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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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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

    在苏老师楼下门口等了接近俩个小时,还是没有看到她的身影,冷枭忍不住骂了句粗话,果然如他所料,苏老师已经得到自己要查找江小夏的消息,人已经躲起来了。

    苏老师在伦敦没有家人,问金发碧眼的英国邻居,也没人说得清楚她有什么地方可去,最后一丝线索断掉,冷枭心里郁闷得要死。

    “枭,怎么办?”

    冷鹰问过邻居后,得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询问冷枭,冷枭默然想了一会,茫然的望着伦敦上空灰蒙蒙的天空,心情也如那天空一般灰暗无光。

    这时,冷鹰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冷鹰接了电话,听了几句后,脸色神采飞扬,挂了电话后,马上喜滋滋的对冷枭说,“枭,有线索了!”

    “说!”

    冷枭眼里光芒灼灼,情绪立刻被提了起来。

    “还记得接小孩放学的那个黑衣汉子吗?我当时见他有些眼熟,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于是就用手机拍了他的照片,后来想起可能有线索,就发给兄弟去查,果然,得到他的消息了!”

    受冷鹰的兴致感染,冷枭也兴奋起来,“他是谁?现在为谁服务?”

    “他就是昔日大名鼎鼎的杀手黑狼!因为当年刺杀任务失败,被人追杀,几乎死掉,后来被一个人救了,黑狼为报恩,一直为这个人服务!”

    “谁?”

    冷鹰定定的看着冷枭三秒,薄唇里轻轻吐出三个字,“君无邪!”

    冷枭眼里瞬间光芒万丈,划破灰暗,直直的射向前方,好一会才缓缓的询问了一遍,“你说的是君无邪?”

    “对!就是君无邪!”

    君无邪这三个字,让冷枭的心瞬间往下沉,昔日混沌的头脑也像被射进了一束强有力的光芒,渐渐清晰明朗。

    他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君无邪的时候,是在公司举办的周年晚会上,他差点把他当成女人,因为他太精致漂亮,衣着时尚,谈吐优雅却本性风流不羁,最喜欢混在女人堆里,偏偏他又讨女人喜欢。

    他当时根本看不起君无邪,认为他是一个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后来通过冷鹰,他才知道君无邪是世界上最负盛名最有天赋的天才设计师,涉及珠宝,服装,香水等其他设计,可以说,凡是设计方面的东西,他都能无师自通。

    他有着令人惊诧的聪明头脑,以及新颖独特的设计构思,他的设计灵感犹如永不枯竭的海水,源源不断。

    最让冷枭感到惊讶的是,这个看起来比女人还漂亮的设计师身手竟然与自己不相上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还没遇见小夏。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夜晚,当时他正追赶一个帮内叛徒,本来这种小事是不用他亲自做的,可那天他无事一个人外出时,遇到那个叛徒,就追了上去。

    叛徒跑进了酒吧,他也追进了酒吧,却在门口时,撞上君无邪怀里的女人,那女人当场就惊叫起来。

    他吻住那女人的唇,示意那女人不要害怕,说,“宝贝,看我为你报仇!”

    冷枭当时认为他醉了,没有理会,径直往酒吧里走,君无邪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一个过肩摔,幸好冷枭身手敏捷,在被君无邪抓住要摔落在地时,反抓住君无邪的腰,身子腾空翻了过去,稳稳的落地。

    “有意思!”

    君无邪好看的眸里闪出点点波光,不由分说就冲上来,一拳直取冷枭的下巴,冷枭头一偏,躲开君无邪的攻击,并在君无邪收拳时,快如闪电的抓住他的拳头,君无邪邪魅一笑,拳头猛然张开成爪,直直的插入冷枭的手指间,用力一掌,看不出他挺纤瘦的样子,劲力不小,冷枭一时不慎,被震了回去。

    君无邪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叹了一声‘不错’,长腿便如旋风般扫向冷枭的下盘……

    这一战俩人足足打了半个小时,越打越有劲,难逢敌手,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可以与自己匹敌的对手,当然要好好切磋。

    打完这一战后,君无邪不管他身边的女人的抗议,搂着冷枭的肩膀进了酒吧。

    冷枭也不去抓叛徒了,俩人就如相识多年的好朋友般,在酒吧里边喝酒边聊天,越聊越投机,越喝越爽快,最后都喝得酩酊大醉。

    冷枭对君无邪了解不多,但他一直认为君无邪不仅仅是天才设计师那么简单,毕竟那么好的身手,除非从小开始训练。

    可是君无邪从不细说自己的背景,只是有一次喝得大醉后,无意间问冷枭,“如果你像我一样,是一个名门贵族的后裔,拥有别人梦想的古堡,你会怎么样?我实在不喜欢那色彩陈旧空气沉闷的古堡,也讨厌那虚伪做作的上流社会的做派,那让我时时刻刻想逃……”

    冷枭刚想问是什么贵族,君无邪已经睡着了。

    现在,小夏和君无邪都在伦敦出现,如果君无邪就是带走小夏的那个人,那么君无邪就是伦敦贵族的后裔,拥有古堡,这俩样是冷枭得到的信息。

    “鹰,打无邪的电话!”

    “知道!”

    冷鹰拨通君无邪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客服小姐的声音甜美机械,没有一丝感情,一遍一遍的说着,“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枭,打不通他电话怎么办?”

    “伦敦最多古堡的地方在哪里?”

    “泰晤士河北岸!”冷鹰想了想后回答。

    “去泰晤士河北岸!”

    车子很快开到泰晤士河北岸,看着林立河边的古堡群,到底哪一栋才是君无邪的古堡?

    这时,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子探头探脑的走到车子前,用生硬的中文说道,“先生,小姐,参观古堡吗?不贵,100,美元。”

    “不……”

    冷鹰刚开口,就被冷枭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说。

    “给你!”冷枭从钱夹里掏出十张崭新的钞票,“如果你告诉我哪个是君无邪先生的古堡,我就把这一千美元给你!”

    老外激动的接过钞票,“知道,我知道!君先生,那里,最后一个。”

    老外一手拿着钞票,一手指着古堡群左边临河的一排古堡,指着最后一个,因为激动,他的中文更加生硬。

    冷鹰看了一眼矗立在泰晤士河边的最后一栋古堡,一踩油门,车子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

    老外看着绝尘而去的黑色轿车,喜滋滋的数着手里的钞票,中国人真大方,问个路也给一千美元。

    而在古堡内,刚送走苏老师离开伦敦的君无邪刚回到古堡,大气还没喘过来,忽然像想去什么似的,快步走入古堡里,边走边拨通电话。

    “黑狼,保护好江小姐和happy,不准任何人见他们,你自己也不要离开他们半步,就在屋子里,明白吗?”

    “是,主人!”

    得到黑狼的肯定回答,君无邪才稍微松了口气。

    “少爷,怎么了?你似乎有心事?”

    看到君无邪握着电话的手微微颤抖,贴身保护他的保镖夜冥关切的问道。

    “古堡今天有客人要来!”

    “既是有客人要来,少爷该开心才是,怎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难道来的是少爷的仇家?”

    “不是,他是我的好朋友!我很敬重的一个男人!”

    君无邪微微一笑,敛去笑容后,眸里的光芒闪烁不定。

    “既然是好朋友,那少爷更应该开心才对啊!”

    夜冥思想简单,根本不知道君无邪的心思。

    君无邪不是不欢迎好友的到来,而是清楚的知道,他来了,是有目的的!是要带走自己最心爱的女人!

    他爱了她六年,陪在她身边六年,看着她对他的日夜思念,他知道自己在她心里最多是朋友的位置。

    他曾以为,只要他一直陪在他身边,她就会慢慢爱上他,可是,她宁愿苦苦思念着海对岸的另一个男人,也不愿给一点机会给他。

    六年了,2千多个日夜,六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多少事?却改变不了她对那个人的心意,也改变不了她对他的心意,她并没有因为他陪着她,而动心,亦没有因为那个人不在身边,而渐渐淡忘。

    六年的光阴,如梭飞度,她对那个人的爱恋和思念犹如封藏的醇酒一般,时间越久远,越香醇浓厚醉人。

    他却仍在朋友的位置徘徊,她回头对他温暖温柔的笑容,只有友情和感激,并无其他情绪。

    该来的总会来!该去的总会去!

    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古堡在灰蒙蒙的天空里,显得古老,安静,孤寂,沧桑,与时代格格不入。

    古堡的墙上草叶斑驳,是岁月的痕迹,亦是风雨侵袭的见证。

    古堡,经历了俩百多年的风风雨雨,而他,在古堡里生活了快三十年了,一直是孤独冷清的,直到六年前她的到来,五年前,happy的出生,才给古堡增添了许多生气和快乐,就连阳光也温暖许多,就连墙上那些斑驳的痕迹也看着顺眼许多。

    他舍不得!

    “少爷,客人来了!”

    夜冥的声音打断了君无邪飘远的思绪。

    他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