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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轩是“会居堂”的御用医生,祖祖辈辈一直都是“会居堂”的御用大夫,只是随着时代进步,冯轩已经不像他父亲和任何一个祖先那样只为“会居堂”的老大或其他高层看病,他有自己的职业,在B市最好的三甲医院做外科医生,医术了得,在B市小有名气。
沈让虽惊疑萧南晟为什么要把冯轩喊来,还是很快拿出电话打给冯轩。
冯轩听说是萧南晟喊他,就知道不会是小事,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停止了接诊病人,匆匆赶去“会居堂”在B市的总部。
与时俱进,“会居堂”设立在商业中心的一栋写字楼里,当然就“会居堂”多少代人的经营,实力和财力雄厚的一塌糊涂,整栋写字楼都是“会居堂”的产业。
“会居堂”的产业当然不仅仅在B市,早已遍布全球。
正是因为“会居堂”存在了上百年,不知不觉中结下的仇怨不少,萧南晟不见的第一天,沈让曾怀疑是对手干的,又等了两天还没等到索要赎金或者其他要求的信件,他才觉得不对。
冯轩和萧南晟一样大,他从小就跟着父亲在萧家长大,和萧南晟是发小,父辈之间的主仆观念,到他们这一代已经不再体现。
冯轩一看到萧南晟,二话不说,直接打趣道:“我亲爱的萧总,看起来脸色有点憔悴,虽说年轻,有些事,还是要有节制。”
听了冯轩的调侃,萧南晟的脸一下子像锅底那么黑,“真想弄根针把你的嘴缝上!”
“我亲爱的萧总,在把我的嘴缝上之前,你还是先把衣服脱了。”冯轩打开随身背来的药箱。
萧南晟在脱衣服前,找了个要换干净衣服的借口把沈让也打发了。
冯轩知道沈让是萧南晟最贴身的助手,看他把沈让都支走了,就知道他身上的伤肯定是见不得人的。
果真……
饶是他心里早有了准备,当萧南晟把衣服脱下来,他还是惊了足足有十秒钟的时间。
要是知道十秒钟对一般人来说,只是眨个眼的工夫,对冯轩这样医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来说,已经能定一个人的生死,他足足愣了十秒,可想萧南晟身上到底有多惨不忍睹。
冯轩拿出酒精替萧南晟消毒时,听他忍不住的在倒吸冷气,下手轻了很多,“南晟,我看你这身伤来得很奇妙啊。”
萧南晟怒道:“话再多,我真拿针缝了你的嘴。”
冯轩才不受他恐吓,手没停,嘴更没停,“看样子,我必须要恭喜你了,恭喜你已经从少男变成熟男了。”
“冯轩!”萧南晟真的火了。
冯轩见好就收,“好了,我不说了,那个……”
萧南晟看他欲言又止,眉头再一次紧蹙,“还有什么要说的,一次性说完。”
冯轩耸耸肩,“没有啊,我没话要说了。”
接下来处理伤口的时间里,冯轩是闭紧嘴巴不再说话,他不说话了,萧南晟却又为难了,他想问他有些事,却是一些难以启齿的事。
冯轩处理伤口的速度很快,没多大一会儿全部弄好,收拾下就准备走人,医院里还有很多挂了他号的病人在等着他,他要赶回去处理。
话虽没再多,临走前却递了瓶药给萧南晟,“早中晚三次,敷在患处,要症状轻,大概三天就可以,重的话,大概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话说完,他转身就走了,还算他知道给萧南晟一点面子,要不然,萧南晟脸上的表情可是精彩的很。
萧南晟穿好衣服,身上的那些抓痕挠痕上了药,是稍微好了点,真正让他感觉到不舒服的地方,是他最难以启齿的地方。
低头看向手中的药瓶,雪白色的瓶身上赫然写着几个字,“鸟……窝……活血专用”。
字迹还没完全干,一看就知道是冯轩临时写上去的。
萧南晟沉默了两秒,然后大口喘气,冯轩还嫌他不够生气,火上添油。
气归气,冯轩的医术,萧南晟很相信,又坐了会儿,起身去就位于房间里的洗手间抹药。
是给那个地方上药,萧南晟当然不好意思假借他人之手,低头看着自己的伤处,他差点把牙齿咬碎,思绪不受他控制的飘到三天前。
“小伙子。”他正要过马路,一个头发花白,佝偻着腰的老太太忽然喊他,“我眼睛不好,不敢过马路,你能帮我一下吗?”
萧南晟虽说十五岁以前是生活在国内,那个时候不是民风还很淳朴,也还没开始流行碰瓷吗?更没有流行不能扶老奶奶或者老爷爷过马路,要不然很有可能你今天开的还是宝马,住的还是别墅,明天就只能骑自行车,住廉价工棚。
是以,才回国三个月,还没对国情有所了解的萧先生,才会做出像搀扶老奶奶过马路这样的好事。
正是因为萧先生的好心,导致了他接下来的三天过得那个凄惨啊,简直惨绝人寰。
作为“会居堂”的十五代继承人,萧南晟从小就被特训过,他不仅反应快,身手也很了得,坏就坏在,他敢逆势而行,搀扶老奶奶过马路,而那个老奶奶乘他不注意,已经给他扎了一针。
他感觉到掌心一个刺痛,本想抬手看一看,可是,没等他抬手,那个老奶奶抓着他的手,一个劲的开始道歉,“小伙子,真是对不起,老婆子眼睛不好,很久没剪指甲了,不小心刮到了你,你不要紧吧?”
萧南晟觉得怪怪的,却又说不上来,说到底哪里不对,等他搀扶着所谓“老奶奶”过完马路,又按照她说的,把她送到前面拐角,当他看到“老奶奶”抬头,当他看到“老奶奶”那张年轻到不可思议的脸,终于知道不对在哪里。
正要做出防御,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在最后一点知觉失去前,他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摔到地上,而是被人接住,那个接住他的人身上有股淡淡的肥皂的味道,混合着太阳的味道,干净而清冽,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快昏过去的关系,他竟觉得那味道特别好闻。
等他再次醒来,人已经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不,应该是房间,不,更准确的说,是在床上。
刚从昏迷中醒来的脑子,有半响的滞后,等回过神,他已经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
入眼的只是很白的天花板,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装饰,由此可见,他现在身处的地方很简陋。
想从床上坐起来,动了下,发现什么不对劲,眼睛朝手看了看,又朝脚看了看,差点气昏,那个骗了他的女人,居然乘他昏迷,把他绑在床上,而且还是用一种带着屈辱的姿势,四肢大张,整个人呈现一个大大的大字型。
他是“会居堂”的这代堂主,当然,与时俱进,堂主已经改成大哥,从小接受各种训练,解开绳索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药性没散,浑身还是软绵绵的。