十五公里之间,三四个小时要休息一两个小时,一天行动距离也就是一百脉上下,入夜以后车夫是无论如何不愿意赶路的。

    算起来,若是在那神马城耽误五六天,来回需要一个月,加上之前耽误了近二十天,只剩下一个月多十天,那个时候,斯图亚特不会已经挂掉了吧!

    如果司徒亚特挂掉,雷云无论如何都只好转到正义阵营,难不成以后要以守护天下为己任?

    抱着这样的念头,雷云时不时催促马夫多赶点路,甚至把盒饭胶囊都拿出来给马吃,盒饭胶囊对马的确有些用,减少了它们的进食时间,几人因此能每天少休息大约两小时,不要小看这数字,两小时换算到一天的赶路时间中,已经超过了10%。

    第四天的时候,传来了不好的消息。与马车前后不到几十米的另一队人,在聊天中吐露了一件事。

    菲比杰拉德接触封印了!据传是被一个全身冒着地狱火焰的生物放出来的!大教堂所在的圣菲斯领可以遇见的将陷入死亡的威胁。

    说到地狱火焰,阿弗罗拉抬头瞄着车厢对面的雷云,他的能力也是火焰,至于是不是地狱火,倒是没机会见识。此时发生的事情,的确已经验证了雷在十多天前就提出的预言。预先十多天,精准到涉及了具体人名的预言,若不是亲身经历,阿弗罗拉实在无法相信古籍中的那些事件。那么菲比杰拉德和火龙、火龙仆人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联系呢?

    由于后面的路段与圣菲斯领非常接近,一截甚至已经擦进领地中,之后的两天,所遇见的车队和行人,几乎都是全副武装,好像生怕路边窜出来一堆神马死亡军团啊、骷髅军团啊之类的。他们雇佣的车夫也是神色略显紧张,车速稍有提高的通过了这一段。

    过了圣菲斯领,就是国境线,经过检查,缴纳了数十金币的费用后顺利通过。

    国境线后,是一片完全不同的世界,森林突然之间就中断了,再行两天,连草原也都消失,成了戈壁摊。进入隔壁与沙漠地带,就显示了雷云带着自充气帐篷是多么明智了,没有帐篷的遮掩,每天早上阿弗罗拉都是一身的尘土,而进帐篷休息的车夫和雷云还干干净净!

    看着阿弗罗拉怨念逐日加深,最后两天雷云干脆伙同车夫在马车边休息,将帐篷让给了精灵。

    蒙帝瓦尔,沙漠中的绿洲,一条几乎没几滴水的大河在城边流过,多多少少让蒙帝瓦尔多了几分绿色。

    ……没有水,却是条大河?问了阿弗罗拉后知道,这条河到了雨季之时,水量比普通河流还大很多。

    难不成已经到了类似非洲的地方?

    蒙帝瓦尔人的装束有些阿拉伯气氛,包的有些严实,女人们只露出两只眼睛,大概是由于他们也是白种人,眼眶深邃,看起来还挺有点诱惑力!

    将马车寄存在城外的马屋,取了两个装着水的水袋,两人先安排好车夫的食宿,接着阿弗罗拉带着雷云去找帮手。

    花了半天的时间,在所有本地人都不敢去墓区的情况下,以三百金币为代价,找到个三人组。

    在雷云看来,三人组不但着装与本地人大有不同,看起来也实在有些不靠谱,这是个貌似医生、护士和病人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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